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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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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差异网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9篇《仓库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盘点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平均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6日;月末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稽核;

3、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公司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进行抽盘,

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统计员对各仓库收发员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如发现差异,月盘点和年末盘点结束后有工区统计员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

6、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公司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存货的领用管理 篇二

1、各部门原则上应指定专门的领料人,部门负责人有权签字授于领料人对本部门日常所需物质进行领用;超出领料范围且没有总经理或财务主管签字的,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2、特殊情况下的急件领用,由部门经理口头或书面授权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但领料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日内到仓库办理签字手续;若在领货后的1日内没有办理签字手续的,由当值仓库保管员向财务上报,对领料人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若当值仓库保管员没有上报,而2日内领料单仍没有签字的,对当值仓库保管员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

仓库管理制度 篇三

一、材料入库流程:

供应商申请入库→(质检员对质量检验合格)→搬运进入仓库→保管员指挥打垛,随手统计数量→分类汇总入库数量,填写“入库单”→按规定传递“入库单”→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

注意事项:

1、(只有质检合格的材料才能搬运进入仓库,质检不合格的材料务必拒绝入库;)

2、填写入库单前,务必检查材料与“报货计划单”所列主要资料是否相符。

当名称、规格、口味有一项不符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卷材和托合,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2%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箱皮,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5%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3、材料入库数量,务必根据实际计量结果验收,严禁估计验收。总体原则是:能称重量的称重,能点数量的点数,能全查的不抽查,务必抽查的尽量大比例抽查。对于按照固定标准(固定数量、固定重量)包装的原材料,例如面粉、白糖、箱皮等,当进货量较大时可采用抽查的方法,但抽检比例不能低于10%

4、“入库单”的传递:“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送达牛冬霞;第二联送达主管会计;第三联(和随货单、磅单、报货计划单、质检单一齐)送达采购主管;第四联仓库存根,保管员用于记账、备查。

5、仓库主管务必注意,原材料卸车及入库,原则上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晚上一般不予安排。另外,中午值班期间,也不予安排卸车入库工作。

二、材料出库流程:

车间申请领料→填写领料单→对材料称重或查数→领发料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名确认,材料出库→根据领料单逐笔登记明细账→每一天制作“领料汇总单”→检查明细账与“领料汇总单”是否相符→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传递领料单及“领料汇总单”

注意事项:

1、务必按出库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特别是务必先制单、签名,后发料。

2、保管员发料时,务必在现场称重或点数。下列失职行为,每次处罚保管员20元:①保管员不在现场发料;②保管员不看真实数量却按照领料人自报的数量填写领料单;

3、“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送达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记账;第三联生产班组存

盘点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ERP系统商品数据与实物数据一致,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有效控制商品损耗,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门店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区域下属各门店及xx号仓。

第三条 盘点类型

盘点分为全场盘点、抽盘及零星盘点三种。

第四条 盘点周期

全场盘点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抽盘和零星盘点视情况随时进行。

第五条 盘点组织

盘点由区域营运管理部统一组织,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集团信息技术部及门店相关人员协助进行。门店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盘点责任人,门店财务主管为第二盘点责任人。全场盘点原则上须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段进行;抽盘和零星盘点可随时安排。

区域财务、门店、理货等部门,以及集团信息技术部可根据其监控结果或运作需求,向区域营运管理部申请各类型盘点。运营管理部视情况决定是否盘点、如何盘点及制定盘点计划。各门店不得擅自安排任何盘点或延长计划规定的盘点时间。

第六条 盘点流程

1、盘点开始前,由门店经理组织清理所有异常单据,删除废弃的盘点表,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门店经理召集盘点人员(文员、导购员、理货员、仓管、财务人员及门店指定的盘点操作人)开会,讲解盘点注意事项,安排盘点工作。

2、门店盘点操作人根据盘点要求提前制作初盘表并打印出来。在盘点开始前由经理安排将盘点表分发给参加盘点的相关人员并作记录。盘点开始前一刻由盘点操作人冻结被盘商品,同时禁止任何进出货过帐和实物移动。盘点必须坚持以实物为准的原则,盘点过程中禁止查对SAP系统库存。盘点当天禁止列表新商品到商场和新列表商品进货。

3、参盘人员按分工对商品进行初盘,区域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人员对盘点过程进行巡回监督。

4、初盘完毕,由盘点操作人负责回收初盘表,并核对初盘表发放记录。核对无误后,由盘点操作人或其指定的门店理货或仓管人员对初盘结果进行录入并复核。盘点操作人负责并表和上传数据。

5、盘点操作人在系统生成复盘结果后,负责制表、打印、分发和记录。

6、复盘由门店盘点人员和门店财务人员共同进行。复盘数据的录入和更改由门店财务人员操作。所有与初盘结果不同而需修改的数据,必须经财务人员现场核实复盘数据与实物数据相一致,方可更改。运营管理部或门店财务人员有权根据当次盘点状况决定是否追加抽盘检验。运营管理部有权根据盘点状况决定当次盘点是否有效。

