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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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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的广义定义为一个社会具有智力劳动能力和体力劳动能力的人的总和,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而狭义的定义为组织所拥有的用以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的人力。差异网为您带来了6篇《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一

1、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准迟到,需提前1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殊状况务必说明),如果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殊状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者,按旷工处理。

4、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状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就应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就应耐心解释。为了持续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礼貌,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就应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用心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潜力。

9、员工就应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就应爱护公司财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二

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理念

1、以人为本:

(1)不仅仅要造就有成就的人才个体,而且应培育人才团队,发挥人力资源团队规模效应;

(2)不仅仅要发挥人力资源体力劳动密集型功能,而且更应发挥人才之智力密集型功能;

(3)不仅仅要发挥人才自身功能,而且要充分利用与其连带的社会关系网络功能;

(4)不仅仅要利用内脑、而且要利用外脑。

2、公司透过吸纳成熟型人才、成长型人才,有效拓宽利用社会人才渠道。

3、公司开辟三个人才渠道:

(1)立足区域,充分发挥本地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2)面向全国,吸纳高层次人才;

(3)注重与国际接轨,寻找留学生或外籍管理者、专家的支持。

4、在三个层面上开发人力资源:

(1)公司高层构成职业经理人精英团队;

(2)公司内部实施全员培训;

(3)公司外部正面影响客户、公众。

5、用人原则:

(1)知人:了解人、理解人、尊重人,不但知人之表,更要知人潜力;

(2)容人:创造宽松环境,使人情绪舒畅,不求全责备,允许改善自

律;

(3)用人:为每个员工带给施展才能的舞台,创造学习、发展、升迁的机会;

(4)做人:以诚相待,与人为善,宽容人、体谅人,不搞内耗,敬业乐业、忠于职守,以公司为家,与公司共荣辱;

6、持续开发人力资源,将人才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具有倍增放大效应的资本;

7、人尽其才,人人都是人才。

8、公平竞争

(1)不拘一格、机会均等、任人唯贤;

(2)没有性别、籍贯、身体特征的偏见;

(3)没有校友派系、出身门户之见;

(4)没有领导个人用人偏好。

9、人才个体生涯成长规划与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目标相互匹配,员工与公司一同成长。

10、持续公司必须的员工流动性。

(1)过于稳定,造成一潭死水,没有竞争压力;

(2)流动过于频繁,造成队伍不稳、技术没有积累,反而流失。

11、实施工作多样性和工作丰富性。

打破员工岗位固定化和单一专长化模式,适时调换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或建立工作小组制,使职工做到一专多能或全能发展,持续员工工作热情、新鲜感和挑战性。

12、建立员工正常晋升机制,使普通员工具有努力敬业而被提拔的权利和机会。

13、大力开展制度化的合理化推荐活动,从中发现、挖掘人才。

14、对突破常规机制能够脱颖而出的尖子人才,要委以重任。

二、有力资源规划

1、首先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系统性清查。

(1)对明显不合格人员予以调整;

(2)运用“评价中心”或其他测评技术对重点人员(或全体员工)进行评估;

(3)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总体或分类统计。

2、与其他战略、经营、财务规划协调。

(1)根据公司每年经营、财务计划指标,结合公司现有员工状况,尤其是员工流动率,来测算年度人力资源总量和按工种、岗位、职务等分类的结构性指标;

(2)提出年度须新增招募、压缩辞退、下岗分流、转岗调配的具体计

划;

(3)人力需求计划,应包括所需的数量、质量、人才素质要求。

3、人力计划要一次规划、分期流动实行,并根据实际状况,经常性调整和进行动态评估,必要时建立高级或稀缺专业人才后备系统。

4、公司实行员工总额控制。

由公司一级定编,其原则为精简机构、节约用人、提高效率、一人多岗;由各部门定员。

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六条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状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状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状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状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一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个性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节,放假3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国庆节,放假2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在有条件的状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状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十二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透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状况。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办法。

1、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公司行政部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透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潜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潜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资料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资料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取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状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带给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推荐。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思考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状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状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透过后颁布生效。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能够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用心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务必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资料: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主角;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推荐。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透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持续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如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初、中级员工均须进行职前培训。

第三章培训程序

第三条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必须时间的集中培训。

第四条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应用心参加职前培训,并填写新进员工职前培训表。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第七条新进员工培训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各位员工职前培训表在员工签字及各级主管评价后留存人事部。

第八条对在职能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公司能够予以辞退。

第四章培训资料

第九条培训资料:

1、公司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明);

2、公司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3、员工手册说明;

4、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

5、办公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申领、报废;

6、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

7、本岗位职责、工作资料、工作规程;

8、投诉及合理化推荐渠道;

9、参观有关工厂现场、企业荣誉室;

10、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11、指引存车处、乘车处、更衣处、厕所、就医处、食堂、饮水点等位置及注意事项。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十条新员工抵达公司时,公司应营造欢迎新员工的热烈气氛,专人迎接,并贴标语。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中介绍状况先务虚、后务实,按轻重缓急安排培训资料。

第十二条培训中书面讲解、参观现场、操作示范相结合。

第十三条在新进的前半个月中指定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个别辅导,及时解答其疑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忙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二条对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公司,人事档案在公司人事部保存。

