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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论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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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论文范文 篇一

关键词: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完全竞争

引言

我国理论界一致认为,股票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有效场所。在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的初期,我们虽然也认为股票市场具有配置资源的功能,但事实上我们是把市场的功能定位在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上,由于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市场融资能力上,从而大大降低了对股票市场配置资源的关注度。近几年来,我国股票市场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了出来,引起了人们对市场功能和作用的进一步思考。不少学者认为,由于过分强调股票市场的融资作用,使得股票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导致市场投机成风,必须恢复股市的本来面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分析近几年来不断见诸报端的有关这个问题的论述,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论者都是将股票市场能够合理地配置资源看成一个先验的命题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几乎没有人对股票市场能够合理配置资源表示怀疑,好象只要我们发挥了股票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我国股市所存在的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合理资源配置的含义

分析股票市场能否合理的配置资源,必须回答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股票市场本身是否具有合理的配置资源的能力,能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众所周知,资源配置要解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三个基本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价格的变化来完成的。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时,一方面,刺激消费,使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抑制生产,使供给减少;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价格上升时,一方面刺激生产,使供给增加,另一方面抑制消费,使需求减少。通过价格的调节,最终使供给和需求趋于一致,这时资源通过价格分配在各种用途上,使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得以解决。虽然价格机制可以自动地实现对资源的配置,但是要使这种配置合理,价格的变化也必须合理,对此,福利经济学进行了研究。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所谓合理地配置资源就是指实现了经济效率,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而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实现,是市场充分竞争的必然结果,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结论是,任何充分竞争的均衡都是帕累托最优状态,同时,任何帕累托最优状态也都可以通过一套充分竞争价格得以实现。福利经济学讨论了充分竞争和资源最优配置的关系,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信息在资源最优配置中的作用,但是暗含着充分信息这个假定条件。如果信息是不充分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就有可能发生,帕累托最优状态就难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就会落空。

综合以上结论,可以看出,资源的最优配置除了存在一个灵活的价格以外还需要两个条件,即充分竞争和充分信息。

股票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理论分析

我国理论界认为股票市场能够合理配置资源的主要理由是:股票市场通过资金的合理流动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在股票市场的运行过程中,证券投资者在获利本能的驱动下,总是追捧那些收益率高的股票,而抛弃那些收益率低的股票,股票价格的变化,实际上引导着货币资金流向高收益率的金融商品,而这些收益率高的金融商品往往代表着高成长性的产业和经济部门,大量资金的流入,为这些产业和经济部门的发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股票市场通过削弱生产要素产业部门间转移的障碍从而达到了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生产要素的部门转移有两个障碍,资产实物形态的转移障碍和进入障碍,股票市场则可以克服这两个障碍。在股票市场上,由于资产采取了有价证券的形式,具有最大的流动性,这就打破了实物资产的凝固和封闭状态,为生产要素在产业部门间的转移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同时,一些效益好、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筹措到进入某一个产业部门最低限度的资金数额,这就打破了因资本有限而难以进入一些产业部门的障碍。我们认为,上述结论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高收益率的金融商品并非往往代表着高成长性的产业和经济部门。其次,资产采取有价证券的形式,便利了虚拟资本的转移和流动,但是并不意味着生产要素在产业部门间的转移就更加方便。退一步看,既使我们承认上述结论是确定无疑的,也只能说明从某些角度来看股票市场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并不能为股票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一般性结论提供充足的理由。

如上所述,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价格的变化来完成的,在商品市场上,只要竞争和信息是充分的,价格的变化是合理的,那么资源配置的结果就是合理的。而在股票市场上,除了价格变化是合理的这个条件以外,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还需要另一个条件,即股票市场价格的合理变化能够顺利地传导到实体经济中去,能够对商品市场的价格产生直接的影响。股票价格的变化是否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呢?

