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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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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3篇《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发文号:京劳特发[1997]130号

发布单位:京劳特发[1997]130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质量保证手册的基本内容(参考件)

2、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篇二

起重机操作的基本要求是“稳”、“准”、“快”。虽然只有这三个字,但它包含了安全操作的全部要领。要真正达到这个要求,需要长期的领悟与磨练。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对“稳”、“准”、“快”有深刻的认识。

1、稳。这是起重机操作时首先必须做到的。稳,主要是指吊物在运行、就位过程中保持平稳状态,避免冲击,游晃现象。评价操作是否平稳的标志是吊钩的状态,吊钩能否平稀运行与起重机各机构的协调动作有关。拿桥门机来说,首先起动要平稳。要做到从低速档起步,等吊钩动起来后,再从低速档向高速档逐渐加速,这时,吊钩和吊物就能平稳地从静止状态过渡到起动状态,再从低速运行平稳过渡到高速运行。其次,制动要平稳。吊物从高速运行到停止运行过程中有个制动阶段,司机在制动的预备阶段就应将主令控制器从高速档逐一返回低速档,再回零位。如果从高速档直接回零,结果是吊钩和吊物制而不止,产生强烈的晃动和冲击。卷扬机构的强烈制动,还将造成制动器摩擦元件超常磨损,吊物溜钩距离增大,甚至由于制动轮与闸瓦的高热而导致刹车失灵,重物坠地,酿成事故。

对悬臂式起重机,运行稳定要比桥门机困难得多。为使吊钩运行稳定,其转机构的操作尤为关键,除注意起动和制动阶段的平稳操作外,还应避免吊钩及吊物在空中的摆动现象。应掌握的基本要领是:在吊钩摇摆到幅度最大而尚未回摆的瞬间,将小车跟着吊钩摇摆的方向移动,吊钩往哪边摆,车向哪边跟。这时,起重机就能过卷扬钢丝绳传给吊钩一个与吊钩回摆方向相反的力,从而逐渐消除摇摆。悬臂式起重机则利用臂杆跟进,称之为“找钩”,“找钩”的技巧在于跟进的距离与速度要恰到好处。跟进的速度不能太慢,否则会起反作用。这样通过来回几番操作,就能使吊钩和吊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起重机操作“稳”的另一层含义是:控制器平滑换档能避免电机过载或传动机构发生冲击,延长机电零部件的寿命。

2、准。是指被吊物“落点准”、“到位准”和“估重准”。要做到“落点准”,操作人员必须对吊物所需通过的水平距离和垂直高度有准确的判断,并充分考虑起重机的性能和运动惯性。在操纵手柄时,要把握回零位的提前量,使吊物能平稳准确到位。

对大型构件、机器、设备的起重安装,有时要求精确到毫米,这就是“到位准”。这时吊钩起升或下降要“微动”,只有充分掌握起重机性能,并有一定经验积累才能做到得心应手。

“估重准”包含了一个很重要的安全理念,即不超载,要求司机估准吊物的重量。如果对吊物重量不能把握,起重机在超重、超力矩的状况下运作,则各机构和部件处于超常状态,有可能发生象制动失效、钢丝强断裂、吊车倾复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应通过对吊物形体的测量,算出体积,再利用比重知识测算出吊物的重量,在此基础上采取了适当的臂距和操作方法。同时,在起吊阶段要缓慢,先使钢丝绳充分“吃劲”后慢速吊离地面,然后逐一加档。

3、快。是指多吊、快吊,充分合理发挥起重机应有的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快”必须建立在“稳”和“准”的基础上,更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但有时在起重机操作中,并不是慢就安全、保险,有时恰恰需要快。例如,对于吊重物长距离的下降,操作中不允许使用反接制动级做长距离的低速下降,以免电器发热,导致事故。再如,起重机翻转大型工件作业,无论是“兜底翻”、“游翻”还是“带翻”,都要求快,即被翻身物在摆幅达最大的一瞬间,或在能自行翻转的瞬间,要求司机迅速落钩并同时配合回车。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也要求起重机操作动作要快。一是在起重机运行中发生制动器失灵或控制手柄失去控制。二是需要起重机参加紧急抢险。这时要求起重机操作人员反应迅速,酌情采取各种超常规的应急措施,以尽量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篇三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密封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化工企业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化工企业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1.动密封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的连续运动(旋转和住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如压缩机轴、泵轴、各种釜类旋转轴等的密封均属动密封。

2.静密封设备(包括机床和厂内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各种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电所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孔板、调节阀、附属引线、以及其他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二)密封点计算方法

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

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个静密封点接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阀门后有丝堵或阀后紧接放空,则应各多算一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接合面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应加几个密封点。

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砂眼、腐蚀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

4.泄漏率计算公式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数×1000‰。

(三)静密封检验标准

1.设备及管线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

2.仪表设备及风引线、焊接及其他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薄纸条顺的办法)。

3.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头等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4.乙炔气、煤气、乙烯、氨、氯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5.氧气、氮气、空气系统,用10毫米宽、100毫米长薄纸试漏,无吹动现象或用肥皂水检查无气泡。

6.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7.酸、碱等化学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早烟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8.水、油系统宏观检查或用手摸,无渗漏,无水垢。

9.各种机床的各种变速箱、立轴、变速手柄,宏观检查无明显渗漏,没有密封的部位,如滑机、导轨等不进行统计和考核。

(四)动密封检验标准

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盖(透平压缩机的轴瓦)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

2.各类往复压缩机填料(透平压缩机的气封),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到运行间隔期末允许有微漏。对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填料状况,在距填料外盖300毫米内,取样分析,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规定范围。填料函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

3.各种注油器允许有微漏现象,但要经常擦净。

4.齿轮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范围1滴/2分钟。

5.各种传动设备采用油环的轴承不允许漏油,采用注油的轴承允许有微渗,并应随时擦净。

6.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40滴(周期小修1个月,中修3个月)。

7.输送物料介质填料,每分钟不大于15滴。

8.凡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初期不允许有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5滴。

(五)密封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

1.生产装备所属设备、管线及附属冲洗、消防、生活等设备、管线的静、动密封管理,由各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2.生产装置内的仪表工艺管路、风管、仪表专用伴热管线,包括一次手阀及阀后所属引线、压力表和阀门的密封管理,由仪表车间负责。

3.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消火栓所在单位负责。

4.装置外生产系统的外供原料和其它物料公用工程管线的密封管理由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

5.动力管网(一、二次水;循环水;上、下水;消防水;冷凝液;高、中、低压蒸气等管路)的密封管理由输送供应单位至用户的第一个阀门(包括阀门)由输送供应单位负责,第一个阀门后的管线的密封管理由接受单位负责。

6.公用管廊上物料管线及加热伴管的密封管理由送出单位到接受单位的第一阀门的第一道法兰(不包括阀门)由送出单位负责。

7.厂与厂之间管路的密封管理,一般以用户厂的围墙为界,围墙内由用户厂负责(若两厂间另有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六)管理措施

1.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都必须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账,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密封档案一般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一般包括:按时间顺序的密封点分部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2.建立健全各级密封管理责任制,密封管理责职明确,厂(公司)、车间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

3.开展创造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活动,消漏、堵漏工作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应记录在案,做出消除规划。

4.按时做好密封泄漏点的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5.组织各种密封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3篇《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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