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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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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3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会计档案是农村信用社在业务经营和财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是金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联社财务会计部门负责辖内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交接、销毁和保密制度。接受省联社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

第四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㈠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㈡会计账簿类:总账、各种分户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低值易耗品管理账、附注账簿、其他账簿;

㈢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余额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㈣其他类:银行对账单、各种登记簿、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机构撤销(合并)交接清册、房屋购建的契据、计算机运行日志、客户挂失申请书、联行查询、查复书等。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五条会计档案应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照保管期限、类别和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制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以便查阅。采用非纸介质存储会计档案的,应能满足阅读及打印要求。

第六条会计档案归档的基本要求:

㈠分类组卷。

会计档案立卷应采用“年度/保管期限/档案类别”的分类方法。即先将同一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保管期限分类,再将同一期限的报表、账簿、凭证等按类分开组卷并形成分类索引。 ㈡整理与装订

1、会计凭证的整理与装订。凭证按日整理装订。凭证整理应按照科目顺序排列,同科目按照先现金后转账顺序排列,现金传票按照收付顺序排列,转账传票按照借贷顺序排列,表外科目按照收付顺序排列。凭证过少的可将同一月份若干日凭证(不得超过5日)按日顺序合并装订,并用封面隔开;凭证过多的可分若干册装订。装订成册的凭证应在传票封面上填明要素,编写顺序号,注明日期、保管期限及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2、会计账簿的整理与装订。总账按月分科目顺序整理装订,分户账将电脑打印分户账和手工记载分户账分开装订,分户账分科目、账号按年整理装订。在年度中间更换或结清的账页,应按照账号顺序分科目妥善保管,待年度终了统一整理装订。账页过多可分册整理装订。整理装订成册的账页,要填写“账首”和“账页目录”,另加封面、封底,在装订处加封并登记封面,注明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3、会计报表的整理与装订。按日打印的报表按月分类整理装订,按月、按季打印的资料以及结息和其他资料按年分类整理装订,另加封面、封底,在装订处加封,登记封面,注明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4、不需连续记载的各种登记簿应根据类别、使用年度和保管期限,统一编列档案号,作为相关年度的会计档案归档。连续记载的登记簿应按启用时间顺序编号,作为永久性档案统一编号归档。

㈢保存会计档案资料的磁盘或其他介质,也应按照档案资料的“年度/保管期限/类别”加以分

类、编号、张贴标签并加装介质封套,注明档案资料名称、年度、保管期限及档案号,由经办人员在标签及介质封套上签章。

㈣会计档案可采用纸、磁、光盘、缩微胶片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原始凭证、票据、合同、股金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保存纸质档案。

㈤其他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七条各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主管会计为兼职会计档案管理员。档案室应达到“五防”、“五无”的标准,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无火患、无虫蛀、无霉烂、无鼠咬、无失窃。磁介质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磁条件,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异地分别保管。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档案室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会计档案管理登记簿。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形成的次年1月1日算起,可以延长,但不能缩短。

同一介质上有不同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应按最长期限保管。同一会计档案采用不同介质保管的,至少应有一种介质的会计档案满足保管期限的要求。

第九条存款人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保管期限为该账户销户后10年,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保管期限为该系统停止使用或重大修改后5年。

第十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会计档案分类管理,逐项编号、登记,并及时入库(柜)保管,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信用分社、储蓄所、联站的会计档案纳入管辖信用社整理保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需办理交接手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及时对破损、变质会计档案进行复制、修复或其它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辖内分支机构关闭、撤销、合并,所有会计档案移交接受社保管。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交接要编制移交清册,交接双方负责清点核对,双方负责人、监交人在交接后签章确认,监交人员由联社财务会计部门指派。涉及机构合并、关闭、撤销的档案交接,应经联社稽核部门核对;分社、储蓄所、联站保管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移交管辖信用社统一保管。第五章会计档案的调(查)阅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制度,防止会计档案丢失和泄密。

内部查阅会计档案,应由查阅人提出申请,经联社财务会计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采用网络形式查阅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制度。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调(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效证件和县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文件),经联社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调(查)阅。

调(查)阅人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涂改、圈划会计档案,不得将会计档案拆封和借出。档案管理员应对调调(查)阅情况进行记录,并由调(查)阅人签字确认。 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人员共同签章,专门保管,以备查考。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五条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按照下列程序销毁:

㈠在联社财务会计部门监督下,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㈡联社主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㈢联社稽核部门清查、核对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㈣报请省联社财务会计部门审批(销毁清册、稽核部门意见、联社主任意见作为附件); ㈤由省联社财务会计部门、本联社财务会计部门、稽核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派人现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章确认。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注明要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时间、档案号、应保管

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对会计凭证及附件要详细抄列凭证记载主要事项;采用磁盘或其他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还应注明保存介质的档案编号、名称等内容。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将档案信息与其保存介质一同销毁。对销毁用磁盘或其他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六条保管期限届满但涉及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会计资料,不得销毁,应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第七章罚则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定期修复,防止会计档案毁损、散失、泄密。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处罚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会计结算中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管理,确保各统管单位会计档案完整、安全,更好地为统管单位服务,根据国家《档案法》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档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关的档案以及与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相关的档案,即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凭证、账册、报表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中心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及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档案鉴定小组,负责确定档案管理的范围和档案质量鉴定。

