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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管理制度【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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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7篇《矿灯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矿灯管理制度 篇一

1、矿灯充电包括日常充电和新到矿灯的初充电。

2、初充电采用恒电流并联充电法,在符合要求的充电架上进行。操作方法如下:

2.1用二柱搬手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2把电瓶倾斜45°左右,用注液器将配好的`电解液注入。

2.3注液后,将电瓶静置2-4小时,然后将其直立起来。(要求电解液与注液孔相平,否则补液)

2.4注液完毕后,把外壳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拧紧。

2.5依次将矿灯放上充电架,接通电源,调整电压,使充电电流为1.0安,并保持1.0安电流连续充电72小时。

2.6当充电至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继续充电充满72小时。72小时后,又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此时检查电解液的比重与规定的1.280±0.010(30℃)是否相符,否则应调整。然后再以1.0安电流充电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2.7矿灯初充电完毕,放置2小时后,作业点灯试验,时间达11小时,电池电压应不低于3.5伏,即可正常使用。

3、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5.0±0.1伏,在充电架上进行。方法如下:

3.1将矿灯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充电插座插在充电架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0直至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电流正常。

3.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注意事项:

4.1由于充电电压高于灯泡额定电压,易损坏灯泡,应关闭开关。

4.2初充电过程中严禁中断充电电流。

4.3矿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4.4充电过程中,如遇到突然停电,应切断充电回路,防止放电。

4.5随时观察、调整充电架电压,保证矿灯处于充电状态。

矿灯管理制度 篇二

为进一步搞好我矿矿灯管理工作,为我矿生产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制订《灵新煤矿矿灯管理制度》,请依照执行。

一。矿灯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交充电室,严禁把矿灯带回家中或宿舍。

二。本矿职工凭灯牌借灯,外部人员可通过矿调度室证明借灯,否则均不予借灯。

三。每次借灯使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充电室换灯或将延点使用的`矿灯的灯号、时间汇报矿调度室和矿灯房,以便做好记录,否则按违犯《矿灯操作规程》论处,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四。灯牌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者,罚款30元。

五。如灯牌丢失,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和灯房登记,持本单位证明到矿灯房办理补办手续,并交灯牌费5元,如矿灯丢失,要按新矿灯价格赔偿。

六。在领发矿灯时,双方当面检查,如发现矿灯不完好,应立即更换。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矿灯或部件等情况,交灯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记录,进行处理。

七。矿灯交回时,如发现有损坏灯头、玻璃、灯线、电瓶、灯锁的情况。视其损坏程度罚款50元。如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透气孔漏液等情况,给予充电工罚款30元。

八。如因特殊情况将矿灯损坏,应由使用人所在单位出示证明,并由矿调度室、安监部门认可后报机电科,否则按原价赔偿。

九。各单位应把调出人员的灯牌收回,并及时交矿灯房,否则造成后果要追查原单位领导责任。

十。各单位新增加人员需配发矿灯时,应提前10天将人员名单、需矿灯数量报运转车间,由机运转车间一安排。

矿灯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下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带着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交矿灯,而且要求专人专灯,灯牌对号。

二、灯时详细检查矿灯是否符合矿灯的完好标准要求,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太圈松动玻璃破碎电池盒有裂缝等情况,可要求灯房修理和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三、领去的。矿灯要爱护,不准敲打乱摔拆开,一经灯房有关人员发现,检查有损坏现象者要照价赔偿。

四、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灯交回灯房,再去做其他事情,如有当班不交者,又没有正当理由,必给予严肃处理。

五、交回矿灯要完好无损,使用中如发现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说明,以便即时检修。

六、交灯后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纠正,否则用灯人员负责,灯牌丢失应及时补充,否则不给发灯。

新电瓶车新电瓶充电多久合适 篇四

新电瓶车新电瓶充电多久合适,电瓶保养注意事项

1、 购买的新车,由于出厂、运输、存放需要一定时间,可能使电池的电量不足,请先充电再使用。

2、 检查充电的额定输入电压与电源电压是否一致。

3、 电池可以直接在车上充电,但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也可以卸下来带到室内等合适的地方充电。

4、 请先将充电电器的输出端插头与电池的充电插孔连接妥当后(见图),再将充电器的插头接通220V交流电源。(注意:不得将充电器输出端正负极连接)

5、 此时充电器上的电源和充电指示红灯点亮,表示电源已接通。

6、 一次充电时间约需5-10小时。当充电指示灯由红灯转为绿灯时,表示电池电量已充满,此时若时间允许,最好再继续充电(浮充)1-1.5小时左右,以使电池获得更多的能量。但持续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否则易造成电池变形损坏。过充造成电池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7、 充电完毕后应先拔掉交流电源上的插头,再拔掉与电池连接的插头。

