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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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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水平,预防工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10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拆卸的管理工作、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令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3、术语和定义

3.1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如:起重机械、客货电梯、升降机、各种工程机动车辆。

4、职责

4.1 各承包施工单位对进入本项目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安装、拆卸、施工作业、维护保养符合国家法规、地方条例和有关规定负责。

4.2 监理单位对各承包施工单位进场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安装、拆卸、施工作业、维护保养符合国家法规、地方条例和有关规定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4.3 电厂对各承包施工单位进场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安装、拆卸、施工作业、维护保养符合国家法规、地方条例和有关规定负有监督、协调管理职责。

4.3.1 验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租赁的特种设备应当在签订的特种设备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4.3.2 验明各承包施工单位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许可范围内承揽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的资质(含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

4.3.3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特种设备性能要求,监督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承包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字,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安装、拆卸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4.3.4 验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的安装、拆卸、施工作业、维修特种设备操作证,

4.3.5 验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制度等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特种设备的进场

5.1.1 各承包施工单位(含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提供下列资料供进场审核(以单台设备为单位)。

5.1.1.1 各承包施工单位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许可范围内承揽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的资质(含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

5.1.1.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5.1.1.3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5.1.1.4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5.1.1.5 租赁的特种设备应当在签订的特种设备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5.1.2 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各承包施工单位申请的特种设备符合进场要求,签署审核意见,按类别建立进场设备清册,并报电厂备案。

5.1.3 电厂按类别建立进场设备清册,登记进、退场日期,每月一次报股份公司工程部质安处。

6、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

6.1 各承包施工单位(含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对下列安全事项负责。

6.1.1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特种设备性能要求,编制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1.2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特种设备及现场施工条件;

6.1.3 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6.1.4 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5 将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1.6 各承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各承包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6.1.7 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各承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6.1.8 对投入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每周测量一次垂直度和沉降量,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6.2 项目监理单位对下列安全事项负责。

6.2.1 审核建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并按类别建立进场特种设备清册;

6.2.2 审核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2.3 审核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监理单位总监签字;

6.2.4 旁站监督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执行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6.2.5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施工作业使用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6.2.6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施工作业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施工作业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电厂报告。

6.3 电厂对下列安全事项负责

6.3.1 根据施工现场给出塔式起重机的布置位置;

6.3.2 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6.3.3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在接到项目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7、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

7.1 起重机械的检查、保养、维修和检验规定

7.1.1 起重机械的检查

7.1.1.1 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次使用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7.1.1.2 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月应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检查,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检查。

7.1.1.3 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年对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实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7.1.1.4 起重机械遇到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大风后,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7.1.1.5 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起重机械应进行一次以1.25倍额定载荷的静载试验,试验时间为10分钟。

7.1.2 起重机械的保养、维修

7.1.2.1 经常使用(在检修期间内)的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起重机械驾驶员或进过培训的管理人员负责。

7.1.2.2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内容:定期维护保养的周期、内容按企业定期检查的周期、内容进行。

7.1.3 起重机械检修的有关规定:

7.1.3.1 起重机械检修时,应将起重机械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械工作的位置;

7.1.3.2 起重机械检修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7.1.3.3 起重机械检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加锁并悬挂标志牌;

7.1.3.4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7.1.3.5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吊钩上的缺陷严禁补焊处理;

7.1.3.6 起重机械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7.2 客货电梯、升降机的检查、保养、维修和检验规定

7.2.1 客货电梯、升降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分为每周、每季、每年。

7.2.2 客货电梯、升降机检查、保养、维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7.2.2.1 在电梯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时,电梯轿厢内不准载客或装货,同时应在电梯各层门厅前、轿箱内操纵箱、机房控制柜等处悬挂“检修停用”、“禁止合闸”等警告牌。

7.2.2.2 客货电梯、升降机进行检查、试验、修理、清洁工作时应将机房电源开关断开,以保证安全。

7.3 工程机动车辆的检查、保养、维修规定

7.3.1 工程机动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分为例保、定期检修保养、大修。

7.3.1.1 出车前应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例保),检查合格才能出车。

7.3.1.2 工程机动车辆的检查保养、大修按车辆的有关规定(如车辆使用、检查、维护说明书)执行。

8、检查与考核

8.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8.2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加强安全值班和健全台帐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现隐患、处置事故的强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一项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交通部13号令以及四川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特指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购置

