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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管理规定【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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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企业对于需要出差的岗位及员工,都会制定相应的出差流程及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8篇《出差的管理规定》,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出差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

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副总经理远途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其他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报销级别为软卧,其他人员的报销级别为硬卧;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 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二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xxx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三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www.chayi5.com≯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A、财务主管按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票据的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出差的管理规定 篇五

1、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略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略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略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35元/人日补贴按25元/人日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出差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 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 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 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 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 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 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 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 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 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 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 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 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A类(特大型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 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 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 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 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 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三、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按附表一执行,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 篇八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8篇《出差的管理规定》,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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