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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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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差异网为您精心收集了3篇《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一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1、项目经理(建造师)、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除持有效证件上岗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按时、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提高工人生活饭菜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4、企业、项目部不但要虚心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整改。而且按计划参加公司例会,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计划执行。

5、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分部、分项工程,各班组要设专人负责,接受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7、机具、机械、临时用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每周检查一次,任何设备不得带病作业。安全警示标志,及“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使用平面图形式挂于人行通道口处。

8、严格控制事故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9、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项目部5万元,市级3万元,县市级1万元。

10、在行业部门日常检查中,被“黄牌”警告的、查封的、被新闻媒体暴光的,按情节分别对项目部处罚1-3万元。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日常施工前,企业、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从企业工程项目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总造价的20%。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按建设单位拨款中,分期、分批提取。

(2)、所拨款项要专款专用。

(3)、安全设施:购买安全网、钢管、扣件等材料时,要向厂家索要相关手续;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4)、采用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等,出租方应提供近期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书,相应资料档案要随机走。

(5)、资金得到保障,企业财务科要分期分批划拨款项到项目部,采购员要严把材质和法定合格手续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安全资金划拨到项目部,发现挪用安全生产专项款额,将对项目部按工程造价5%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使用制度

(1)、企业从工程款中提取20%专项资金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使用。

(2)、企业共有十二个工程处,每个工程处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要设立专用帐户。

(3)、提取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的专用项目,各工程处要做到专款专用。

(4)、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前,必须向工程处通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采购。

(5)、采购商要有相应单位资料手续,一旦出现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各工程处除设立专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专用帐外并从提取20%安措费中再提取5%作为专项资金。

(2)、各工程处每年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档案员的培训费用由工程处财务科支付。

(3)、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也要从工程处财务科中提取。

(4)、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5)、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有代替行为。发现代替的人员,培训费一律自负。

(6)、学习内容要做好笔记,并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用于机具机械的维修、润滑和除锈费用支出。

(2)、机具、机械的改造、革新技术研究的费用,要从专用安措费中划拨。

(3)、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要为技术革新、先进工艺的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4)、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提出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每年都要提取,企业、任何项目部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副经理、主管安全经理、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学习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掌握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规范。

3、转岗换岗的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7天,公司级2天,项目部级2天,班组级3天。

4培训内容: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各工种操作规程、规范,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掌握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常识,学习好《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是:有权对本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义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三宝”用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和各基层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项目部经理负责制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安全动态,以安全检查促进隐患的整改。

(2)、项目部接受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企业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标准按JGJ59-99执行。

(3)、项目经理组织每15日由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查思想认识,看安全达标方案如何实施;第二,查安全管理制度,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第三,查作业班组,看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并逐项打分。

(4)、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机具、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项目,内业资料编写情况。

(5)、班组每天班前饭后搞好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检查人员做好登记和监督执行,并将检查评比结果,记录隐患整改小结。

(7)、企业在检查中考核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的同时,将得分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2、企业、项目部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检查

(1)、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每月10日上午8: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架工班长、电气负责人钢筋班负责人。

(2)、日常各项目部除成立领导小组外,每周检查一次,并且要分专项,如:临时用电项目、脚手架项目,并有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公司除按计划每月一次检查外(30日),10号、20号定期不定期检查。

(4)、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建造师限3日内将存在的问题,按“三定”原则执行。

(5)、按公司年度计划组织在册安全员在节假日、夏季、秋季、冬季必须对所有项目逐项检查,不得有遗漏。

(6)、关于对“黄金周”检查时间:“五、一”前,即4月28-30检查,“十、一”前9月28-30日检查,做好民工放假工作。

3、检查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

(1)、公司组织检查人员的选择,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精明强干人员参加检查。

(2)、按JGJ59-99标准中的10大项,由8人具体分工逐项落实。

(3)、做到现场逐项落实整改日期,是哪个班组,哪个班组安排,正常时间三天完成。

(4)、检查时,谁存在问题,记录在《指令书》中,复查时逐项进行,发现未改,将停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停工整改不合格将按罚款细则进行,现场处罚,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4、柱查隐患处理,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制度:

(1)、对检查中心的隐患问题,要安排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逐条落实。

(2)、复查时按指令书中要求整改,复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开好项目会,提出整改困难,共同解决。

(3)、机械、机具、电气、电缆等带病作业的,要求项目部马上维修或更换,消除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不良习惯。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规定》。

2、按照事故类别规定: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2小时内立即报企业安全部门,企业逐级上报。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在2小时内上报。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在2小时内上报。

