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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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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10篇《招生方案》,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 篇一

一、明确任务,确保招生人数增加

今年的招生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一是同类学校竞争激烈,相互争抢生源,各旗县区都搞生源保护,禁止学生外流。二是学校迁址,红山区内学生入校量要减少,基于以上情况招生人员要打起精神明确任务,早准备、早行动、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招生新举措

开展社会调查,进行了市场预测,利用相应的时间同各专业取得联系,了解各专业对招生工作的看法,听取他们的建议,掌握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同时摸清重点生源学校的部分情况及毕业生数,同时对各级各类的职业学校广泛接触,沟通招生信息、交流招生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招生工作,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1.实施春秋两季招生策略,春季招生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控制生源的流失,今年的春季招生工作正在进行。

2.根据专业制定切合实际的招生简章,做到图文并茂,展现我们新校区的风采。

3.利用有效途径,开展工作

(1)根据了解各初中的生源情况,继续组织我校招生人员到红山区各初中学校宣传我校的专业特点、优势、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就业方向等,并及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学生手中,或将各初中将毕业的学生领入我新校区参观,展示我校专业实训等。

(2)提前到旗县区招生点对招生大户的地区做细致的工作,时间放长一点,能见到班主任见班主任,能见学生见学生,能见到家长,做到嘴勤、腿勤,重点学校重点做,积极宣传我校的办学成果和办学特点,以及国家对职业学校的优惠政策让家长、社会充分地认识职业教育的发展。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展板等加大力度做好招生宣传。

(4)在招生工作中,注意开辟新的招生地区、招生点。

4.假期成立咨询点,及时对来校和家长及学生讲解他们提示的问题,让他们满意而归。

四、组织报名录取新生

完善报名录取手续,做好新生的录取咨询接待工作,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的要求,相关专业面试,不合格的学生坚决不录取。

五、制定20--年春季招生计划

20--年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相信有全体教师的支持和鼓励,我们一定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认真工作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招生对象 篇二

招收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 篇三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招生计划: 篇四

招收8个班。

招生方案 篇五

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一、招生对象

只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广东、江苏招收选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才华出众者;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并且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

1.网上报名

申请者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u,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同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签字并盖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xx年12月21日18:00准时关闭,请申请者及时登陆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个人陈述》

(4)《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6)1寸照片一张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中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2)测试内容:

a.文化课考试: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3)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具体测试安排于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将通知其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Q吧),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

2、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入选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若高考分数未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经当地省(市、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相应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4

招办电话:028-83203703、83202334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s.u

七、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自主招生,大学]

招生方案 篇六

普通高中招生

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综合分析初中应届毕业生源状况,以及民办学校等跨区域招生、户籍地生源回流等因素,确定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

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5倍比例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须按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请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上年度实际招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市直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可跨阜城三区招生;其它各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各地要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和监管,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现在校就读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方式仍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阜教基〔2011〕9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公章,报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要求,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从道德与法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

普通高中录取

招生对象

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2019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异地就读的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录取批次。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

志愿填报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各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反复模拟演练,让学生熟练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

录取原则及办法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历届生。

本市户籍的学生在市外参加中考要求回原籍录取的,可持考生准考证、中考所在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分数证明及中考总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数折算,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志愿信息,进行录取。省内回籍生需要达到中考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折算。

普高指标到校生政策

强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导向。2019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指标到校生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继续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对于各地出现的诸如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直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市教育局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分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对2018年因办学行为、招生入学等违规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分配指标。

普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及界首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协调三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含体育与健康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补录计划

根据录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

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这点要注意

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中考政策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和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因违反招生规定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学籍注册、审核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对于违规发布虚假信息的学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及时曝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学校的,取消其示范称号;

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地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地严肃查处追责。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2197273(基教科)、2197288(考试管理中心)。投诉电话:2197227(驻局纪检组)。