车辆的选型要根据市场的需要,便于维修,车型尽可能统一的原则,接受新车要按原厂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清点附件和随车工具,对于新型车辆,投入营运前要组织技术人员驾修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掌握车辆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对于因未组织学习而造成乱套的责任者,要追究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车辆的改装、改造

为适应汽车运输市场变化的需要,改变车辆形式用途称为改装,若为改善车辆技术性能或延长寿命,经过设计、改装、改造者必须符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并通过国家和当地部门上报备案,然后必须在国家和地方认定的厂方进行改装、改造,否则公司一律不予以认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责任。

三、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检验

公司的所有车辆一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强制维护,视情节修理的保修制度,并按《四川省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技术等级。汽车保养分为走合维护、日常维护、二级维护、大修维护不得超期。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按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作业内容进行。二级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大修每三年进行一次,维护和大修及总成部件,修理厂必须按型维修工艺卡片的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和大修必须经过检验部门的严格检验和路试后投入经营。建立例行保养(维修)制度,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有参加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日常行车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车况检查表。实行驾、检人员签字制度,车辆安全技术不达要求或装载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投入营运。

四、车辆的下线和更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建设部相关部令及文件要求,凡达到车管部门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凡经长期使用,主部件和大总成严重损蚀,耗油严重的三类车辆,凡因意外事故,如翻车、碰车、烧毁等原因造成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车辆,均可向公司申请下线及更新车辆。

车辆下线更新后,要求旧车车籍必须转出公司。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前交给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gb50348-20xx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 308-20xx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74-20xx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70-20xx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t 367-20xx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20xx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20xx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 269-20xx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t 72-19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38-20xx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 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3.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4.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落实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质量要求,以确保没有工程质量隐患。

5.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6.布线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后才可以通电试机。不能通过检测的必须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电试机。

7.调试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确保将合格的。系统交付给用户使用,未能通过的项目,必须与设计人员一起找出原因所在,排除后再行检测,通过后才可以投入试运行。

8.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记录,为以后的系统维护工作打好基础。

七、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1.工程完成后,售后服务部必须协同工程技术部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交接工作。

2.建立系统维护工作档案,按照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落实好系统维护的日常例行工作,强化各种周期性的例行检查。

3.建立维修工作记录卡,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措施,保障维修保养工作的高效运作。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保修工作,可尽量减少由于保修工作对用户所造成的不便。

八、以上各项系统质量管理制度,如有不明确之处,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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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保证体系,施工队和分包单位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认真贯彻各项安全制度和法规,各级专职安全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实行安全监督,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和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2、职工入场教育,工人入场要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特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提高职工整体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

(1)坚持“五同时”“三个不放”制度。

(2)坚持“工前安全交底,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的制度。

(3)坚持安全周日活动,每周安排一个晚上开展施工队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出警告,并限期整改。

(4)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月一次月检,项目经理部每月两次自检。

(5)施工现场的醒目部位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四口”、“五临边”必须防护,外脚手架全封闭。

(6)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

二、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职能人员安全上岗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2、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文明施工十二条》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规章制度,现场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

3、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图和消防安全管理图。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4、坚持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5、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每天安全员必须对现场所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因素及时报告施工员,并进行整改、纠正、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安全设施不经安全员检查合格不准工人进行操作。

6、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施工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和规范,合格后上岗。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7、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8、工人变换工种前应进行工种安全教育并登记入册,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9、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应有较强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履行所有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字手续。

三、施工现场平面安全管理措施

1、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无关人员不准进场,进场人员要遵守“十不准规定”。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员要佩带标志,危险处要设置警戒标识并有防范措施。

2、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通水、通电均按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进行。

3、由于现场施工工地狭窄,建筑四周边均为施工危险警戒区,设置警戒标识,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4、基础施工期间,基坑四周用钢管搭设1.5m高围护栏杆,刷红白相间两色油漆,人员上下搭设跑道。

5、施工现场四周边应有足够的照明度。

四、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操作架搭设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执行,必须与墙体拉接牢固,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外架上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

2、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各部件的焊接质量必须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必须经常体检。作业时施工人员衣着要轻便,禁止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带钉或易滑的各种鞋从事高空作业。

4、对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5、操作人员必须栓安全带,入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冰雪应及时清除,并对防护措施逐一检查、修缮。

