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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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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9篇《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一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xx%

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xx%。

第6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相关说明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度 篇二

一、员工基本福利制度

1、目的: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①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带给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②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③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带给的专门福利。

4、制度执行者

①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②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③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社会福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透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潜力的状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忙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二、员工社保办理福利制度

1、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劳动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3、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不承担试用期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4、在试用期间,员工需将其原有社会劳动保险连续起来,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行政人资部给予办理,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5、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交等状况自行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送报社会劳动保险局。

6、社会劳动保险参保基数:

①试用期满公司正式员工按当年度的投保基数金额参保。

②投保基数和浮动额度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局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

7、具体工作流程参见《社保办理流程》

三、员工弹性福利管理制度

对于福利制度,目前提法比较多的是弹性福利,又称为自助餐式的福利,因为员工能够从组织所带给的一份列有各种福利项目的菜单中自由选取其所需要的福利,目前市场上IRewards在该领域相对较为成熟。因为员工的需求常随时间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例如员工的年龄、性别及家属的数目。

员工既然能够掌握自己的福利措施分配权,即能够配合自己的状况,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福利,这种组织所带给的自我控制,对员工的确有激励作用,同时也可润滑员工和组织的对立关系。此外员工因为得到较多的控制权,士气也会有所提升。

1、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状况而定,从公司“爱心基金”中拨款。

2、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2、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3、劳护用品费:每一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5、满勤奖:以工资形式每月同工资一齐发放。

6、工作年休假:所有员工享受工作年休假,与春节一同进行,具体天数由公司在年终统一发文规定。

7、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状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带给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带给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透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潜力的状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忙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午餐补助

①。公司员工每一天可享有12元午餐补助。

②。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齐发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200/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群众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带给的常规体检。

②。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带给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员工业余生活

①。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群众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带给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能够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能够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必须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150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200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元通讯津贴。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每月15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500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200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八、附则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 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 集团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华为集团----任正非

5.2 A、B、C岗位层级分别为八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鸥江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 各类补贴:

6.5.1 特殊津贴:是指集团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 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 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 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7.3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 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工作日数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0.83 10.4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事假:在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上海户籍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1.2非上海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上海户籍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11.3其他非上海户籍员工一律缴纳上海综合保险。

12、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法定福利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统一福利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专项福利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27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六

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3、名词术语解释

3.1.法定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3.2.统一福利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条件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具体执行及统一福利的发放。

4.2.总经办负责福利制度及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5、法定福利

5.1.社会保险

5.1.1.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1.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5.1.3.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2.住房公积金

5.2.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2.2.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3.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标准,依法进行调休。具体如下: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清明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为准。

6、统一福利

6.1.病假:当员工患有疾病,必须提供社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享受病假待遇。

6.2.年节礼品:春节、中秋节等假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节日礼品福利。

6.3.康乐活动

为使员工之间增进感情、加强沟通,公司将视业务情况,不定期组织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形式的康乐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

7、专项福利

7.1.带薪年假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7.1.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为5天;

7.1.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7.1.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7.2.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7.2.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2.2.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7.3.丧假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7.4.产假

7.4.1.顺产: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7.4.2.流产: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天。妊娠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休假42天。按病假规定执行。

7.4.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7.4.4.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7.4.5.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

7.4.6.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7天,假期工资照发。

7.4.7.产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7.5.哺乳假

7.5.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7.5.2.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7.6.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7.6.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7.6.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

7.6.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7.7.工伤假

7.7.1.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行政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行政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7.7.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8.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正式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7.9.季度劳保福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公司为正式员工发放下一个季度劳保用品。

7.10.结婚礼金:转正员工结婚,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如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只享受一份。

7.11.生育礼金:转正员工生育,可获得公司相应的贺礼。

7.12.“三.八妇女节”:公司女职工享有下午半天假及节日礼品。

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八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管理,力求在提供良好的可持续平台基础上形成劳资双方对奋斗目标的一致认同,真正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福利制度。

具体福利包括以下几项:

一、保险

1、公司员工于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办理商业意外险

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员工办理的劳动保险主要包括五种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以购物卡、礼品或现金形式发放。

(1) 春节 (2)元宵节 (3)五一劳动节 (4) 母亲节 (5)六一儿童节 (6)情人节(7) 中秋节 (8) 国庆节

三、午餐补贴:

免费工作午餐,因公出差的员工,公司给予餐补每人每天50元。如出差已公费用餐,则不享受餐补。

四、通讯补贴:

因工作性质需要,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流量费)30元,随工资一同发放。

五:工龄补贴:

员工入职每满半年底薪上升10%,工作满一年以上发放岗位补贴

六、生日礼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营造快乐和谐的氛围,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天发放100元生日礼金及生日贺卡。

七、休假:

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节假日。婚丧嫁娶等休假按国家法定执行。

八、旅游: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的短途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九、培训: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培训规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的内训或外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九

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条件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__]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本人自愿,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

4、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选举任职的,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的条件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退休费计发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75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退休费: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四、其他规定

1、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其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为10%,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为15%。

2、按黑政办发[2006]75号文件规定执行,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的部分计入离退休费基数,原享受的护龄津贴和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在离退休时按100%发给。

3、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5]112号)文件规定,在警察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4、根据2002年10月18日省九届人大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是职工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5%退休金,加发后不得超过本人基本工资。

5、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条件、待遇等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1997]176号)文件规定,因公致残人员,经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一等以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比例可加发10%;被评为二等以下的,加发5%。加发退休费后,最高不得超过退休前基本工资。对未评上伤残等级的退休费不加发。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携带本人档案及在职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审批程序

由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符合病退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所在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经市领导签字,附相关佐证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七、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的审批程序

由基层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同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1、丧葬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规定,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200元。

2、抚恤待遇。根据民发[2007]64号文件和黑民优[2007]66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干部,为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遗属困难补助。由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带死者死亡证明书及死亡前一个月的工资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4、工龄认定。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5、工伤认定。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印发关于划分因工伤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黑人联字[1994]11号)文件规定,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呈报申请工伤认定报告,并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审批表》,及附带相关必备佐证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八、受理

基层单位填报相应的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承办人对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申报单位,要求当面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有疑义的,要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九、办事时限

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经主管局长或局务会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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