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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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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差异网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7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策划 篇一

一、目的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通信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导组:仓储部

抢救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护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5、属于中等以上规模触电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6.2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__街(路)与__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场。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八、应急联系电话: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二

一、总则

1.1 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建筑工程事故,由县政府依照事故发生的等级,确定是否需启动本《预案》,做到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4 适用范围

友谊县规划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1.5 友谊县建筑行业突发事故现状

建筑行业属高危作业行业,具有作业场所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作业人员密集,各种机械设备集中,高空作业较多,易突发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吊车倒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县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委宣传部主管宣传副部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为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非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友谊县规划区域内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2.3 各专业组职责

2.3.1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为友谊县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3.2 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3 新闻报导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3.4 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消防大队)

2.3.5 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6 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县建设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自来水公司、各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切断供水、供热管道;县公安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8 专家技术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9 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县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事故的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火化事宜。(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

2.4 应急抢险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 快速反应力量

事故发生单位(施工现场),按照本单位(施工现场)《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4.2 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应急处理各个成员单位,以县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为主,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预测、报告

3.1 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县建设局负责日常对全县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信息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3.2 事故报告

3.2.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建筑事故情况。

3.2.2紧急通讯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110

火 警 电 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5813397。

3.2.3 报告程序

3.2.3.1发生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3.2.3.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向应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市建设局、安监局和省建设厅报告。

3.2.4 报告内容

重大建筑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3.2.4.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2.4.2 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3.2.4.3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3.2.4.4 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 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3.2.4.6 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 建筑事故分级

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Ⅲ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伤二十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Ⅳ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四、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科学、准确的判定重大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应急中心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 Ⅲ—Ⅳ级重大事故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

4.1.2 Ⅰ—Ⅱ级重大事故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由应急中心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向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提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建议,由应急中心总指挥向市长请示发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

4.1.3 现场救援处置

4.1.3.1 应急指挥中心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1.3.2 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4.1.3.3 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重大建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4.2 新闻报道

友谊县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县建设局办公室集中,报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发布。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 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六、相关保障

6.1 通信保障(由县移动公司及县通信分公司负责)。

6.2 设施设备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3 物资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4 人员力量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培训教育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2 演练

友谊县重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各应急机构要参加重大建筑事故的演练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八、附则

8.1 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友谊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三

一、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各项作业条件都必须达到要求。

1、作业证2、身心状况3、作业环境条件4、作业设备工具达标齐全5、各管理各岗位人员到位6、作业前全过程检察达到安全作业要求7、具体作业地点的其他相关安全要求。

二、高处悬挂作业常见安全事故

1、在作业中发生断绳事故,在作业中一般发生断绳事故为主绳破断,在双绳作业时作业人员在瞬间被安全绳拉住而不发生坠落事故。

2、在高空悬挂作业时,突发阵风(大风)作业人员易发生碰撞、飘荡、绞缠、挂绞。

3、在高空清洗作业时发生化学品伤害。

三、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公司内部)

经理(法人)

联络员、办公室主任

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主管)

作业现场主管

现场作业相关人员(包括通讯联络,急救车辆、物资、设备相关人员)

救援保障条件:

训练有素的各级人员准备,通讯准备,设备物资准备,交通工具准备,急救人员准备,逃生方式路线准备(进入工作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准备)

四、救援应急程序

五、救援方式:

1、高空悬挂作业发生断绳、大风事故时,根据现场情况条件按应急救援程序可进行:现场人员自救;公司组织救援;请求政府和专业救援机构救援。

六、断绳救援方法(内部)

1、当发生高空悬挂作业绳破断时,被安全绳拉住时,出险人员不能惊慌,稳住自己,尽量利用自己周围能抓靠的部位使自身稳住,如窗台打烂玻璃,并立即呼救或用手机(通讯工具)求救。

2、发生作业绳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和现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尽快采用最有效和直接的方式救援和求救,如利用门窗、阳台、棚架等从室内施救。