7、高空作业在操作台上铺满木架,则边设防护杆加竹胶板封闭,然后挂密目安全网,安全网与钢管连接必须牢固。

8、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后应急时恢复。

五、“四口”安全防护措施:

1、楼板孔洞,1.5×1.5m以下的孔洞加固定盖板。1.5×1.5μ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中间设水平安全网。

2、楼梯口,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施工期内不使用楼梯应封闭处理。

3、建筑物从入口,根据所处的位置,应搭设3-6μ长、宽于出入通道两则各1μ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5сμ。

4、施工电梯楼层出口平台处设安全防护门。

六、“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1、阳台边:阳台栏板宜随层施工,否则,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

2、楼层周边:临时四周如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进行柱边防护。

3、通道侧边:两侧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下铺75cm厚通道板,两侧铺20cm高档脚板。

七、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上下班,班前班后检查机械设备,并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2、本工程设置专职机械管理员,对机械设备坚持三定制度,定期维护保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机械使用的正常运行。

3、机械员要督促机操工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清洁、坚固、调整工作,督促机操工认真填写软件资料,并负责安全动技术交底。

4、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有安装、拆卸方案,验收合格证书。软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把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对焊机、弯钢机、切断机、搅拌机等机具的操作工应认真按操作规程作业,保证钢筋加工质量和混凝土质量。

八、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1、现场各用电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专业电气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有关操作。

2、现场用电应按各用电器实行分级配电,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供两台及以上设备使用。

3、所有接至各用电设备的支线由各施工单位自理,但必须受现场经理部的用电负荷量调配及电安全检查,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开关。

4、每条干线分支接出支线时,均采用铜蕊导线连接,支线在干线上缠绕加焊锡连接方式,干线不行断开。以增加供电安全可靠性及防止火灾危险。

5、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塔吊处均作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小于4ω。必须采用焊接或压接的方式连接;在所有电路末端均采用重复接地。

6、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照建设环保部颁发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7、电渣压力焊接应接在380伏电源上,配线时先计算各用电点的总用电量进行调整,以利于各相同电源间的平衡。

8、所有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和调整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施工期间值班电工不得擅离岗位,应经常巡视各处的线路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漏电开关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其动作可靠性。

11、配电房、重要电气设备及库房等均应配备1211灭火器及砂箱等,配电房房门向外开启,户外开工箱及设置要有防雨措施。

12、所有电气装置及机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

13、配电箱采用铁制外壳标准箱。各种电箱必须设置完好的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电箱与设备必须保护接零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14、设备除作保护零线外,并在负荷前端设置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导线保护,电源上锁。使用设备落实到责任人,专人操作,设备侧挂标志牌,出现故障应向主管部门汇报,并由专业人员排除。

15、必须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九、防雷安全设施

1、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应与防雷装置的引线下线相连。塔吊接地电阻小于4ω。

2、外架上的防雷装置应设专用引下线或工程正式引下线,其上用ф20钢筋共10根避雷针,高度不小于3m。

十、消防安全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明火的管理。动明火前必须填写动火申请,制定消防措施,经项目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2、在各动火点张贴消防标语和消防措施,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坚决淘汰过期或不能使用的器材。

3、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现场成立消防小组,小组由各部门人员组成。

4、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及机电设备防漏电措施。增强消防意识,做好消防工作,在生产、生活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换。电焊点周围不得有易燃品,氧气瓶与乙炔瓶旋转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由专人看守。现场不准燃明火,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十一、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严格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各种文明方式的规章制度张贴上墙,并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文明施工的标语,现场施工人员佩带身份卡。

3、施工队伍进场后逐步建立文明施工标准模式,做到职工临时生活设施井然有序,室内外整洁、卫生,卫生用具分点成线放置。

4、做好施工成品保护:机具设备集中放置;做到工完场清。

5、门前实行“三包”,保证现场各类材料堆码有序,现场排污、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6、所有材料按照规划地点分型号、规格货架式整齐堆放,并挂牌标明。

7、修建较为整洁的民工宿舍,搞好职工之家的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为施工第一线做好后勤服务。

8、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取得“〖www.chayi5.com〗卫生许可证”,做好防鼠、防蝇工作,清洗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民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有组织地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保持现场整洁,保证饮食卫生。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六

为保证矿井机电系统安全运行,切实管好、用好小型电器,使小型电器的损耗降到最低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特制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职能

