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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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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规制老师的行为规范,才能陪要良好的教学风气。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7篇《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篇一

1、骨干教师界定:

被任定为县二、三层次骨干教师。

2、骨干教师要求:

(1)制定个人规划,并建立骨干教师档案。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加强学习,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教学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4)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层面开展研讨课、示范课一节,参与组织一次备课组及以上层面教研活动一次。

(5)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评选,或在各类刊物上发表。

(6)在教研组内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每学期至少帮带一名教师。

(7)每学期听本校本学科教师上课10节以上,并能给予及时评价,有交流反馈的记录。

3、骨干教师考核:

(1)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时间定为每年12月。

(2)考核办法

①根据《浦阳二小骨干教师考核量表(试行)》分教学质量、教育科研、参与培训、学科引领四块内容,考核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实施轻负高质所取得的成绩、参与教育科研实践与研究所获得的成果、执行培训常规、履行研训职责的具体情况以及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的成效。

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采取教师自评、学校评定、区考核组评定三级考核方式进行。第三层次骨干教师采取教师自评、学校评价二级考核方式进行,评定结果报区进修学校备案。

⑧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有违反师德情况,考核一票否决。

(3)奖励办法

①综合奖励

教育局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进行奖励,考核合格奖励1000元,考核良好奖励1500元,考核优秀奖励2000元。

②专项奖励

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在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正式发文进行的评比活动获奖,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在国家、省、市、区四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正式发文进行的评比活动获奖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4、三层次骨干教师在年初填写前一年度奖励申报表并附证书、文章复印件,经任职学校初审后报区考核组审核后发放。

教师管理制度 篇二

1、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2、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3、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4、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5、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应严肃处理。

6、房室钥匙应由舞蹈室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7、使用部门使用完后,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清除垃圾。

8、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教师管理制度 篇三

1 、教职工要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 ( 特别是面对学生 ) 用普通话会话。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校内不准穿背心,短裤衩和拖鞋(宿舍除外)。

6、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7、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8、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晚办公时间),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9、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班 主 任 职 责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班级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一、协助学校做好队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发挥少先队“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队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队专题活动,中队每月开展一次中队主题活动。每年“六一”前评选优秀辅导员和优秀队员。

二、抓好队干部的培养,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队活动中让队员当家作主,做队的小主人,每学年组织全校队员民主选举大、中、小队干部。定期培训队的各级干部。

三、协助学校搞好校风、校容工作。

四、发挥少先队宣传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有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宣传栏。通过这些宣传阵地,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开设队员论坛,交流活动信息。

五、争取培训一支仪容整齐的鼓号队。

六、协助文体、科技教师积极开展课外文娱体育、科技活动。

七、学习少先队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交流活动经验。

八、每学年做好新队员入队工作。

教师教学常规要求

一、备课、教案

1 、教师要认真学习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领会大纲(《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要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的要求,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制定教学计划;要注意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要处理好教学的阶段和连续性,做到循序渐进。

2 、备课要写好教案,做到一课一案,要超前一周备课,教案包括课题、目标、重点难点、课时、课前准备、教学过程、板书及练习设计等项目。

3 、教龄 10 年以下的青年教师要求写较详细的教案,教龄 10 年以上的教师要求课课有教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案要有特色。

4 、语文、数学、思品课、其他学科专任教师(不少于 8 节)要有教案;兼任教师可在课本上备课、划注。

5 、学校要定期(期中、期末各一次)、不定期地对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在教师会上反馈,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上课

1 、养成候课习惯,教师应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2 、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上课时除带齐课本、教案外,还应随带必须的教具等授课资料、材料;要科学安排课堂 40 分钟的教学内容,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早退,不拖课,不坐在椅子上上课,不接访客人。

3 、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师要坚持用正楷字板书。

4 、要尊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 、体育课要加强组织教学,重视学生的运动安全,若需提前下课让学生休息,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因天气原因需改上室内课,应给学生讲授体育知识,不得随意让学生自习。

6 、语文、数学和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课或每单元、每章节教完后,要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认真写好教后反思(教后小结),每学期不少于 8 次。