3、救援方法

①、现场作业人员帮助逃生自救,出险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靠拢后,出险人员跨立在吊板上抓住主绳,缓慢下降逃生,在救援时,楼顶辅助人员要将救援人员的主绳和安全绳上端固定绳头加大配重或增加固定点。或者救援人员抱住出险人员后,切断安全背带连接安全绳的连接绳,寻找有利方式逃生救护,如下降,阳台,窗子、棚架等。

②、当发生断绳时,现场作业负责人相关作业人员,可从楼顶下降到两人挂好主绳和安全绳,下降到出险人员身旁按①条所使用的方法施救或在出险人员自身整体情况正常的情况下从楼顶放下一根主绳在救援人员帮助下重新在吊板上挂结好主绳,在救援人员帮助下平稳下降到安全部位。在发生断绳时楼顶救生人员在下降救援人员和楼下辅助人员的帮助下将出险人员的安全绳接长增加到安全适合救援长度,将出险人员从楼顶缓慢放下到安全部位。

七、大风救援

在高空作业时,当遇到突发性的大风时,作业人员会发生摆动,碰撞,绳子缠绕等危险情况。当出现险情时首先作业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平时养成的良好的应急技能来对待,尽量靠近建筑主体,相靠住能稳住身体的可靠的设施。如水管,房沿,窗沿,防盗笼等就近的可靠的物件设施稳住身体进入逃生和等待救援。也可在同一作业面的作业人员互相拉抱在一起来减小摆动,飘荡。等待风力减弱或停止下降到地面和等待救援。在楼上的辅助人员救援人员应仔细检查好绳头防护垫固定情况,同时稳住绳子不要发生移位和摩擦。楼下人员应设法固定住下端绳头减小高空悬挂人员摆动幅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将缠绕的在一起的绳子回开。如果风在短时内减弱或停止,作业人员应在楼下和楼顶救援人员的辅助配合下在工地主管和安全人员的指挥下缓慢有序的下降到地面。如果风短时内不停止,楼下救援人员在楼顶人员的配合下将缠绕的绳子回开固定住下端绳头按险情急重环节做好安全防护指挥帮助高空作业人员逐个下降到地面和安全部位。在多风季节和地区作业环境风力不能超过规定风速,要做好安全防范,下端绳头能固定的尽量固定,固定时要松紧合适,不要影响正常作业,楼顶和地面一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八、以上救援逃生方式和方法是在高层建筑悬挂作业中所用的常规和共用的方式方法并不代表悬挂作业过程中所有的救援方式方法,在实践过程中各单位、个人都总结了一些更直接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我希望加强互相交流探讨,使今后的救援预案工作完善修改方面做得更好直接有效。

九、从事高空悬挂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使每个员工都具备应急逃生救援的相关常识和技能,特别是新员工在做好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时应急逃生救援常识和技能应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来进行。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四

1、编制目的

煤气容器、塔器、炉窑和管道以及受限空间内的煤气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性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电火花或达到着火温度,产生煤气以7000~10000米/秒的高温高压冲击破坏,即为煤气爆炸事故,为确保在发生煤气爆炸时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炼铁厂煤气爆炸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理。

3、炼铁厂概况

炼铁厂是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下属的基本生产单位,高炉消化公司采购的原燃料,通过高炉这个反应容器经过一系列的还原反应后,向炼钢提供足够优质的铁水,满足后面生产工序的需要。炼铁厂目前由高炉车间、运转车间、设备科、生产科组成。

炼铁厂现有2350m3高炉3座,高炉配套有3套热风炉和36个布袋除尘箱体、3个重力除尘器,配套供上料设施和动力设施、喷煤设施等。铁水日产量大约在5171t/d,煤气产生量约400000m3/t。

4、危险预分析

4.1、危险源确定

热风炉、布袋除尘箱体、烟气炉、TRT、重力除尘器以及各种煤气管道设施。

5、应急响应:

5.1应急报告程序

5.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迅速报告区域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或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目击者在佩戴空气呼吸器后可进入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争取抢救时间。

