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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最新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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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9篇《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 目的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 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处罚原则一、 二、 三、 四、 五、 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 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 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 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 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 述及工作目标等。

作用,处罚必须及时。

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果必须公开。

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 处罚项目设置一、 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 ; 5、 终止劳动合同,扣除押金及当月工资。

二、 三、 累计处罚:2 次警告视为 1 次记过,2 次记过视为 1 次大过,2 次大过公 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 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 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四条 处罚细则一、 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 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2. 上班无故迟到一小时之内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按 旷工半天处理, 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最新 《考勤管理规定》; ) 3. 随地吐痰、践踏草坪、乱丢垃圾或杂物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4. 上班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者,吃零食、听音乐、玩手机、上网、玩游

戏等每次罚款 50 元/人, 睡觉、 打牌等每次罚款 200 元/人, 其他情况视情节而定; 5. 下班离开办公室不关电脑、灯棍、空调、饮水机或其它电器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部门内公共用品未关闭者,每次罚款 100 元/部门) ; 6. 在厂区内骑车、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7.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等电器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8. 私自翻看他人文件或使用他人电脑,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9. 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0. 出入厂不配合门卫检查,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1.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2.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3. 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4. 初次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或生产区域,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 人; 15.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车间现场安全、卫 生等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6. 在禁烟场所吸烟、扔烟头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凡在生产区发现烟头, 按每个 100 元由班组缴纳罚款; 17. 休班或公务外出,因交接不慎影响工作,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18. 无故拖延或不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上级领导规定按时上交的文件资料者, 每次扣绩效考核 15 分/人; 19. 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20.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情节轻微者,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 21. 其他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 以记过,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对直接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告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2. 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和负面影响者,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每次罚款 200 元/人; 3. 未经生产部经理许可擅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或私自带外人滞留办公室, 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4.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5. 在工作场所内无论任何原因怂恿吵架或吵架者, 当事人每次罚款 200 元/人;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7. 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顶撞领导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8、 在本人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醉酒上班者(因业务除外) ,每次罚款 300 元/人, 并按旷工处理; 9. 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延误工作事宜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除赔偿 公司损失外,每次罚款 300 元/人; 10.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车间现场安全、卫 生等规定, 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除赔偿公司损失外, 每次罚款 300 元/人; 11.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等,以致发生危害 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每次罚款 300 元/人; 12.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每次 罚款 500 元/人; 13.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 有下列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 以记大过,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携带危险物品入场,不听制止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2. 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3. 初次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4.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5. 泄露技术、经营秘密或私自对外提供会计报告者,每次视情况给予 500 元以 上罚款; 6. 擅离职守,致生产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除按市价赔偿外,每 次罚款 500 元/人; 7. 在工作场所内无论任何原因怂恿打架或打架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扣除当 事人当月基本工资; 8.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四、 有下列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 以降级,薪酬自动调整为相应标准: 1.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 担任现任职务者; 2. 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3. 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 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 其他不能胜任本职位工作者。

五、 有下列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不 经预告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伪造身份、学历证件或作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 而遭受损失者; 3.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七日,或年度内无故旷工累计十五日者; 4.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价值在人民币 500 元以上者; 5.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义受重大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 司或部门印章、信件者; 6. 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 7. 代人考勤或伪造出勤记录者或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者; 8.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失者; 9. 在工作时间无端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0. 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 在外兼职、 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12. 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残或使用武力或携带 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13. 非法怠工、罢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者; 14. 聚众结伙妨害工作、生活、生产秩序者; 15. 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16. 捏造、散播公司谣言者; 17. 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18. 故意破坏产品质量或公司财务,情节重大者,应按市价双倍赔偿且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 19. 故意泄露技术上、营业上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失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论处后,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 涂改、损坏公司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损失者; 21. 擅用公司名义,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仿效主管领导笔迹牟取不正当利益者; 22. 在厂区、集体宿舍内赌博、嫖娼及有伤风俗者; 23. 有过偷盗等恶劣行为或进入本公司后依法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者; 24. 顶撞领导、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一年内累计两次者; 25. 在工作场所吵架、打架或怂恿吵架、打架情节轻微,但一年内累计两次者, 除扣当月基本工资、担负全部责任外,终止当事人劳动合同; 26. 参加非法社会组织者; 27. 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等情节重大者; 28. 凡受过公司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视情况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责任追加

当事人直接领导负有监督责任,一人违规连带受罚,视情况扣其绩效考核 1-20 分;第六条 处罚执行及申诉一、 处罚执行 1、 申请处罚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处罚申报单》 ,现场处罚开具《处罚通 知书》 。