先看第一个条件,关于股票市场的价格变化是不是合理的问题,证券投资理论似乎作了肯定的回答。证券投资理论认为,市场永远是对的,股票价格的变化永远是对的。细想一下,我们不难发现,上述结论只能证明,从投资角度来看,只有同市场价格的变化保持一致才能够保证成功,但这并不能够证明市场价格的变化本身是合理的。从信息和竞争是否充分这个角度来分析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是否合理,有效市场理论认为只要市场是强有效的,就可以作出肯定的回答。但很多学者的研究结论是,有效市场理论所定义的强有效市场,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几乎所有的股票市场都不能符合其基本要求。再从股票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不仅不能够得出股票价格变化本身是合理的结论,而且可以发现,大多数时候,股票价格的变化是不合理的。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得出结论,股票价格变化具有跳跃性和心理性特征。价格运动的起始和终结具有突发性、价格运动的过程具有急速性、价格运动受到市场心理因素的强烈影响。这一结论具有普遍意义,不仅不成熟的证券市场是这样,既使成熟的证券市场也是这样。美国的道·琼斯工业股票指数从1885年的36点到1988年的9213点,经历了103年的时间,但是,运动的主体部分是经过急促跳跃完成的,仅仅只用了15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大约90%的运动距离。同时,由于股票价格受到市场心理的强烈影响,使得股票价格的波动具有强烈的趋同性和振荡性,同一市场上的股票价格总是同起同落,要涨一起上涨,要跌一起下跌,要么基本不动,要么巨幅震荡。显然,这样的价格变化,无论如何都不能认为是合理的。

实际上,股票价格变化不仅不能很好地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还有可能对实体经济的资源合理配置造成极大的干扰和破坏,在中外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证。1928年到1929年9月,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暴涨,主要工业公司的股票价格有时一天的上涨比例竞达到10%到15%。火爆的股票市场创造了巨大的资金需求,导致大量资金从实体经济中流出,企业资金短缺、经营困难,对美国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害。1929年10月,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又发生暴跌,到1932年7月,道·琼斯30种工业股价指数从1929年的2452点跌到了58点,股市的暴跌带来了美国历史上破坏性最大的经济危机,使美国经济处于瘫痪状态,大量银行破产(1929年659家,1930年1352家,1931年2294家),国民生产总值从1929年的880亿美元下降到1933年的400亿美元。在美国出现的这种情况,在其他国家的证券市场上几乎都不同程度的发生过。当然,我们并不认为这种情况具有普遍性,但这至少可以说明,股票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确定无疑。

再来看看第二个条件,即股票价格的变化能否顺利地传导到实体经济中去,能否对商品市场的价格产生直接的影响。笔者对我国深圳和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的变化和市场相关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其结论令人吃惊:二者既不具有整体上的相关性,也不具有局部上的相关性。限于资料,我们不能对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进行分析,但是通过对市场进行直观的观察,我们也可以得出上述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的基本结论是,股票市场并非是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场所,我们对于股票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不能够估计太高,不能够奢望用配置资源来解决股票市场存在的一切问题。

参考资料:

1.吴晓求,《证券投资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第71页

证券股票分析论文 篇二

【论文摘要】本文对常用的企业股权转让估值方法进行了介绍,并列举了近年来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转让案例的估值标准。

一、常用股权估值方法简介

常用股权估值方法主要有绝对估值法(折现现金流,即dcf)与相对估值法(如市价/盈利等)两种。

(一)绝对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是一套很严谨的估值方法,这一方法的理论基础是:企业的价值等于其未来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的现值总和。绝对估值法即通过选取适当的贴现率,折算出预期在企业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全部净现金流之和,从而得出企业的价值。

想得出准确的折现现金流值,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得出dcf值的过程就是判断公司未来发展的过程,所以dcf估值的过程也很重要。就准确判断企业的未来发展来说,判断成熟稳定的公司相对容易一些,处于扩张期的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较大,准确判断较为困难。再加上dcf值本身对参数的变动很敏感,使dcf值的可变性很大。但在得出dcf值的过程中,将反映分析人员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假设。有了dcf的估值过程和结果,以后如果假设有变动,即可通过修改参数得到新的估值。

常用的绝对估值法有红利折现、自由股权现金流折现以及最新出现的剩余收益折现模型等。

(二)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的含义简单且容易理解。就是:一家公司的价值确定与其他市场上同类型的公司的价值如何确定有关。在用相对估值法对一家在公开市场上上市的公司进行估值时,需经过以下步骤:

1.列出用于比较的公司的名单并且找出它们的市场价值,通常寻找同行业的公司。

2.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把其市值转化成可比较的倍数,例如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利润增长的比率(pe/g)、专门针对寿险公司的市价与内涵价值比率(p/embedded value,p/ ev)以及专门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市价与管理资产比率(p/asset under management, p/aum)。此外,由于传统估值方法主要依赖会计利润和账面价值。而保险公司的业绩具有显著的延迟性。

