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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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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9篇《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环境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及其职责。

二、分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状况及防范措施。必须明确指出现场各类危险源、等级、分布状况以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对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并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土、石方、滑坡体和高边坡施工等;

2、既有工程改扩建施工;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海(水)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四、对于地质条件复杂、周边施工环境复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业主、设计、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开展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专家组论证、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严格组织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五、拟在工程施工投入的一线工人工种、数量,对一线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危险告知及相关的安全培训。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应符合要求。

七、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验收登记验收情况,是否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特种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等,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八、现场的安全标志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九、应急措施是否具有操作性,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到位情况;

十、相关过程的安全检查记录。

第五条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须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二、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安排与职责;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四、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五、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部位和施工环节实施旁站监理人员;

六、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

第六条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报备与审查

一、监理单位应将批复的工程开工报告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备。

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和责任制度。必须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同时应当建立健全有领导分管、有部门分工、有专人负责的审查体系,对未开展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未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据合同进行处罚。

第七条各相关单位应认真落实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工作,并留有相应审查记录。各级管理部门在日常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应将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落实情况做为检查的重点,对未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在这样一个发展较快而又复杂的社会里,大学生的心里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心理状况。为了让大家能健康快乐的度过我们的大学生活,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我们部门坚持密切关注周边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努力做到身心两方面都健康,为创造一个和谐的校园提供有利的保障。

为使心理部能更好更有效更长久的发展下去,我部门特推行如下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是为了严肃每次考勤会议而特意制定的一项内容,其主要目的在于培养部门成员的时间观念,让部门成员能够理性而严肃地对待每一次会议。

1、会议施行自主签名制度,由副部长负责统计,整理,备案。

2、部门成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早退,不得旷会,不得不顾缺席;请假者需说明请假的理由,负责人同意方可,否则按缺席记;迟到三次者算一次缺到,缺席三次以上者算自动退出部门。

3、每人每以二十分制为基础。会议缺到者—5分,迟到者—3分,代会者—1分,请假者—1分;值班缺席者—5分,迟到者—3分,代会者—1分,请假者—1分。

4、每次会议,部门成员必须带好会议记录本,随时记好会议内容。

二、活动管理制度

活动管理制度是为了能在活动开展前后,更为有效地将活动进行下去,达到活动开展的最终目的而进行的一项规章制度,其目的在于让活动的相关程序能有秩序的完成。

1、活动准备中,部门成员不得无故推脱活动相关责任,必须按质按量完成。

2、活动进行时,部门成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无故缺席。

3、活动开展后期,部门成员要对活动进行总结。

4、参与人员的名单将一并记录档案中,实施加减分制。

5、在每学期期末考核时,部门内部评选出最佳表现奖和优秀个人奖。

三、奖罚管理制度

奖罚管理制度是为工作在进行中严肃本职工作纪律的保障制度,也为各种“评优评先”提供依据。

1、每月工作在会上评价一次,评出优秀者当面提出表扬,并记入“五四评优”考核。

2、在开展活动时,积极参加活动者+1分。成功完成任务者+3分。

4、部门成员积极撰写策划、广播稿、新闻稿的各+1分,被采纳并发表的+3分

5、部长分配任务时,未完成任务者按情况分别扣除1、3、5分不等。

6、缺席3次着无权进行“评优评先”的活动。

7、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并推荐参加“双代会”。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为统一内部成员思想和规章的有利条件,其每做一件事都将记载,整理备案。

1、部门全体成员必须遵守部门章程,遵守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

2、部门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个人做损有部门形象,声誉或破坏部门发展的事情。

3、部门鼓励成员积极参加部门决策和管理,鼓励成员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4、成员必须维护部门纪律,对任何违反部门章程和各项规章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5、人事管理施行量化制度,依据统计,整理的考勤结果以及个人考核分给予表扬,警告,批评,的处分。

环境管理制度 篇三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环境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切实搞好我村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一个干净、优美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使卫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塑造和谐文明新农村的形象,全面发动我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努力争创卫生村,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经商户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第二条:各村户负责各自生活区内和责任地段的花草树木栽植和维护,共同维护门前及周围的秩序,制止在道路旁乱堆物品、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不良行为。