2、 《处罚申报单》由企管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 处罚结果由企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处罚通知书》由本人及相应领导签 字确认后,于 48 小时内将现金交至结算中心,把结算中心开具的缴款凭证交至 企管部,否则给予双倍处罚。

3、 如当事人拒签,执行时强制由工资中双倍扣除。

4、 个人处罚记录收入个人档案,作为本人考核依据。

二、 处罚申诉 1、 在处罚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处罚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实 施处罚的直接上级或总经理进行申诉。

2、 申诉流程:被处罚员工填写《申诉表》→将《申诉表》交予实施处罚部门的 直接上级或总经理→被处罚员工在一周内将《申诉表》交至实施处罚部门(一周 之后视为无效) 。

3、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受理复议部门要求暂停执行的除外) ,如 申诉结果改变或撤销了处罚决定,按执行回转方式办理。

病假制度 篇二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旷工规定 篇三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婚假制度 篇四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请假制度 篇五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公司考勤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 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 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 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 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 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 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 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第二条 批假权限

普通员工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第三条 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 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2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 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

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 (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明者按事假处理;

2) 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

1--3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3)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 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 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

处理;

5) 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

6)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 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在维护公司员工的权利,明确员工义务的前 提下,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 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 行政人员每周周一至周六工作,周日休息。

2、 行政人员日工作时长 8 小时,非行政人员日工作时长 8.5 小时; 3. 具体时刻表: 上午 7:30(行政员工 8:00)—11:30 下午 12:30 —17:00 注:1)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作息时间,另行通知。

2)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现场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 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关于指纹打卡的规定1. 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打卡记录作为日常考勤记录。

2、 按规定工作时刻表打卡,即每日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各一次,下午上 下班各一次。

3、 上午下班签退、 下午上班签到时不能连续打卡,如出现此类情况按打卡 一次计算。

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 ,注明外勤起止时间,事由。

5、 异常未打卡考勤处理办法: 1) 指纹考勤机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公差、加班、调休、病 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必须填写相应表单,经批准 后留存备查。

2) 所有员工必须先到公司刷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

作外出、临时业务原因或者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等无法按时进 行指纹签到或签退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门说明情 况, 并于当天或者次日 9:00(节假日顺延)前主动填写 《补卡申请单》 , 由上级主管签字后交至总经办;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无负责人签字者, 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3) 6. 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总经办登记上下班时间。

严禁因迟到等异常原因(如迟到、早退,电话请假的)故意不刷卡事后 补卡,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第五条 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行为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行为 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者处以扣薪罚款,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总时长 X 每分钟扣款额 最大扣款额 全勤奖0 分钟 ≤X≤20 分钟 20 分钟

2)当月只有迟到早退累计在 20 分钟(含)以内,才不扣发全勤奖; 除此以外,有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20 分钟的任一情形 出现,都将扣发全勤奖。

3)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总时长达 120 分钟,记警告一次。

4)累计 3 个月有迟到早退记录,且每月累计时长超过 60 分钟,记警告 一次。

第六条关于旷工的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视为旷工:全天没有出勤记录;当日迟到或者早

退超过 1 小时(含);当天打卡记录不完整,且未提交《补卡申请单》 (或 无负责人签字) ;未经请假批准擅自串岗、脱岗等离岗行为;未按规定办 理请假手续;请假但未获准;以虚假理由请假;续假未获批准;公司、 部门或者职位调整,逾期不到岗;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 期而不到岗。

2、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次迟到超过 1 小时(含) ,计旷工 0.5 天; 一次早退超过 1 小时(含) ,计旷工 0.5 天; 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 1 天,扣除 2 倍日基本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 2 天,扣除 3 倍日基本工资,并记警告一次; 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达 3 天,扣除 4 倍日基本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超过 3 天以上,扣除 5 倍日基本工资,并予以辞退。

当月连续旷工 2 天,扣除 4 倍日基本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注:旷工时间以 0.5 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 0.5 小时,按 0.5 小时计。

月累计旷工时数已满 0.5 天,不满 1 天,按 1 天计。

第七条关于请销假的规定1.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 方能离开,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可口头知会(需电话 请假,短信请假无效)领导先行离开,次日之前及时补写请假单经领导 签字后交由总经办门,否则作旷工处理。

2、请假一天可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并在总 经办备案。

3、请假员工事毕需及时销假。

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 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4、病假 1)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总经办备 案。