3.把要估值公司的倍数和用于比较的公司的倍数进行比较,判断需估值公司的价值是被高估了还是被低估了。

下面,对几种常用相对估值方法做一介绍。

(1)市盈率法。市盈率法(p/e)是简洁有效、也是国际上最流行的估值方法,其核心在于每股净收益的确定。p/e,即价格与每股收益的比值。从直观上看,如果公司未来若干年每股收益为恒定值,那么pe值代表了公司保持恒定盈利水平的存在年限。这有点像实业投资中回收期的概念,只是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2)市净率法。市净率法(p/b)即当时的收购价格与最近一期同股净资产价格之比。在对股票分析师调查中,该方法是仅次于市盈率法的一种相对估值方法,并且,由于每年的盈利不总为正,且变动幅度相对净资产较大,因此,市净率法也有其优势。通常,国际上对银行、券商以及财产险公司采用市净率法进行估值。

(3)市价与内含价值法(p/ev)。通俗地说,内含价值是在没有考虑公司未来新业务销售能力的情况下现有公司的价值,可视为寿险公司进行清算转让时的价值。内含价值是对一个寿险公司的经济价值的估计,不包括未来新业务产生的价值,直接反映寿险公司当前的经营成果。它由有效业务的价值和调整后净价值两部分构成,反映在某个评估时点之前已经生效的业务的价值。调整后净值一般是指资产市值(可包括所有不良资产) 扣除负债后的数额;而有效业务的价值则是反映了资本成本后,目前业务未来可作分配的折现现金流量。根据我国的定义,内含价值(ev)构成如下:内含价值=调整净资产+有效业务价值。(其中,调整净资产=自由盈余+要求资本;有效业务价值=有效保单未来产生的股东现金流现值-持有要求资本的成本。)

(4)市价与管理资产比率。市价与管理资产比率(p/aum)是国外基金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中最常用的参考指标,即基金公司股权价值与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之比。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收入根据管理资产的一定百分比计提,因此,基金管理公司股份的售价依照公司所管理资产的百分比来计算是一种较为科学的做法。

上述几种相对估值法的适用性区别见表1。

(三)两种方法比较

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为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不同的估值方法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财务状况的公司,对于不同公司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择取不同估值方法。

此外,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运用两种方法分别估值之后,再对股权的价值进行判断。

(四)估值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分部加总法(sum-of-parts)。如果一个金融企业存在不同种类的业务,如券商的自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以及下辖保险、银行和投资三大板块,就需要针对每一个板块采取不同的方法分别估值,之后将其估值结果进行加和,这就是分部加总。

2.流动性溢价。通常,已上市公司的股权流动性更强,因此,在估值时要相对未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溢价。

3.战略投资者折价。经验表明,无论是技术、网点、品牌等拥有任何一项或多项优势资源的战略投资者,在入股谈判时,应当享受相对其他投资者的估值折价。

4.控制权溢价。经验同时表明,如果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则将会产生控制权溢价。

二、不同类别金融企业的估值案例分析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按照金融企业的不同类别,分别介绍证券、商业银行以及基金公司的估值案例。由于绝对估值方法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举例时,只用相对估值法进行比较。

(一)商业银行

表2列出了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上市前股权转让的市净率倍数(p/b),平均来看,这些商业银行的股权转让市净率为1.48倍。

因为中国经济将可能长期处于一个较快增长的阶段,资本市场通常会给上市的商业银行一个市净率溢价,且银行在上市前引入战略投资者时要给予其一定程度的折价,此外上市银行还具有流动性溢价,因此未上市银行平均市盈率要低于上市银行。

(二)保险公司

前面已经分析过,财险和人身险由于经营业务的时间不同,因此估值方法也不同。

1.财险公司

产险属于短期业务,资金流动快,可在较短年限内实现盈利,估值方法较寿险简单。目前美国、韩国、日本产险公司的平均pb分别为1.3倍、2.8倍、0.8倍。而我国已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其2008年8月29日(即公布中期报后一天)的p/b为2.44元。

2.人身险公司

在国内a股上市的人身险公司有中国人寿,但是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上市公司中的大部分业务也为人身险,因此,我们列出这3家上市公司的p/ev值(见表3)。

由表3可以看出,中国大型寿险公司平均隐含的p/ev为2.09。

(三)证券公司

由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对资本的依赖程度不同,因此,通常在绝对估值法时,采用分部加总的方法对其进行估值。然而,这里只列出近期的券商转让价格案例,所以并没有对这一方法进行深入探讨。

