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职场 > 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最新6篇

发布时间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6篇《工伤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工伤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

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3.2.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3. 安全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3.4. 安全办公室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3.5.行政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3.6.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4.管理内容

4.1.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4.2.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4.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委会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4.4.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安全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4.5. 事故后安委会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4.6.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工伤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为了加强对工伤的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利。

2、范围:公司内所有职工。

3、责任者:全公司所有车间和部门。

4、程序

4.1总则

4.1.1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4.1.2公司所有职工,均有依照本制度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4.1.3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1.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工伤的审报,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工伤保险事务。

4.2工伤认定

4.2.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2.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2.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2.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2.1.4患职业病的;

4.2.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2.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

4.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2.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2.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2.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4.2.3.2醉酒导致伤亡的;

4.2.3.3自残或者自杀的;

4.2.4工伤认定由椒江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4.2.5工伤责任认定由安环保卫科认定,有如异议由公司安委会鉴定。

4.3工伤待遇

4.3.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3.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

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3.3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3.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公司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3.5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3.6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本人责任工伤的原基础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享受考核工资(包括延长期),非本人责任工伤的住院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休养期前3个月为定级工资70%,4-6个月65%,7-12个月60%(包括延长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3.7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4.3.7.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基础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享受考核工资。

4.3.7.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工伤委托书 篇三

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职工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工作中意外受伤,现委托我单位职工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前往贵局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

委托人:

日期:

工伤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某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某路某某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复议请求:

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做出认定某某右眼受伤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了某某右眼负伤为工伤,并载明某某所在单位为某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做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存在多处严重错误,故依法申请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定某某右眼受伤为工伤无事实依据。某某右眼受伤一事,被申请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认定了某某为工伤,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某某右眼受伤一事,某某本人曾经在xx年9月份与天津开发区泰达医院进行过诉讼,但经过法院审理,并没有办法认定某某右眼受伤系在该医院受伤,此事实说明了某某受伤一事很难被认定为是在履行单位安排的任务时受伤的情况,对其受伤认定为工伤缺乏事实依据。

二、被申请人认定某某的工作单位为某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属。

认定事实错误。某某的工作单位为天津开发区某某宾馆,而非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认定存在错误。

三、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xx年11月26日做出的编号为××××的《工伤确认通知书》中,援引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某某受伤属于工伤。但是,该《办法》为xx年十二月十九日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xx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在被申请人做出该工伤认定时,该办法根本还没有出台,更没有开始实施。因此,被申请人做出的工伤认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工伤委托书 篇五

委托人:

住所地: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对xx的左手手指损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29日下午,xx在由xx承建的'xx工程的工地上干活时,被混凝土车砸伤左手。当日,xx被送往邯郸市第五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

1、左手食指不完全离断;

2、左手中指关节囊裂伤;

3、左手小指中节粉碎性骨折。现已治疗终结出院,但其左手的食指、中指及小指的有关功能受限,活动不灵活,给日常生活带来严重不便。为此,特请求贵鉴定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对xx的伤情进行伤残鉴定。

委托人:

日期:

工伤委托书 篇六

本人,于在工作中受伤,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现委托前往贵局申报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宜,请贵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经常居住地:

委托权限:申报工伤认定、领取工伤结论书等。

委托人:

日期: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6篇《工伤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热点范文

最新范文

340 2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