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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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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8篇《物品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物品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条安全技术股: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条车辆运输股: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调配应急所需的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的安全运送工作。

第四条综合股:负责联系医院,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准备急救器材;负责事故现伤员培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条工程机械股:负责组织、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调配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确定设备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电路、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物品管理制度 篇二

一、物品采购程序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大宗物品采购,由总务处提供相关资料,经校长同意后,报送区政府招标办,按程序招标采购。

3、应急物品采购需提前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具体流程为:处室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处室主任审批→总务主任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不能在区教育局装备中心记帐购买的,1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4、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品采购。

二、物品采购制度

1、各类物品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食品设备及材料,一般情况下由总务处协同相关处室专业人员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还应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监督指导采购。

3、财务室、固定资产管理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帐及资产登记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多家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校内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敬畏有关财经制度和纪律的规定要求,确保所购物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严禁收受卖家馈赠或宴请。

4、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品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五、说明: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切实抓好我单位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由项目安全副经理对民爆物品使用负监管总责。

2、各架子队以班组为单位,指定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管员,并将各组民爆物品使用监管员名单报炸药库备案。

3、民爆物品监管员要对所负责的班组民爆物品的开票、支领、使用和清退等过程进行监督。

4、没有指定民爆物品监管员的班组,炸药库有权不发给民爆物品。

5、各班组民爆物品监管员如因请假不能上班,队长必须指定临时民爆物品监督管理员,并出具证明给炸药库备案。否则炸药库有权不给支领民爆物品。

6、各班组根据本班工作量预计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将数量报本班安全员开具《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报相关人员审核批准,爆炸物品支领单,经监管人员审核签字后,安全员与爆破工一起到炸药库支领民用爆炸物品,班长指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与专职爆破工负责支领和运送。

7、进入作业区前,监督员要对支领的数量、种类、规格等进行核实,并认真填写记录。

8、民爆物品现场监督管理员,对民爆物品的使用过程、使用数量及班末清退等进行监督,爆破作业后,监督员要对炸药库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填写的数量进行核实,若支领、使用、和清退数量与监督员掌握的数量相符,监督员应在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签名,否则,不给签名,并及时追查原因。没特殊原因,不审核签字的,一次罚款50元。

9、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物品管理制度 篇四

(一)氧气、乙炔的使用及贮存

1、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2、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砼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暴晒。

3、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8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2)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地消防器材。

(2)开启油料、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4)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5)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6)货物堆码不应超高,垛底应有垫衬。

物品管理制度 篇五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品管理,加强物品采购价格监督管理,降低物品采购成本,降低库存,增加企业效益,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购买原材料、辅料、零部件、保洁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领用监督、财务核算等行为。

第三条物品采购要树立采购经济批量观念,物品验收要坚持独立原则,物品的领用要树立需用原则。

第二章物品采购的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每月应根据部门需要,编制部门'采购计划明细表'(一式两份,部门一份,仓库保管员一份,见表一),经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综合部每月(25日前)应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部门采购计划明细表及现物品库存状况编制'采购计划汇总表'(一式两份,综合管理部一份,仓库保管员一份,见表二),采购计划汇总表后附各部门所需物品明细。'采购计划汇总表'必须经仓库保管员、物业公司经理确认后,审批方可生效。对采购计划外的物质需求,必须填写'用品特批单'(见表三),经上述人员确认同意,财务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每月应编制采购计划,并建立采购明细台帐(保存期限为二年),接受主管领导检查,定期和财务进行核对。采购计划应以合理的库存和经济批量为前提,坚持'先利库,后采购'的工作程序,谁提供采购依据,谁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每半年需对重要、主要物品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于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淘汰,补充新的合格供应商。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公司库仓的冷、背、残、次物品。

