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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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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这次漂亮的小编为亲带来了7篇《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工作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通过培训,确保人员的能力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2、范围

本手册规定了上岗培训和中心三级在职培训的流程,适用于中心对培训的管理。

3、职责

3.1中心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组织培训需求调查,并将员工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后,会同其他职能部门编制中心安管、工程、保洁、客服人员三级培训年度计划,年度培训计划由中心经理审批后报公司批准。

3.2上岗培训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确保上岗人员均为合格人员。

3.3三级培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安排授课。

3.4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上岗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

3.5管理处负责三级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

4、培训实施和效果验证

4.1上岗培训

4.1.1新入职或转岗的安管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安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2新入职或转岗的客服、保洁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3新入职或转岗的工程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4新入职或转岗的品质、培训管理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5培训内容

a)与本岗位有关的管理要求(程序文件、本部门工作手册等);

b)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c)岗位工作/服务规范与作业规程;

d)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e)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的要求;

f)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4.1.6经过培训后,均需进行上岗考核,由各职能部门安排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将进行检查,由综管部统一调配予以上岗。

4.2三级培训

4.2.1培训需求调研

4.2.1.1中心综合管理部每年第四季度在中心内部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下发培训需求调查表,对中心每一名需进行三级培训的员工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4.2.1.2各管理处对本管理处员工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后,上报至综合管理部,中心综合管理部按照安管、客服、保洁、工程工种进行分类。

4.2.1.3中心综合管理部将经过分类的培训需求调研汇总表交分别交给安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调研情况分别编制中心安管、客服、保洁、工程人员三级培训年度计划,制定完成,交综合管理部校核后报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4.2.2经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由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2.3综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客服、保洁员工的授课工作;安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安管员工的授课工作;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安管员工的授课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员工公共课(中心各岗位员工均需上的课程)的授课工作。

4.2.4每月根据培训内容,由各职能部门出试卷进行考核,验证培训的效果。

4.2.5每月二十日前,综合管理部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协商确定本月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下发给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处,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授课准备工作,要求各管理处安排接受培训的`人员及时参加。

4.2.6接受培训工作将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相挂钩,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将给予1分的绩效扣分。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向管理处负责人事先请假,并报中心综合管理部备案。

4.2.7在培训时每位参加培训的员工以管理处为单位分别签到,在培训结束后,由授课人收集培训签到表并填写培训实施记录表,交中心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参加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后,将培训实施记录和培训签到表下发给每个管理处进行登记。

4.2.8中心各管理处负责三级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各管理处每月根据品质培训部下发的本管理处员工的培训签到表做好三级培训档案的编制工作。

4.2.9对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培训工作的员工,将由各管理处根据培训教材完成员工的培训工作,可采用由参加培训的领班等人员给予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中心综合管理部将予以检查。

4.3转岗培训

4.3.1转岗的安管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安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2转岗的客服、保洁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3转岗的工程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4转岗的品质、培训管理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5培训内容

g)与本岗位有关的管理要求(程序文件、本部门工作手册等);

h)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i)岗位工作/服务规范与作业规程;

j)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k)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的要求;

l)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4.3.6经过培训后,均需进行上岗考核,由各职能部门安排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将进行检查,考核合格将由中心经理签发上岗培训合格证,由综管部统一调配予以上岗。

4.4返训

4.4.1对连续三次考核绩效扣分较多的人员进行返训。返训由中心各职能部门对口负责,执行新员工入职培训程序。

4.4.2如返训不合格,由综管部统一负责协调办理辞退手续。

5培训方式及培训记录

5.1培训方式:

a)讲座:针对实际需求组织集中授课;

b)岗位练兵(操练):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

c)示范:现场演示,面对面、手把手传授

d)师傅带徒弟

e)外部培训或代培:

5.2培训可采用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会议记录、日讲评记录、合格证书等适宜的方式记录

