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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是怎么算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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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4篇《年终奖是怎么算》,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企业发放年终奖时需要注意什么 篇一

首先,年终奖的发放要体现3个导向:

第一、体现公司年度业绩状况。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鼓励员工更关心公司的利益,稳定员工队伍,建立其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第二、体现员工年度工作业绩。通过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序的年终评估,然后以此为标准发放年终奖,这种规范的考核方式比较容易做到公正公平、赏罚分明,能减少由年终奖分配引发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第三、要与年初业绩和激励计划保持一致。体现企业对于员工的承诺和责任。

其次,年终奖发放要把握好三个步骤。

第一、回顾年度计划和业绩协议。对于计划和目标的确认是评价的前提。

第二、评价公司业绩和员工业绩。避免造成工作业绩差的偷着乐,工作卖力业绩好的愤愤不平的现象。

第三、核算并发放奖金,制定新的业绩和激励计划,做到步步有条不紊。

再次,年终考核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年初业绩计划要清楚。绩效明确,才可能兼顾公平。

第二、年度业绩结果要明确。

第三、奖罚要有章法,考虑多种奖励方式,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

只要将以上问题协调好,并且重视日常过程的管理,那么年终奖终究会取得皆大欢喜的效果。

年终奖金计算方案 篇二

一、制订目的

(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三)考勤、绩效考核时间为

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x<6个月当月工资的30%

6个月≤x<12个月当月工资的50%

12个月≤x<24个月当月工资的90%

24个月≤x当月工资的110%

三、发放方式

(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四、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

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

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

五、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

六、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管理人员年终奖方案(通用5 篇三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www.chayi5.com】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本事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xx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xx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x80=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回到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终奖一般都怎么算的 篇四

企业篇

1、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吗?

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2、用人单位有权随意扣发年终奖金吗?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第二种情况是,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

3、年终奖延期、分期发放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发放年终奖,那么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按照《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迟发年终奖的企业主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至于企业将年终奖分期发放,并不违法。企业对于如何发放年终奖有自主权,因此只要不延期,分期并不违法。

4、可否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年终奖?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押在单位,年底再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种年终奖其实就是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主张加付赔偿金。

5、单位是否可以实物方式抵发年终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6、13薪可以当作年终奖吗?

很多企业,特别是外企喜欢采用13薪或14薪的方式来奖励职工,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而13薪与年终奖有所区别。它不是奖金,和月薪性质相同,属于固定发放,发放数额、方式、时间都是确定的。而且13薪作为月工资计算个税,年终奖个税则需要平摊12个月后再计算。

员工篇

1、“我”能拿年终奖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也必须遵循同工同酬原则。”

以下说法都违反《劳动法》中“同工同酬”原则:

1)考核合格后才能享受年终奖

2)考核前离开单位的不能拿年终奖

3)发放时不在册的员工不拿年终奖

4)未做满一年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

5)年中离职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

2、提前离职、新进职工当年可以拿到年终奖吗?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同理,“新进员工”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3、年终奖个税怎么算?

年终奖也需纳入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计缴个税的三种方法:

方法一: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方法二: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方法三: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双薪+年终奖)/12×税率—速算扣除数。

4、多发了1块钱,得多缴税上千元吗?

案例:单位发给小李年终奖18800元,按照有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算,小李应为这笔收入缴税1775元,即税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7025元。同单位的小王年终奖是18000元,同样方法计算,应该缴税540元,税后小王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7460元。这样,就造成小李比小王只是多了800元年终奖,但却要比小王多缴1235元的税,导致小李实际上是“得不偿税”,还要倒贴,结果拿到手的钱就比小王少了435元。

这是因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导致的特别结果。18000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3%,应纳税540元,税后可以拿到17460元。但如果年终奖增加1元到18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10%,应纳税上升到1695.10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16305.9元。也就是说,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154.1元。

5、年终奖有哪些盲区可以合理避税?

据报道,年终奖“盲区”共有六个区段,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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