第三章物品验收的管理

第八条所采购的货品到达公司前,采购人员应事先通知库仓人员做好验收准备。

第九条采购的物品到达公司后,必须由采购人员、负责检验人员(使用部门、工程部技术人员)和仓库人员一起根据供货方发货单(或发票)上所列物品进行逐一验收。

第十条采购物品的入库验收包括数量(直观上物品的完好度)、质量(规格、型号、产地等)、价格三个方面。数量和价格验收由仓管人员负责,质量验收由使用部门(或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或仓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所采购的物品到达后,应在当日办理完验收入库手续和财务入库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购进物品,经验收合格后,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填制有编号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仓管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员办理换货或退货;对入库后发现不合格的,仓管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办理换货或退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应以独立保管的实体作为入库单位。

第十三条物品入库后,应当按照种类分区摆放整齐,按种类设置货物标识,严禁将不同种类的货物混放。

第十四条付款时必须持合同、入库单、发票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手续不全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第十五条确需领用物品的人员、部门,必须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领料单'及'采购计划明细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领用人持'领料单''采购计划明细表'到仓库领料,领料单的有效期限为3天。保洁用品,办公用品等日常使用频繁的物品,由各部门凭'领料单'、'采购计划明细表'按月一次领出。

第十六条仓管人员根据完备、有效、准确的领料单填写一式四联出库单,按照出库单上的项目逐一发放,并在各部门'采购计划明细表'上盖'已领用'章,定期将出库单传递给财务部门。

第十七条保洁班月领料计划应由保洁部主管按掌握的日常消耗所需量严格编制,并经主管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由月领料计划分解产生的旬计划、日计划由其主管审批后连同物业经理审批过的月领料计划应于计划月上月末送至仓库管理员,仓管人员严格按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的要求发料。

第十八条每月末,由仓库管理员对保洁部领用物料汇总,与月领料计划进行核对,若有差异报其物业经理并责成其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工程部主管根据历史数据、经验,编制维修用料月计划,对于经常使用的替换配件、物品、维修材料等,由工程部主管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并经物业经理审核批准后,可实行定额备用量,一般保证7天的库存量。根据批准后的申请填写'领料单'(见表四),一次领出备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明细台帐,月末工程部应将库存量结出,报仓管人员核对,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领用、库存情况。

第二十条对于不经常使用的物料,凭完备、有效的手续领用。

第二十一条需要维修的客户或公司部门,工程部必须根据客服中心填制的报修单'(一式三联,财务、工程、客服各一联,见表五)进行维修,所需更换的物料或所需工费必须经客户或报修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月末客服中心应将报修单汇总后交仓管部门、财务部进行核对、核算。对于虚假的报修,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工程部主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实行'以旧换新'领用物料的部门或人员,必须持旧物料和完备、有效的领料单',到仓库更换。仓管人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注明'以旧换新'字样,对回收废旧物料有变卖价值的,仓管人员应归类存放,无使用价值的,也应独立存放,定期按程序由综合管理部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采购必须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办理,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验收和保管,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价格、合同、程序等),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同时将此作为部门及个人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原与此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物品管理制度 篇七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为了保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及储存,防止因管理不严、使用不当,发生危险,造成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管理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8号

4储存使用要求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i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2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加强日常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可靠。

4.3风场应设置专门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4.4风场允许存放少量的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每种最多不能超过1桶以上),以备日常应急所用,严禁超量储存。检修用氧气、乙炔气瓶每种最多允许存放2瓶,并且应分开单独放置。

4.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牌,库房门应上锁,并设专人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专责人必须了解易燃易爆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按照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4.6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库房负责人每天应对库房防火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7库房内应根据易燃易爆物品数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检查,保证消防器材足够好用。

4.8库房内应经常通风换气,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挥发积聚产生危险,室内温度不宜过高,宜保持在15℃以下,夏季还应做好降温措施。

4.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场所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冰箱等设备。

4.10易燃易爆物品的外包装要有明显的标识。使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5运输要求

5.1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前必须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防震胶圈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

5.2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车装运。

5.3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5.4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工具。

6附则

6.1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8篇《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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