7、门店财务人员负责回收复盘表,核对分发记录,录入复盘结果并生成差异表。此差异表一式三份,经门店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在此差异表上签字确认后,一份留门店,一份交财务,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另将此表电子文档提交运营管理部。随后,门店财务人员做盘点过帐。盘点后两日内,门店财务人员应制作按供应商、代购销汇总的差异表,交由门店经理、财务主管和区域总经理加签确认后,用作记帐凭证。盘点结束后,由门店经理收存所有初盘表、复盘表和差异表,保存期为一个盘点周期。

8、在每个盘点周期内,区域运营管理部视需要每月对各门店安排数次抽盘。抽盘采取不定期、不预告盘点范围、即到、即冻结、即打表、即盘、即处理的小批量巡回抽盘的方法。参加抽盘的人员由运营管理部临时从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门和集团信息技术部抽人组成,门店相关人员必须密切配合。

9、零星盘点是为及时纠正盘点错误、确认异常数据及其他经营临时需求而设置的。

第七条 自用品盘点

未进系统的自用品由门店文员负责盘点登记,门店财务人员复核,并报门店经理签字确认,每季度末盘点一次。

第八条 盘点结果处理

由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依照《商品损耗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SAP违规操作的处罚(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盘点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抽盘、零星盘点的结果当月单独处理,不并入每季度的全盘结果。

因门店准备不足或实施不力而造成盘点无效,将视具体情节给予门店第一盘点负责人和第二盘点负责人经济处罚,罚款额为其当月总收入的10%~30%。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区域营运管理部。

盘点管理制度 篇五

(1)盘点的主要功能

盘点为仓管人员及使用单位在物料管理上重要的一项工作,盘点后的数据在库存管理上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盘点具有下列3项主要的功能:

①财务部门记账的依据

盘点本为会计作业中的一项工作,它有记账与稽核的双重功能。

②投入产出控制的依据

营业单位要了解营运后各项产品或物料的应产率是多少,精确的盘点是必要的。

③订货与采购的依据

当采购人员要采购货品或订货时,该项物品过去的耗用情形及现有的库存资料是必要的参考资料之一,而此一资料亦必须经由盘点之后的数据计算而来。

盘点数据的正确性,是盘点工作最重要的一环。不正确的数字会让管理人员作出错误的决策,因此当盘点工作进行时,仔细、耐心、翔实是必备的要件。

(2)盘点作业规定

盘存清点,等于是健康检查,由此方能知道今后的管理对策。所以对盘点工作要求,一要彻底、迅速、确实,二要追求与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因此在执行上,要求注意的事项有:

①物料的编号名称要求与账册相符。

②物料的单位与数量要作确实的清点。

③物料的品质要求按性质妥善地保护。

④物料的规格与存放地位置与账面所注确实相符。

⑤物料存量勿超过最高存量或最低存量的基准。这样做的优点在于能直观看出当月消耗金额。

进出物料账目要确实,报表要迅速,要有簿记登录货卡及收发日报表,其内容包括收发物料编号、名称、规范、单位、收发数量等。月结盘存明细表的内容为上期结存量、本期收入量、本期发出量、本期结存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盘点作业必须在会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每个月底,会计部门应清点实际存货并核对存货清单,同时制作一份超额与缺额存货单送交经理部门。在储藏室内存放过90天货品即视为逾期存货,储藏室主管应每月制作一份逾期存货清单送交厨房及餐饮经理,以便他们设法耗用这类滞销的货品,以免长期存放所造成的腐败或损失。

(3)料的盘点

①食品的盘点

确定库存食品的总值,可显示出库存食品是否太多或者太少,以及库存食品的总价值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政策要求;是否积压太多资金;以适时调整库存。

可将某种食品的利用率和它的销售额作分析比较,从而评估其获利的情况。

可将某一特定时期的实际存货价值和账面存货价值互作比较,这可以明显看出任何差异之处,以及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可以防止损失及失窃。

查出利用率不高的食品,可以提醒采购人员及主厨等注意,并作为淘汰的依据。

确定各种存货的利用率,并适时检查其使用或食用期限是否逾期。

盘点清单应当印制成一种标准格式,而其编排必须和各个储藏室所在的位置顺序相配。这样方可使盘点工作做起来轻松、快速、有效率,而且不致遗漏。

②饮料的盘点

确定仓库中所有饮料的总价值,用以评估储存量是否适当,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及营业方针。