5.2.1管理处根据培训签到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个人培训档案》记录培训人员、内容、时间、地点、考核成绩等信息,归档保存。培训记录可作为员工绩效评价、奖罚的依据。

>5.2.2职能部门、各管理处需要增加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表》,经中心经理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培训的考核评价

6.1对接受培训的员工的评价可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观察、面谈、问卷、绩效评估等适宜的方式进行。

6.2每月对中心组织开展的培训课程应选择一堂课程进行评价,由中心综合管理部下发、收集、汇总《培训效果评估表》,并进行分析评价。对管理处每月开展的培训,管理处也需选择一堂课程下发、收集、汇总《培训效果评估表》,并进行分析评价。

6.3综合管理部、各管理处应根据对员工培训效果的评价结果,识别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培训。根据对学员对培训课程的效果评价,确定是否需要改进培训方法,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6.4培训效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时,综合管理部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工作管理制度 篇二

为执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新农合”病人的就医利益,规范就医行为,以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实惠农民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基础管理

(一)组织机构:成立育才妇产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二)配置专用微机,满足“新农合”医疗信息统计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三)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新农合”病人核算。

(四)“新农合”病人统一使用医院规定的处方、收据和补偿费用收据。

(五)各项制度健全,并得以落实。

(六)医院工作人员了解“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及工作程序。

(七)“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文书保管、医疗专用章及收费票据等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化管理。

二、农合目录管理

(一)新农合病人的各种医疗诊疗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二)向参合病人公布常用药品及常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三)药品管理:新农合病人的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执行,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

(四)新农合病人住院病种、住院指征及报销范围,严格按政府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农合病人诊疗管理制度

(一)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

(三)接诊护士或护士长,应再次核对病人的合疗证、户口本是否与病人一致,杜绝冒名顶替。主动向病人提供农合政策宣传及义务健康教育、健康咨询。

(四)严格出入院指征,遵守诊疗常规,提高参合病人的三日确诊率。

(五)合理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

1、乙类药: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

2、自费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

(六)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7日量。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七)合理检查: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审批、与科主任双签字后方可进行。

(八)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

(九)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因主治医生解释不清或在诊疗活动中未按上述第(五)、(六)、(七)条规定执行,造成的医疗费用纠纷,由主治医生承担责任。

(十一)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

(十二)新农合病人其它管理制度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及所属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

(三)负责向区按时交送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各种月报表,递送垫付农合补助金明细表。

(四)主动与区卫生局农合管理办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医院与区农合病人的相关治疗动态信息。向院领导提供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信息,为院领导在院内农合的管理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五)每月召开农合病人座谈会,负责收集病人意见及建议,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六)定期下科室查看农合病人的治疗状况,动态监督。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及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及时纠正。

(七)每月向主管院长提供农合病人治疗的`各项信息资料及相关数据报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汇报。

五、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管理规定及各项政策,确保参合病人利益,使我院制定的各项“新农合”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下列奖惩办法。

(一)入院处严格审核二代身份证所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如有冒名顶替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30%~50%。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30%由当事人承担,10%由科室负责人承担,60%由所在科室承担。

(二)出院处不得随意更改参合病人的治疗项目,各种费用按省、市、区报销规定结算,准确无误。若错算、多报,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全额由财务结算员承担,从其工资中扣回;若少报,一旦查出,少报部分由财务结算员向主管院长书面报告审批后,亲自送交参合病人家中,并当面向病人致歉,若由此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20~40%。

(三)在为参合病人支付“农合补助金”时,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病种、病人身份证,确认无误方可报销。由于审核不严或不仔细造成错报,由当事人承担80%的经济责任,科主任承担20%。

(四)复印人员要按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为参合病人及时复印整套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由于工作不认真,为病人提供的报销资料不全,让病人为此返复,由当事人承担病人往返路费,并向病人道歉。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的复印资料,复印人员必须备齐,按时交于院合疗办外送,由于资料不全影响外送,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