5.1.2区域负责人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区域负责人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1.3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区域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5.1.4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救援的同时根据事故发生、进展情况,依次通知煤气防护站、消防队、医院、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生产安环部、公司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5.1.5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安排熟悉炼铁厂区域分布情况的有关人员到厂比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护车、消防车等事故救援队伍。

5.1.6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保卫部门未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5.1.7应急响应部门和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5.1.8援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按照应急救援措施,实施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5.1.9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未赶到事故现场前,以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行使抢救指挥权。

5.1.10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发生、进展情况,实施全盘指挥救援。

6.2应急抢救、控制措施

6.2.1热风岗位热风炉、煤气管道爆炸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2.1.1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6.2.1.2热风炉紧急停烧操作,立即打开蒸汽和氮气吹扫管进行吹扫。同时通知高炉值班室进行休风操作。

6.2.1.3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且二人以上工作。

6.2.1.4立即就近切断煤气来源,迅速把残余煤气处理干净,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2.1.5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有火源,防止发生煤气着火。

6.2.1.6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6.2.1.7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待煤气处理干净后经防护站人员检查合格方可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

7.2.2布袋除尘箱体、煤气管道爆炸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7.2.2.1发生爆炸后,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7.2.2.2如果除尘箱体爆炸大量煤气泄漏应立即通知高炉值班室进行切煤气操作,同时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迅速把设备内的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7.2.2.3如果管道发生爆炸大量煤气泄漏应立即在外网最近隔断煤气来源,同时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迅速把设备内的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7.2.2.4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火源,以防煤气着火事故发生。

7.2.2.5迅速查明爆炸事故原因,在查明原因之前,不准向煤气设施内引送煤气,恢复生产。

7.2.2.6进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且二人以上工作。

7.2.2.7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7.2.2.8事故处理完毕后,清点人员,经煤气防护站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7.2.3喷煤岗位煤气管道及烟气炉爆炸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7.2.1.1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7.2.1.2烟气炉紧急停烧操作,立即打开蒸汽或氮气吹扫管进行吹扫。

7.2.1.3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且二人以上工作。

7.2.1.4立即就近切断煤气来源,迅速把残余煤气处理干净,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7.2.1.5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有火源,防止发生煤气着火。

7.2.1.6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7.2.1.7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待煤气处理干净后经防护站人员检查合格方可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

8、应急善后处理

8.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8.2救援结束后应当在生产调度主任的指挥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8.3救援结束后就切实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专用工具柜内,由专人保管。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0512-65225050,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 事故发生地点;

(三)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 事故设备名称;

(五) 事故类别;

(六)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六

一、目的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 指 挥:

通 信 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 导 组:仓储部

抢 救 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 护 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常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5、属于中等以上规模触电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常

6.2 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 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 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___街(路)与__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常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 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 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 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 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 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 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 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八、应急联系电话: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综合部

XX年3月16日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七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全区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州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境内发生的各类化学品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措施果断;降低影响,减少损失;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成立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事故现场指挥部

主管安全领导担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核实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收集、提供有关危险源分布、人员疏散、指挥网络、救援程序、防护设施分布、救援物资保障、危险物品特性等信息资料。

2.4事故现场救援专业组

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2)伤员抢救组

(3)灭火救援组

(4)安全警戒和疏散组

(5)物资供应组

(6)环境监督组

(7)专家咨询组

3运行机制

3.1应急响应

(1)发生化学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工作。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发生重特大化学事故或区政府确定化学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4)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子预案,子预案包括相应的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程序。

3.2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预案)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3.3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事件的监控工作,协助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响应、处置等全程的分析、评估和总结,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应急保障

4.1通信保障

4.2资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医疗卫生保障

4.5运输物资保障

5监督管理

5.1宣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5.2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处置化学事故的能力。

5.3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级化学事故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化学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化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安监局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预案。

随着化学事故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区安监局会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6、 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7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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