8、 禁止在不充电的情况下,长时间将充电器连接在交流电源上。

9、 每一至两周做一次蓄电池保养,即充电器绿灯亮后,再继续充电(浮充)1-1.5小时,以延长畜电池使用寿命。

10、 请使用随车配备的专用充电器。不得使用其它充电器为本车充电。

11、 充电时,应在通风干燥处进行,充电器与电池上面不能覆盖任何物品。

12、 充电场所要远离孩童,插拨插头时,手必须干燥。

电门的开闭:为了保证安全,电动自行车的电门在上车时打开,停车或推行时应及时关闭以防无意间旋动调速转把,造成车辆突然启动而发生意外。

在骑行中不要同时使用闸把和调速转把,因为闸把是制动部件,它有断电连锁功能,让电机停止工作;而转把是开通电机继续运转,这样电机处于运转状态而车子却不能运动,会造成过载而损伤。

雨天行驶注意切忌一边驾车,一边打伞骑行,穿着雨披要注意紧身,不要让雨披兜风飘起 以免雨披被它物勾住或挡住视线。

上下台阶宜推行,避免落差而震坏机件。

涉水骑行要注意水深超过轮毂电机中线为不宜(以轮径最小的 16“ 车为例、大约不超过 200mm ),另外控制器一般安装在车架的最低位置,也容易进水而损坏。

骑行后

当结束一天骑行后,应及时对电池充电。现在电动自行车上的电池大部份是铅酸电池, 没有记忆效应。随用随充保持电池最大容量,以免在使用过程中深度放电、这样就能延长电池的寿命。

停放时选择遮阳挡雨处,不要在烈日下暴晒,不要在大雨下受淋,而使电器进水受潮。

怎样给新电动车的电池充电。

新买电动车或电动车刚换电池后,很多车主不知道怎样为新电池充电,方法多种多样,但是什么方法是最正确的? 新电动车电池首次没有必要完全用完再充电,千万不要把电量耗干,这样对电池寿命会有很大影响。前三次为电动车电池充电时间应该为12小时以上,以激活。

新买电动车或电动车刚换电池后,很多车主不知道怎样为新电池充电,方法多种多样,但是什么方法是最正确的? 新电动车电池首次没有必要完全用完再充电,千万不要把电量耗干,这样对电池寿命会有很大影响。前三次为电动车电池充电时间应该为12小时以上,以激活电量。在正常情况下电动车(不经常带人、不整天爬坡),当电池剩余电量在30%—50%之间充电最好,既可以避免电池早期容量损失现象,也可

以避免过放电。如果经常带人、爬坡,建议剩余电量在50%即可充电。如果平时开得很少,一星期电池电量也没用到的60%-70%,建议充电一次。如果外出或长期不开,建议一个月充电一次。充电时间应该控制在8小时左右,在充电器指示灯由红色转为绿色后1-2小时后即可停止充电,这样充电的环节就完成了。在电池使用半年后,最好每个月对电池深放电一次,深放电后再为电动车电池充电,时间控制在12小时。这样对电动车电池的电量恢复会有很大的好 处。当电池的电量有大幅的降低或者电动车充电器充电的时候不转灯,就需要为电池加蒸馏水,以提高电动车电池的使用寿命。

电池勤用勤充是对的,基本上就是说每天骑了之后就充电,但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你的电池可以跑30公里,跑了5公里或是10公里就给它充电,这样未必对电池有好处,因为当电池充满电的时候,肯定会有气体的溢出,而这个气体,则是电解液中水份分解产生的,这样失水就产生了,频繁的这样充电,电池的失水次数增多,电池也会很快进入失效期。

所以好的方法是如果第二天你不骑电动车了,你最好把它充满电,不过当你骑了5公里或是10公里之后,第二天的路程还够跑,最好是等第二天骑过后再充电,这样电池的失水会减少,电池的寿命也就延长了。 另外,对于一些电池可以跑30公里左右,但每天骑行在7、8 公里左右的情况,最好不要等第三天或是第四天电池完全骑完电了再充,在电池的电量剩下一半不到的时候就充电,因为电池在电量不足的时候存放,容易产生硫化。

还有一点,在充电时,先插电池端的插头,再接220V市电。充电结束时,先拔掉220V市电,再拔电池端的插头,当充电器转灯变绿时,可以再充一到两个小时左右,电池就已经充满了,不能一充就充一夜,这样会过充,过充对电池损害非常严重。切记切记!!

