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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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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没有课堂教学太多的束缚和校园生活的限制,学生们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兴趣高涨,思维也空前的活跃起来,往往会产生一些创造性火花,在实践中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下面是差异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3篇《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社会实践报告1900字 篇一

时光如流水,总在不经意间静静地流逝。不知不觉在大学又度过了半年,迎来了我上大学的第二个寒假。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准备着回家,我理所当然也想要回家和父母亲人团聚。不过作为一名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他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尤其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因此,我决定与父母商量,准备找一份工作来锻炼一下自己,终于在假期即将开始时,我找到了一份家教的工作。这是我大学假期的第一份社会实践工作。得到了一个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我的寒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通过家教工作让我学会了许多,体味了许多,思考了许多……

一、我的学生叫__,是__中的一名学生。第一次到他家做客,他的母亲热情地招待了我,与我在客厅里诚恳地交谈了很久。从她儿子的性格爱好谈到他的学习情况。我第一次全面了解我的学生时,是通过与他交谈篮球开始的,因为我们都比较喜欢篮球,从对方喜欢的事物谈起才能引起他的好感,才能更容易地了解对方。在交谈中,我了解到以下情况:他有很强的求知心,人很聪明,有些顽皮。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来懒于学习,贪于玩乐。由于上述诸多原因,他的成绩很不尽如人意。父母对他抱以很大的期望,希望他能够考上重点高中,近而考入理想大学,靠自己创造美好的未来。而他现在的学习情况,让他的父母感到担忧。

在交谈中,我可以感受到父母心中那种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感受到父母对儿子的那种期望是那样挚热的、无私的。他们看的很远,看到了儿子的未来;我被父母对子女的这种情义深深打动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我也同时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对于没有任何家教经验的我来说,毕竟是一个“挑战”。

二、家教的第一天我发现他在学习上很随意,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我开始意识到: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讲课,而是帮助他端正学习态度。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嘛!”第二天,我给他讲了我以前同学的经历,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给他阐明了学生的职责和学习的目的。他似乎懂得了什么,不时地点头表示同意。此后,我也经常给他聊类似的事,不时地与他交谈学习体会。他的听课状态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观。每天下午工作两个多小时,中间有一段休息的时间。因此,我在以后的讲课中,对他的要求渐渐严格起来,并经常给他讲解懒惰的害处。他虽然听得进去,但改观不大。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九层之台,是需要起于垒土的。

三、由于每天做家教,这就迫使我改掉了假期睡懒觉的习惯。上午我还有一部分时间用来给自己“充电”。开始的几天,他听课时,时常会走神,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有时,我心里会感到很恼火:自己如此卖命地讲,他却置之不理,好在我很有耐心。每当他走神时,我都会提醒他,耐着性子给他讲下去。他做题时,喜欢看着干想,而懒于动手。听课时,也只是“洗耳恭听”,从未做笔记。这正是他学习懒惰的体现。我清楚地知道:他有时会给我带来“沉重”的打击。记得有一次,我给他讲解了,他听课时,显得有些吃力。

我讲完后,问他是否还有疑问。他点头表示全听懂了。过了两天,为了检验复习的效果我感觉自己仿佛从九霄云殿一下子跌进了无底深渊。这是我家教过程中遇到的的挫折。事后,我不断地反思:是自己的原因,还是他的原因?不管怎样,有一点很清楚:他根本没听懂,或者没有深刻理解。面对懒惰成性的他,我显得“束手无策”。学习成绩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学习习惯的好坏。懒惰是学习的“大敌”。只得不时地督促他,鞭策他,使他逐渐变得勤快起来。

