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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章制度【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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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差异网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7篇《协会规章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行业协会薪酬管理制度 篇一

为保障协会员工薪资待遇,促进协会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UNDP SMAP专家组帮助制定的《协会员工管理与激励机制》,以及20xx年9月试行的《协会信贷操作管理办法》,结合仪陇当地和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资构成及其制定原则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励工资和会龄津贴四部分组成,其制定原则如下:

1、 基本工资:系指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了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而获取的劳动报酬。基本工资参照仪陇当地生活水平和同行业工资标准,以国家劳动保障制度为依据制定。

2、 岗位津贴:系指依据协会设置的不同岗位及各岗位职责轻重、责任大小制定,按照《协会岗位等级考核标准》以实核计。

3、 奖励工资:系指员工圆满、高质量地完成了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而获取的奖励性报酬。奖励工资按照国际惯例和世界银行倡导的“风险贷款率(PAR)、客户增长率和协会目前考核的贷款余额”三个指标及相关标准制定。

4、 会龄津贴:系指协会根据员工进入其工作的年限而发给的辅助性津贴。

二、工资核定程序及其标准

(一)、分支机构信贷员和出纳的工资核定程序及标准

对分支机构信贷员和出纳的考核由分支机构主任负责。

1、基本工资:400元/月。

2、每年按2元计算,逐年递增。

3、岗位津贴: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协会对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进行分级管理。分支机构一级信贷员和出纳的基本标准是:该分支机构客户数保持100户以上,平均贷款余额保持在20万元以上,连续12个月风险贷款率在3%以下(新开展业务的分支机构在三个月内达到此标准)。如果该分支机构连续(12个月)平均风险贷款率都获得1等奖,且客户流失率保持在3%以下,则信贷员和出纳的岗位等级上升1级,岗位津贴增加20元。具体指标见表三。

4、奖励工资:

根据国际小额信贷机构基层员工激励机制惯例和世界银行CGAP倡导的原则,协会对分支机构信贷员和出纳的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风险贷款率(PAR)和贷款余额。

对分支机构信贷员和出纳的业绩考核由分支机构主任根据该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按月与信贷员和出纳核实、计算风险贷款率和平均贷款余额,一式两份上报县协会,经监管人员核实签字后传递到财务部,由财务部按季度结算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主任如实发给本人。

(1)、奖励:

分支机构的月平均贷款风险率低于8%时,该机构每月将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工资,信贷员可获得该笔奖励工资总额的40%,出纳可获得该笔奖励工资总额的30%;月平均贷款风险率在8-10%之间不奖不惩,信贷员和出纳将分别到县协会接受一定时间的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培训,分支机构拿出限期改正的具体措施。

考核指标和奖金额度见表一,奖励制度原则上2年内不变,协会保留根据年度经营状况作适度调整的权力。

(2)、处罚:

信贷员所管贷款余额的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时,该信贷员和出纳将受到处罚。第一个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扣该信贷员和出纳岗位津贴的10%,分支机构主任向该业务员发出警告,提醒相关政策,停止该信贷员新贷款发放业务,监督其催收欠款。连续第二个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扣信贷员和出纳岗位津贴的15%,协会监管人员向分支机构主任发出警告并关注分支机构各方面情况,提醒主任协助该信贷员催收欠款。连续第三个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扣该信贷员和出纳岗位津贴的20%,协会监管人员入住该乡,核清该信贷员的全部账务,并协助该机构催收欠款。如果第4个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协会财务部派人到该分支机构审查帐务,监督信贷员移交账和款到分支机构,停发信贷员全部工资及出纳员岗位津贴,协会管委会保留开除该信贷员和变动出纳员岗位的权力。如果第4个月该信贷员的风险贷款率在8-10%之间,发给该信贷员和出纳员全额基本工资和80%的岗位津贴。如果第4个月该信贷员的风险贷款率低于8%,发给该信贷员和出纳全额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保留。如果第5个月该信贷员的风险贷款率在8-10%之间,发给该信贷员和出纳全额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如果第5个月该信贷员的风险贷款率低于8%,发给该信贷员和出纳全额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保留。如果第6个月该业务员风险贷款率低于8%,发给该信贷员和出纳全额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补发奖金,该业务员留用。

