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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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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7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措施 篇一

幼儿是一个身心尚未成熟需要特殊保护和照料的群体,然而近几年来,幼儿园里危及幼儿稚嫩的生命和健康的伤害事故频发。本研究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了34个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参考作用。

一个关于幼儿园安全教育问题的专项研究通过生活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收集了近几年来有关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若干案例,对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作了以下分析:

一、造成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原因

1、因外来的侵害造成幼儿被冒领接走、绑架、伤害等

2、幼儿自身原因所致走失、游戏、顽皮打闹等造成的事故

3、因教工恶意行为和过失行为造成的绑架、砍伤、火灾、食物中毒、烫伤等

4、因设施不良造成

5、家长原因造成

6、幼儿园组织外出活动造成

二、分析与对策

1、因外来的侵害,幼儿被冒领接走、绑架、伤害等事故

分析:目前幼儿园在接送孩子环节存在不少隐患:有的是门卫管理不严,外来人员乘家长接孩子时人多混进幼儿园内;有的幼儿园只认接送卡不认人,外来人员拿着捡到或偷来的接送卡将孩子冒领;有的是别有用心的亲戚或熟人骗领孩子,教师易放松警惕,因此种种造成了幼儿伤害事故。

对策:首先,幼儿园要实行接送卡制度,必须由固定接送人持卡接送,卡上只标明班级代码和幼儿编号,不出现幼儿姓名和照片,以防被对应冒领。其次,对于非固定接送者来接孩子,包括亲戚朋友,教师要多留个心眼,无论是否有卡,都必须与原固定接送者取得联系(如打电话),并得到许可后方能让其接走。再次,门卫应是50岁以下强健男性,经过安全保卫技能培训,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家长接送孩子时必须站在门口把关,无接送卡的人拒绝进园,对陌生人要严加查问,严防可疑人员进入。必要时还可预备一些防卫的器械,如电警棍、木棍等。

2、幼儿自身原因所致走失、游戏、顽皮打闹造成的事故

分析:一是由幼儿自身疾病(如癫痫、心肌炎等)引起的事故。在教师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和针对性的救治;二是幼儿走失。多数情况是幼儿初入园时情绪焦虑,为逃避集体生活,乘人不备独自出走回家,途中迷失;或是自感在幼儿园受了挫折而独自出走;也有在幼儿园组织的郊游等外出活动时游离集体而走失等;三是幼儿在游戏时受伤。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不小心绊倒,相互碰撞等。这种意外的伤害,即便教师在现场也是较难避免的;四是幼儿间的打闹受伤。多数是幼儿间争抢玩具等类似原因而发生矛盾冲突,教师不及时制止而造成的。

对策:如何避免幼儿自身疾病引起的事故?一方面,幼儿园可在孩子入园前与家长签定协议,要求家长不得隐瞒幼儿曾患过的哮喘、癫痫、心肌炎、过敏等较严重的疾病,否则一旦幼儿旧病复发,因不能及时获得针对性的救治而产生不良后果,责任应由家长自负;另一方面,教师对身体状况较差的幼儿随时注意观察,给予适当的照顾;幼儿园还应组织教师进行“应急抢救”知识的培训,一旦幼儿病情发作,教师就能在第一时间恰当地抢救处理,为救助幼儿生命赢得宝贵的时间。

怎样防止幼儿走失?针对幼儿初入园时易出走迷失的特点,教师在孩子入园前应通过上门家访、组织亲子活动等详细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创造尽量多的机会和孩子相处,让孩子消除陌生和不信任感;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教师要经常清点幼儿人数,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门卫特别要提高警惕,防止幼儿外溜;针对孩子受挫后易出走的特点,教师对易走极端的幼儿要注意及时地安抚、疏导,抑制其出走的苗头。

怎样预防幼儿在游戏时受伤?首先,教师应对将要做的游戏有充分的估计,如游戏跑动较多活动量较大,就应选择较宽敞的场地,且最好是软地垫的;其次,游戏前可和幼儿一起说说该游戏的危险之处,让幼儿有意识地控制、保护自己。

怎样预防幼儿打闹伤害?幼儿间的矛盾冲突也来自于利益关系,因此,一方面教师应采用故事表演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幼儿要谦让和宽容,懂得分享是快乐的,要遵守规则,减少矛盾冲突;另一方面,教师要善于观察,幼儿间发生打闹应及时介入,帮助幼儿化解矛盾,将打闹伤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因教工恶意行为和过失行为造成的绑架、砍伤、火灾等事故

