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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制度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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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差异网为您带来了9篇《资金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资金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财政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性贷款,其他资金)。

二、财政性资金管理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注重效益。

(三)明确职责、严格审批的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不允许越权超范围审批。

(四)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切实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三、财政性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计划调度、先批后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权责结合”管理。

四、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支出范围、标准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

五、预算资金必须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申报核定的用款计划安排支出,追加指标按程序办理。

六、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由财政审核后下拨。使用预算外资金要遵循相关政策文件,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财政所对各单位非税收入的上缴,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隐瞒收入、滞留、挪用、坐支等问题要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七、单位往来结算资金要全额缴入财政过渡账户,由财政所按期集中汇缴区财政局财政专户,按程序申报后拨回到相关单位使用。

八、专项资金按用途申报、按项目进度拨款,实行“三专”管理,跟踪问效,严禁挤占、挪用。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先审核后入账。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区财政采购办批准,按照批复采购。

九、强化监督管理。严禁银行印鉴一人保管,严禁在空白银行支付凭证上加盖银行印鉴,严禁一人办理财政拨款手续,真正做到用户密码本人知,人在印在,人走印锁。建立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信息报告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和网上实时监控制度。坚持做到预算与执行分开、钱账分开、章证分开,形成分工明确、层层监督制约的工作流程,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营。

十、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严格按限额支取备用金,其中限额超过3万元的,须报区财政局审查批准。

十一、加强用款计划支付方式审核,严格控制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和金额,提高财政直接支付率。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实施 篇二

一、基本制度

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5、基本户余额不足时,申请按支出预算从一般户转过来(建议半月一次)。

四、印鉴的保管

银行印鉴原则上必须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派其他专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至少每半月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半月报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月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及其他帐务处理。

六、支出审批制度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会务费、差旅费、工资与奖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应审批。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效率,负责人可适当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指定专人。

七、差旅费报销规定

报销人持原始凭证签字,报负责人、会计签字认可,交会计报销。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实施 篇三

1、每次用款前要上交资金申请表及支票申请单,各部门签字后才能付款,并且付款前必须提供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单位名称一致。

2、股份制项目必须在签完股份制协议后预先估计前期至少一个月内需先垫资的金额并在协议后的一个星期内所有股东按比例把资金存入公司账户,项目上所有用款(包括备用金、工资、材料款等等)都应向公司申请并支付给项目部或相应的单位。

3、股份制项目部人员应记现金流水帐(包括所有现金支出)和项目总资金流水账。以便于各股东及时了解资金动向等。

4、项目上的工资由项目提出计划然后报至公司,有各相关部门签字后公司统一发放。发放前各班组准备好工资单及借条!

5、项目上小额备用金应该先提出申请,然后有项目上专人保管。单据应该有相关经办人,项目经理,各在现场的股东签名才能支付!每月上报公司。

6、项目上的收入(押金、罚款以及废品买卖)应开具收据,收据有公司提供并盖公司章,办理收入收据时至少有3人签字(经办人、材料经理、项目负责人),并且每月上缴公司并入账。

7、股份制项目部现金支出必须整理归类一下,具体先分为两大类,可报销可入公司帐{办公用品类、车费、电话费、汽车所有费用(除保险)、差旅费(住宿费)、办公费(电脑维修、资料、日用品)、水电费、工资单、培训费、零星有发票材料费、班组借款等}和不可报销入项目成本帐(餐费、烟、酒及白条等)。各小类应该分开粘贴。

8、材料款不能付现金,特殊情况除外!

资金管理制度 篇四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目 的: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应在本规定权限内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3.1财务部的管理权限

3.1.1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机构。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分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

3.1.2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3.1.3财务部(含分、子公司财务部,下同)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

3.2.1总工办负责执行材料物资采购支出计划和多余材料物资销售处理,并有效控制存货(储备资金)、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备品备件采购支出及购进固定资产指标,并有效控制库存设备、备品备件、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并有效控制药政、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计划;

3.2.2商务部负责产品销售收入和营销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存货(发出产品)、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销售政策有效控制营销费用指标;

3.2.3负责生产的分公司、子公司除负责水、电、气和制造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资金占用水平,还需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品存货资金占用水平;

3.2.4广告部负责广告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批准的计划有效控制广告支出总额并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

3.2.5总经办负责业务接待费、小车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指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励行节约,减少支出;

3.2.6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及网站建设维护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7市场部负责市场研发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市场研发支出总额;

3.2.8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9、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及工资性补贴支出指标,及员工基本保险、员工贺仪与奠仪以及员工生日等福利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

3.3货币资金收支信息反馈

3.3.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3.3.2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应按日向销售公司提交销货回款清单,定期与分公司、子公司财务部核对资金往来帐务;

