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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制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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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仓库卫生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差异网为您带来了3篇《环境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环境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为了使其有效实施,及时进行了修补。

2、公司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公司正常生产中防治污染,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经济效益。

3、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4、公司、科室、车间必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制定生产工作计划时,必须对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安排,并认真实施。

5、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6、职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者不得打击和报复。

7、在公司干活的外包工、建筑队和其它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节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1、积极防治厂区和生活区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粉尘等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2、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搞好技术改造,使“三废”不产生

1或少产生,把“三废”消灭在生产工艺过程中。

3、加强管理,搞好设备维修,防止跑、冒、滴、漏,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三废”的排放量。

第三节环境保护机构职责

公司的环境保护机构设在环保科,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

2、拟定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标准和技术方案、措施、制度、奖惩。

3、制定环境保护长远计划和近期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4、根据环境检测情况,提出改善措施。

5、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第四节奖励和惩罚

1、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犯本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造成污染、破坏环境,危害职工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警告、罚款,对污染严重和破坏环境引起人员伤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的环境设施包括:VOC吸收装置、事故水池等。

2、各种处理设施须做到:

(1)经设施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噪音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各种处理设施应纳入所在车间的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书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各种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报环保科审查和批准。(1)需暂停运转的;(2)须拆除或者闲置的;(3)须改造或更新的。

4、各种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物大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5、以上环保设施环保科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犯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保科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并且纳入厂内经济责任制考核。

6、未经环保科批准,擅自做出将环保处理设施停止运转或闲置,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做出处罚。

第三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同时”管理办法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三同时”管理办法。

1、凡是公司在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时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规定,并加强监督检查。

2、在进行技改或扩建项目时,产生新污染源的须提出相应的治理方案,并报环保科审批,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

3、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和决算中,要列出环保治理设施投资额,并由环保科负责监督实施。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把检查污染治理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凡污染治理工程没有建成的不予验收,不准投产,强行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对外排污染物的监督管理,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污染,特对我公司外排污染物制定该管理办法:

1、公司的外排污染物主要是: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

2、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须达到国家规定污染物外排标准。

3、废渣和废弃物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禁止任意排放和丢弃。

4、所有噪声大,振动大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要采取消声、隔声、防振装置,达到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标准。

5、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对任意排放废气、废水造成大气、水体污染以及人身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6、公司内废渣、废弃物不按规定点堆放,要纳入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五章环境监测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噪声监测

(1)监测地点:有噪声源的操作室及公司周围噪声(公司南、东、北、西)

(2)执行标准:车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暂行卫生标准》,车间环境内噪声85分贝,公司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即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65dB(A)55db(A)。

2、每月对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月底纳入当月考核。

3、为了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质检中心要依照上述分析频率进行认真准确分析,并于当天上报,及时反应当天情况。

第六章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思想,该思想将整体污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运用于生产过程。

为改善公司生产环境,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取得最优化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

为保证公司清洁生产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公司特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车间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全面加强车间的清洁生产工作。

二、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1、各车间、专业、生产大班操作人员要及时有效的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车间及相关部门进行检修处理,检修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物料回收,防止物料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和物料损失。

2、随时检查装置、设备的运转和备机备用情况,确保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尽量减少因设备性能对生产装置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少非正常停车次数,确保装置稳产、高产。

3、一次水使用完毕后,要随手关闭阀门,杜绝“长流水”现象。

4、按时开关生产装置内的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降低电耗。

5、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确保装置稳定运行,减少意外停车次数。

6、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金点子”活动,大力提倡公司员工提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工艺操作,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三、清洁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科负责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财务预算,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保证预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洁生产方案经可行性分析完成准备实施时,公司财务科负责可行性方案实施资金的落实。

3、财务科负责建立清洁生产专用帐本,记录清洁生产方案投入及方案实施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清洁生产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作为公司清洁生产工作的专项资金。

四、清洁生产考核办法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检制度进行巡回检查,应巡检不及时导致意外停车并造成污染环境的,按巡检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违反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对“长流水、长明灯”等严重浪费行为,公司每发现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次,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次,当班相关主操罚款20元/次。

4、公司定期进行安全业务、清洁生产培训并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经济考核。公司将对业务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个人奖励50—200元,并作为年终评定岗位明星、先进工作者、优秀团员的凭证;对于考试成绩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罚款20—100元。

5、公司制定的工艺操作规程和故障处理方法,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否则按相应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6、公司对在工艺优化、节能降耗、人员管理、废物利用等清洁生产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多的个人奖励50—200元,合理化建议一旦被采纳,公司将对个人奖励100—500元。

第七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公司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3、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5)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6、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7、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9、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0、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13、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14、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15、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16、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17、对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18、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

(1)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

(2)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排查可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公司应建立以日常排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

综合排查是指公司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

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组、工段、车间为单位,组织的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一次。

专项排查是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流程,采取抽查方式排查隐患。

(3)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1)出现不符合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等情况的;

2)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

3)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

4)公司管理组织应急指挥体系机构、人员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5)公司生产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事故排水系统发生变化的;

6)公司废水总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与水环境风险受体连接通道发生变化的;

7)公司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的;

8)季节转换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地质地震灾害预报的;

9)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

10)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本地区其他同类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

12)公司停产后恢复生产前。

19、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应当定期就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案例等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通过演练检验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如实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将培训情况备案存档。

20、建立档案

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公司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隐患报告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会议纪要、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

第八章危险废物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漆桶。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环保科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环保科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车间、污水站等)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1、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园区环保分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产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1、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由当地环保部门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2、公司环保科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6、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7、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金海立公司相关制度或依法进行处罚。

五、组织机构

1、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组长:xxx组员:xxx

2、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现场管理人员配置:

现场管理人员:xxx现场操作人员:xxx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一、住宿须知

1、员工集体宿舍设专人管理,开关房门由专人负责,入住宿舍的员工,经申请审批办理手续后,方可入住。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床上用品一套(被、褥、枕头、床垫各一张)。

3、每位员工必须按照统一分配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宿舍住宿。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6、员工之间要相互尊重,借用他人物品要打招呼,不许偷窃他人财务。

7、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贴乱划,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8、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9、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于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条方能进入宿舍,但不能在宿舍留宿。

10、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11、禁止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12、离职退床时,必须到人事部办理手续,退回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内卫生管理

1、必须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遵守“六不”、“六要”,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各宿舍长编排卫生值日轮流表,值日人员要认真清理室内卫生,并把垃圾倒在指定垃圾存放处。

3、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丢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4、个人床单、被罩要定期清洗,避免有异味,保持干净整洁。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烟头必须放在烟灰缸内,不得在床上吸烟,不得随地乱扔烟头、火种。

6、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

7、非报警和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和报警铃。

8、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防盗。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的员工须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

4、凡忘记带证,需进入宿舍的员工,经门卫核查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值班人员须将登记情况向人事部报告。

5、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1:00时前回宿舍。

以上之规定谨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执行。

环境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政府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四条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8、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3篇《环境管理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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