(五)限制性药品:按规定要求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30%。不合理超出定额部分,30%由经治医生承担,科主任承担15%,所在科室承担65%。使用限制性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或无科主任签字者,扣发经治医生当月绩效工资100元、科主任50元。

(六)自费药品:要求不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使用自费药品(《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xx修订版)》以外的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者,扣发经治医当月绩效工资50元。不合理的超出部份,40%由经治医生承担,20%科主任承担,所在科室承担40%。

(七)大型检查、特殊材料、特殊治疗,经治医生必须履行告知,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及院农合办(入院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经治医生承担,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大型检查阳性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该科室当月相应项目总费用的3%。

工作管理制度 篇三

- 1 -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 2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预案,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大港教育管理中心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活动前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3 -安全预警制度

1、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外出的大型活动,如:春游、扫墓等要在事先向上级组织提出活动的申请,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2、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在活动前做好预警工作,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制定意外发生时的解决措施。

3、学校开展的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必须与有营运许可的正规

的营运公司合作,签定好协议,做好防范意外事故的准备。

- 4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特制订如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部室主任要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结合本部室工作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本部室人员学习,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部室主任责任。根据事故情节大小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行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利而出现学生意外事故者学校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本年度不准评优选模、晋职称等)

(三)、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平时要勤于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若排除有困难应当向校长报告以便及时解决。若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其他部室上报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出现事故者学校将追究总务处相关人员的责任。

- 5 -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 6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指定专人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2、检查用火用电制度是否落实。电源线路是否完好。 3、检查学校内有无客人遗留的烟头等火种。检查方法应采用照明情况下的检查和黑暗情况下的检查。

4、学生放学后,各种电器是否断电。 5、确认巡查安全后,切断电源。

6、巡查后应认真如实的填写巡查记录。

- 7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内学生食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课间奶、全体师生饮用水,要求后勤供水室要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要形成制度,并进行整理,以备随时检查,并保证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从业人员一定要持有健康证上岗。

2、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每年1—2次。

3、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4、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污染事故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 8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责任、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值班,其中夜间保卫值班安排对象为全体55周岁以下健康男性教工www.chayi5.com。

2、学校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值班人员的落实,值班职责的制订及管理。

3、值班人员应做到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自觉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和物品的完好。

4、因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值班的人员,应事先落实好替代者,并报校保卫处,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5、对于不按时到岗,未能认真履行安全保卫值班职责的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 9 - 领导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规范化、经常化、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1、带班领导职责:

1.1带班期间,尽可能脱离本部门工作,(遇有特殊事情除外),要全力以赴做好带班工作,负责组织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1.2带班期间要经常巡视校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有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反馈校长,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负责处理当日校园内的偶发事件。

1.3带班领导要早、午、晚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检查师生进、离校秩序。

1.4当日值勤校领导全权负责静堂清校。

1.5负责检查教职工迟到、早退情况。

1.6检查值日以及保卫人员上岗情况。

2、要求:

2.1严格遵守带班时间,早7:00前到校,晚5:30后离校,中间不得空岗、离校,双休日照常。

2.2做好带班期间的学校一切情况的记录。

- 10 -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我校为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1、校外人员入校,需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并通知门卫。

2、入校后,须按要求登记,并服从门卫和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车辆入校须经值班领导同意。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校内禁止骑车。

3、进入校园后,必须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

4、学校体育、卫生设施一律不对外,外来集体活动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通知门卫方可入内。

5、校外车辆需要停放者,需经值班领导同意。

6、本校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出校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出校证明,并有班主任老师本人打电话到门卫说明情况。

7、上班期间,本校教职工出校门要向有关领导请假,领取出门凭证后,在门卫登记,无出门凭证不得出校门。

- 11 - 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详实、清楚地记录巡查日志。

2、学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记录好学校值班日志。

3、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4、门卫人员按照学校制度,做好校门口人员进出登记、验证工作。

