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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全文【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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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广告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法》对广告管理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差异网为朋友们整理了5篇《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全文》,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食品广告监管制度 篇一

食品广告监管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广告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法》对广告管理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广告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应贯彻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一)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

(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

(三)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

(四)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

(五)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等相关栏(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

(六)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推荐内容的食品广告。

三、食品广告监管应围绕食品广告的发布前规范、发布中指导、发布后监管等主要环节,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对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管。

四、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审查责任制度。按照总局《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落实食品广告的审查责任。

(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媒体单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媒体单位落实食品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的监督检查。

(二)对广告审查人员开展食品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广告承接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审验、广告内容核实审查、客户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三)对由于广告审查措施不健全、不落实而造成发布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广告媒体,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五、建立健全食品广告监测制度。按照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食品广告的监测预警和动态监管。

(一)食品广告监测的重点是食品广告发布量大、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对重点区域、部分媒体、个案广告实施跟踪监测。

(二)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广告监管机关与广告审查机关、媒体主管部门监测相结合,扩大食品广告监测覆盖面,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三)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将监测发现的食品广告中影响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六、建立健全违法食品广告公告制度。按照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公告力度。

(一)对监测发现、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的严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向社会公告。

(二)根据违法食品广告发布的动态及趋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告提示,提醒消费者识别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三)通过部门联合公告、广告监管机关公告等多种方式,采取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典型案例曝光、违法食品广告提示、违法食品广告案例点评、涉嫌严重违法食品广告监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公告频次和曝光力度。

七、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暂停发布制度。对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广告,以及需立案调查的涉嫌

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迅速果断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停有关食品广告的发布:

(一)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所涉及的广告。

(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监测发现、群众举报需立案查处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八、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案件查办移送通报制度。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广告执法办案协调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针对违法食品广告在多个地区、多种媒体发布或者违法广告活动涉及不同区域多个主体的情况,建立食品广告案件查办、移送、通报工作制度。

(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广告案件查处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对同一广告主在本辖区内多个地区不同媒体发布的违法食品广告,应及时交办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

(二)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广告发布者后,发现查处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确有困难的,应将有关案件和相关案情移送、通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

(三)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在其他地区不同媒体发布违法广告的,应通报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发布者属于外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由本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知有管辖权的外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处理。

九、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按照总局《广告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广告案件的督办和监督检查。

(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办案责任,及时查办上级机关交办、其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移送、通报以及监测发现、群众投诉举报的本辖区内的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机关,通知其他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跨省移送或者通报的违法食品广告案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提请总局督办。

(二)建立健全广告案件的督办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查办效率,落实监督职责。对推诿不办、压案不查以及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执法不到位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三)总局交办、转办的食品广告案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向总局报告,总局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各地广告案件查办落实的情况。

十、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市场退出制度。按照总局《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加强对食品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广告市场退出机制。

(一)对因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暂停或者停止相关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部分食品或者全部食品的广告发布业务。

(二)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单位,暂停其食品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三)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提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十一、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按照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促进广告协会拓展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完善行业管理的意见》,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机制。

(一)支持和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切实担负起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食品广告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广告市场监管机制。

(二)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围绕规范食品广告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开展行业自律和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规范食品广告发布活动。

(三)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据自律规则,对实施违法食品广告活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食品广告市场秩序的行为,采取劝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措施,加强行业自我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

十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广告市场、广告发布媒体全面监管,全面负责,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广告监管责任。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致使辖区内严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屡禁不止,违法率居高不下,发生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重大广告案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告监管机构应积极配合食品流通监管等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围绕食品广告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及时将广告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涉及生产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关线索,通报食品流通监管等相关机构。

十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坚持和完善广告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与配合,共同研究和解决食品广告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进行综合治理,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与实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煎茶工商所食品监管制度 篇二

煎茶工商所食品监管制度

一、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实行组长负责制,划片分街道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进行普遍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迅速处理。

二、建立食品准入制度,加快推进流通领域商品的质量监督关口前移工作的开展,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

三、严格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对市场巡查、督查、抽样中发现的危害人身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坚决清退出市场。对标识等不合规定的退市食品,经整改查验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市销售。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整合通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得的以及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质量信息,公开发布,进行消费指导,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消费警示制度,对存在问题的食品,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警示、告戒食品经营者。

五、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要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依法实施不同的监管。