三、作业

1 、布置作业要紧扣教材,目的明确,有利于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式要多样。

2 、各科基本作业量:课后习题或思考题,可适当补充配套练习题。数学课堂作业应是课本上的练习题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

3 、作业本的设置:语文科:一、二年级要批改的:生字本(拼音本)、词语抄写本、作业本、写话本(二年级)、听写本;要检查的:日记本、练习册。 三 —六年级要批改的: 生字本、作业本、作文本、小测本;要检查的:课外阅读摘录本(每周不少于 2 次)、日记本(每周不少于 2 次)、练习册。 数学科:要批改的: 课堂作业(课本上的练习题,不少于总量的四分之三); 要检查讲评的: 课堂练习(补充题、课本上的“做一做”、课本上的部分练习题)

4 、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适当记载并做讲评。作文批改要求是:大作文要全批全改。二、三年级的作文以改为主,以批为辅;四 — 六年级作文严禁不批改只写一个“阅”的不负责任现象。批改后应写明批改日期,要保证在下节课上课之前把作业本发给学生。

5 、布置适当的课外作业,一、二年级尽量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 45 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四、辅导

1、教师应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要确定辅导对象并作情况分析,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帮助,循循善诱,增强学习信心,改进学习方法。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出较高的要求,培养自学能力;各学科要成立课外兴趣小组,制定计划,开展活动发挥学生特长、专长,培养学科优秀人才。

2、提倡教师个别辅导,反对占用课余时间集体补课。

3、课余、晚上、节假日,严禁私自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教师不许以代学生征订练习、代购学习用品或组织活动为名,向学生乱收费。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到考率要求 100% ,及格率达到 90% 以上,优秀率(一二年级 90 分以上,三、四年级 85 分以上,五、六年级 80 分以上为优秀),中心小学要求达到 40% 以上,点校和其他完小要求 30% 以上,一般小学达20% 以上。

2、考查科目:思品、自然、社会、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合格率达 95%以上。

3、一个单元或一个阶段教学结束后,要组织单元测试,对教学工作、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鉴定。

4、中心学校不定期组织抽考,有目的、有重点对基层小学有关班科进行质量监控。

5、期中考试一般由学校自行组织。期末考、毕业考采用县小学教研室统一命题的试卷或由中心学校自行组织命题。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监考,统一组织评卷和成绩统计。教师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意见。质量分析材料学校要统一收集,以备检查。

教 研 制 度

1、开展教师读书活动,每位教师每学年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笔记不少于 10000字。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读书笔记。

2、每位教师每学期应撰写一篇以上教学论文或心得体会文章,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评选及论文汇编。

3、每学年每位教师( 50 周岁以下)都要上一节公开课(汇报课)。

4、各教研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研究课。

5、每位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要有听课记录(包括评课记载);不兼课学校领导一学期听课不少于 40 节。

家 访 制 度

1 、教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社会的联系,加强家访。语、数老师每学期要进行全面家访和重点家访(学生人均一次以上),其他专任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得少于20 人次。

2 、家访应注意一般和重点相结合,并在家访记载表上作简要摘记。

3 、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学习情况,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 、家访时,应多了解、多肯定,避免出现告状式家访。

5 、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应当天家访,及时查明原因,超过半天或特殊情况应向学校汇报。

值日、值班制度

一、值日

1 、学校上课期间,每天由教师组成值日小组,定期轮值,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轮值。

2 、值日教师职责:

①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课间和午间巡视,导纪律,导卫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②处理学校偶发事件。

③早晚组织升降国旗。

④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督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进校、离校。

⑤组织评比工作,填好评比日志,记载好人好事及存在问题,第二天集会时向全体师生反馈。

⑥做好值日交接工作。

二、值班制度:

1、双休日及节假日,学校应有教师值班护校。

2、护校教师职责:

3、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认真负责,勤于巡视。

4、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值班登记手续,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5、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

6、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前后校门是 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