表4 列出了近两年发生过的部分券商股权转让价格及相应市盈率,平均来讲,这些未上市券商在转让时的市盈率为11.92倍。

由于2008年股市较2007年的最高点已大幅下挫,证券公司在2008年的平均市盈率已降低,这一方面说明了券商行业的周期性特点,同时也表明2008年证券业展开股权收购的成本较低。

(四)基金管理公司

由表5可以看出,近两年转让股权的基金管理公司平均资产规模为806.9亿元,平均转让价与管理资产比率为4.69%。

三、总结

本文第一部分对两种不同的估值方法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又分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等介绍了相对估值法的案例。其实,面对一个新的项目时,正如我们在证券公司案例中分析的一样,要充分把握相关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等的关系,而不能仅仅依靠历史数据的简均做出决策。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洪涛,王国良。保险资金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2]王海艳。保险企业资产负债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3]许谨良。保险产品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

[4](美)弗兰克·c·埃文斯,大卫·m·毕晓普等,郭瑛英译。并购价值评估:非上市并购企业价值创造和计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5]陈亮。人寿保险公司价值评估研究。精算通讯,2004年第4期。

[6]魏迎宁。寿险公司内含价值的理论和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

证券股票分析论文 篇三

关键词:股指期货;必要性;发展障碍;风险管理

2007年初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之后,2007年6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配套的八项实施细则。这些举措,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规范了金融期货市场的建设和运作,标志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同时也意味着股指期货推出前的规则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毕。可以预见,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促进股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互通,并对股票现货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目前,全球股指期货、期权和个股期货、期权已经占到全部期货、期权市场65%左右的份额,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环境和条件日益成熟。本文围绕股指期货在我国发展的障碍和风险管理作进一步的研究。

一、股指期货的功能及其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

(一)股指期货的功能

所谓股票指数,是衡量和反映所选择的一组股票的价格变动指标,而股指期货是专门为人们管理股票市场的价格风险而设计的。与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其他商品期货一样,股指期货同样顺应规避风险的需要,目前它已经成为国际期货市场上最成功的期货品种之一。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缺乏卖空和融券功能,市场缺乏针对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手段,而股指期货作为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资产配置等功能,它的推出填补了这一空白,将改变证券市场缺乏规避系统性风险工具的现状。

(二)股指期货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

对于海外股指期货及其现货市场的比较研究表明,股指期货的开设有利于促进市场运行效率和信息效率的提高,从而在总体上提高现货市场的效率,完善证券市场结构,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现阶段我国股票市场已经产生了对于风险管理工具的迫切需求,股指期货的上市能够适应投资者规避风险的迫切需求,帮助投资者有效地管理股市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的开设可以推进期货、现货两个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张,增加市场流动性,发挥股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的作用。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培育市场交易主体,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二、股指期货在我国的发展障碍

(一)现货市场障碍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是一个缺乏效率﹑信息不完全的市场。

1.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不够。有效性是指证券市场中价格与价值的一致程度。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证券的价格与价值一般来说是一致的,即使出现市场异常,从长期来看,价格最终也将收敛或基本收敛于价值。然而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种种弊端使投资主体无法根据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来预测股指的波动趋势,也就无法进行股指期货的交易。

2.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还存在着一些弊端,严重阻碍了建立有效市场的进程。这些问题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将信息披露看成是累赘或额外负担,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披露方式、内容和时机的选择存在随意性;信息披露滞后于公司生产经营;披露内容有虚假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利润操纵行为等。所以,股票市场目前本身存在的系统性问题也是制约股指期货推出的重要原因。

(二)市场运行障碍

股指期货交易具有双向性,既可做多,也可做空,而与之对应的股票现货市场也应该可以买空卖空,即股票市场上要有股票期货与之相对应。这样,可以通过套利者的行为来维持股指期货定价的有效性,从而实现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但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只能做多,不能做空,这就导致了市场的不对称性。当股指期货价格被低估时,由于套利者不能自由地卖空现货﹑买进股指期货进行指数套利,将导致股指期货价格被持续性低估。毫无疑问,这种股指期货最终不能很好地运行。

(三)技术障碍

市场操纵是我国期货市场的一个重要风险,根据国际经验,开发股指期货合约均以权威的股票指数为基础,从而有效防止机构或大户操纵市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同时,该指数也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但其成分股每半年调整一次,其中,调进10%调出10%,对股指期货推出的时间有一定的约束。同时,推出股指期货,理想的状况是会员数达到50家,其中,全面结算会员10家,交易结算会员30家左右,其他就是部分交易会员,或者是特别结算会员,才能实现金融期货的基本组织架构。至此,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二批会员单位,共有22家期货公司成为中金所会员,其中,全面结算会员2家,交易结算会员14家,交易会员6家。目前中金所还没有特别结算会员。因此,股票指数的推出存在着技术障碍。