食品监管 篇三

干洲工商分局食品监管问题研究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但是,在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凸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监管体系中存在弊端。就我工商分局而言,尽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但通过调研和日常巡查,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食品经营状况

目前,干洲管辖的区域内有两个镇和两个场,分别是干洲镇、澡下镇、农牧渔种场、干垦分场。其中干洲镇面积为172.5平方公里,人口有33824人,有19个行政村,食品经营户76户;澡下镇面积150.8平方公里,有9个行政村,人口有12000人,食品经营户19户;农牧渔种场有四个分场,总面积20平方公里,有4个行政村,人口有1523人,食品经营户7户;干垦分场面积25平方公里,有4个行政村,人口2200人,食品经营户9户。其中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经营户49户,前店后厂经营户9户。

二:目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及边远地区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的意识。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虽然工商部门不断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彻底执行。不少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食品安全在工商、质监、卫生等多部门的监管之下,且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难以有效的实施监管。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出现了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这部分食品经营户规模

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占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成本较低,所以价格低廉,而且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大多数小作坊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要求的索证索票等都不完善等现象。针对小作坊而言,明确是属质监部门监管,但工商也分管一部分,职责不明确,像这类个体工商户由于申请不到《卫生许可证》而导致营业执照过期无效的现象很多,针对前店后厂的现象我分局都已做好市场巡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三)基层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相对落后,效率比较低下,很难随机实施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检测人员都不是专业人员,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

三:加强食品监管的对策

一是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各经营网点签定质量承诺书,教育各经营网点诚实守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把好食品质量关。三是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台帐,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四是小作坊、食品摊贩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工商部门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小作坊、食品摊贩业主的自律意识与觉悟,注重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质量引导和培训。

四:建立食品台帐制度。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户,我分局都分发了相关台帐,以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对购销货食品进行分项、分类登记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进销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五是做好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工作,鉴于分局人员和执法车辆的实际情况建议一季度巡查一次。

干洲工商分局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篇四

2011年XX市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在省局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市质监局认真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职责,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抓手,强化自身建设,逐一落实了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重点,开展“严打”专项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开展“三查”行动:一是以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行为;二是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记录;三是以规范标签标注为重点,检查企业产品的标签标识。同时,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宣传“严打”专项工作,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张贴《公告》800余张;在局网站上设立了“严打”专项工作宣传专栏,编印了11期“严打”专项工作专刊。“严打”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4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256家,确保我市的“严打”专项工作做到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

2、加大帮扶,全力做好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一方面给予技术支持,对新建企业XX公司进行帮扶指导,完善生产条件,培训检验员、质量管理员,规范检验室,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尽快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确

保了豆制品整治工作的平稳推进;另一方面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帮扶提高一批”的做法,帮助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联小做大”,提高豆制品生产加工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今年 9月份,省局对我市豆制品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有举措、有特色、有成效,整治工作在全省走在了前列。

3、全力以赴,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XX市质监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在全市生产加工环节排查、清理、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二是开展了“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台湾起云剂食品安全事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监管动态报告制,确保上下联系畅通。同时,加强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排查,重点对使用稳定剂、乳化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按照省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瘦肉精”、问题乳粉、酒类食品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以严厉打击手工灌装和使用PET水桶两种违法行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桶装水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1人次,对56家获证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抽样60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立案查处24起。通过整治,取缔了无证生产的桶装水小作坊4家,基本杜绝了手工灌装的违法行为,大力规范了

我市桶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了全市桶装水的质量安全水平。

4、认真履职,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扎实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抽样XX组,合格XX组,合格率XX%。每季度在市局网站上发布食品市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通过大力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做到全覆盖,产品抽检率达到100%以上,掌握了全市食品企业的真实质量状况,切实为党委政府质量决策当好参谋,为企业产品质量改进做好指导。

5、严格许可,抓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今年是大米等八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的第一年,我们狠抓了市级许可工作,确保市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1-11月份,我市共有176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市级许可发证65家、省级许可发证111家。同时,将28家停产或转产企业的2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报省局注销,并将注销情况函告市食安办和市工商局。

二、体制调整期间的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我们按照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监管不放的原则,切实履行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责,确保全市食品质量安全。

1、制定下发了《转发省局关于做好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持续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