3.3.3财务部应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向有关领导报送货币资金收支日报表,按月报送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表,并提出相应建议;

3.3.4财务部应及时掌握货币资金收支信息,有权参加产品销售会议,物资订货会议以及重大合同协议的签署,随时掌握货币资金收支动态。

4、现金管理

4.1现金使用范围包括:

4.1.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4.1.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包括讲课费、稿费、咨询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报酬;

4.1.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1.4支付各种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1.5向不用银行结算的个人或单位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款;

4.1.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1.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1.8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4.2现金库存限额。根据的远近和交通便利与否等具体情况,依据三至五天的正常开支的需要量,由银行核定库存限额。现金库存限额一经核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立即送存开户银行。需大额支付现金时,提前与开户行联系,取款当日将现金支付完毕。

4.3财务部设立订本式“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按日登记;同时由其他专职人员将有关业务录入电脑记帐。月末“现金日记帐”余额应与电脑记录的“现金总帐”余额和库存现金数额相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4.4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4.4.1出纳人员必须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内容完整、手续齐全的现金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4.4.2现金收付款凭证必须大小写金额相符,原始单据齐备,且审签手续齐全,收款人在收支凭证上签字后,出纳人员才能收付款项,并当面点清;

4.4.3收付款项办理完毕,出纳人员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及出纳员名章戳记,对报销的附件加盖“附件”戳记;

4.4.4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4.4.5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实存额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日清月结;

4.4.6在实现电算化条件下,现金日记帐与总帐的核对,收支凭证与帐簿的核对,帐存与实存的核对,仍由出纳人员负责。

4.5现金内部控制

4.5.1出纳人员无权进行现金帐务的处理,不得先收或付款后,才将单据交会计人员制单;

4.5.2收付款事项,必须有人经手、有人验收、有人批准,做到凭证规范、手续齐全。原始凭证不得涂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得保留帐外现金(公款);

4.5.3审核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核实,确保现金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银行存款管理

5.1严格执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在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但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必须凭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其余存款帐户的开立,也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规定进行。

5.2子公司的基本账户一般交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管理,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可以在工作就近地开设一个一般存款账户,以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特殊情况需使用基本账户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5.3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只能办理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5.4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正确运用银行结算方式。目前采用的结算方式一般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结算、汇兑结算等。

5.5银行存款内部控制

5.5.1财务部内部银行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进行银行存款总分类核算。并设立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帐”,对银行存款的收付结存进行序时登记。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入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月末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帐的月末余额相符;

5.5.2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与“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如有未达帐项需将已经入帐而银行未入帐的项目和银行已入帐而未入帐的项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过调整后,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应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相符;

5.5.3各公司需要支付的款项,超过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限额以上的,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各单位在请款时,必须提供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以及请款的用途、金额,按程序履行各级审签手续后,财务部方得付款;

5.5.4财务部内部银行一般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或空头支票;

5.5.5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签发支票必须凭审签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或请款单作为依据。签发支票,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支票有效图章,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管;签发时,分管图章的人员要同时盖章,才能作为银行付款有效凭证(支票)。严禁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上印鉴。填写错误的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并保存。发生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在挂失前已造成损失的,应由丢失支票人负责;

5.5.6财务部负责人及审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查、核实,对支票和印鉴的保管进行检查,以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

5.5.7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凭证及帐目要妥善保管,按时归档,不得丢失或毁损。

6、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6.1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其种类有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6.2其他货币资金必须分类建立明细帐,以反映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减少、结存情况。其使用情况应经常进行清理。

6.3信用卡的开设,实行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持卡人要正确使用信用卡,不得违约和透支。如有违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持卡人负责。财务部对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情况严格进行监控。

7、外币业务管理

7.1外汇资金收支,必须逐笔登记,妥善保管,并注意手续必须齐备。要坚持货币计量原则,合理确定记帐本位币;要正确设置外币项目,实行双重计价制。凡是发生了外币业务,除按记帐本位币统一记录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外币在相应的外币项目中进行记录。

7.2外汇资金应合理选用折合汇率。外币业务发生时,为增加核算的准确性,可选用外币业务发生当日国家公布的汇率作为折合汇率。

7.3汇兑损益

7.3.1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即为汇兑损益。凡是由于汇率变化造成记帐本位币与帐面记帐本位币的差额,或者期末编制会计报表而出现的折合差额,均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7.3.2筹建期间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

7.3.3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7.3.4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7.3.5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资金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除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和企业经营资金以外,政府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专项拨款(含有偿)和市、县(区)、乡(镇)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㈠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㈡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