举例:某分支机构一名岗位级别为三级的信贷员,已经在协会工作5年,2004年9月30日统计现有客户165户、贷款余额22万元,该分支机构当月风险贷款率在0.1-3%之间,按照表一,可获得1等奖,奖金250元,信贷员可获得100元奖金,加上基本工资400元、 岗位津贴120元、会龄津贴10元,该信贷员9月工资总收入为630元。

(二)、分支机构主任工资核定程序及其标准

对分支机构主任的考核由县协会信贷监管人员负责。

1、基本工资:400元/月。

2、每年按2元计算,逐年递增。

3、岗位津贴:

分支机构主任的岗位津贴实行分级管理。其基本条件是:分支机构日常管理规范,贷款风险正常,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能达到基本的自负盈亏。连续12个月所管机构风险贷款率在0-3%之间,岗位级别上升1级,岗位津贴增加30元;风险贷款率超出10%,岗位级别下降一级,岗位津贴减少30元;连续两年岗位级别呈下降趋势,或已降到一级,又连续两个考核期仍然受降级处罚的,实行换岗处理;风险贷款率在8%与10%之间,不降不升。详见表三

4、奖励工资:

考核和激励分支机构主任的基本原则是控制贷款风险,即(PAR)为标准。

分支机构主任每月底将全乡风险贷款比率与信贷员贷款质量报告核实无误后,交监管人员上报县协会管理委员会,由系统录入员核实后,信贷部主任审批,然后由财务部按季度兑现奖惩到分支机构主任。

(1)、奖励:当分支机构的月风险贷款率低于8%时,主任可获得奖励,奖励金额为该分支机构月度奖金总额的30%。

当风险贷款率在8-10%之间时,分支机构主任没有奖金,同时与该机构全体员工一同制定限期整改措施报县协会管委会。

(2)、处罚:当分支机构的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启动对分支机构主任的惩罚措施。连续3个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时,扣分支机构主任岗位津贴的10%,全乡停止新发放贷款,县协会派员入住该乡协助改进工作;连续6个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时,扣分支机构主任岗位津贴的`15%,乡分支机构主任暂停履行职责,协会管理人员清理该分支机构账务,代理会主任对风险贷款的管理;连续9个月风险贷款率大于10%时,扣分支机构主任岗位津贴的20%,并作停职处理,由协会派出代理主任入住该分支机构整顿风险贷款和主持全面工作。风险贷款连续12个月大于10%,停发分支机构主任全部岗位津贴,视其分支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做调换工作岗位或停职待岗处理。

举例:某分支机构主任会龄7年,岗位津贴2004年初定级为3级。2004年9月30日统计,全乡风险贷款率2.4%,该分支机构获得奖金250元,则本人可获得奖金75元。加上岗位津贴240元,基本工资400元,会龄津贴14元,9月该主任总收入729元。

(三)、县协会员工工资核定程序及其标准

管理委员会考核秘书长工作,秘书长考核各部门主管、监管人员工作,部门主管考核本部门其他人员工作。

1、基本工资:500元/月。

2、每年按2元计算,逐年递增。

3、岗位津贴:

县协会员工的岗位津贴类似于分会主任,实行分级管理,要求各部门相关工作进展顺利、运行正常,日常管理规范。连续12个月风险贷款率低于3%,岗位级别上升1级,岗位津贴相应增加(秘书长及各部门主管40元,其余人员30元);风险贷款率在8-10%之间,不降不升;风险贷款率超出10%,岗位级别下降一级,连续三年呈现下降趋势或已降到一级又连续两个考核期受到降级处理的,实行换岗处理。具体级别工资见表八。