考勤制度

1、教职工要准时上班,上午 7:20 ( 值日教师 7:00) 前,下午 13:15( 值日教师 12:30) 前要签到。

2、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必要的外出应向校长请假。

3、上班、上课迟到或早退当旷课论。对旷课者,视其情节轻重予在教师会上警告批评或全乡通报或扣发工资或作为待岗人选等处理。

请 假 制 度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请假应事先提出,并自行安排代课交学校存档备查。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功课由学校安排。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假期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七天的丧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教职工请公、事假或病假一天内由基层小学校长审批,请公、事假一周以内(含一周)由基层小学审核,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3、请公、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一个月以上先由基层小学审核,中心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到教育局由局分管局长审批。

三、旷工旷职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职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职论处。

4、对旷工旷职的教职工,学校依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奖 优 罚 劣 制 度

中心学校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一、评优、奖优制度。

1、中心学校每学期组织对语文科及数学科进行平时抽测及期末质量监控。对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给予通报表扬。中心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教学质量优秀班级。

2、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行政、教研组相结合的质量评价组依据《安溪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对各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估。评选教学管理先进学校,评定的结果同时作为考核各校领导的重要依据。

3、各校应切实加强教研管理,向教研要教学质量。鼓励教师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并争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中心学校对文章在各级教育刊物发表的教师给予奖励。

4、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质课评选,一次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并予表彰。

5、中心学校每学期组织有关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6、各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工作量化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级的主要依据。中心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7、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

8、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获奖,除县教育基金会发给的奖金外,中心学校按同等数额嘉奖。

9、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奖给训练指导组的老师人民币 20xx元;第二名奖给 1500 元,第三名奖给 1000 元,(以下一个名次差 100 元,奖至第 10 名为止)。

10、县教育部门主办的学生现场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训练指导组的老师 300 元、 200 元、 100 元。

二、罚劣制度

1、课程计划:各校应严格按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师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应加强管理、检查,对没按课程表上课,随意调换或挪用者,在全乡通报批评,该教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2、编写教案:各校应加强对教师写教案的检查、指导,教师应备好每一课的教案,经检查,没教案进课堂的或编写种类不齐全者,进行通报批评,对整学期无编写教案的教师,上报县财政局扣除该教师两个月山区津贴。同时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3、作业批改:各校应严格要求教师执行《安溪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经检查,作业没批改或没按要求批改者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对整学期无批改作业的教师,上报县财政局扣除该教师两个月山区津贴。同时学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4、单元检测:各校就加强单元检测的管理,建立学生单元质量向家长反馈的制度,(单元检测卷检测后应收存备查)没按要求进行单元检测与没有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成绩的,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5、对违反教师管理基本要求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作为下年度待岗人选。

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一、上学

1 、上学时应向家长说声:“××”,我上学去了,再见!“

2 、要按时到校。因故不能到校,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或由家长写请假条委托人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不能到校的向教导处请假。

3 、上学前要整理好书包,按日课表带齐当天课本和学习用品,不带与课业无关的东西到校。

4 、穿戴要整洁,不穿拖鞋,不穿背心,不戴项链、耳环、戒指、不涂口红,不染指甲,不烫头发,少先队员要佩带红领巾,队干要带好标志。

5 、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搭肩并排走,过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路上追跑、逗留。不要边走边吃零食。遇见老师要行礼或问声“老师好”,遇见同学要打招呼。

6 、值日生要提前到校,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课桌椅,其他学生早晨到校应自觉地进教室温习功课。

7 、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晨间检查准备。

二、做操:

• 每个学生都要参加早操和眼保健操。

2 、早操集合钟响后,应听信号马上集合;集合要做到快、静、齐,早操完,按班级顺序各自走进教室。

3 、做操要听指挥,按广播口令做动作,动作要准确,认真。

三、上课:

1 、上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地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 、听到上课的预备信号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走进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老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全班学生起立,老师:“同学们好!”,学生:“老师好!”,老师:“请坐下”,全班学生一齐坐下。

3 、迟到的学生在老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 、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老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发言后经老师许可才坐下。

5 、老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碰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老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要规范,做到按时交。

6 、阅读和书写要做到三个一,即: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离纸一寸。

7 、下课时,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全班学生站好,老师:“同学们再见!”学生:“老师再见。”在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8 、要认真上好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注意安全,口袋内不要带小刀、玻璃瓶等危险物品。

四、课间:

1 、课间可做一些有益的活动,不在校园里追逐,乱冲乱撞,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互相礼让。不要随便走出校门。