㈢专户专账,专款专用;㈣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㈤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

㈠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㈢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六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申请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㈠、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各项专项资金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㈡、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库由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滚动使用;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含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一编制部门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先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政府审批。如遇突发性事件,如冰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需要应急的专项资金,可简化办理程序。

第七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

㈠、专项资金应尽可能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应细化而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财政不安排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借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名义而实为弥补单位业务经费不足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

㈡、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实施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第八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预算执行中,如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和经决算认定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则上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

第九条财政部门安排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达时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

第十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应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对专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用款时间要求拨付专项资金。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用款单位按要求重新编制用款计划。农业、林业、水利等受季节影响较大的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下达应当适应其特点,及时拨付、下达。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原因急需支出的专项资金,按规定随时拨付、下达。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开设专项资金银行账户,不得将支出账户的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或办理定期储蓄存款。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报账资金不能突破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用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没有规定提取管理费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取。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资金损失浪费严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取消项目实施部门下一年度同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格。

第五章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㈠、专项资金是否制定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条件、资金分配原则等是否明确;

㈡、实行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在立项时是否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项目论证,是否存在以虚假项目套取专项资金行为;

㈢、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㈣、专项资金管理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有无滞留、缓拨资金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会计核算有无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问题,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㈤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到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全过程,实行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对专项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跟踪问效,使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重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审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应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益。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建档、建册,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第六章责任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并应签订责任书,具体明确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暂缓拨款;情节严重的,扣回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㈠、项目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虚报项目、虚报投资总额,套取专项资金的;或者虚假配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或者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

㈡、财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核不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㈢、导致专项资金使用不当或重大损失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实施 篇六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循环和周转,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有效的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资金是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3、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资金流入、流出全过程的管理。

二、依据量入为出原则需编制资金收支计划:

1、公司各部门应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每年11月30日前编制下年度收支计 划,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收支计划。

2、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的资金收支计划,汇总编制公司的年度收支计

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编制完成和月度收支计划于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提交公司领导作为资金使用的指导。

三、资金的筹措:

1、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作为公司资金的主要来源,从签订销售合同开始融入资金管理的概念,付款方式尽量做到有利于本公司,销售完成后由财务部会同销售部门及时收款。

2、股东投入资金:公司要扩大规模,增加新项目,需要由股东投入的资金。

3、借款:借款是公司发展过程中正常的筹资途径,可以从银行贷款、也可以通过个人借款等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4、财务部门通过对公司资金收入计划与公司资金支出计划进行比较,对不足部分及时告知公司领导,以便领导统筹安排,及时调整支出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顺序。

四、支出的基本审批流程、相关人员的责任:

支出(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并签名→项目负责人(证明人)审核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核准→财务负责人核准→财会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付款;

1、经办人负责粘贴原始单据,按照正规发票与非正规发票分别整理粘贴,应如实反映款项支出内容,根据原始单据填写费用支出用途,在支出单据上签字,对款项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项目负责人对款项支出事由、金额进行审核并签字,对款项支出的结果负项目领导责任。

3、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4、总经理对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5、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核准后方可支出。对票据的合法性负责。

6、出纳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审核通过后制作的会计凭证进行付款,对于不符合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和未经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资金支出承担挪用公司资产的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款项短缺负有赔偿责任。

五、公司费用支出原则

1、行政、销售业务部门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

日常经营费用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汽车费用、业务接待费用、职工食堂的伙食费支出等。

a、办公费用:办公用品应由专人负责,发放领用以节约为原则,水电物业费用、房租等支付需有原始数据,核实使用数量后支付。

b、差旅费:需制定差旅费报销的具体规定,出差的凭据如住宿票、车票等。 c、汽车费用:包括燃油费、通行停车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等,车辆保险费必须支付,以防未然。

d、业务接待费用:需制定相关的费用支出标准,必要时提供如招待用品的详单。

e、职工食堂的伙食费用支出:因供应方的特殊性付款凭据为收据,采购支出 需有专人审核,负责食材的计量、签收、价格的核准。

总经理本人报销费用时应由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副总经理会签。

2、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公司的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采购前工程部负

责人提出采购申请,必须填报采购申请单同时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付款 方式、货期,由采购人员货比三家,确定供应商后,由采购部、工程部、财 务部进行采购合同评审,评审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尽量争取一定的授信期,合同根据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填写付款申请单进入付款流程。

