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职场 > 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场所管理制度(通用7篇)

发布时间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亲带来了7篇《公共卫生场所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一、安全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保障宾客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特定以下各项制度各班组及个人严格遵守执行。

(一)消防与安全

1、新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会用消防器材和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3、各班主应严格进行日常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与保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以保证使用正常。

4、各点全面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器材,保证使用的使用性。

5、做好“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因素,下班时认真检查水、电气开头的完好情况,负责落实到具体人员。

6、厨师长、领班应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日常重点工作,督导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定期组织和积极参加酒店安全部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消防知识,提高应变能力主消防意识。

(二)法制与安全

1、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条例》。

2、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树立道德感,积极配合支持部门和酒店,厨房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六害”行为,做好防范工作,不参与各种犯罪和“六害”活动。

3、提高警惕性,维护部门的良好秩序,全体厨房员工应自觉不在工作时会客,对出入工作场所的闲杂人员要主动问清事由,严禁进入厨房,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映,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重视防盗,消毒工作,下班离开前检查并锁好框穿门,认真做好集体财产、物品保管,防止出现事故。

5、全体员工应自觉提高思想意思,遵纪守法和重视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环境的安定和酒店内部的良好秩序。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厨房各班组卫生的全面管理工作,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

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宾客的身体健康,增强体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各班组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一)个人卫生

1、餐饮做作业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各项卫生法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凡患“五病”和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均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和接触直接入食品工作《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3、全体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四勤”卫生,合格后方能上岗。

4、操作必须随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及仪表仪容整洁,符合标准。

(二)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四不”制度,确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制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设备使用前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合格后才能使用。

3、加工制作时必须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查,冲洗、浸泡消毒、漂洗,保证食品卫生。

4、生、熟原料加工场所必须严格分用实行工具,用盛具专用制。

5、外购食品做好各项验收工作,合格后方能制作和出售。

6、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须做好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7、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颁规定标准,严禁超标。

8、原料、食品与半成品保管执行“四隔离”制度,以保证使用合格和卫生安全。

(三)环境卫生

厨房加工间及环境卫生要做到:

1、无“四害”,无蛛网,无灰尘。

2、无不新鲜,变质原料,无变质败食品。

3、工作台,水池及各种设施设备清洁明亮。

4、地面、墙壁、天花板、天窗玻璃干净清洁,无废弃物,无油腻。

5、货架、冰柜内的物料,成品按类分开,堆放整齐。

6、潲水桶平时加盖,保持外部清洁,满后及时运走,并将内外冲洗干净,以免有严重异味和招引蝇虫,造成食品污染。

7、各班组应制定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的工作安排,并严格执行。

8、对各班组实行卫生目标责任制。下班前必须保证各自负责区域达到卫生标准后方能下班。

(四)奖片惩制度

1、为加强卫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使卫生制度严格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卫生意识,自觉做好卫生工作,特将卫生工作质量与奖惩挂钩,树立合乎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进行的卫生道德风尚。

2、个人卫生,环境卫生达到标准的并能长期坚持,由厨房、总厨房部对班组或个人进行表扬或奖励,并报送餐饮部。

3、凡达不到标准的每违一条,由厨房、总厨房部酌情对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或处罚。

4、食品卫生长期未发生事故,达到标准,符合食品卫生法规扣班作用于及信用由总厨做好记录并进行奖励。

5、凡食品卫生不合格的每违一条,由厨房部、总厨房对班组个人进行处罚。

6、实行各班组卫生管理工作与领班(厨)挂钩,各厨房卫生管理工作与厨师长奖惩挂钩的制度由厨房部、总厨房部执行。

7、各厨房班组及个人对奖惩制度必须严格服从。

三、卫生执行标准

(一)个人卫生

1、厨师必须严格遵守卫生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0.1厘米,避免指甲缝藏纳污垢,影响食品卫生和个人健康。