4、奖金:

考核和激励协会总部每个管理人员的基本原则是控制贷款风险,当全县平均风险贷款率低于8%时,协会总部工作人员可获得奖金。

奖金基数以所有分支机构月度奖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县小额信贷专职工作人员的奖金分配基数,按责权利统一的分配原则分配当月可分配奖金,按季度由财务部核算发放到人。

县协会可分配奖金总额见表六。

具体分配系数见表七。

5、电话费补贴:

协会总部员工根据岗位的不同,每月补助不同标准的电话费补贴,其具体标准分别为:秘书长: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额报销;信贷部主任:120元/月;信贷部副主任:80元/月;财务部主任:80元/月;市场发展部主任、副主任:120元/月;办公室主任:100元/月;行政秘书:60元/月;财务人员:60元/月。

分会电话补贴在分支机构核算,具体标准为主任:50元/月;出纳和信贷员可根据业务量适当考虑,补贴金额每人每月控制在30元以内。

三、工资发放

工资发放在每月10日前,以现金形式按时发放到员工本人。

协会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第五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财务管理设置

第三条 财务管理由办公室具体经办,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为首问责任人,分管副主席对主席负责。

第四条 办公室应设置专人专门负责财务管理,设置协会财务总账和各类专项资金明细账。设置原始凭证以及各种单据的保管夹,分类整理和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五条 各种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准确填写登记来源、时间、大小写金额、事由等明细项。所有财务报表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补填,漏填。确需更改的,需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并在更改后签章。

第六条 各种财务收支的登记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

三、财务收入

第七条 协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的来源包括:

(一)团委及其他上级组织拨款;

(二)赞助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获得奖励;

(五)其他收入。

第八条 取得财务收入后,经手人须在一日内将所得财务收入送交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填写登记(一式两份),并将所得收入记入财务总账;需要设立明细账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签收单一份交财务送交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

第九条 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均需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并将相关数据向协会公开。

第十条 财务收入中的现金应在银行设立活期账户保管,实物应根据其性质分类进行妥善保管。

四、财务支出

第十一条 协会财务支出实行“量入为出”原则。做到勤俭节约,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的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 协会财务支出途径主要包括:

(一)协会大型活动;

(二)专项资金使用;

(三)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各部门活动;

(四)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五)其他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活动;

(六)志愿者表彰或奖励。

第十三条 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部门、志愿者服务队和其他活动的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即先由活动负责人垫付资金,活动后再出具相关单据至办公室报账。

报账时需持有的单据包括:主席团签署意见的《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项目申报表》、活动的财务使用清单、签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单据(发票单据需填写具体开票时间、有相关单位的财务专用公章、详细金额和项目等信息,发票抬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四川大学校团委”)。

收据需经主席团同意后方予报销。

第十四条 办公室经办人员审核发票无误后,按照发票金额支付现金。同时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另一份连同发票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五条 协会大型活动及金额大于100元的活动,协会可预支资金。需该活动财务负责人持主席团签章的《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项目申报表》至办公室申领。办公室负责人员根据《活动申报表》中的“财务预算”划拨资金和物品。有主席团审批意见的,以审批意见为准。

第十六条 办公室支出资金时,需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详细记录支出时间、事由、大小写金额、购买物件等情况,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七条 协会预支资金的活动,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持预支收据和附有相关发票的财务使用清单至办公室报账。报账程序同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 对于预支资金的报账,根据财务使用清单,实报实销,资金有剩余的,办公室应回收资金,并登记收入,开出收据;资金超出的,经主席团书面批准后,方可报账。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若专项资金有具体财务使用要求,依据该要求执行,若无要求,参照其他资金使用方式执行。

第二十条 若在紧急情况下需使用资金,可以电话或口头取得主席团同意,办公室确认无误后发放资金。但应在之后立即补办手续。

五、财务核查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以及余额是否匹配;

