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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急预案范文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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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这次差异网为您整理了5篇《公司应急预案范文模板》,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企业环应急预案 篇一

为做好企业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一般初级火灾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及财产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火灾,要先控制火势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企业应急预案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活、协调有序、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依据《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局系统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地陷等地质灾害,台风、雷电、暴雨、雪冻等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局系统各类安全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我局系统及我局管理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针对我局系统或我局管理机构的恐怖袭击事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事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涉外的突发事件等。

(5)我局系统或我局管理机构发生的其他有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我局系统甚至全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市应急办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我局系统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市应急办、局应急办调度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和我局力量、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我局系统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危险、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我局较多处室(局)和事业单位的力量、资源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对我局系统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和财产损失,需要调度较少处室(局)和单位的力量与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局系统内以及我局范围外、但可能对我局造成重大影响且须由我局协调指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解决、分工负责、快速处理”的原则,公正处理,妥善解决,及时处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突发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我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是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计划和程序规范,也是指导各处室(局)和事业单位编制各类预案的依据。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几种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处室(局)、事业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如防火防盗防暴防震防汛等应急预案。

(3)突发事件处室(局)、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处室(局)、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局有关处室(局)和事业单位根据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室(局)、事业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应急处理预案、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市人才市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等。

(4)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主要是针对大型就业招聘会、大型考试及重要会议等重大活动中易发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以上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局、各职能处室(局)、事业单位不断补充、完善。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

第六条设立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我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其职责:研究确定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决策和指导意见;编制我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组;指挥对我局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置;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依法请求上级支援或提请市政府应急办启动更高层次的应急预案;分析总结年度我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局应急办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要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组,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专项指挥组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处室(局)、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对发生的一般(Ⅳ级)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相应业务分管局领导或局应急办主任及事件主管处室(局)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其职责为: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及时按级向局领导、市应急办汇报有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办公室和若干行动小组,具体负责承办相关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预警机制

第九条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信息联络员,做到信息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我局系统内无缝隙覆盖。开展风险研判,如有发生突发事件或预警,立即上报局应急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十条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和排查工作机制。发现突发事件的潜在隐患和苗头,必须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时排除和化解,同时向局应急办快速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一般(Ⅳ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获知情况后5分钟内如实向局应急办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有关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局应急办报告。对发生在敏感时间、比较特殊区域,或可能演化为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的一般突发事件,要在获知情况后3分钟内向局应急办报告。报告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必要时随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终报。

局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对接报的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如实向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报告。对接报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要在接到报告后2分钟内向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报告。对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事件,局应急办应在接到事件报告后2分钟内报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将市领导和市应急办的批示意见及时报告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传达给有关处室(局)、事业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一般突发事件(Ⅳ级):由局应急办和有关处室(局)、事业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请市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派员赴现场进行指导,或派出救援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协助处置。

较大(Ⅲ级)突发事件:报市应急办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报市应急办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第十三条基本应急包括: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和有关处室(局)、事业单位应在事件发生或发现事件发生前兆的15分钟内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职工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区域安保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处室(局)、事业单位,应在获知情况后15分钟内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局应急办或有关突发事件专项指挥组,依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种类,适时派出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研判和事态评估,研究提出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发现后3分钟内向上级应急管理机关报告,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区域通报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出预警。

(6)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处室(局)、事业单位,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市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7)发生涉外突发事件时,有关处室(局)、事业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并负责承办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后,经请示后,由局应急办通过发布预警信息的机构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五条善后处理工作在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有关处室(局)或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请求相关部门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局应急办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尽快恢复事发地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十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处置权限,要依法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突发事件处置结束时,局应急办根据对突发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发送有关处室和单位认真落实。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七条我局应急处置队伍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和互救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各处室(局)、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局应急办和相关处室(局)、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是我局应急处置的骨干和突击力量,应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局信息中心的数据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服务大厅、市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以及各事业单位的档案库房,特别是市人才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及各社保经办机构档案库房的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及信访的件的防控等重点领域,要建立专业化的应急处置队伍,并以此骨干队伍为主体,整合现有各类处置力量,组建充实应急队伍,加强人员训练和设备配置,形成一队多用和一专多能的专业队伍。

第十八条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车辆交通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运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快捷畅通和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应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抢险第一的原则加强交通管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九条局应急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综合管理办公室、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市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市技工学校应联合驻地派出所,加强对重点办公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第二十条局应急办和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值守通信系统,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完善培训科目和课程,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分别对领导干部、安全维稳和应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第二十二条局应急办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指南,提出演练规范化要求,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和综合性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以及应急预案。

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启动局应急平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标准规范、整合资源的建设原则,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高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局级综合应急平台,并实现与市应急办之间的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