5、门卫人员做好夜间学校报警系统的监视、记录工作。

6、值班人员如发现问题,按照学校的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 12 -消防培训、演练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培训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学校师生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处室、本班组、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对教职员工的培训,还应包括:组织集会家长、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加强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学前教育内容,加强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教学楼、餐厅、会议室、宿舍楼等场所,通过张贴标牌、疏散指示牌、宣传展板等形式,指明安全疏散通道,并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6、下列人员应当接受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各处室、班组负责人;班主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7、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演练制度

1、按照学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演练内容为:现场灭火演练、学生从宿舍楼或教学楼紧急疏散演练。

3、演练前要制定出安全、周密、科学、切实可行的预案,预案必须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演练前,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演练前,建立紧急救护站:校医1人、急救药品若干、专用车辆一辆。

6、灭火演练时,必须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场指导,并可聘请武警消防部门配合。

7、紧急疏散演练时,每个楼层的楼梯,必须有一名老师指导疏散,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8、演练结束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讲评。

- 14 -学生上下楼疏导制度

1、在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期间,学校的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全力以赴靠在每一层楼梯的事故易发部位进行疏导、管理,在现场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全力做好疏导工作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时,要有教师维持秩序。

2、集中大型会议、活动,各班主任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的集体行动,教育学生不能打闹、拥挤,保证安全。

3、因突然停电,上课教师要稳住学生,不能让学生离坐,离开教室,防止学生集中下楼,发生拥挤,造成事故。

4、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上课教师要及时组织指挥学生有秩序的从各出口疏散,防止学生混乱。

5、上课教师遇突发事件时,在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疏散的同时,要及时报警或通知学校领导及时到场指挥处理。

- 15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做好我校师生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

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中心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 16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二、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三、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四、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五、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 17 -路队安全制度

一、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二、整理好路队纪律,送队到大桥路北边。

三、各班主任必须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应请副班主任送队,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四、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 18 -课堂教学制度

一、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三、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四、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五、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 19 -课间管理制度

一、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二、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三、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 20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一、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二、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三、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 21 -用电安全制度

一、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二、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三、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四、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 22 -组织保障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三、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 23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四、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五、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六、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 24 -学生安全教育十二条规定

1、不准到水塘捉鱼、游泳、滑冰。

2、不准点火、玩火、燃放鞭炮。

3、不准触摸电源插销、乱动家用电器。

4、不准在道路上和楼区内追逐打闹。

5、不准节假日、双休日独自外出。

6、不准玩弄刀具和利器。

7、不准到建筑工地附近玩耍。

8、不准进电子游戏厅和台球室。

9、不准提前和拖后回家。

10、不准在楼区内和道路上踢球、骑车、滑旱冰。

11、不准站在楼房窗外擦玻璃。

12、不准违反天然气操作规程。

工作制度 篇四

严格按照《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除四害考核标准》中除四害要求,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完善各项环境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四害孳生地,注重科学合理用药,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

一、年初制订除四害工作计划,年未有总结

二、建立除四害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使除四害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搞好除四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四害”危害人人知,除害工作人人管,提高干部居民的除害意识。

四、建立除四害责任制,并落实责任人,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到责任区域有人管,除害工作有人做,灭害责任有人负责。

五、做好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铲除四害孳生场所。

六、除四害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除害对策,组织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并将除四害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工作管理制度 篇五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部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涉密计算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篇六

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机关工会组织作用,开展好各项活动,调动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保证全社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机关工会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履行代会职责,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2、机关工会必须在社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3、每年定期召开四次工会委员会议,围绕区分行中心工作,制订工会规划,独立负责地开展好工会各项活动。

4、必须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如“目标管理”、“四讲一服务”、“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5、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党政搞好职工思想教育,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工会干部都要成为职工的知心朋友。

6、工会必须全心全意依*广大职工群众,尊重其国家主人翁地位,定期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广泛提合理化建议,保障广大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