2、校园内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要用普通话会话。

3、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帮助老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五、放学:

1、除值日生和老师指定参加某项活动的同学外,其它同学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在校内逗留,路上要注意安全,回到家应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2、值日生要及时地打扫教室和公地,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方。把桌椅排整齐,关掉教室日光灯及电风扇开关,关好门窗后方可离校。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篇四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教师管理制度 篇五

1、 确定人选

用人单位通过各种途径与拟聘对象进行相互了解。向拟聘对象介绍我校对工作岗位的要求和提供的待遇。同时考察对方的资质。彼此满意后确定聘请的人选。

2、 聘请程序

用人单位负责向我处提供拟聘对象的电子邮件信箱、通讯地址、简历、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原雇主和/或现雇主的推荐信、随行家属情况、求职信、体检证明等文件。另外用人单位还需提交一份聘请申请报告。我处将行文报请学校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拟聘对象办理来华手续。

3、 来华前后

拟聘对象获得来华签证后,应在所在国办理好国际医疗保险并及时通知我处其来华日期和航班,我处将派人去机场迎接。拟聘对象抵校后,用人单位应向我处提供其2吋证件照片10张并尽早安排时间让其进行体检认证/体检。之后我处将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证(工作期限为六个月以下者办理临时居留证,不需体检)。此后,用人单位须与受聘方签订工作合同。以上工作应在受聘方入境后一个月内完成。

4、 日常管理

受聘方在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他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由我处负责,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教师管理制度 篇六

一、本舞蹈室由舞蹈辅导员负责管理。

二、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室的辅导员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挪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入后,要按规定位置就坐,摆好活动所需用品,静候辅导员来组织活动。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耐心倾听辅导员的要求及讲解、认真观看辅导员的示范,留心注意事项,学员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努力完成活动任务,提高活动质量。

五、学员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爱护室内仪器、模型,未经辅导员许可,不得搬动,更不得拿出室外。

六、注意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课后应及时打扫卫生。

七、授课结束后,清理好活动用具,辅导员要负责断开电器电源,整理存放好活动用品,关好门窗。

八、本舞蹈室是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室。

九、舞蹈室的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寒暑假及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教师管理制度 篇七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是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外专外教应坚持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重点放在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骨干师资队伍上。聘请的外专外教须对华友好、正确认识和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风正派、热心学术、专心投入学习教学科研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外专外教包括来校教学、访问、交流、讲学、合作科研的各类长、短期外专外教。

第四条 来校外专外教的合同和外事管理,由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事处负责统筹学校外专外教的聘请规划和拟定聘用合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涉外审批及聘请所需的报批手续。各用人单位负责拟订外专外教的聘请计划、物色人选及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二、程序

第五条 聘请长期外专外教(聘期在90日以上)。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我国公证机构公证)、无犯罪记录(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体检证明(签发时间需在6个月以内)、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六条 聘请短期外专外教(聘期在30日以上,90日以下):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七条 邀请短期外专外教(来校30日以内)

1、邀请单位审阅本单位拟邀请外专外教简历,签署是否邀请意见。

2、短期来校的外专外教须有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科研合作等具体计划和安排。

3、邀请单位须在邀请外专外教来华前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国(境)外人员短期来校申报表》(见附件),并连同外专外教简历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后,邀请单位可为其签发来访邀请函,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邀请单位须在外专外教到校前一周将其护照复印件及日程安排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管理

第八条 用人(邀请)单位要严格筛选和考核来校的外专外教,并确保其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来校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主要由用人(邀请)单位负责。用人(邀请)单位需积极防范各种风险,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 外专外教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外专外教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了解学校,督促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公众利益、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可选派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虚心好学、业务精炼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外专外教的合作教师。合作教师应帮助外专外教适应学院的教学和生活,帮助其解决教学和生活上的问题,并积极向其学习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注意收集和保存外专外教的授课资料。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需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专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 每次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须对外专外教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总结,并将总结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需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将续聘情况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至少提前45日)。

第十四条 充分尊重外专外教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外专外教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和传教。用人单位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五条 外专外教在校工作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应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四、其他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发布之日其执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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