1)恶意伤害

分析:有的教工(特别是临时工)思想动机不纯,为了钱财铤而走险,不惜拿幼儿的人身安全作代价;有的是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一旦病情发作,难以自控,伤及无辜的幼儿。

对策:对于内部有不良企图人员的防范,一方面,招工时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以保证所招职工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加强师德学习,培养热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的情感;再一方面,园领导要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经常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轨迹,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火灾

分析:幼儿使用的桌椅、教玩具、被褥等都是易燃品;有的幼儿园内装修用的建筑材料也是易燃可燃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烧水间等与幼儿园活动场所相连;电热板饮水机等电器工作时间过长等都是火险隐患。如教工火源、电源管理不慎,麻痹疏忽,极易引发火灾,案例14就是教工在易燃物旁边放置点燃的蚊香而造成的特大火灾事故。

对策:

a)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每个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

b)幼儿园内装修要符合《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c)要有专人管理火源和电源。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烧水间应当严格按专业管理部门要求建造。由正式电工管理电器线路,定期检查。

d)要加强对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利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幼儿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并教会其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识,并经常组织消防疏散演习。

e)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的要求。

4、教学设施原因引起的事故

分析:有的幼儿园设备(如滑梯、攀登架等)陈旧、老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楼道、走廊、楼梯等也是事故易发地;午睡室高低床的使用不当,教室里的桌椅、柜子边角尖锐,设计不合理,室内摆设拥挤等对幼儿都有潜在的危险。

对策:《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内严禁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

对设备陈旧的安全隐患防范:首先必须建立设备器械检查制度,定专人定期检查,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其次要定期请专业人员检修、保养,对于陈旧、老化的器械,要坚决更换,舍得化钱买平安。

对楼道等易出事故的地方:可组织幼儿找找不安全的地方,并共同设置警示标志,如:在楼梯两边画小脚丫以暗示按秩序走。教育幼儿在楼道等较危险的地方不奔跑、拥挤、攀爬,否则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

对室内环境设置:在设计制作幼儿用具时,要尽量向软、圆的标准靠近,如桌椅柜的边角是弧形的,墙壁和柱子做上软包,避免磕碰致伤。

对高低床:《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日托幼儿园如果因需要而使用高低床,除了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以外,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幼儿睡下和起床时增加管理人员加强管理等。

5、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失误所致事故

分析:有的是因为不具备接送资格的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所致事故;有的是因教师提前放学,未等家长来接所致事故;有的是家长未与老师交接所致;有的是家长对接送孩子不重视所致事故。大部分案例都是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致使接送孩子失误酿成事故。

对策: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幼儿接送制度》并严格执行,幼儿园与家长要签定关于接送方面的。协议,包括幼儿接送的固定地点,固定接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接送人)、接送时间段、如何交接等。

6、幼儿园组织外出活动引发的事故

分析: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幼儿到了新的场所,接触的环境、人和活动内容都是新鲜的,情绪容易兴奋;如果再加上组织不够严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就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对策:《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首先,幼儿园必须考虑园外活动是否符合幼儿安全和卫生的要求,严禁参加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劳动、体育运动、商业宣传等活动;其次,幼儿园一定要事先做实地考察,并与合作单位取得联系,互相沟通活动方案,甚至进行细节推敲,尽可能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制定《外出活动意外事故预案》,按相关规定租乘交通工具,将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位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保护职责;再次,活动前和活动中,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如遵守交通规则、不单独行动、不触摸危险设施、不吃陌生人食品等,减少来自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三、小结

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错综复杂的,其预防对策也应因事而异、应时而异,应人而异。本研究仅限于对已收集的具有典型性的、影响较大的案例作粗浅的归类分析,并列举了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参考作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幼儿园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食品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幼儿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幼儿园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班(小、中、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i型昂扬那个的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加强幼儿在实验室中的安全教育,不得随意接触室内物品,防止幼儿受伤。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薄》、《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薄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价在20xx元以下的,由园长审批;单价在20xx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20xx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20xx元的,报镇、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 、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幼儿人身安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三)每月开展一次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人身防护、疾病预防、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心理健康、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措施 篇四

一、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对陌生人员进出校门,要认真询问,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

三、学校后大门要按时开闭,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四、学校财务处、库房、微机室、图书馆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防盗网,值班保卫人员时常巡查。

五、校外车辆严禁进入校园,若查实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用电、交通、饮食卫生、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举行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应按时离校。若需到校者,事先个人申请,并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

八、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十、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处室加强对校园超市和学生食堂的安全监管。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措施 篇五