第二十四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视情节轻重按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应急预案 篇三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尽量做到临危不惧、忙而不乱,有条不紊,采取有计划,有组织、有智慧的救援,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机构组成人员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设在安全生产科)。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小组为基础,指挥救援。

2、组成人员

主要负责人:张星卫

管理人员:张星卫、张石珠、张月卫

3、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⑴车间主任协助指挥做好车间的紧急停车工作,确保停车安全,负责现场抢救和灾情处置工作。

⑵维修车间主任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统一调动汽、水、电的工作。

⑶办公室负责现场通讯和对外联系工作、伤员的转院联系和护送工作。

⑷指挥小组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负责保护现场的有关数据,对调查事故提供依据

二、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厂办公室电话:……

2、指挥领导小组负责人手机:……

3、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

三、本厂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部位有三个方面。

㈠、电器伤人救援

1、出现电器伤人事故,应就近采取用绝缘器材切断电源,而后进行抢救,确保不出现二次事故伤人。

2、电器伤人禁止在带电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应立即通知值班电工做好断电抢救。

3、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时救护。

4、救援组织指挥和调动救援人员,防止混乱影响救援开展。救援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和救护。

5、第一现场的各级管理部门为临时指挥,进行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

6、指挥小组组织人员紧急动员,投入救援工作,动用救援器材,进行人员救治和物资抢救。

7、指挥小组组织进行事故总结和善后处理。

㈡、机械伤人救援

1、出现机械伤人事故,现场人员应迅速抢救受伤人员脱离现场,进行必要的止血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

2、轻微伤害及时到就近医院包扎救治,其他人员在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护措施后开工生产

3、指挥小组组织指挥及事故善后处理,参照“电器伤人救援”预案和程序。

㈢、火灾事故救援

1、出现火灾事故,抢救时先要拉闸断电,防止二次事故。

2、禁止用易燃物资进行救援。

3、立即启用防火物资灭火,灭火器、灭火沙、蓄水设施等就近使用,并立即进行灭火动员,人海战术扑救。

4、指挥小组组织指挥及事故善后处理,参照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

企业安全应急预案 篇四

一、概况和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矿特种设备有:起重机、锅炉、空压机、压力容器、叉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长

组员:调度室

安监处

生产科

通风科

地测科

采供中心

后勤处

保安科

四、部门预警机制

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工人注意的显著位置。

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2、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3、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一)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1、起重机碰撞挤压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2、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并尽快转送到最近医院。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指挥人员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4)由抢险救援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现场应急处置后运送急救伤员到最近医院。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安保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过热器爆管:

(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检修时重点检查喷燃器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手动停炉。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30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250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3)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5)所有液位计损坏。

(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又打不开时。

(10)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停炉。

(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三)空压机事故应急预案

1、空压机在允许启动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

(1)主油泵运行状态,保证供油压力为0.26kg/cm2以上,若压力达不到,应在辅助油泵运行状态下打开主油泵下端的空气排除阀门,直到空气完全排净为止。

(2)确认机油加热器的动作状态,开启后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确认紧急停机按钮被打开。

(4)确认进口导叶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确认P20V放空阀没有被打开。

(6)压缩机停止状态下3段排放压力出现1kg/cm2以上时,不能启动压缩机。

(7)由于启动面板的异常,导致压缩机启动失败时,黄色灯亮,检查启动面板后,按复位键即可解除。

2、压缩机正常停机时,应先将机组卸载,再按“停机”按钮。当压缩机停机时,辅助油泵会自动启动并运行30分钟后自动停机,此时,辅助油泵不能手动停机,压缩机停止后,4分钟内不能启动。

3、空压机值班人员发现电网波动或其他原因短时间停电,造成空压机故障停机时,要迅速启动所有的螺杆空压机,并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空压机值班人员随后要电话通知电工到空压机控制室内将高压柜上的“低电压”压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项逐项检查,待控制面板出现“允许启动”字样,得到当班值班长通知,方可进行再次启动,启动完毕后,电工要将“低电压”压板投入运行位置,待空压机正常运行10分钟,压力达到规定值时,逐台停掉所有螺杆压缩机。

4、(1)空压机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出现故障停机时,确保能及时处理。

(2)螺杆压缩机常规巡检照常进行,每月必须进行开车试验,使之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四)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2、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4、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六、应急响应

1、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部门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1、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所属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八、后期处理工作

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2、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企业安全应急预案 篇五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现场事故评估;

③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控制紧急情况;

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股室、加工厂、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的副总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的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技术经营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工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财务股、机械管理股、物业管理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质安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9、事故现场副指挥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加工厂负责人担任;

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后勤供应组、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及加工厂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加工厂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的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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