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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案【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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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9篇《督查方案》,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督查方案 篇一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督查方案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按要求开学,督促师生按时返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迅速进入状态、步入正轨,市教育局决定于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见《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本次督查的重点就是确保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按时开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返校情况。学校对未到学生是否作了详细登记,是否掌握了解情况,是否进行了走访劝学,是否落实了控辍责任包保,是否对学生开展了收心教育,是否建立了留守学生管理档案和制度,留守生走访率是否达到100%,相关记载是否完善配套。

2、教师到岗情况。学校教职工花名册、教师任课表人员名单、教师考勤表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全部返岗;有无非正常离岗人员。

3、常规工作情况。中小学是否按时开学;是否举行了开学典礼;"八个一"是否落实(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领导听好第一节课、学校升好本学期第一次国旗、做好第一次操、教务处作好第一次巡堂和第一次备改检查);是否制定了新的课程总分表(实验室、微机室内是否有对应的授课班级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周历表和教师任课表;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清扫整理,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4、试点学校及积极尝试的非试点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局新的工作要求修订了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实施或推进方案;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是否紧扣高效课堂建设主题;是否结合高效课堂建设开展了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启动了导学案编写工作,()导学案编制是否做到消化、优化、个性化,教师是否按导学案组织教学;是否建立了观课、议课、巡课、磨课机制。

5、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进行了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划定,门卫、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查。收费项目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服务性代收费的行为。

6、"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中心初中(学校)是否制定方案,确定日程安排;学校教师全员注册是否作出安排;教师"晒课"任务是否按比例分解;学科"晒课"点评人是否确定。

二、督查时间

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督查,3月2日(星期一)各督查人员上交督查情况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法

1、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安排1-3名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中心初中和局直学校全面负责督查、指导该单位开学工作。

2、督查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到中心初中所属的每一所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查找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亮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每到一所学校,不听课,直接听取校长开学工作情况汇报;然后查学生、教师到校到岗,查计划、制度、教案(导学案)、课表;看学校一日常规管理情况、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校园环境整理情况;随机找教师、学生或家长访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及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被督查学校校长反馈,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4、学校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即时将督查情况填写到《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上,然后请受检学校校长签字确认。所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人员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从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在3月2日将督查记载本、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交对应的职能科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局督查之前提前组织人员到辖区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顺利开学,并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2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各督查人员必须明确此次督查的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有备而去,有获而归。表格要填写清楚,问题要查清楚,典型的人和事要记载详实,开学工作整体情况要了解清楚。

3、各督查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本着为基层服务的观点,尽力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为基层工作同志做表率。

督查方案 篇三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城乡建设会议、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县委十四届党代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城乡建设会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党建统揽全局、用发展凝聚人心,无中生有抓项目、有中生优增效益,严格标准选干部、不拘一格用人才,加强在政策落实、战略落实、项目落实和主体责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产业链建设落实、主体生产模式落实、城乡建设管理落实、扶贫攻坚行动落实、“双联富民”行动落实、为民办实事落实等重点环节的督查力度。确保全县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加快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领导,县委成立民勤县“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蔡程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书记俞天平同志、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魏家仁同志、县委组织部长孙立成同志担任。红砂岗工业园区管委会、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委农办、编委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统计局、安监局、民勤工业园区管委会、效能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目标管理组、督促检查组和宣传报道组。综合协调组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联络沟通、保障服务等工作;目标管理组由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发改局、统计局负责,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总汇报通报等工作;督促检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负责,做好问题台账建立、督查督办和跟踪落实整改等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的舆论引导、典型宣传、跟踪报道和氛围营造等工作。综合协调组、督促检查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按照我县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围绕实现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督查以下工作。

1、民勤红砂岗加氢暨电石精细化工智慧产业园建设。围绕民勤红砂岗加氢暨电石精细化工智慧产业园建设,对《武威民勤红砂岗加氢暨电石精细化工智慧产业园发展规划(20xx—20xx)》报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前期手续办理以及园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强督查。督促园区道路及管网、企业职工用房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保障房项目、危废处理工程、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3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完成园区道路及管网工程28公里,提升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2、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尽快开工、加快进度、保证投入”的原则,围绕前期项目抓推进,续建项目抓进度,新建项目抓开工,根据《县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分解表》和《20xx年度项目计划进度表暨台账》的进度要求,按月按季度对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和投资额度进行督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从而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3、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围绕小康指标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委农办、发改局、统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月、6月、9月、12月