(二)账户登记是否真实、及时、准确和清晰;

(三)原始单据是否和账户登记相符,是否有损毁;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有权力和义务考察资金使用效率,并向主席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不定时对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原则上一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末,主席需在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和全体会议上做本学期财务报告。部长级会议和全体会议成员有权对财务报告提出置疑,或不通过该报告。

六、责任认定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包括:主席、办公室分管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具体财务负责副部长、干事;各申请资金的负责人等;

第二十六条 若财务报告被置疑,主席团需根据置疑内容,由主席负责核实、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七条 由于财务相关负责人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损失,需该人承担赔偿责任;由非人为原因造成错误或损失,由主席团商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 财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赔偿、追回款项、销账等。

第二十九条 协会各部门及各志愿者服务队应该依据本制度制订各自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 篇四

总则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音乐爱好者协会的管理机制,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协助校团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依照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音乐爱好者协会是湖南石化职院院团委的一个分支机构,一切活动接受院团委的监管和指导;

第三条:湖南石化职院音乐爱好者协会是湖南石化职院社团联合会中的一员,有履行湖南石化职院学生团体暂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一切活动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音乐爱好者协会任务是协助院团委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我们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音乐爱好者协会的宗旨是:引导会员以一种高雅健康、睿智时尚的生活态度投身于校园文化,传递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组织:

第六条:音乐爱好者协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设正副会长各一名;

第七条:会长是本社团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同时也是具体事务的管理者;

第八条:会长应切实负责起组织活动、管理本社团的职责,并经常向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副会长协助会长进行工作,会长外出或有公务时,副会长履行负责人职责;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每月至少应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各常委享有表决权,少数服从多数,会长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一条:协会每学期至少演出一次专场,每学年上学期必须举办新生汇报专场;

第十二条:协会活动开展运作时由理事会实际情况决定;

活动:

第十三条:音乐爱好者协会是文化艺术类学生团体,开展的活动必须围绕社团宗旨和艺术两大主题,在三分之二会员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一些符合大学生身心的文娱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开展活动以教学为主,并大量进行会员之间的交流为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协会的每一位成员在每次活动中应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在课余积极练习;

第十六条:协会办公室在开展活动时须做好详细记录;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

第十八条:会员须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表演,热爱协会;

第十九条:任何爱好音乐的湖南石化职院在籍学生均有成为本协会成员的权利(在招新开始一个月内报到);

第二十条:会员享有参加吉他练习小组、乐队演出观摩等其他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在会员大会上被选举为理事会负责人的权利,享有选举其他成员为中心负责人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会员享有对协会内日常运作的知情权和质询权;

第二十三条:会员享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的权利,有要求有关部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改正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会员享有退出本协会的权利。但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团委批准、理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退出本协会;

第二十五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章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会员有完成接受理事会成员下达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会员有服从组织的安排,团结广大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会员有积极参与协会内活动和建设,努力提高自身表演水平和艺术修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会员有推荐优秀人才,反映团内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时刻维护本协会良好形象的义务;

第三十条: 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召开全员大会、专场演出及练琴小组歌唱小组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所有成员均有按时参加活动的义务,若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必须在活动前向相关负责人(理事会)请假;

第三十二条:音乐爱好者协会有义务为院团委做宣传活动;

会员的奖惩制度:

第三十三条:协会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给予表彰,表彰形式求新求变;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每年将选拔一批优秀成员来组建乐队,以示鼓励。具体方案由理事会在公开、公正情况下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在本协会理事会工作一年及一年以上者颁发聘书。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广泛征求全体会员意见,上报理事会集体讨,视情节轻重给以取消一至四周在协会参加活动的权利:

(一)对影响协会正常工作和演出活动者;

(二)有攻击本协会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协会正常工作者;