第四条中心设立综合档案室,对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事务部具体负责,各统管会计为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统管单位的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章综合档案室领导职责

第五条分管领导的职切实贯彻执行《档案法》,以法治档,依法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计划加强对本中心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领导工作,并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综合档案室机构网络人员的组织领导,并帮助做好经费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负责综合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档案工作计划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实行档案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不定期地(www.chayi5.com)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专职档案员对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组织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决定档案存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档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员的档案意识。

第三章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第七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级领导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努力提高本中心档案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服务。

第八条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档案室的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库房达到“八防”、“三无”要求。

第九条做好日常的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利用工作,及时收集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写本单位组织沿革、大事记和其它可作参考的资料,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及时准确地掌握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档案信息的反馈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档案资料工作。

第四章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坚持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完成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负责制定本中心档案工作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指导、监督、检查和负责本中心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集中统一管理本中心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为各项工作服务。

第十七条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对本部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为领导当好参谋。

第十九条负责对本中心档案材料的鉴定工作,按规定做好已过期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的销毁工作。

第五章档案接收与统计

第二十条凡在中心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由各统管会计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文件承办人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送交事务部归档立卷。

第二十一条中心档案室接收的档案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档案制成材料和书写材料应符合标准。档案要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排列正确科学,装订结实美观,便于保管利用。第二十二条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后,签名盖章,办妥交接手续(一式二份)。第二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鉴定、查阅、保管数量登记簿和统计簿,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定期核对。

第二十四条日常工作中,根据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应经领导审核签章和填报人盖章,方能上报。

第六章档案保管和库房管理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应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温、防湿、防光、防尘、防虫、防霉。

第二十六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禁止在库房吸烟,并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杂物,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库房整洁。

第二十八条适时做好通风、除湿、密闭工作,温度尽量控制14℃—24℃相对湿度控制45%—60%范围内,每天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在本中心档案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三十条定期进行库房档案资料检查。对新收入库的档案事先均需严格检查,安放除虫剂,防止档案虫蛀和霉变,同时进行档案进出登记。

第三十一条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库房门窗必须紧闭,下班前认真检查,管理好电源,做到人离灯熄、电源切断,确保库房安全。

第三十二条库房内档案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并编上号码。

第三十三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清点档案,发现缺少或破损,立即进行查录或修复,确保保存的档案账实相符,无失少,无破损。

第七章档案保密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确保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三十六条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

第三十七条加强有密级档案的管理,建立健全移交、保存、利用、借阅、复制、销毁等制度。查阅秘密档案必须履行请示、审核、登记手续,并将复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复制件的密级。

第三十八条销毁过期档案或材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档案调阅

第三十九条查阅档案者,需说明利用目的,办理借阅手续,必须先登记后查阅或复制。第四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单位财务经办员查阅档案的,须按规定填写《档案调阅(复制)登记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或登记后向档案室调阅(复制)档案。

第四十一条审计、税务、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以及其他外部单位查阅档案的,须凭相应文件或介绍信,填写《档案调阅(复制)登记表》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调阅(复制)档案。第四十二条查阅秘密档案资料时,需由查阅者提出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第四十三条非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少量档案时,一般应在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并在档案调阅室内查阅。

第四十四条单位需借阅会计档案并带离本中心使用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会计档案借阅单》,执法部门借调其他单位档案的,应附有相关文件依据或介绍信。《会计档案借阅单》应加盖借阅单位公章,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借阅。

第四十五条平时查借阅档案应于当日归还,遇同级审计,最多不得超30天,超期借阅应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还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催收,收回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有否缺损等情况。借阅者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外借给其他单位。

第四十六条查(借)阅档案必须严守秘密,不得翻阅和抄录查(借)阅范围以外的档案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十七条查(借)阅档案必须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损毁档案,如有违反,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档案通过利用,不论其利用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均需及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反馈表》,工作人员应协助利用者办好利用登记手续,同时认真做好档案利用效益反馈信息的收集、积累分析、汇总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事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 归集。

是一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

会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 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以保全。

会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 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 确保公司的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 79 号令——会计案 管理办法》 、集团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在公司内部使用、取得和保管会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 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档案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 图表等各种形式的 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 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包括通过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 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汇总表、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 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 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 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 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1

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表、年度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 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 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 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 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 册等。

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 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 完整、 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 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 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 管理、 利用电子会计档 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 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 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 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 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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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分类标准统一。

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 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 档案形成统一。

案册封面、 档案卡夹、 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 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 装订成册。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 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 装订一次。

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 ,对大的 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 数字完整; 四、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 原因。

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 随附齐全; 五、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 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 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 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 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二、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 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三、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 3 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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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条: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 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二、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 盒以便妥善保护。

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 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和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 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 一、 账簿装订前, 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 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 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 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 订,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 排页。

2 、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 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 、 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 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 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 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一 、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 白纸的现象。

二、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三、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 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4

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细账等。

四、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 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 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 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 防止折角, 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 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 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宜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 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 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 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 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二、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 便查找。

三、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以防虫蛀、防鼠咬。

四、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 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五、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5

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坏损失、散失和泄密;六、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 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 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 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

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 将借阅人姓名、 单位、 日期、 数量、 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 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 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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