4、构建新型工业体系。坚持抓创新、引项目、建园区、上规模、创品牌、增效益,围绕全年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0.68亿元,同比增长12.66%,新增规上企业10户以上等目标任务开展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工业节能降耗目标,全面落实入园工业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奖补等四项扶持政策,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互保共建和企业互为市场工作,推进项目达产达标,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工信局、发改局、统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5、招商引资任务落实。围绕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60亿元以上,引进项目180项以上,对各部门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强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谋划储备重大预备项目、争取申报PPP项目等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招商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10月

6、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扩面。围绕“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对日光温室空棚、养殖暖棚进畜不足、配套设施不健全等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甜高粱种植、新建设施农牧业5000亩、温室暖棚棚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万元和2.2万元、三年生特色林果亩均纯收入提高到2600元等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农牧局、畜牧局、林业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4月、8月、10月

7、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督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洋葱和制种玉米“零种植”等工作情况,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委农办、农牧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4月、8月、10月

8、现代服务业培育。重点督查乡镇便民市场、朗福沙漠公园生态旅游、振祥物流园等项目建设进度;对电商人员培训、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精品观光采摘园及健康养生、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商务局、工信局、招商局、城管局

督查方式:联合督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9月

9、城乡一体融合发展。重点督查新城区基础设施、清泉湖公园、东湖公园景观、县城整体城镇化、红星美凯龙广场一期、20xx年棚户区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城区集中供热扩建项目二期、德兆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厂及城乡垃圾收运设施等项目建设进度。对县城街景风貌改造提升、管网及电力通讯线路改造、四大街树池改造、人行道铺装、集贸市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等旧城区改造工程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建设局、城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0、新型农村社区及特色小镇建设。围绕20xx年底前历建公租房配租率达到100%,苏武社区、新粮地社区、蔡旗社区、五星社区、大滩社区、团结社区、首好社区二期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红沙梁镇花寨社区、西渠镇玉成社区、扶拱社区、东湖镇上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20xx年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和“万村整洁”创建等工作开展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委农办、建设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月、6月、10月

11、全域无垃圾示范县创建。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清运、污水治理、道路杆线标示牌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形象提升、农村环境保护监管、卫生保洁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治本措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城管局、爱卫办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2、生态与环境保护。对涉及连古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各类建设项目及审批制度、程序、责任等开展“回头看”,全面摸排存在问题,依法依规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在生态环保方面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督察组和省、市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认真排查解决同类问题,以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对在建项目的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建成项目的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质量改善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健全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中央财政统借统还以色列政府贷款农田水利建设、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20xx年度高效节水灌溉、千里沙漠大林带、三北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完成人工造林30万亩、通道绿化300公里、义务植树225万株、封沙育林草5万亩、工程压沙4万亩。严格落实“五禁”决定、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措施。

牵头单位: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林业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月、6月、11月

13、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对学校校舍改造建设,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升降课桌椅配备全覆盖和信息化“三通”建设全覆盖,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及营养餐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及职业中专助学金、省内高职生生源地学费和书本费补助、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县长教育基金等救助政策,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的救助全覆盖,“兰州一中民勤一中”友好学校创建工作等进行督查。同时对免费开展胃癌防控和乙肝、妇女“两癌”普查,建立全民健康档案,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等工作及时开展,以及失能老人养护院、儿童福利院、救灾物资储备库、西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7月、10月

14、民生实事办理。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城市交通、棚户区改造等群众最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督查省列10件、市列8件、县列10件实事完成情况,督促民生实事按期办结,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改革发展成果。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政府办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8月、10月、11月

15、强化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行常态化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巡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安监局、食药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8月、11月

16、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完善“三张清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对接等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府效能。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编委办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7月、10月

17、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督查各乡镇、部门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加强市场供应和价格调控监管等社会服务管理各项工作,紧盯涉及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突出矛盾问题开展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政法委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8、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及解决“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督查问责,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福利等顶风违纪问题进行明察暗访,铁腕整治“为官不为”,严厉惩处“贪假懒庸”,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9、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查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章》及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细化实化重点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监督检查、信息传递、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落实乡镇和主要部门单位负责人“四述”制度,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以严肃有力的督查追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20、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五好党支部”、深化“百村示范百村整治”行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组织部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7月、11月