电池从满电开始放电到首次欠压保护,则为一次100%完整放电,按此放电程度 可以分为以下等级: 0%<浅放电<30% 正常放电<80%

80%<深放电<100%

100%<过放电(出现首次欠压保护后仍继续骑行即为过放电)过放电对电池造成的危害会是致命的,读者在使用电动车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过放电的发生在这里在这168电池网提醒各位读者,一定详细阅读电动车电池充电的方法,以免对自己的电动车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叉车充电管理制度 篇五

一、概述

为了规范操作,保证作业的安全,延长电池和充电器的使用时间。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内电动叉车司机的充电作业过程。

职责和权限:叉车担当负责对叉车充电器进行安全充电操作

三、作业步骤:

1、 充电准备

缓慢的将叉车停到指定的充电位,叉车必须处于空载状态,然后放下门架、保证货叉贴地,马达熄火、拉上手刹、拔下钥匙。

2、 防护及充电前检查

带上手套,打开座舱盖,检查电缆外皮是否有破损、充电枪接口及电车端口触头是否光滑无焦黑、有无水、杂质、铁屑等,避免接触不良。

3、 检查温度和液位

电动叉车开始充电前检查电池温度,应低于30℃,电解液液面不低于隔板(如低于隔板,用蒸馏水加注到挡板,至少每周一次)。

4、 充电操作

把叉车电池和马达的电缆拔出,把充电机接口和叉车电池接合好,确认无松动接触良好。接通充电机电源,充电机进入自检状态,,8秒延时之后自动启动,LED指示灯”ON”灯亮起,LCD显示面板显示当前充电电流。按下“INFO”按钮可以显示另外的实时信息:蓄电池电压、充电安时数、充电时间。注意充电期间:电池温度不得超过 45℃,如超出,停止充电,让电池冷却下来,然后以较低电流重新开始充电。

5、 充电结束:

蓄电池充满后,充电机会自动停止充电,LED指示灯“100%”灯亮。按下“停止(STOP)”按钮,先将充电器接口和电池接口断开,,接通叉车电源。然后把充电机插头中从电源插座拔掉,盖好充电枪接口和电车端口保护盖,挂好充电枪头。

四、充电安全事项

1、 充电器应该通风良好,周围2.5米内禁止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雨水、潮湿及危险环境下充电;禁止使用本充电器对其他叉车或电池进行充电,连接不当会有爆炸的危险。充电机和被充电电池至少距离1米。

2、 充电前如发现电源线、充电枪破损及外力导致变形时,充电枪接口及电车端口触头有焦黑、有水、杂质、铁屑等立即停止作业并联系专门维修人员修理。

3、 启动充电机之前,要先检查充电枪接口及电车端口是否牢固,充电线颜色和连接是否正确;严禁用手触摸充电枪接口及无绝缘的金属触头部门。

4、 开启充电机后,要观察冷却风扇是否正确转动,如不正常立即停止并联系专门维修人员修理。开启后如果故障灯亮起,也必须停止使用并联络专门维修人员修理。

5、 充电过程中禁止直接拔插电源线或充电枪,如果一定要中断充电过程,必须先按下“STOP”键后,拔下充电机和蓄电池的插头。建议的做法是每个工作日后对电池进行再充电,80%放电的蓄电池,充满时间大约7-10小时。过充电有爆炸的危险!

6、 在任何情况下,充电过程中的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应该设法降温,如采取减少充电电流、人工降温或暂停充电等措施,待温度下降后再继续充电。严禁将金属工具搁置在蓄电池上,蓄电池上不允许有多余的杂物。

7、 如遇火警,先关闭总电源,并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禁止使用水、泡沫等灭火,防止触电事故。

8、 避免皮肤和酸液接触,一旦接触用大量肥皂水清洗或就医。

9、 手动均衡一般在电力下降时使用,频次一般一周一次。

五、 简易故障排除:

当发生故障按照下表进行故障排除,严禁非专业人员打开充电机内部维修,如故障无法排除,停止使用,做好禁用标识,并联络专业人员维修处理(联络采购担当→厂家售后)

矿灯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矿灯管理,提高矿灯使用率,确保井下职工安全生产,特制定矿灯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灯管理规定

1、所有下井人员换好衣服后,到灯房领灯窗口凭灯牌领取矿灯。

2、无灯人员持矿调度或机电科证明到窗口领取矿灯。

3、矿灯上架充电时应保持矿灯清洁并注意指针的状况,表针起稳正常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如表针不动或打表),应及时交给值班员处理。

4、如发现自己使用的矿灯出现红灯或其它故障,及时交给值班人员处理,并向灯房负责人汇报。

5、矿灯取不下来,不得硬拽,应及时向值班员询问,否则拉坏灯头或充电开关,给予30-50元罚款。

6、矿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如发现随意拆卸,扣发矿类并严肃处理。

7、严禁在灯房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晚爆物品进入灯房,严禁携带油脂(如汽油、煤油、柴油、机油、润滑脂)等进入灯房,在走廊内撒落油脂、油漆、水泥、纸悄等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给予责任人5-20元罚款。