3、操作前、便后、休息后、中途离岗后,从地上拾起污物或手接触污物后等都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保持双手清洁。

2、小学学校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搞好校园公共场所卫生,使全校师生在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中工作和学习,使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负责自己教室及门前走廊卫生,由学生轮流打扫卫生。

三、教师办公室由本办公室老师轮流打扫卫生。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员负责卫生。

四、校园内绿地、道路、走廊、厕所、场地的卫生,划分为若干小区,由各班负责一个小区的卫生。每学期轮换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场所、卫生包干区,实行每天二次小扫,周未扫除。周末扫除要抹洗走廊腰墙、窗台。

六、各办公室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办公室地面每天进行洒水、清扫。各教师要时时清理自己的办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洁、无尘。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扫,做到地面、桌面清洁无尘。

七、全体师生都要做到“四不准”,以净化校园。“四不准”是指: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字纸。不准抽烟,不准涂画和污损墙壁门窗。

八、各办公室卫生每周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教室和包干区由值周班级或行政值周教师每天检查,笔录评分情况;周末按年级,由年级组长组织各班劳动员,进行周末卫生检查。并每日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4、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便、无污水停积。

第二条: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条:总务处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负责的班级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条: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天早、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必须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各负责班级值日生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必须扔在纸篓中,每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4、校内厕所的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卫生处卫生部管理并检查,由督导办监督。

第五条:打扫办法实施:

1、按级轮流,一周换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该班打扫期间若发现厕所堵塞由本班负责处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时,提前到后勤处领取垃圾袋,要节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学杂费。

4、每天早、晚要彻底清扫一次厕所卫生,保证厕所内地面上无垃圾、下水道中无粪便。

第六条: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扔进池内者,由总务处和值日生监督。扣班级10分。

2、凡中心小学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在墙上乱写乱画者,扣班级5分。

5、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三)职工活动室;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三)职工活动室;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县中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3月1日起施行

7、餐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商场、超市卫生管理制度: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公共卫生场所管理制度 篇三

公共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五、卫生操作规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

七、公共用品用具(包括外洗物品)清洗、消毒、检测记录。

八、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

十、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

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

十二、有关证明:包括卫生设施设备及消毒设施设置情况。

各项档案应有工作记录,分类并有目录,专人管理,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一、设施及药物准备

1、紫外线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用于理发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柜或含氯消毒制剂:用于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医用戊二醛消毒药;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浸泡消毒痤疮针、眉夹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序

1、消毒顺序:消毒前先洗净—消毒—保洁

2、消毒方法:

A、理发工具消毒:将理发工具放入紫外线或臭氧消毒柜内消毒,消毒时间为20分钟2剪刀应打平放,双面消毒。

B、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柜热力消毒,80℃蒸10分钟以上或用100—500mg/含氯制剂浸泡15分钟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C、痤疮针、眉夹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内浸泡30分钟,2%戊二醛14天理换一次。

D、美容用盆: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钟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卫生塑料袋。

E、美容师手部:洗净后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钟。

3、保洁:

A、采用高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干爽清洁,可直接放入保洁柜内。

B、采用药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放置10至15分钟后放入保洁柜内。

C、消毒柜兼作保洁柜:消毒后可直接留置柜中,但该柜的容量应不少于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应消毒后使用。

三、注意事项

1、所使用的清洁液和消毒液必须是已取得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的合格产品,并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单位应保存上述批件的复印件备查。

2、用紫外线消毒柜消毒的理发用具必须双面消毒。

3、各类理发工具的总数量应不少于设计最大可容量的3倍。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五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1、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眼处,亮证经营。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符合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3、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5、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6、空调场所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7、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传染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能正常使用。

8、有齐全的、有明显的标志的消毒设施(或专用消毒间),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大小围布。毛巾、大小围布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10、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洁面时戴口罩;美容店工作人员的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1、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烫发、染发间或区域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件》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公共卫生场所管理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热点范文

最新范文

340 48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