7、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做好职工家访工作,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8、认真抓好“双先”竞赛考证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

9、从增强职工身心健康、陶冶职工情操出发,开展好各项文体活动。

10、积极配合、参与党、政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按时完成党支部、社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作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护师生员工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教育部《教育信访工作规定》、《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信访工作以为广大师生群众服务为宗旨,坚持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服务。

第三条 学校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及时化解初始矛盾。

第四条 各单位(指各二级单位,下同)应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或要求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信访工作。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事项,是指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校长邮箱(.)、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等,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学校处理的事项。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学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办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

第七条 信访人可以依法向学校提出其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应到学校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条 信访人对其主张的事由及请求,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等,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不得损坏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等。

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由一位校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设立信访办公室,配专人代表学校受理信访事项、接待信访人。学校设置专门的信访电话、接待室、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校长邮箱,建立每周一次(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除外)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各单位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设立信访工作基本组织,及时协调、处理本单位的信访事项。

第十四条 学校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级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二)协调全校信访工作,登记、受理按规定和职权需由学校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事项。

(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的接待记录,并向参与接待的校领导报告信访动态和处理结果。

(四)接受各级安全维稳部门的工作指导,报告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信访动态及信访排查信息。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及相关情况、材料的上报。

(六)向各单位交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审核已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

(七)针对集中反映的信访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八)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学校信访动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和工作预案。

(九)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校信访工作的评价体系。

(十)负责上报各类信访统计数据、材料等。

(十一)负责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各单位信访工作职责

(一)贯彻信访工作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重要信访事项亲自推动解决。

(二)公开并畅通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信息渠道。

(三)及时处理属本单位职权范围内、通过本单位信息渠道收到的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等,做好告知和答复,妥善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减少学校初次信访事项。

(四)及时受理校领导、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答复信访人;提交涉及跨多部门信访事项、由信访办统一答复的回复意见;完成上级单位转办信访事项的调查、汇报等基础材料。

(五)做好本单位信访材料的整理和归档;研究分析本单位信访、被投诉等情况,总结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在政策制定和落实中,避免矛盾和问题的产生。

(六)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所涉及的问题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并向学校信访办通报。

(七)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工作,并及时将排查结果上报学校信访办。

(八)信访人走访学校时,涉访各单位应根据信访办要求和通知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做解释和疏导工作。

(九)负责与本单位信访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尽职尽责。

(三)文明、热心接待,认真倾听,答复明确,处理及时。

(四)不得向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透漏信访举报人信息、举报材料。

(五)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六)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信访工作秘密。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七条 群众来访接待处理

(一)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态度和蔼、以礼相待。

(二)认真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的问题。

(三)来访人员所反映的事项能当面解决的要予以当面解决;不能当面解决的要耐心说明理由,并在填写好《信访登记处理单》后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参照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受理程序

信访事项按照“阅信→登记→处理→回复”的步骤,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一)阅信。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认真阅读,正确理解和掌握来信者意图、要求及反映的情况。

(二)登记。逐项登记来信者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问题、要求等内容,并制成信访处理单。

(三)处理。根据来信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及时、妥善处理或转办或交办。一般性的群众来信,由信访专职工作人员直接转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来信在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负责领导签批后转有关部门办理,或呈请校领导批示后再转有关部门办理。

(四)回复。群众来信处理完毕后必须予以答复(具体见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九条)。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不清的除外。

第十九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

信访事项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各类信访事项各级受理单位应尽早办结。一般信访事项,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校领导、信访办;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事项说明情况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60日内仍难以办结的,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上级部门转交学校处理的信访事项,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 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

信访人对各单位处理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受理单位的上一级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复查意见30日内向学校信访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复查复核相关材料。各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30内向信访人出具复查复核意见。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学校信访工作部门不再受理。

第二十一条 重要信访材料的归档

重要信访事项办结后要整理,并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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