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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前台员工守则【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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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4篇《酒店前台员工守则》,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篇一

酒店奖惩制度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酒店奖惩制度。

员工凡签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

2、奖励性质: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by/57298.html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签满3张,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签满3张,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酒店奖惩制度。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衣服;

酒店奖惩制度 篇二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酒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10元;

②警告:罚款 5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30元;

②嘉奖:奖金 1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

6)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7)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8)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9)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0)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脱岗;

11)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2) 擅自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3)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4)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15)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16) 工作时干私活;

17)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18)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19)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房卡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9)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0)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1)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2)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3)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4) 为其他员工打卡;

15)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在未批准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8)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9)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

10)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损害酒店利益;

11)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17) 违反国家法令;

18) 因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2个月,留店察看3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贯工作表现良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嘉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4)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三、具体管理办法

(一)、日常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主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所做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工作不足予以纠正,对工作过失予以处罚。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5元/处

包括:1)客房卫生打扫不彻底存在的头发、污渍、灰尘及房间用品配备不足等情况。

2)前台存在的不使用礼貌用语,着装不整,物品摆放杂乱、报表不实、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

2、严重过失处罚员工标准20元/处

包括:1)空净客房马桶未刷、布草未换

2)前台未实名登记、挪用备用金或营业款、账务差错、私开客房

(二)、督查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10元/处管理人员20元/处

2、严重过失处罚员工标准40元/处管理人员100元/处

四、损失处罚

因人为因素造成酒店损失,如行政罚款、宾客逃单等,该损失金额全部由直接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及主管人员承担。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www.chayi5.com】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酒店奖惩规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酒店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奖惩制度及执行奖惩行为时,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奖惩有据的原则。

(二)奖惩及时性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五)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

第三条 员工因工作优秀或业绩突出,给予员工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员工的业绩未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考核标准,或员工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时,应给予惩戒,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争取创造更好的业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五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奖惩行为进行监督,并负责组织处理重大奖惩事件及奖惩申诉。

第二章 奖励规定

第六条 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

(一)行政奖励包括口头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

(二)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发放奖金。

第七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部门负责人在例会、晨会上进行口头表扬:

(一)在工作中积极肯干,认真负责,超额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在工作中团结协作、帮助他人者。

第八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或颁发奖金30-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做出对社会有益的行为,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拾金(物)不昧者(价值1000元以上)。

(三)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经采纳产生一定成效者。

第九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一)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二)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三)在业务竞赛、年度评比中成绩优秀者。

第十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30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一)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二)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三)在产品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第十一条 奖励程序:

(一)员工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行为,由其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填写《奖励申请表》,提交给行政部。

(二)行政部对所提出的奖励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如属实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奖励方式进行讨论确定,并将相关资料提交上级审批;如不属实则向提出部门回复意见。

(三)所提报的奖励事项通过审批,由行政部与受奖励员工进行沟通,执行奖励。

第三章 惩戒规定

第十二条 惩戒的方式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在本惩戒标准之内,按有关法律法规将当事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经济处罚包括:收缴违纪所得、经济罚款、降薪、扣发当月奖金、赔偿损失。

(二)行政处罚包括: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或降职、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进行口头警告,并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由部门负责人在例会、晨会上提出。

(一)一个月内发生不遵守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之规定行为3次以上者。

(二)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者。

(三)因个人疏忽,造成工作差错,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后果者。

(四)工作中不听从领导指挥、不与同事协作者。

(五)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第十四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30-500元罚款。

(一)发生漫骂同事行为者。

(二)损害客人利益,引起客人有效投诉者。

(三)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睡觉、干私活者。

(四)违反安全守则,不按工作程序操作,未造成后果者。

(五)工作中不服从上级的安排、指挥,或阻碍同事工作不听劝阻者。

(六)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设备者。

(七)随意改动或毁坏班次表、公告栏中张贴的规章制度、文件、布告、通知、通报者。

(八)发生打架斗殴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九)因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情节轻微者。

(十)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产1000元以下损失者。

第十五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记过处分,处以罚款500-1000元。

(一)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经济损失者。

(二)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物损坏、丢失,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经济

损失者。

(三)一年之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行为者。

第十六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1000-3000元,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者。

二)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三)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属实者。

四)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五)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六)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20xx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七)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八) 工作中对外交往时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九)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十)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十一)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十二)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十三) 年度内累计记过两次者。

十四)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五) 工作时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者。

十六)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十七)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十八)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十九)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的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二十)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隐瞒简历者。

第十七条 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惩戒程序

(一)任何部门都可根据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或通过其它员工检举投诉的资料,向人事部提交《惩戒申请表》。

(二)行政部接到《惩戒申请表》,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取证。

(三)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示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由当事人在《惩戒申请表》》签字确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拟定,总经理签发。自签发之日起执行,原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看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4篇《酒店前台员工守则》,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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