8、丢失灯牌,须持单位证明到矿灯房办理补办手续。

9、工作变动或调离原单位应先到灯房办理退灯手续,否则工资部门不予办理其它手续。

二、充电室值班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每班对所有矿灯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2、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如交接不清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4、班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5、值班人员接班两小时后,应将未交灯人员名单汇总报调度室。

三、奖罚制度

1、丢失矿灯每盏赔偿70元;

2、损坏矿灯造成报废赔偿70元。

3、损坏灯线赔偿15元;

4、损坏灯头赔偿15元;

5、私自拆卸矿灯,赔偿15元;

6、私自打开灯头闭锁或换灯泡后,不让值班人员上锁造成失爆,危及矿井安全罚款200元;

7、拿矿灯私做他用罚款50元。

8、上井不交灯,每过一天罚款10元。

9、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罚款50元,交保卫部门教育处理。

10、漏充电一次给批评,再次发现罚款10元。

11、偷盗矿灯罚款100元,对揭发、抓获偷矿灯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12、丢失矿灯,应立即到灯房办理申补手续,两天不报者罚款10元。

13、值班员不严格矿灯考勤,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14、值班员服务态度不好,要认真追查,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15、由于管理不善丢失矿灯,每盏罚当班值班员70元。

电瓶更换及充电管理规定 篇七

电瓶更换及充电管理规定

1、叉车/电瓶责任人

1.1 林德1号叉车 对应叉车司机

对应叉车司机 1.2 林德2号叉车对应叉车司机 1.3 林德3号叉车 对应叉车司机 1.4 林德4号叉车 对应叉车司机 1.5 林德5号叉车 金守迪、孟庆权 丁中礼 孙福祥 柳全国 王小刚 对应电瓶编号 1、2号电瓶 对应电瓶编号 对应电瓶编号 对应电瓶编号 对应电瓶编号 3、4号电瓶 5、6号电瓶 7、8号电瓶 9、10号电瓶

2、具体规程

2.1叉车司机需明确自己所开叉车的电瓶编号,负责更换相应电瓶并充电。如果对应电瓶处于充电状态,叉车司机须告知叉车班长相关信息,由叉车班长决定电瓶使用;

2.2叉车司机更换电瓶后无论充电与否,应及时更改充电标识牌,凡因标识牌信息错误致使电瓶过充或未充而延误成品发运和下线、包材入库和配送、化学品入库和配送甚至叉车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失误操作的叉车司机承担;

2.3如未得到叉车班长许可,叉车司机不可以对电量在4格以上电瓶进行充电、不可以对未充满电的电瓶断电,凡因不合理充电/断电导致电瓶使用寿命不足甚至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叉车司机承担 ;

2.4如未得到叉车班长许可,叉车司机不可以对叉车直接充电,否则因叉车不能使用致使其他电瓶叉车不能更换电瓶或延误成品发运和下线、包材入库和配送、化学品入库和配送甚至叉车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失误操作的叉车司机承担;

2.5白班叉车司机17:00前结束作业,如果电瓶电量剩余3格,叉车司机下班前应更换电瓶并充电;

2.6白班叉车司机17:00前不能结束作业,如果作业结束后电瓶电量剩余3格,叉车司机需在下一工作日7:50前更换电瓶并充电;

2.7如果白班叉车司机作业过程中电瓶电量剩余4格时,叉车司机需告知叉车班长,由叉车班长与仓库保管员协商叉车临时使用事宜。叉车司机应配合电瓶更换工作,保证电瓶更换及时、有效;

2.8如果夜班叉车司机作业过程中电瓶电量剩余3格时,叉车司机可更换另一台叉车使用,待作业结束后更换电瓶并充电;

2.9如果有备用叉车的情况下,叉车司机可直接更换叉车,在作业结束或休息时更换叉车电瓶。凡因叉车司机未及时更换电瓶而延误成品发运和下线、包材入库和配送、化学品入库和配送,未对换下电瓶进行充电而导致叉车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叉车司机承担;

2.10叉车班长在叉车作业前或视察现场时应了解叉车当前电量,预估当前电量可使用时间,为电瓶更换做好准备(休息时除外);

2.11叉车班长应监督和检查电瓶更换及充电情况。若叉车班长在场情况下承诺本人进行充电但未充电而导致叉车不能使用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叉车班长承担;

2.12叉车司机避免单独更换电瓶,确需更换应告知叉车班长,否则由于叉车司机操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叉车司机承担(电瓶更换时的风险点:1.手动刹车组未复位的情况下放下座盖,致使手动刹车组损坏;2.吊装电瓶时货叉未后倾,致使电瓶滑落摔坏;3.更换电瓶前未检查吊具/吊带完好性,因吊具/吊带损坏导致电瓶摔坏;4.电瓶吊装时未上下垂直,平行进出导致电瓶磕碰到叉车其他部位而损坏);

叉车司机签字: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矿灯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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