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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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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了解一个公司,首先要从该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始。你们知道有哪些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吗?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8篇《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一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

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四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制度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卷,所有员工从进入本公司之日起,即为其建立员工档案。

三、员工档案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员工进入本公司前已经形成的档案材料,二是员工在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后者为管理的重点。

四、员工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体检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劳动合同,续约合同,录用、转正、晋级、任免职务的命令或通知,工伤和大病鉴定及处理手续,年度考核材料,奖励、处分审批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材料等。

五、应当归入员工档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个月内要进入本人的档案案卷。

六、员工档案的案卷要装订成册,案卷封面后首页为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记载、介绍卷内档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形成时间、排列顺序等。

七、员工档案的存放地点和存放器具应当满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档案安全要求。

八、除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外,借阅员工档案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九、档案关系在本公司集体户头的员工离开本公司,员工本人必须将档案关系转出方可办理离职结算。

十、失去保存价值的员工档案,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予以销毁,销毁时做好记录。

公司人事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二条 职责

1、员工个人附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

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二章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制 上午 下午考勤管理规定8:00 ――12:00 13:30――17:302、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 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睡岗和串岗等六种,管理程序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 5 分钟至 30 分钟 以内的,每次扣 1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 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 3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10 元;3 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 1 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 3 天或 累计旷工 5 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 7 天的作 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 次罚款 20 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 15 元;造成重大损失 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串岗: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 次扣除 15 元。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 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 2 日内扣除 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 2 天按事假扣薪。

(病假需要提前或者在上班后半个小时以内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事假至少提前 3 天以上请,否则不准假!)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 但最多不得超过 7 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 前 1 个月申报使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休假 (1)已提出辞职申请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的 (3)当年有严重违纪行为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 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配偶或子女伤亡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或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 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 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 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1、公司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共计每日 4 次)。

2、打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允许代打卡或不打卡。

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罚 当事人 50 元,再次加倍。

3、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 旷工处理。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 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 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 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 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 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 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三、其他事项

1、考勤统计 公司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 考勤周期为上月 1 日至当月 30 或 31 日(遇节假 日提前)。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 30 或 31 日将考勤卡收回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 报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2、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 费用。

3、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4、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六

一、员工录用: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会,采取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公司时,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上岗证、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员工的以下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递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证员工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规章制度不能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11)业务合作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12)其他员工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二)入职报到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体负责办理报到手的职能部门,员工报到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办理报到登记手,填写《员工履历表》,领取《员工手册》、考勤卡等;

2、进行职前培训;

3、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介绍部门职能、人员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部门相关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场所、领取办公用品等。

(三)试用与转正

通常情况下,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确因情况特殊也可可能延长至六个月(不超过六个月)。当然,如果员工表现突出,经考核后,可缩短试用期。这段时间是员工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试用关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同样,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会解除与员工的试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

试用期满前15天,员工须填写《试用期员工自鉴报告》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员工所在部门分别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并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评核表》,报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放《转正通知》,并办理相关手。至此,员工就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了。

但是,同时应注意,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5天(含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事假超过15天,原则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招聘临时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借用协议》,临时劳务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参照有关政策法规,由双方协议商定。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签约时,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

二、体格检查

员工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能被录用,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此外,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指定医院要求复检,若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原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换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的工时制度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及经营状况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规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体安排上班和休息时间,员工应从工作需要,按部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四、薪金福利

(一)薪酬

公司实行保密的岗位工资制:

1、员工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和福利津贴和加班工资组成,并按实际岗位级差确定。

2、员工的薪计发以考勤卡及《考勤汇总表》为依据。薪按月计发,每月发放一次,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的计算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计发。

4、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实行薪保密制度,对于薪情况外泄的或相互打听薪酬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核实,公司将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5、每月薪发放时: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时将工资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帐户内,员工可以凭存折到银行领取;或由公司将员工工资条密封后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交员工本人。

6、薪资调整

有以下任一情况,员工的薪资会作相应的调整:

(1)、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社会综合物价指数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2)、经过考核,员工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超出或未达到公司的要求;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

(4)、公司负责人直接决定。

7、薪资结算

(1)、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如果在非试用期期间离职的,按转正后薪资标准结算;

(2)、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福利待遇。如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薪资按转正后标准计发,但试用期间月发工资与转正后月发工资之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二)福利

所有在职员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带薪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五、员工关系

一、调配与劳动关系

(一)调职、提升: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品行、能力、工作业绩及潜质等综合表现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动或提升至其他岗位。晋升的员工在接受新职位后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合格称职者才被正式委任,并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

员工晋升、降职、调动时薪的确定:经公司考核后,晋升和降职人员的薪酬,以公司所发的“职位调派”为依据。原则上职务晋升人员,任命后三个月内为任职试用期,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三个月后经考评合格委任,即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临时代岗的人员,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降职人员,自降职通知下发后,其薪的发放标准即按降职岗位的薪标准计发。对于正常调动的人员,其薪标准的确定将遵循调入部门的薪标准原则和以岗定薪的原则。

员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门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调职的申请。

(二)处分事宜

在工作期间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员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劳动合同/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三)离职