如遇资金不足应优先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杜绝停工待料情况发生。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连同入库单作为报销的原始凭证。领用材料时填写出库凭证,办理出库手续。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投资性采购支出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购金额通常比较大,投资风险高,对项目投资需进行可行性分析,项目设备配置合理,配置专业人员进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物资采购,采购人员需熟悉设备的参数及技术指标,设备营运后需达到的目的,还需详细了解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技术能力等,进行采购合同评审,着重考虑资金安全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评审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进入采购付款流程,。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确定归属部门,以便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延长使用寿命,在建工程所需物资比照材料采购流程进行入库,按工程物资进行单独保管,报销时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工程物资入库单连同发票作为报销的原始单据。

4、工资性支出

由人事部门根据考勤情况,编制工资发放表,经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工资表递交财务部,由财务部会计审核制作凭证通知出纳备款发放工资。

5、税费上交支出

由财务部会计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纳税费金额。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由会计进行申报,通知出纳纳税金额,出纳确认银行账面有足够款项,以便顺利缴纳税款。

6、借款支出

所有借款人应在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应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借款日期,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业务办理完成后,及时按照业务种类根据

本制度规定的流程报销,报销时先冲销借款,不足部分支付现金,结余部分及时交回,对余款未及时交回的,由财务部发放工资时扣回。

7、非日常支付的费用: 如筹建期的办证费用、罚款、奖励支出等,经办人提出申请进入付款流程支付。

8、公司的短期投资:

对公司的结余暂时不用的资金选择合适的短期投资,需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应当建立对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b、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c、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d、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 据 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e、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资金管理制度 篇七

我公司属于工程机械设备制造类别,根据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公司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年产值的1%。20xx年我公司年产量85吨,年产值40万左右,根据20xx年产值现提取20xx年安全费用4000元。20xx年度安全生产资金如有结余,可累计20xx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办公室申报,可从生产经费中支出,并在20xx年安全费用中扣出。

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如下,严禁挪作他用,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台帐: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包括预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费用。

(2)、安全设备(装置)、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按照估计规定购买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等。

(6)、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7)、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

资金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资金使用的监控与管理,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保证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职责

一、财务总监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和财务管理运行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财务管理工作归口于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负主要责任。

三、公司各部门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配合财务部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资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

1、现金使用范围

(1)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按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因公办理事情需预支的借款;

(6)费用的报销。

2、资金审批流程

(1)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2)金额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审批。

(3)金额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及总裁审批

(4)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除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外,还需报董事长审批。

3、现金管理

(1)不准保留账外现金(小金库);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支现金;不准以白条顶替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现金。

(2)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限额部分,出纳人员应及时送存银行。

(3)企业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提取工资或奖金等大额现金时,应有安保人员同行。

(4)对现金和各种证券的保管,必须确保完整无缺。

(5)现金保险柜密码要绝对保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得丢失或借于他人。

(二)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基本管理

(1)各子公司需设立银行存款基本户,如因业务需要须开立其他类型账户,需向集团公司提交开户申请,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

(2)出纳人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复核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经济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3)所有付款应严格执行审批金额权限的规定。开出的票据进行登记,在票据备查薄中注明开出日期、金额、票据号码和收款单位等。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规定,不准开出“空头支票”;不准开具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

(5)领用空白支票前,领用人必须填写“空白支票领用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6)对长期不发生业务、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7)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余额核对相符。对于未达账项要在次月10日前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在30日内做出相应处理。

2、资金归集

(1)为利于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实现统一规范管理,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益,故将集团公司中所有下属子公司指定账户上的资金归集到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

(2)具体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内资金往来—资金归集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内资金往来—资金归集

贷:财务费用

(三)其他货币资金

1、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

2、办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存款和信用卡存款,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办理后要建立相应明细账,及时结清账务并将多余款项收回。

3、未使用的空白支票、空白收据以及其他重要收付凭证应及时存放于保险柜内,妥善保管。

第三章

附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及监督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资金管理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本食堂财务管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督促,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食堂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

4、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采购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鲜、保量、价优到位。

3、材料采购后必须做到物单相符并清点入库,并保证一季度盘存一次。

4、供应商提供的欠款单必须与公司的订单相符,经核对后可付款。

三:费用报销制度

本着既要保障公司的运营又要节约开支,做到报销费用有章可循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各股东若有请客情况,谁的客人谁买单。若是共同客人,直接共同签字报销。

2、每次外交费用金额由董事会商定,开出证明,董事会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3、公司外出办事人员费用实报实销,由董事会两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四: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等。如出现上述情况,一切责任自负。

3、出纳必须根据经董事会审批的凭据付款。

4、出纳必须对现金日记账做到每日一校对,日清日结,以保证收入、支出、余额相符。

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或预支员工工资,借款必须有董事会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50%。

6、出纳除保证食堂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7、帐目必须做到收支分开;不准将公司存款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做到帐账相符。

五: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团结协作,为我们共同的事业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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