一、组建安全网络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首先应成立一支由园长亲自牵头担任组长,后勤主任、保健医生、水电工、食堂、门卫及各班班长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园长作为园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教育、检查及指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提上重要的工作日程;要协调好全园安全工作,时时讲安全、天天讲安全、逢会讲安全;要警钟长鸣,从思想上鼓励教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后勤主任要根据幼儿园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各个成员从各自的工作层面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认真开展工作,使安全工作在管理上形成层层有人管、级级有落实、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一)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

幼儿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纲要》第二部指出:“安全是幼儿园开展工作的前提,培养幼儿健康是幼儿园办园的目标。”没有安全谈不上健康,而保护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教职工的重要职责,教师更是幼儿园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幼儿安全的守护者。教师的观念与行为是幼儿安全的重要基础,只有认识提高了,思想重视了,观念转变了,才能更好地保障幼儿的安全。

因此,园长要通过多种教育方式转变教职工观念,使他们认真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责任不明、管理不善是导致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园领导首先要熟悉必要的法律知识,制定一整套系统、完善、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健全、修订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在每学期的开学初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各班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开学初制订一份安全计划,期末针对计划进行总结,从中改正不足,发挥优点,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生命,关爱生命“的氛围,为幼儿创设安全、和谐、温馨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精神环境,使幼儿体验到身体及心理上的安全。

(二)加强幼儿安全教育

《纲要》规定:“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因此要将幼儿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中,根据幼儿年龄、思维发展的特点,运用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开展教育。

如:大班开展以交通安全主的教育内容,开展“安全过马路”、“有趣的交通标志”、“过街要走人行道”等交通安全教育内容,采用环境布置、图片展览、讲故事、朗诵儿歌、游戏活动等形式,让幼儿了解交通规则及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中班可以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通过故事《小猪生病》、《不吃太多的甜食》、《注意饮食卫生》、《三无食品能吃吗》告诉幼儿不吃“三无食品”,使幼儿知道要吃干净的食物,饭前便后要勤洗手,饭后要漱口,早晚要刷牙,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通过设计食品安全知识调查表,幼儿知道食品卫生的重要性,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小班主要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幼儿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不随便吃陌生人的东西,记住家庭电话、住址及父母姓名。如:可以通过讲故事《小明和陌生人》,向幼儿介绍迷路时或陌生人带走自己的自救方法。开展“危险的地方”、“遇到意外的时候”安全主题活动,教育幼儿应该怎样注意安全,避免危险,遇到危险时不慌张,沉着应付,采取应急措施,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除此之外,还可以让幼儿通过自身观察,寻找和发现周围生活中的危险源,并把危险的地方记录下来,设计安全指示标志,当好安全小卫士,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同时教给幼儿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重点环节,确保安全措施实施

(一)晨检安全

幼儿园里无小事,一些再普通不过的物品,在孩子手里都可能会造成重大的伤害,因此,对幼儿来园后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晨检,保健医生要认真做好“一摸、二问、三检查”。检查孩子是否携带危险物品来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同时要认真做好幼儿的缺课登记和患病幼儿的跟踪观察工作,确保保健工作的安全。

(二)门卫安全

门卫是进出校园的必经要道,是校园的安全的第一关,因此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人员进出的登记记录,对来访人员,要登记核实后才能入园,对中途离远的幼儿要凭家长接送卡和班主任教师的签条幼儿才能离远,幼儿接送时段,严格按接送卡接送。园领导在接送时段要轮流到门卫值日,针对周边道路拥挤与车辆停放困难问题,指挥门卫保安一起做好疏导工作,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畅通,保证家长和孩子的出入安全。

(三)食堂安全

食堂安全关系全园师生的饮食安全,因此要与正规的供货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索要三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组织食堂人员每年体检一次,食堂人员持健康证达100%,把好食品质量关。每天认真做好食品的验收、进出库的记录。对加工的食品严格做到煮熟煮透,尽量做到色香味俱佳,做好食物留样、餐具消毒、食堂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幼儿膳食质量和安全。

(四)设备设施安全

《纲要》指出:“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学习环境。”因此幼儿园首先要发挥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随时检查各自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对水电、消防等专用设施,由专职人员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督促每一位教职工随时排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地消除隐患,给幼儿创造安全、愉悦的生活学习环境。

总之,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教育教学工作才能顺利地进行,因而幼儿园必须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促使幼儿健康地发展。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措施 篇六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师幼人身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持制订幼儿园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防事故

幼儿园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门窗、栅栏、、电视、书架、玩具架、书包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活动设施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二、防盗

幼儿园内各处室、办公室及课堂下午放学离园前要锁好门窗、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财务室不得存放现金支票等过夜,如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防火