(三)在招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

(四)在彩排过程中,无故不参加彩排,从而耽误彩排、演出进度者;

第三十七条: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累计三次者,取消其在理事会的一切权利。请假三次按一次缺席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到会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席;

第三十八条:无故罢演或无正当理由拒演,或唆使他人罢演、拒演者给予除名;

第三十九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作缺勤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每次活动迟到 30 分钟以上作旷到论处,两次旷到作缺勤一次处理,缺勤一次作口头批评,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均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

第四十二条: 取消学期内在协会内任职的权利的决定,须由理事会全体通过,团长宣布方才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可比照相近条款推定处理;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以院团委拨款为主,社会赞助为辅。协会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秘书长的管辖范围;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的财务工作由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长独立管理帐本,凡财务收支状况(额度、时间、事项及经手人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有水印、财务专用章)方可予以报销;

第四十六条: 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随时接受常委和团员的监督与质询;

附则:

第四十七条:对于本制度包涵的内容以本制度为标准,对于本制度中没有包涵的内容由音乐爱好者协会理事会讨论的结果为标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音乐爱好者协会负责解释。

社团联合会音乐爱好者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 篇五

一、旅协全员大会由会长按照实际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一学年不少于3次)。

二、旅协决策层交流会由副会长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时间及长度按具体情况需要而定。由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对工作的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讨和解决,并确定本月工作安排。如会议涉及财务收支,会计则须参加。

四、旅协各部门例会由各部门部长每双周主持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时间及长度按具体情况需要而定由各部门部长、干事参加。例会内容包括各干事向部长汇报近期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各方面的意见,部长向干事传达管理层交流会的决议以及其他各部的工作进程并公布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如[www.chayi5.com]会议涉及其他部门日常事务的配合,则该部门应派配合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五、旅协其他部门临时会议,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长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主持人则按照实际需要而定。

六、各会议讨论通过决议时,由与会者进行民主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后此项决议方可生效。

七、每次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员,会议记录员由负责人指定。会后,会议记录员应整理好会议记录,并复制一份交给秘书长。

八、旅协各种会议均应按照本会议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提交旅协理事会会议严肃处理。

协会管理制度 篇六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修订后记

书法协会是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的'文娱类社团。

书法协会经过八年来的发展,会员数量和规模在逐年上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书法协会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书法协会繁荣陇师校园文化、促进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成果。

我们这次对《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对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二是收录一些新制定的管理制度,这次修订是集体的智慧,更是广大干部、会员工作实践的结晶。在此,我们也向历届的干部、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书法协会在发展,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希望以后的干部、会员根据社团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希望广大书法协会干部、会员在社团管理制度的完善上不断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

协会规章制度 篇七

(1)会议

1、会议召开

每学期召开一次协会全体会议;大型活动前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干部会议根据情况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自定。会议时间(中午)、地点(一教)临时决定

2、会议主持干部会议:会长

全体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

部门会议:部长或副部长理事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会长助理

3、会议要求

A、纪律所有人员原则上要求提前5分钟到,须签到(除全体会议);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律);禁止会议期间有人讲小话、接电话、听音乐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详见纪律)

B、要求会议精简、高效率,开会前须将会议要点列于黑板上,原则上会议不超过30分钟

(2)纪律

1、会议A、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半小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负责人须在会议前向纪督委说明。

B、无故缺席三次会议者,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取消颁发任职证书、评优及换届资格。

2、活动无故缺席或未按安排完成任务通过纪督委记录并进行相应惩罚

(3)换届资格部门理事可竞选部长、副部长、会长助理、副会长

部长、副部长可竞选会长助理、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会长助理可竞选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4)评优奖项:A、五四评优校级奖“优秀理事”B、获任换届各级职位

C、取得某项活动负责权(只对各级干部)

原则:A、根据纪督委所记录会议、活动等表现情况B、其他

附:干部违反相关纪律者通过会长与纪督委进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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