四、转眼他就要开学了,我也结束了家教生活。他的学习态度比以前端正了许多,学习也知道勤奋努力了,他的父母很感激我这段时间对他的帮助。家教生活让我想到了很多东西,得到了很多感触,城市家庭一般生活很优裕,孩子生长在如此的环境里,个别甚至不会去吃苦。上学放学有人接送,提出的种。种要求都会得到满足,甚至连自己的房间都会有人整理打扫。生活如此安逸,就很容易养成懒惰的习惯。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啊!因此,从小培养孩子的吃苦能力很有必要。毕竟,吃苦耐劳,艰苦朴素可是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上就是我的收获和体会。这几十天的经历我最深切的感受就是:不论什么事只有亲身的体验过,身体力行,才会有真实的感受,才能对这件事有比较实在的,深刻的认识;还有一点就是,世上无易事,均须用心去做。这些收获和体会我想会将影响我以后的学习生活,对以后的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寒假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篇二

很高兴自我能有这次社会实践的机会,经过这样的实践,我真正学习到了社会经验,它为我积累了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它为我今后步入社会打下了牢实的根基。

大学是一个教育我、培养我、磨练我的圣地,我为我能在此生活而倍感荣幸。社会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基地,能将学校学的知识联系于社会。

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最好途径。亲身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

增强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事。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许多:在日常的工作中上级欺压、责备下级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事实如此,但这也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它让我明白到别人批评你或是你听取他人的意见时,必须要心平气和,仅有这样才能表示你在诚心听他说话。虽然被批评是很难受的,并且要明确表示你是真心在理解他们的批评。因为这样才能在失败中吸取教训,为以后的成功铺路。我们要学会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才是我所应当做的。

我也从工作中学习到了人际交往和待人处事的技巧。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自身的价值。人往往是很执着的。可是如果你只问耕耘不问收获,那么你必须会交得到很多朋友。对待朋友,切不可斤斤计较,不可强求对方付出与你对等的真情,要明白给予比获得更令人开心。不论做是事情,都必须有主动性和进取性,对成功要有信心,要学会和周围的人沟通思想、关心别人、支持别人。

打工的日子,有喜有忧,有欢乐,也有苦累,也许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我不明白多少打工的人有过这种感觉,但总的来说,这次的打工生活是我人生中迈向社会的重要一步,是值得回忆的。此刻想来,二十四天的打工生活,我收获还是蛮大的。我所学到的生活的道理是我在学校里无法体会的,这也算是我的一分财富吧。

现今,在人才市场上大学生已不是什么抢手货,而在每个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中,几乎都要求有工作经验。所以,大学生不仅仅要有理论知识,工作经验的积累对将来找工作也同样重要。事情很简单,同等学历去应聘一份工作,公司当然更看重个人的相关工作经验。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应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寒期打工。寒假虽然仅有短短的一个月,可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能够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明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本事。经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本事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应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当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我的创业和社会实践本事。

此刻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本事以及与他人的交际本事。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我所能承受的,就应当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我,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能够尽快走上轨道。

除了工作中我学到很多很多在学习中无法学到的知→www.chayi5.com←识和经验外,在我看来,我收获最大的是,我变得很开朗很自信。以前在人群里,我胆小得几乎宁愿缩在角落里,期望没人能注意到我。而这一次,在我们的小组会议里,我变得很自信,我勇于在大家面前表达我的看法,勇于向组长提出提议。更有甚者,在每一次活动中,我都踊跃参加,表现相当进取。组员居然不相信我之前会是一个相当内向的人。我觉得,这次社会服务活动给我最多的是,让我自我有了很大的改变,并且这个改变,是我之前都一向想要的。

在这次寒期的工作中,我懂得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获益良多,这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学习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启发。这次的打工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这次的实践的确给予了我很多。今后,我将继续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尚的思想觉悟,进一步完善和充实自我,争取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好的完善自我,在以后的实践中更好的运用去自我的只是,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社会实践报告3200字大学生 篇三

在密云县人民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__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__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__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__年5月作出(20__)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__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__)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__)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__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__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四、调查分析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学习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 抢救财产 和 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 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比 抢救财产 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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