四、工作措施

“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整合各方面力量,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一)全面掌握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执法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联系,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牌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县级领导带头抓、督查部门专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县乡村全力抓,努力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抓实见效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明确整改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一盘棋”,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做到思想上高度一致、工作上同频共振、履职上各尽其责、落实上扎实有力。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盯人盯事盯过程、抓常抓细抓结果,确保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深入明查暗访。强化督查力量,联合督查、监察、公安和相关职能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督查队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一线、随机抽查、集中联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高强度明查暗访工作。实行台账管理,紧扣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等方面确定一批重点事项动态跟踪抓落实,全年度全过程全方位盯紧抓实。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把抓落实渗透到工作各个环节,逐项盯牢,督实见效,促进任务和责任落实。

(四)强化考核问责。把抓落实情况纳入“三项指标三套体系”考核办法,加大日常督查、平时考核在年终实绩考核中的权重。注重倒查问责警示激励作用,对明查暗访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选择性落实、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定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持续深入报道,进一步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深入随行采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推动落实的浓厚氛围。

五、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月底前)。制定实施意见,分解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11月底)。围绕督查工作重点,按照督查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狠抓工作任务落实。

3、考评总结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结合全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各级各部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甘肃时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尤其要强化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急行动起来、扎实深入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部门单位是抓好“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主体,要自觉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事业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部门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县“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总体安排,积极做好人员抽调、资源配置、车辆调度、运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活动扎实深入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督查方案 篇四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督查,加大征迁拆违工作违纪和问责案件的查办力度,进一步增强部门单位和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加快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工作步伐,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实现违法建设“零容忍、零增长”。

二、工作内容

把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纳入十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大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对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工作效能和阳光操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控违拆违工作推进情况、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责情况、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性质和轻重程度,实施责任追究和纪律处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察局、区征收征拆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区征收办、区防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征迁拆违集中督查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区纪委监察局负责集中督查月活动的安排、实施和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根据集中督查月活动安排和各自职责,参与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全区组成2个督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责任。集中督查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集中督查活动列入当前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要按照统一领导、多方配合、有序开展的要求,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控违拆违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严格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始终把学习掌握政策作为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把严格执行政策作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硬要求。督查工作人员要当先锋、作表率,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坚持一线现场工作法,采用“访”、“查”、“督”的方式,用敢于较真、真督实查的优良作风,确保督查月活动取得阶段性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将征迁拆违工作纳入区直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征迁拆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入违法建设的违纪违法案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凡参与、实施违法建设的,必须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强拆,并追究其责任;对不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致使责任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对包庇、唆使、挑动单位或个人拖延、阻碍征迁拆违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先停职后处理。对征迁拆违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明显落后于时序要求或拒不服从征迁拆违工作统一指挥的,对具体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违反政策规定为违法建设给予补偿,或为动迁项目给予重复补偿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

督查方案 篇五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战略目标,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两个重点、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为率先实现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总任务、总目标奠定基础。

一、加快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职责,拟定创建工作计划推进表。三是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狠抓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和载体,按照“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一体系三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全市102个拟建或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三、科学评价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二是制定执法计划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是根据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修订,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行政许可,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二是探索安全生产多元化投入,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费提取制度。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体系。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和“三项岗位”的培训考核。

六、科学建设信息化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一是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一体系三平台”为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科学、实用、便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二是以省局将我局列为现场执法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行执法工作信息化。

七、强化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制度,将各类应急预案汇编成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准时报送。

督查方案 篇六

为全区工商系统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确保工商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行政督查,强化积极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促进工商内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和谐,工商局度督查方案。

二、督查组织

区局成立行政督察队,由xx任大队长,xx任副大队长,成员:xx、xx以及相关科室人员。

三、督查内容

1.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3.机关科室指导基层情况;

4、软环境建设情况;

5、遵纪守规情况;

6、政务、局务公开公示情况;

7、上级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8、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9、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办理情况。

四、督查对象

全区工商系统在职在岗人员。

五、督查方式

1、对投诉举报的情况的调查了解;

2、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走访查看;

3、会同人教科、党委办、办公室(财务科)与科室开展联合式的督查。

六、问题处理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一般性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局域网即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较为严重的问题,依据相关党纪、政纪的规定,报局党组研究后,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督查方案 篇七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督查方案 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督查方案 篇九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形式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9篇《督查方案》,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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