比较某一时期的库存饮料实际价值是否和存货账面价值相符。防止失窃及检查安全管制系统。

确定存货出入的流动率。查明销售量太低或回转太慢的饮料,并考虑予以淘汰。

库存饮料的一年中流动率最理想的是1/6,也就是平均库存量相等于两个月的供应量。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标准,就得进行检查每一品牌饮料的流动率,以便及早发现何种饮料的流动率太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4)物的盘点

①消耗品的盘点。

应每月实施一次,勤加盘点,追求损失原因与责任,以避免窃盗散失等事情发生。

②非消耗品之盘点。

每年必须作一次彻底的盘存清点,藉以检查与了解该物品的使用情形。

盘点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生效。

罚则: 篇七

在盘点过程中如发现物品与账实不符,多余部份调增物品库存,短少部份按价赔偿具体如下:

1、账实不符品种在1—5个之间的。每个品种给于10元罚款。

2、账实不符品种在5—10个之间,每个品种给于15元罚款

3、账实不符品种在10个以上的除每个品种给于20元罚款外,保管员自动离职。

库货属于公司资产,任何人不得借出、或出库给他人,如发现未经公司总经理书面同意授权外保管人擅自借出或出库给他人。除保管人如数赔偿外还将给予乙类过失处理。

各部门具体规定: 篇八

1、各营业部门吧台:吧员及实物库管员于每月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期间随时无条件的接受财务的定期及不定期抽查盘点。

2、酒店仓库:仓库库管员于每月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做到日清月结,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

3、财务部:

(1)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定期不定期抽查酒店各仓库的实物库存是否与其实际账存数量相符;各项库存实物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放实物是否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每月末,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参与各仓库库存的实物盘点工作,一方面,核实库存实物的账实情况;另一方面,核查库存实物的质量(有无质变、过期产品)和各品种库存是否合理;同时,对各部门填制的《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列数据进行核实(依据平时收到的各进、出、领用物品凭证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界定责任,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3)财务部负责人收到各种报告时,应及时依据酒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协商后,报酒店总经理处理。

公司盘点制度 篇九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

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

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4.5 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可。

5 盘点方法

5.1 实地盘点法是在财产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5.2 抽样盘点法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财产,采用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 估算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适合实地盘点法对财产进行逐一计量,而估计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 实际盘点过程中,对于价值较大的外购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必须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存货可采用抽样盘点法和估算法。

6 盘点要求

6.1 每月20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时间为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6.2 各物料使用部门将盘点日需领物料在仓库盘点日前2天到仓库领取,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6.3 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粘贴好《物料标识卡》。抽盘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尽量停止流动。

6.4 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的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6.5 参与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事先做好准备。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财务部部长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

6.6 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

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

得擅自离开岗位。

6.7 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8 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标识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实物保管人员负责核实、查明原因。

6.9 盘点时仓管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抽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并由复盘、抽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由仓库管理部门于盘点后三天内查清原因,并出具实物盘点异常报告交财务部。

6.10 各类存货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

7 盘点程序

7.1 自盘

7.1.1 仓管部门负责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盘点日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同时报财务部电子表格一份。

7.1.2 自盘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

7.1.3 自盘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7.1.4 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5 材料主管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6 仓库管理部门将《盘点表》(打印装订并签名)、《盘点盈亏报告单》在盘点日后两天内交财务部。

7.2 复盘

7.2.1 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

7.2.2 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仓库管理部门在《盘点计划表》中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7.2.3 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

7.2.4 复盘与自盘如有差异,须与自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中“复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

7.2.5 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部门负责人

处理,必要时,部门负责人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7.2.6 复盘完成后,如与自盘无差异,复盘人将《盘点表》上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如与自盘有差异,则按7.1.6办理。

7.3 抽盘

7.3.1 抽盘人员在自盘、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盘点金额达到80%以上,对单位价值较大的材料、产成品必须做到逐一盘点。

7.3.2 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

7.3.3 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

7.3.4 在整个抽盘作业中,抽盘组织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遇到的问题,抽盘人员应向抽盘组织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反馈、报告。

7.3.5 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必要时,应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

7.3.6 盘点结束后,财务部盘点人员要在盘点表上做简要总结,注明抽盘项数、不合格项数、其他事项,抽盘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

8 不定期盘点

8.1 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人员抽查资产结存状况,抽查时各实物保管部门要派人在盘点现场协助,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部门物料的5%。

8.2 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

8.3 抽查可采取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方式,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若有差异则须计算出差异数量,并要求存货保管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

9 财务处理

9.1 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2个工作日内,由仓库管理部门材料主管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

9.2 财务部对《盘点盈亏报告》复核无误后,编制《盘点汇总表》,将《盘点

盈亏报告》、《盘点汇总表》交总公司审批,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9.3 财务部、仓库管理部门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卡调整工作。

10 盘点报告编制

10.1 每月自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仓库管理部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报财务部。

10.2 每季抽盘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呈总会计师、总经理审阅。

11 本制度未涉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确认。

12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9篇《仓库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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