第三条对无人事调配权的公司,可委托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人事部门保存。

第四条对无上级企业,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设一专户,保存公司人事档案。

第五条对小型企业,员工个人将人事档案存人才交流中心。

第六条公司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人事档案工作。

第三章管理资料

第七条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工作。

第八条员工调入时,人事档案的转调工作。

第九条员工考核结果及奖励、惩罚决定存入人事档案。

第十条统计分析人事档案资料,合理调配人才,做到人尽其才。

第十一条员工调出时,作出工作总结与工作证明、人事档案调转工作。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为密件,须合理存放,不泄露秘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十三条因各种特殊原因,如调入人原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动、档案丢失、毁损等,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其重新建立人事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职责,在其目标职责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透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状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状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忙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状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状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状况。

第十七条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用心、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能够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用心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透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贴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十分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状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职责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职责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职责,视状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来源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必须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带给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状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必须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校园、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持续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用心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2、员工是否能继续工作;

3、员工是否享受劳动保险;

4、鉴定后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推荐。

第十九条医务鉴定小组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

第二十条公司和员工就其因病伤疗养、提前退休、长假后复工、劳动保险待遇等进行磋商,达成协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其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___房地产(以下简称本房地产)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 凡本房地产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任用

第一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 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_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 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房地产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房地产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 本房地产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服务

第一条 本房地产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 本房地产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房地产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房地产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房地产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房地产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房地产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房地产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条 本房地产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 本房地产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 本房地产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 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 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 本房地产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__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__日发放。

第六条 本房地产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 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 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 调迁

第一条 本房地产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 出差

第一条 本房地产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 给假

第一条 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天;

(二)春节 天;

(三)国际劳动节 天;

(四)国庆节 天。

第二条 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_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房地产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

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 考核

第一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___房地产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 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 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 奖惩

第一条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房地产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工房地产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工房地产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着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房地产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房地产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房地产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 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房地产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房地产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

检,有损工房地产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房地产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工房地产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房地产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工房地产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房地产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工房地产财物者。

11、在工房地产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工房地产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工房地产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 离职

第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房地产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 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 本房地产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房地产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 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 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房地产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房地产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 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 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房地产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房地产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 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 本房地产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 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 本房地产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

本房地产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 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6篇】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 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

第七条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 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 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 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 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 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 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 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

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 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 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 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 提前转正 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 按期转正

;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 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 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 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 《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 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 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 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 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_。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_=y(m3-1/2m1-m2)/m3

第九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

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 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四

一、高度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篇五

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离职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我们的公司成为投资行业中具有一流的服务态度,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投资回报、一流的经济实力的公司,就务必要拥有一批具有爱岗敬业和团结奋进的精神,科学务实的管理态度、先进科学的管理技能的时代精英。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掺股公司和分公司。

第二章员工聘用

第三条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的程序为:应聘者先将贴合公司招聘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公司要对应聘人所报专业进行相关知识的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其他的录用手续。

第四条员工在被聘用前需带给各种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以及以往任职的状况,并保证所带给材料的真实性。公司对所有被聘用的员工保留进行背景状况调查的权利,如员工被聘用后,公司发现其带给的材料不真实,能够根据状况予以处理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第五条员工被实际录用前,需经医院体格检查,经检查无传染性疾病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公司要求员工每年进行体格检查一次,对患有传染病者,视病情状况公司有权按规定劝其离职休息或暂时调离工作岗位。

第六条凡被公司录用的新员工要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自签订试用期合同之日起,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间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被聘岗位工资标准的70%。在试用期间内,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任何补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七条员工被公司聘用后,要与公司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务必严格遵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第八条凡被公司录用的员工,需将本人技术职称证件、学历证书交由公司统一管理。个人档案能够调入公司群众户中存档,公司代为管理。

第九条公司将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员工带给劳动合同续约书,员工须在两周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者,公司将视为不同意受聘。若未收到劳动合同续约书,即意味着合同期满时,公司不在续聘。

第十条公司员工每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不含用膳时间)。具体上下班作息时间随着季节变化而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月薪制度,按月发放,发薪时间为次月5日。计算薪金时间为当月1日到月末31日。日工薪标准为月工资标准÷21天[(全年365天-双休日104天-法定假日10天)÷全年12个月]。

第十二条公司将视企业经营业绩状况和员工工作潜力及业绩适时调整员工薪金。

第十三条公司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调职或提升到其他部门或其他岗位工作。所有员工均有被提职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员工本人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程度、品德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三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满后,工作表现贴合职位要求,正式委任该职。员工被提职后,若因工作不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状况做出降职或免职的决定。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冗员时,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受聘的员工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办完各种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未提前30日提出申请而离职者,则需向公司交付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试用期内,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周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员工因工作潜力不足,不适合公司工作的,公司将视其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执行《全国年假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法定假日。

第十七条员工试用期满,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申请婚假,应提前15天提出,并将结婚证书的复印件附在婚假报告单的后面,待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员工可额外获7天带薪婚假。婚假应于结婚登记日期半年内一次休完。

第十八条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可给予3天有薪丧假,以便料理家事。

第十九条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可根据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准生证明,按计划生育政策享受产假待遇。

第二十条员工因病需要在工作时间就诊的,每月可向部门经理申请两次不超过半天(4小时)的外诊假,外诊假不扣发薪金。超过两次,从第三次起将被视病假处理。

员工因病休假,需持病假单到部门办理病假手续,否则,不能享受病假待遇,所休假期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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