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 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 9:00 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在一天之内,并执有当日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 费单者按事假处理,扣除日均工资;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即 扣除工资=日均工资x(病假天数-1)。

5、事假 1) 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两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 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 9:00 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 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 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 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 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3) 一般员工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 15(含)天, 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 经本部门车间主管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4) 5) 事假不满 0.5 小时者,以 0.5 小时计算。

事假扣除工资=日均工资x事假天数。

第八条关于因公出差的规定1.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级报告,获得批准以 后再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否则酌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1 个小时 以内为早退,1 个小时(含)以上为旷工) 2. 因公到外地出差,出差日视为出勤日。

第九条关于加班的规定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 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部门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 领导批准后,交予总经办。

加班后可采取以奖金(加班费)或假期(补 休、调休)的方式进行补偿。

若申请调休,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提前 两天申请,由部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领导批准后,交予总经办 登记备案。

经批准的调休事假不扣发工资。

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 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3、加班费在公休日为单倍日均工资,在节假日为三倍日均工资。

正常工作 日加班费=时薪x加班时数。

4、加班时间以 0.5 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 4 小时为 0.5 个工作日,累计 8 小时为 1 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调休的依据。

(加班时间累计或 累计后的零头四舍五入) 5.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 报销。

6、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7、 实际加班时间少于申请时间的,以当时打卡时间为准,实际加班时间超 出加班时间的,由所在部门主管另行填写《加班申请单》,具明原因, 于次日交予总经办,否则依当日申请时间处理。

第十条关于法定休假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 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 布的规定实行。

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节假日员工因公司安排需要进行值班或加班时, 公司以 300%日薪支付加班工 资。

注: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第十一条 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 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年假的起止日期为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按天数累计计算。

5、年假只限当年度适用,不得累计至下一年。

若因工作需要公司未能安排 员工休年假的情况出现,在次年给予现金折算。

折算公式为:年假折现= 最后一个月的日基本工资x未休完的年假天数。

6、已提出调动或者辞职申请或者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自提出之日期不再享 受年假福利,不予休年假,不补当年剩余年假,不折现。

第十二条关于婚假的规定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须提前一周由本人提供结婚证 等相关证明并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备案。

婚假 需在领取结婚登记证 1 年内一次性休完。

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 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 男 22 周岁)结婚的, 可享受 3 天 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 男 25 周岁)的, 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 能享受晚婚假。

3、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和其他待遇照发, 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三条关于产假的规定1. 怀孕满七个月者,予以照顾不安排加班、夜班和重体力劳动。

2、 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办备案,方 可休假。

3、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 60 天(含节假日,产前)产 假,难产加假 15 天。

4、 女员工年满 24 周岁初次生育的,或年满 23 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 为晚育。

对晚育的员工延长女方产假至 9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10 天。

5、 女员工怀孕 3 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予 20 天妊娠假;怀孕 3 个月以上 7 个月以内流产的, 给予 40 天妊娠假; 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 给予 60 天产假。

6、 若员工生育第二胎,则需出具政府相关允许证明,方可享受产假待遇。

7、 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 3 天(难产 7 天)。

8、 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相应补贴及奖金;护理假正常发薪。

9、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的,可请病假,具体按病假规定执行。

10、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销假后两个月的工资发放日补发产假工资;若销 假回岗两个月内申请离职,产假工资扣发,且 30 天后方能离职。

第十四条 关于丧假的规定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 死亡,可申请丧假,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办备案。

2、员工的父母(养/继父母及岳父母、公婆)或配偶或子女去世,可休丧假 3 天;祖父母去世,可休丧假两天;超过假期的按事假计算。

3、 丧假期间薪资正常发放。

4、销假时,必须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及户口文件(复印件即可)或本人 与死者关系证明。

第十五条关于工伤假的规定因公负伤、因公致残,须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例卡、医院出具的病 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并经上级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 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

工伤休养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关于其他假期的规定1. 调休假:员工配合加班不报支加班费或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累计之加 班时数改以补休方式处理,用来调休加班时间只可为假日或节日加班时 数抵扣。

第十七条算。

关于考勤统计、核实与公告的规定1. 总经办每月初统计上月全体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就考勤结果进行审核计2. 生产部门员工的异常考勤情况,由车间主任负责登记、核实、汇总;如 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外出、加班等,车间主任为第一证明人,并于 下月初与总经办门进行核对,结果作为最终考勤记录。

3、 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存在异议的员工,最迟在每月 10 号前落实清 楚,否则视为无异议。

丧假制度 篇八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迟到与早退制度 篇九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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