(4)、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重大事故为四级,发生事故单位应在4小时内立即上报。

3、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除及时上报外,应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发生事故之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3)、领导没得到教训,不放过;

(4)、职工和群众没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要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实施事故处理报告,落实“四不放过”制度

(1)、事故发生后,除立即上报外,并由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立即送往就地就近医院治疗。

(2)、由企业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认真调查。

(3)、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在调查中要主持公道,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7、建立事故档案制度

(1)、企业发生事故后,除及时上报外,要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

(2)、调查中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十四项条款。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篇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公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见谈话。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约谈:

(一)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的;

(二)发生重伤事故的,频繁发生轻伤事故的;

(三)安全生产问题较多,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的;

(四)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发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与约谈对象约谈。发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与约谈对象约谈。

第四条、约谈对象

(一)发生事故或存在问题的项目经理、分包单位负责人;

(二)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第五条、约谈前,公司向被约谈单位发出约谈通知。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约谈事项基本情况、经过、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条、约谈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事故的情况或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内容包括:原因及处理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形成书面约谈记录。

第七条、被约谈单位应当在约谈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质安部写出约谈要求的落实情况报告。

第八条、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三

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证,也直接关系我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现不安全隐患时能妥善及时地处置,我公司对此十分高度重视,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本规定。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部门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经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一、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卫生状况,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措施。

4、经常进入车间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及完善的管理方法,审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6、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及制度考核工作。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坚持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及评比工作,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生产部主管职责

生产主管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各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生产区域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

4、组织新调入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职工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7、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9、管理厂区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三、生产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在进行生产技术改革时,做好周密的论证及实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并检查执行情况。

3、制订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并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保证设备及人员安全。

4、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竞赛活动,定期安全考核。

5、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6、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7、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大检查,检查事故隐患,落实好整改工作。

8、负责设备、水电安全管理工作。

四、财务室职责

1、凡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费用。

2、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同意,不得拨款。

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合理采购及发放。

五、供应部门职责

1、做好人员外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对采购的器材、防护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确保所购产品的质量。

3、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做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管理的工作。

4、对送货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考核,做好送货途中的安全工作。

5、对运输工具定期检查、卸货人员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电工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专业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间,保持配电间整洁卫生。

2、定期抄表,查验电器、仪表、变压器的运转情况。

3、按期检查电工间安全工具储备情况,保证安全完好。

4、电工经常巡回各车间的机器设备及装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公司用电安全。

5、紧急情况下,应先切断电源,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向公司报告。

6、严格要求作业,工作细致,保证线路畅通、各种开关灵活,操作时做好防护工作。

七、车间主任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认真执行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措施。

4、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及个人。

5、组织落实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对车间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6、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车间无力整改时要及时向生产主管或总经理报告。

7、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和健全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车间台帐。

八、机(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接手员工能够迅速优质的完成工作。

5、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6、检查本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储备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禁止违章作业,检查本机台职工的作业情况。

8、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9、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工作记录,本岗位不能解决时要及时上报车间主管,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九、职工职责

1、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流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定期检查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问题。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维修记录。

5、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

6、禁止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其他工种的生产设备;有权拒绝其他工种人员操作自己的设备;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安排。

7、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产品、纸墩以及拖纸车;原材料及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8、负责各自清洁区的干净卫生。坚持每日小扫、每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门窗洁净、产品与工具柜摆放整齐、地面无废纸、抹布、油污、墨迹及烟头等脏物。

十、门卫值班室职责

(一)监督考勤工作

1、每次上、下班提前检查考勤钟,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监督职工上、下班打卡考勤,严禁委托他人打卡。门卫值班人员应制止他人打卡的行为,并做好记录,主动维持秩序。

3、对迟到、早退、委托他人打卡、上班时间离岗人员进行登记,并在当天报告生产主管或总经理。

(二)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

1、外来人员及车辆经门卫确认后,方可入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来厂参观人员,须经生产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由专人带领方可参观。

3、职工家属、亲友,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三)物资进出管理

1、物品出厂,需凭出门证或送货单,值班人员有权询问和检查物品,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2、检查确认外来人员带出的物品,防止公司物资外流。

3、值班人员严守工作岗位,负责门卫安全,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远离岗位时,不得擅自找人代岗,需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

4、负责接听电话,收发书信、报纸、刊物等,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其他管理

1、值班人员要经常对车间及厂区周围环境进行巡逻,检查公司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情况,发现一切可疑情况,及时报告生产主管或总经理。

2、严禁公司职工和外来人员在厂区内游烟。

3、检查中班下班后门、窗、水、电关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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