1、试用期内离职>

在试用期内,员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试用劳动关系。离职时,员工必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相关领导的审批,交接好本职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

2、合同期内离职:

(1)辞职

如果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交接好本职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2)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或不从工作调动者;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象、声誉造成损失或影响;

③有欺骗公司行为的;

④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⑤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违法犯罪的

⑦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规定的其他情。

员工亦须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3)合同终止: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与员工签合同,均应提前进行告知。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4、离职手:

员工辞职或被公司解雇,必须办理离职手并填写《员工离职手清》交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室批准,然后结算离职工资。

离职工资的结算原则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发薪日,《员工离职手清》及相关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离职手包括:

(1)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手册及其他公物;

(3)退还办公用品、宿舍等;

(4)结清与公司的帐目,还公司款额;

(5)如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还应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

以上交接事项,均须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二、内部沟通

(一)员工沟通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注重与员工的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沟通,并把沟通作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关系管理的主要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与员工沟通的责任。

(二)员工申诉

当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当员工对处分或处罚结果不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可以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申诉程序:公司鼓励按照如下程序逐级反映情况,如果员工坚持认为必要,可以越级申诉,但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特殊关系回避准则

1、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公司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前申明。

2、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声明。

3、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4、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公司人事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

迟到 30 分钟(含 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 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提前 30 分钟 (含 30 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 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 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 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 10 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 当月 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 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 50 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 罚款 100 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 200 元,并扣 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1

后勤部 冬天: 上午 8:00—12:00 夏天: 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下午 14:30—18:00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周日休息, 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 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 7:00 至 8:00 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 12:00 至 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 13:00 至 14:30,下 班打卡时间为晚上 17:30 至 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 7:00 至 8:00,下班 打卡时间段为上午 11:30 至中午 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 13:00 至 14:30,下 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 18:00 至晚上 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 7:00—21:00 其它门店 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

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 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 5 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 OA 考勤系统的电脑, 找到考勤打卡界面, 进行打卡上岗。

2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 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 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 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 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

公司综合办 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 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 7 条 处罚标准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

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 事人 10 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 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 10 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 或丢失,将给予 10 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 20 元。

第 8 条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 1 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月初 1—2 号由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

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 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3

请假管理制度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第 9 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 ,基层 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

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 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 24 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 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 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 经同意后, 方可休假。

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 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 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 3 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 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 。

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 扣款 30 元。

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 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 50 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4

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 、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 予 3 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 ,丧假期间享受 100%基本工资,超出 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 10 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 完。

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 1 年以上,女员工享有 90 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 受工资。

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 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 1 个小时。

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 3 个工作 日带薪假期。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八

人事管理方面,每一个公司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营,设立严格的人事规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规模还不是很大,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如何将规章制度的协商、公示程序,变得简单易行。

开会形式

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向大家介绍规章制度内容,一方面可以作为协商、讨论的形式,另一方面,对于讨论后的内容,开会也是一种公示形式。必要的是,会议纪要应当明确此两项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步骤流程,并且让全体参会员工签字。

直接签字

签字内容同样包含两个层次内容:一是,员工签字表示同意公司执行怎样的规章制度,二是,员工确认公司已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程序,员工已了解相关内容。

为了表明员工签字所涉的规章制度与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直接在规章制度末页设置专门的员工签字页,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档。

上述两种方式操作起来,各有优劣。对于开会形式所产生的规章制度,要约束制度生效后新进的员工,则可以采用第二种签字形式,让新进员工直接签字以确认其对规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晓即可,无须重新履行开会形式。

另有一点,如果规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协商、公示程序,而非简单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已不再是一种免责的有效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的常见性错误:

一是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规章制度过于复杂化,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这样对企业来讲,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据规章制度中不利于企业的部分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境地;

四是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等等。

(2)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一规定其中的具体要求就包括内部规章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制定规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据此,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适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业规章,不能出现厂规大于国法的情况。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的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

第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企业的其他规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征求劳动主管部门、企业职能部门和工会三方意见,以便集思广益、共同协商、寻找平衡,企业只有遵守有关法律,按程序办事,才能受到劳动法保护。

第三,必须要明确告知职工。不能出现暗箱操作,没有进行公示告知的情况。对规章制度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使职工周知,才能对职工产生效力,如下发文件、发放员工手册和在企业报刊、局域网、公告栏、宣传画廊上公布等,但企业应当保留公示或让员工阅读的证据,以证明员工“已经知道规章内容”。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可采取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地阅读了所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中无任何异议并自愿遵守”的说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一并结合起来签字,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以后参照执行,就有了企业内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实用性和合法性的结合。

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企”制宜,根据自身情况,考察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订立出一套完整细密的规范,使得企业内部管理事项事事都能有规范可依。但有时这种规范往往只考虑了企业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现了这种情况:在没有争议发生的日常管理中,这类规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争议发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实体内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不被认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导致了企业依据这种不合法的规范,做出的对员工的处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其制定内容必须既反映了企业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实践中需要两方面的配合,一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情况认识,提出想要达到的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将企业的这种要求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形式和内容,将事实和法律严密地结合起来,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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