(四)制度创新和监管障碍

证券市场的风险监管必须与时俱进,注重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以推动证券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为使股指期货所具备的功能得以充分体现,必须确定严谨完善的交易制度、适当的保证金比例、完善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同时要提高整个市场运行机制的效率,完善市场调控手段,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三、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选择合适的标的指数

股指期货合约设计必须选择适当的指数。股票指数要成为股指期货的标,必须注意要有一定的市值覆盖率,而且个别成分股所占比重不能过大。2005年4月,由上交所和深交所联合编制的沪深300指数正式。随着股指期货推出的临近,沪深300指数在编制和样本股的调整方面还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标的物的选择要进一步考虑市场覆盖率,防止市场操纵风险的发生。二是考虑到市场的相对稳定性,在股改完成前,某些股票总股本很大但流通量很小,存在被人操纵的可能性,只有90%以上的股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才具备基础条件,届时成分股也需要从股改完成后的公司中挑选。三是尽可能将标准统一化,便于科学计量和表述,以免在实际运作中引发争议。

(二)防范信息操纵

信息操纵是操纵者操纵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如何杜绝虚假的市场信息干扰投资者,也是监管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证券法第78条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可以说,关于如何防范信息操纵,在法规方面已经比较完善了,主要还是在于加强执行力度。另外,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三)交易所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交易所应采取各类风险控制措施以实现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包括: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在管理会员的风险并对会员提供结算服务的同时,也要管理客户的风险并对客户提供结算服务;涨跌停板制度,交易所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限幅,能有效地减缓或抑制一些突发紧急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巨大冲击,降低每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还能为投资者提供理性思考的时间以及为市场的管理者争取管理异常波动的时间;限仓制度,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持有的合约头寸的最大数额,既可以防范股指期货交易的操纵行为,也可以防止市场的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导致其无法承担巨额风险,最终将风险蔓延至整个市场;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达到了交易所规定的一定数量时,会员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持有情况等,客户也应通过其会员向交易所报告有关的情况。此外还有其他措施,比如会员资格审批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实时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授信额度控制等等。

(四)联合监管

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加强与现货市场的协调监管也很有必要。因为要操纵指数必须通过现货市场来进行。所以在境内市场上,要加强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信息共享。应该严格限制持有大额股指期货头寸的投资者在临近结算日时的同向买卖行为。持有大额多头头寸的机构在临近结算日的时间不能买入成分股股票,持有大额空头头寸的机构在临近结算日的时间不能卖空成分股股票,以防止操纵者拉抬或者打压股指。对于短期内频繁改变股票分析评级的机构投资者,一定要对其现货及期货头寸进行监控。另外对于机构开发的场外金融衍生品,特别是与股票挂钩的产品要求其在销售前必须向监管机构及交易所备案,并对其进行严密监控。

(五)完善机构内控机制

股票分析论文 篇四

股票市场行情走势分析论文范文1:

新华社:为减持立规,助A股市场摆脱“失血”之困

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而言,根据对估值合理性的判断或自身资金的需求增持或减持股份,本无可厚非。但有机构统计,近7年来A股市场累计减持近7000亿元,累计增持略超2000亿元,前者数倍于后者。

2015年A股市场从狂飙突进到断崖式下跌。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模高达5000亿元。即使在市场亟须休养生息的2016年,减持规模仍约3600亿元。在这一过程中,无视证监会三令五申的违规减持,罔顾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清仓式”减持,以及“搭配”高送转和概念炒作的疯狂套现层出不穷。

从子女上学到移民定居,从置业到理财,五花八门的“奇葩”减持理由背后,一个现象令人忧心:IPO上市令众多低成本持股的大股东一夜暴富,但大股东通过减持获得的现金并未用于再投资或创业。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因此双双面临“失血”。

在市场仍处于弱势调整,沪指一度跌破年线的背景下,监管层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规范,无疑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遏制非理性减持冲动,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另一方面,提振投资者情绪,为市场重塑信心。

天量定增和野蛮减持,被视为A股身上的两大“出血点”。继今年2月《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频率和股份数量作出限定之后,监管部门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约束。对于被顽疾困扰的A股市场而言,这无疑是对症下药的“治病疗伤”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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