续做好“严打”专项工作,认真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两手抓,保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区域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了食品监管工作督查。市局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县局进行了现场督查,查阅县局的食品监管档案资料,走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了解县局对今年以来食品监管重点工作的部署、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与食品监管人员开展座谈,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就如何做好近期有关重点工作,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查,稳定了我市的食品监管队伍,保障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开展区域整治工作。以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工作重点,开展肉制品、蜜饯和淀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出现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2、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及效果,坚持“立足治本、深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从规范后处理程序;狠抓质量分析,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加强跟踪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行业整治,提高后处理的行业效应这几个方面入手,完善监督抽查工作,真正达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最终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目的,提升XX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3、继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及应急机制。进一步落

实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信息搜索、研究判断、预警分析的超前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锻炼应急处置能力。

市工商局广告监管 篇五

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工商局以规范广告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将广告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以日常监督和集中整治为手段,强化广告监管执法职能,抓政策宣传,抓联合整治,抓环节监管,抓制度建设,营造了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广告市场环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下面,就近年来荆州市工商局在广告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大家进行一个交流:

一、近年来我局在广告监管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一)纵横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广告媒体日益丰富,广告样式花样繁多、新型广告层出不穷,广告监管工作量大面广、难度加大,仅靠工商部门难以面面俱到、实现有效监管。为此,我们着眼于“纵”、“横”两个方面加强工作落实力度。一方面在系统内进一步深化市、县区局、工商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宣传、监察、公安、文化媒体、食药监、卫生、纠风办等管理部门,成立了全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座谈会、联席会的形式宣传传达广告监管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达成广告治理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建立齐抓共管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告治理的强大网络,使虚假违法广告无所遁形,得到及时有效治理,确保了广告监管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注重监管方式改革,实行广告定期和不定期监测。我局自2007年开始,全市广告监测工作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了层级监测制度。市局定期对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荆州日报》、《荆州晚报》、《江汉商报》、《荆周刊》等媒体广告进行监测,并不定期地选择县市区媒介广告进行监测,今年元至九月,市局对城市主要媒体实施广告定期和不定期监测9次,共监测各类广告3123条次,其中涉嫌违法259条次,违法率8.2%,对《江汉商报》、《荆州刊》下达整改通知书各1次,对荆州电视台下达整改通知书4次。对所监测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至我局经检支队进行调查处理,限期回复处理结果。

(三)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

一是紧绕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截至9月30日止,全市共立案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93件,罚没金额94.99万元。

二、日常广告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局广告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和指导全市范围内的广告监测工作,制定监测计划,确定阶段性的监测重点,布臵全市行业广告整治工作,定期对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广告进行监测,不定期地选择县市区媒介广告进行监测,并按月编发《市广告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对公众公布。对所监测到的违法广告交由经检支队查处,限期反馈情况。市工商局在广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监测设备不足,无法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测,特别是缺乏对网络、广播电台、楼宇电视等广告的监测设备;二是广告监管人员不足,对户外广告监管停留在登记方面,无法及时对登记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实地勘察。

(二)县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县市工商局作为负责本地区广告监管 “主力军”,担负着对辖区内各类媒体和广告公司的日常监管责任。在日常监管中,对一些特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发布的违法广告监管难度较大,对监测到的播发、刊登违法广告因种种原因导致查处困难;二是下放部分领域广告监管权限,县市局普遍反映希望下放部分广告监管职能,以便更好开展工作。

(三)基层工商所广告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工商所是广告监管工作的落脚点,也是监管和查处各类违法广告的主要力量。近年来,基层工商所加大了对各

类广告的检查力度,但成效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基层工商所人少事多、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工作难以到位;二是商家擅自发布广告的面广,数量多,被处理对象抵触情绪大,执法力度难以到位;三是部分工商监管人员对广告监管法律法规不熟悉,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

三、对今后广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更新广告监测设备,现有监测设备已不能满足对现代广告监测的需要。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基层广告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强化培训,提升广告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支专业的广告监管队伍。

三是加大媒体广告监测力度。媒体是广告发布的最后环节,加强媒体广告监管,可以有效防止虚假违法广告的传播,不能由于媒体的特殊地位和照顾媒体利益,对媒体广告监管时紧时松,致使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要做到一手抓监管,一手抓发展,使科学监管,促进发展,提高媒体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的工作,成为广告业发展的有力驱动。

四是积极探索对新型广告媒体的监管。规范在网络、移动公交电视、楼宇电视、卖场电视等新媒体上发布的广告。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5篇《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全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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