第三条:各村户和单位必须做到庭院整洁,柴草农具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厨房、住房整洁,窗明干净、物放有序,厕所清洁,无蛛网、积尘、无垃圾杂物、无臭、无蝇蛆、粪便无害化处理,房前屋后路平沟通。

第四条:村保洁领导小组对全村卫生环境实行主任、副主任、委员分片负责组织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全村卫生检查。村委会根据卫生评比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对全年三次卫生大检查连续评为最清洁的农户和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不合格的农户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条:本制度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订,解释权属本村村民委员会。

环境管理制度 篇五

为深入推进社区管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环境卫生基础,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社区居民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居住舒适的环境,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积极向广大居民宣传政府的法律政策,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在社区内形成一个以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文明卫生新风尚。

二、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洁工人及车辆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社区主管领导每天深入辖区进行检查,做到工作有制度、检查有记载、情况有总结,活动经常化。

三、清洁工作要做到社区卫生保洁到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保洁率达100%。

四、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保证居民安定、清洁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

五、带领社区成员认真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美化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开展卫生劳动日活动,消灭卫生死角。

七、任何人都应尊重清扫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准随地乱扔皮果壳、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每位居民应把袋装垃圾投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袋,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

八、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标语,禁止在任何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山东长运钙业有限公司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职责。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资料,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到达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三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进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十八条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善,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景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当进取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四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五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善工艺操作。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环境管理制度 篇七

为确保全园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班的教室、卧室及楼道、楼梯卫生责任区。

2、幼儿园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班教室要清扫三次(早晨、午饭后、下午),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全园大扫除日,以确保教室、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玩具柜、书架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

2、卧室: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

4、厕所:地面、便池旁无垃圾,墙面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弃物、无垃圾。

6、各科室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整洁,桌面物品摆放有规则,不凌乱,电脑、电话机、热水瓶等要妥善并保持清洁,办公室门窗无灰尘,卫生洁具摆放整齐,废纸篓保持基本清洁。

四、检查及情况通报

每周一大扫除,另外园长不定期突击检查。

每周一班长例会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和教师月考核成年底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挂钩。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要求各种记录完整、准确及时,按时对各种资料进行统计处理。

一、幼儿入园时,做好幼儿体检记录,登记是否有过敏史。

二、各班老师做好幼儿每日出勤登记,每月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出勤率统计。

三、各班老师做好全日观察记录,园领导随时抽查记录情况。

四、每月按时检查预防接种情况,年底做预防接种率统计。

五、认真做好卫生宣传、事故分析处理记录。

六、及时登记意外事故,坚持进行意外事故分析。

七、每天晨检、午检、并做好记录。

八、对幼儿的每次身体检查、职工身体检查均做好记录,根据情况对幼儿体格发育,膳食营养,进行分析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家长。

九、做好各种卫生检查记录。

环境管理制度 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以及公司发展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全公司职工及周围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 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 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六条 公司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对环境保护全权负责。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七条 公司必须设置专业环保机构安环部,配备专业环保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 公司生产事业部对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具体要求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 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 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 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十三条 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烟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使有毒、有害物质达到排放标准,对有利用价值的热能,要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

第十四条 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才能排放。

第十五条 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十六条 对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公司安全环保部或分管的副总经理要制订排放方案,并报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派专人负责执行。

第十七条 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车间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应该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公司。生产事业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 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各分子公司应制定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制度,并健全环保方面记录和统计。

第十九条 加强环保监测。公司对生产装置污染源排放点应配备仪器和人员进行按期监测。

第四章 关于防止新污染产生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新上的技术、工艺、产品必须是减少“三废”污染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安全环保部和生产事业部参加,签署意见后,方可投产。

第二十二条 从国外引进的项目,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外先进水平。引进生产装置时应同时引进“三废”治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十三条 对“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资金、设备、材料、施工力量等,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给予保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把“三废”治理项目挤掉。

第五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事故分类

1、操作事故: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指挥失误以及运输、装卸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2、设备事故:因各种生产设备运动系统缺陷、损坏、泄漏等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3、生产事故:由于开停车及工艺条件、流程等原因导致的排放而造成的污染事故。

4、意外事故:由于交通、火灾、爆炸、破坏以及外界因素引起的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第二十五条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小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发生小的跑、冒、滴、漏,未造成人员中毒和大面积污染现象;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20倍以上30倍以下。

