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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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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差异网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9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一

第一条为了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企业寄递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和其他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等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邮件无法投递的情形包括:

(一)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者错误;

(二)原书地址无该收件人;

(三)收件人迁移新址不明;

(四)收件人是已经撤销的单位,且无代收单位或个人;

(五)收件人死亡,且无承继人或代收人;

(六)收件人拒收邮件或者拒付应付的费用;

(七)邮件保管期满收件人仍未领取;

(八)其他原因导致邮件无法投递。

第四条邮件无法投递,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

(一)寄件人地址不详;

(二)寄件人声明抛弃;

(三)邮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绝支付有关费用;

(四)邮件保管期满寄件人仍未领取。

第五条国家邮政局负责监督本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家邮政局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本办法在本地区的施行。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以下简称省级邮政企业)应当设立或指定具体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的内部机构,执行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核实和处理工作。

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的内部机构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对经过确认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按照时间顺序予以分类登记保管。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期限分别为:

(一)平常信件和给据国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

(二)平常印刷品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三)给据国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且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四)其他给据国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五)其他给据国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百八十日。

对于不宜长期保存或发生泄漏造成污染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省级邮政企业在登记注明后可视实际情况处理。

第八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进行保管,并应将场地地点、面积等信息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在保管期限内,且在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内的,遇用户出具相关交寄邮件证明查询给据邮件,邮政企业应当予以投交或退回,相关资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已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前处理的除外,但应向用户提供书面说明。

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届满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可不再接受用户查询。

第十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邮件在保管期限内,邮政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隐匿;不得私自开拆处理和销毁。

第十一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级邮政企业确认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由省级邮政企业在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销毁。

省级邮政企业拟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报送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注明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数量、保管时间,以及预定的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费用等内容,并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

第十二条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收到省级邮政企业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后,应当审查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是否完备。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审定的销毁时间,派员到场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省级邮政企业不得在没有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监督的情况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不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邮政企业补报相关资料。

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及其受理、审查、监督销毁人员,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三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托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接受托的单位,应书面承诺保守因销毁工作而接触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省级邮政企业对确认超过保管期限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开拆处理,逐项登记处理情况。

省级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按季度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备案信息应当包括本季度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详细清单、各件邮件的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处理费用和处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省级邮政企业对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中开拆出的货币和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人民币现金,金银饰品和外币兑换的人民币现金,国内现行有效邮票销售所得价款,以及其他各类可变卖物品交当地相关部门收购(变卖)所得价款,扣除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和应付邮资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二)存款单、存折、银行票据凭证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签发该单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或外资银行的境内主报告行处理。

(三)户口迁移证、护照、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书、证件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证件制作机构或证件签发机构处理。

(四)其他不能变卖的物品,以及第(二)、第(三)项中因签发该单证或证书的机构撤销、调整而无法寄达的单证或者证书,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包括保管费用、销毁费用、变卖交易费用等。

第十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开拆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内件以及转送相关机构处理时,应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交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省级邮政企业集中处理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确有困难的,经省级邮政管理机构书面同意,市(地)级邮政企业可以在市(地)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参照本办法开展本市(地)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工作。

第二十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省级邮政企业应加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内部管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向邮政管理机构提交的年度自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国家邮政局和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对邮政企业保管、核实和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邮政普遍服务年度监管报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二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依据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系统性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4)规范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严密性、整体性、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据本单位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3)审核。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应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性专家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敬仰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此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单位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应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管理要求 篇三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安全生产职责;

到位标准;

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参与体系的内审;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四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一)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一)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二)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适用范围 篇五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六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七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目的 篇八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相关记录 篇九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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