幼儿园各教室、办公室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下班离开班级、教室前作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食堂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用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安全用电

全园教职工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用视线,不使用不当型号,不许在教室、办公室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

五、防毒

食堂厨房除本部门属工伤,其它任何人来往许严禁入内,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类疾病传播。

六、防灾害天气

台风、暴雨前夕,幼儿园需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损失。事后,后勤负责人要检查幼儿园各个地方,对有积水部分及时清除。

七、防止突发性违法犯事件

保安、门卫有保护教职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工作,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的发生。

八、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1小时以内必须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

十、公布举报电话

社会各界人士,幼儿园师幼员工,对园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园长室,园长有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园内必须有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幼儿园举报电话:13379709720,对举报者并有一定价值的,幼儿园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金额在100—500元不等。

幼儿园安全管理方案 篇七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保卫工作指挥部和教育局的部署要求,围绕平安校园“六个不发生”和“四个确保”的总体原则,紧密结合阳光幼儿园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以面保点”的指导原则,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为依托,全力以赴落实阳光阳光幼儿园安保责任和工作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作出积极地贡献。

二、组织领导

根据区安保办的部署要求,我园成立了“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彭言明园长任组长,彭元少、冯静同志任副组长,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幼儿园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

2、根据我园的特点,认真编制了《阳光幼儿园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范预案》,并将此预案发放到每一位教职工手中,让每个教职工进行学习。在此《应急防范预案》制定前,园领导十分重视,将幼儿及幼儿园的安全放于最高位置,把工作重心放在预防和控制上来,防患于未然,坚决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3、落实门房制度。严格执行门卫保安制,三名保安都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定期对保安进行培训。在平日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及各项门卫制度,严禁机动车入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于中途接孩子的家长,我们采取的是先登记,再让保安员打电话至班级,由老师将孩子带至门房间,尽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4、落实门卫早值班制度,每天在来园、离园时安排教师进行门房值班,确保孩子安全来离园,并且做好记录。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派专人对消防灭火器和消防泵房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证其能有效使用。在幼儿通过的走廊上张贴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严格执行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和食堂管理制度。严格药品管理,对家长带至幼儿园的药品,须有病历卡证明,否则不予用药。幼儿园配备疾控中心和新城妇保院规定的药品,保证幼儿临时使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传染病的预防,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对疑似幼儿和确证幼儿家长隔离观察,对患儿班级进行消毒隔离。确实做好体弱儿管理工作。食堂管理符合有关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定点采购,做好验收、加工、烹饪、贮存各环节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7、实施突出治安问题月报制度。积极响应安保工作关于“两个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除了每周的安全例行检查外,开展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并实行动态月报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技防物防设施建设

在做好人防预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技防设施——摄像监控对幼儿园门口、园内各通道、楼梯等地方进行24小时的全面监控,每天坚持对门房监视器进行回放并作记录;对园长室、财务室这些重要部位的报警设施经常进行检查,作报警器使和关闭记录;经常检查对公开电话的登记制度,保证功能正常。

(三)确实加强校园维稳工作

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机制,按规定每月上报《信访动态情况排查分析表》,关注极端突出个体,及时化解幼儿园内的各种矛盾,教育教职工严防被敌对分子利用。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安全意识。平时将安全教育内容渗透在一日活动中,利用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安全规则和自我保护机能的培养。每班还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的主题教育。每个月,我们将利用各个时间段来开展逃生安全演练,培养教职工、家长和孩子的安全意识。

我园上下将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安保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工作抓细、抓深、抓实。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安全保卫工作的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岗位追究人员责任。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药果断处置,并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坚决做到工作期间的安全稳定又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园内实行早上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员、医生、门卫、保卫员四层晨检把关,观察幼儿情况,收集家长意见,防止幼儿跑出。

二、严格交接制度,幼儿一律由家长接送,特殊情况由别人代接送,必须凭接送卡,否则不放行。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班,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隐瞒。

四、带幼儿户外活动,必须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外伤事故发生。带幼儿离园活动,必须上报园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带出。

五、严禁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儿独自到园内任何部门。

六、热菜,开水,火炉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儿烫伤。

七、中午幼儿午睡时,由园医和行政值周人员轮流值班,处理偶发事件。

八、工作人员学会使用灭火器的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110。救护120。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教育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防止异物落入耳、口、鼻等处,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要严格把关,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十一、对全园的重点部门,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专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刑事案件发生。

十二、幼儿园安全保安员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进行指点登记(来访人数、来去时间)。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十五、全园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工作,强化安全意识,避免责任事故发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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