1、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杨村煤矿所有小型电器,主要有:按钮、接线盒、打点器、电铃、照明灯、组合信号等。

2、职责

机电科是全矿小型电器管理的主管部门,小型电器管理组(以下简称小电组)是机电科小型电器管理的业务职能组,对全矿小型电器的计划汇总进货验收、领取、发放、调配、现场检查、地面修复、检验、报废等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对各自的小型电器的使用、维护负全面的管理责任,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专(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报机电科备案,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取、使用、验收、回收等工作,并建立小型电器领用手册。

计划编制、采购与库存

1、小电组根据全矿实际消耗情况,编制小型电器整件或配件的购置计划,由机电科审核、报矿分管领导批准。

2、新上工程增加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计划报小电组,小电组经核实后,需购置的报计划购置,计划外的小电组不予发放,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3、各单位计划编报需经单位负责人和编制人盖章,一式三份,并注明使用地点、规格及数量。

4、器材科根据小电组申报批准的计划必须按时供货。

5、小型电器进货后,由器材科组织小电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领回保存。

6、各类照明灯具由使用单位自行编制计划。

使用与调配

1、小电组对新进的、使用中的、检修后的小型电器,进行编号、建账、建卡、挂牌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相符。

2、小型电器在下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贴防爆合格证,合格后方准下井。

3、各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到小电组办理领用手续。申请应注明所需电器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小型电器的正常使用,一律实行交旧换新,特殊情况下,可先领新后交旧,但交旧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凡井下撤除不使用的(或更换下来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交还小电组,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每拖延一天按原值6%罚款。凡因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100%给予赔偿。

5、使用中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完好,杜绝失爆,并不得私自转让。因维修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的100%给予赔偿。

6、凡交回小电组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其轻重给予处罚。

7、新施工安装或使用中的小型电器需单位之间移交时,小电组参与移交验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按原单位使用对待。

检修

1、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各单位自行检修维护。

2、回收上井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进行检修,小电组要对收回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修复,并确保检修质量,以保证生产的需要。

检查

小电组对井下小型电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检查监督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井下小型电器必须保持完好,杜绝失爆,每检查出一处失爆,罚使用单位200元。各单位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含95%)。检查结果,小电组应及时下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其它规定

1、小型电器(包括配件)购置费用由机电科纳入矿井材料消耗计划。

2、小型电器的年消耗量,严格控制在矿规定的计划内,对超出或节资部分,按矿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3、小型电器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在矿井小型电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或个人。

4、罚款或奖励款项由小电组汇同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最新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七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交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3、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现场,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并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始作业。

3.4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3.5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栏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等。

3.6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得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7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8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断路申请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4.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保卫处审批。

4.3断路申请单位从保卫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4.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本单位应填写内容后交回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送保卫部门审批。

4.5《断路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申请单位、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一份。

5、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保卫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检查。如发现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管理部有权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八

1、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矿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条件,设留一定数额的安全资金,由矿长掌握,由财务科设立帐目,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3、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后,所需费用由总工先进行预算,经矿长审批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实际费用要经总工和矿长审核结算。

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动用后,要及时补足原有金额。

5、矿井如出现大安全隐患,所需经费超过预设的安全资金时,其他经费要服从调拔,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及时落实。

6、如安全资金被挪作他用后,不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落实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则另分析处理。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

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抵御自然外力因素破坏的措施。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四条 各项目部技术部与质安部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开挖、支护;

3、塔式起重机、垂直提升架等安装与拆除;

4、大型模板施工;

5、高度超过20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栏脚手架、卸料平台。 6、挂篮架施工;

7、安全网架设;

8、工程爆破;

9、桩基施工;

10、起重吊装工程;

11、预应力张拉施工;

1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5m,或跨度超过15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3、5m以上的边坡施工。

14、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和执行

第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安全技术措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

第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由质安部组织落实,各作业班组负责执行,安全监督处负责监督。

第十条 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的结果,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一条 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

第十三条 需要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时,作业班组应向质安部报告,由原编制部门重新修订、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

第十五条 局相关职能部门鼓励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鼓励创新安全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六条 违背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局《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及其它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十

为了井下能够安全生产,电气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三、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

四、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10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200元。

五、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六、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0元。

七、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5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10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100元。

八、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3倍扣款,并上报保卫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1000元。

十、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200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200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300元。

十一、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10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差异网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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