2、中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发生大的跑、冒、滴、露,造成厂区内部局部污染,但未发生人员中毒现象;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30倍以上40倍以下。

3、大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贮罐等发生破裂,造成全厂污染,发生人员中毒事故;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40倍以上50倍以下。

4、重大事故:生产设备、管道或贮罐、运输钢瓶发生破裂、爆炸,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影响到厂区外围居民生活,发生人员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50倍以上。

第六章 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二十六条 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一)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者;

(二)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三)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四)对污染项目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五)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六)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管理人员;

(八)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环境管理制度 篇九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美好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府[20xx]1号)、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xx)管理和排放要求,贴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监督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和削减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

一、适用范围和基 www.baihuawen.cn 本原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计划、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启用报废等环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不包括河涌治理一体化设备。

(二)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根据生活污水产生量、污水浓度、区域分布特征、处理后排放要求合理选定纳入污水管网和就近分散处理方式;不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应采取集中式污水处理为主、分散式污水处理为辅的处理方式;水环境生态较好、常住人口少、污水去向明确的可因地制宜选择自净消纳方式处理。

(三)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xx),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执行。

二、职责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区人民政府根据人民群众诉求、当地生态环境容量需求、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组织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计划。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对排放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排入的工业废水来源进行溯源排查,严格执法。

(三)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总体规划细化完善设施建设规划或计划,并负责统筹实施;定期对排水运营公司进行考核评估。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排水运营公司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居延伸,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范围;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逐步纳入统一建设和管理,推行分散式设施及其配套管网一体化运营,有效提高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效率;将接收的已建成、在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委会(居委会)负责本辖区未移交至排水运营公司管理的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在20xx年底前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过渡期,未移交至排水运营公司管理的已建成或在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暂由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承担建设、运营、监管、退出等具体工作。

三、管理制度

排水运营公司(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

(一)建立设施基本情况上墙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处,设施名称、管网建设、平面布置图、处理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指引、排水去向、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需上墙明示。

(二)建立档案留存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管网收集范围和收集效率,设施处理效率和排放规范情况,排放口和采样口、永久性排污口标志设置,产生恶臭、污泥等处理处置制度,稳定运行设施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

(三)建立运行台账制度。如实将纳污水量和浓度、药剂添加、排水情况、污泥清运、巡查检查、维修维护等台账登记在册,留存不少于3年时间,相关职能部门有权调取查阅。

(四)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建立运行维护管理队伍,每年制定水质监测计划,对设施出水进行监测。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出水每日自行监测1次;处理规模小于500吨/日、大于20吨/日的设施,每周自行监测1次;对规模20吨/日及以下的设施,每月自行监测1次。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污水处理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的,自行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每半年一次。发现出水水质超标的或设施运行异常的,应加大监测频次,查找原因并及时整改。

(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做足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以防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四、监督制度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监督管理,通过在线监管、抽测、巡查等手段,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切实发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效。

(一)完善在线监管制度。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设施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管理,需安装在线监测,监测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处理规模500吨/日以下的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重点监控污水处理设施的`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在线监控技术要求,并负责建设运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监控平台,供各相关部门及运维单位共享使用,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不能实现自行监测或安装在线监控的,生态环境部门需加密巡查和抽测确保排水水质。

(二)建立水质抽测制度。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抽测计划,纳入年度监测计划。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设施,每季度至少对出水监测1次;处理规模大于20吨/日、小于500吨/日的设施,每半年对出水监测1次;规模20吨/日及以下的设施,每年按照各区30%的比例对出水抽测。抽测不合格的,排水运营公司(或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应迅速排查原因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和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须接受环保执法查处。

(三)实行环保巡查制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巡检工作,发现超标或设备不正常运行情况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给排水运营公司及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的监管部门。

(四)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实行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铺排,按时报送月度进展和季度、年度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部署落实、设施覆盖、管网覆盖、运营瓶颈及建议等。每季度及年度上报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校核情况后,再报市生态环境局和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如因维护或者其它原因确需停运(或部分停运)、拆除、闲置的设施,排水运营公司(或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需做好污水收集处理替代方案,并提前15日报告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停运、拆除、闲置。

(五)严格环保考核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是农村污染攻坚和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任务,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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