普高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特长生招生计划

特长生招生计划

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考生自愿

坚持择优录取

特长生资格条件

特长生是指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艺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技类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经集中测试认为确有发展潜力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含C等)以上,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特长生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四个类别,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特色发展的需要确定特长招生类别,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范围。

招生程序

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含特长生类别、数量、招生条件、招生程序以及各类别考生的测试内容、测试办法等细则),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招生。学校于2019年6月15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

学生报名

6月25日,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到高中招生学校报名,仅限报一所高中学校。

专业考核

各校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9日上午9点,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结果上报

7月6日前,各学校将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特长生录取

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高中招生录取。

有关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普高志愿设置填报及录取工作办法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特长生招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统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指标到校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该批次共设置 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置A、B、C、D、E、F六个平等志愿。

志愿填报

1

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和指标到校生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及位次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中考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http://zytb.fyee.自主上网填报。原则上每批次至少填报2个不同高中学校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2

考生本人应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内容自主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凭《预填表》所填的高中志愿内容,既可在家、家长办公室、网吧使用计算机自主上网填报,也可到县市区指定确认点上网填报。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登录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座位号后六位,初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再次登录必须输入密码。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考生无论在哪里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均须在县市区指定确认点打印确认表并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确认志愿信息若与预填表不一致,可到县市区招办按预填表所填志愿予以更正。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变更。考生志愿确认表和预填表由确认点负责收齐统一整理装袋密封后交县市区保存备查。

太和、界首两地普通高中组织采用摇号派位划片分配方式录取。两地考生可填报市直属普通高中志愿,太和、界首教育局要设立志愿填报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设置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3

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2019年7月9日9:00至15日17:00。6月24日前,各县市区招办及志愿填报确认点通过志愿网上填报管理后台将本辖区确认点相关信息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4

有关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中有“D”的考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综合素质评价中超过1个“D”的不能填报市示范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

采取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

录取原则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

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

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投档方式

首先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所填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只要考生填报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学校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对于A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先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统招投档条件,若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不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再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仍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检索该生的B志愿,依此类推。

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由于学校没有指标到校生计划,录取时只对考生所填平行志愿检索统招投档条件,不再检索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

招生录取流程

1、预投档。

正式投档录取前进行预投档,对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指标到校生计划完不成,剩余指标转为统招计划 ,再次进行预投档。预投档采取多轮投档方式,直到指标到校生计划不再出现空额为止,才进行正式投档。

2、录取流程。

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以此类推,若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3、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招生的方案 篇七

一、推荐条件:热爱祖国、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三年级应届学生。

二、推荐依据:

以学业成绩为主,结合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测评择优推荐。在同一高校的报名人数多于自主招生校荐名额时,原则上以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高三以来的月考成绩(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函到学校的时间确定月考次数)的平均名次为依据。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原则上按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顺序推荐。

每位同学只能获得一次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校荐资格。

三、推荐流程:

1、教务处收集高校自主招生相关资料,登记造册。

2、教务处在学校指定位置公示各高校给我校的自主招生校荐名额及报名截止时间。

3、高三学生在班主任处报名申请,由班主任把关签字后汇总到年级部。

4、年级部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推荐依据确定推荐人选。

5、年级部将推荐人选报送到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实确认后,由年级部负责通知被推荐学生到教务处领取相关资料,办理高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手续。

6、由年级部配合,教务处负责统计、登记、汇总自主招生报名和通过自主招生考试的情况,并作专档留存。

四、过程监督:

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过程,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推荐说明:

本方案是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工作原则,学生通过自荐方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适用本方案。

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招生的方案 篇八

为了促进我校体育教育的发展,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特色建设,根据《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要求,我校20xx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陶贵金

副组长:杜秀茹姜琳

成员:刘振兴于晓丽刘国平汤雯晶张守亮

监督小组

组长:杜秀茹

成员:沙区普教科、纪检的领导、沙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2、工作小组

组长:姜琳

副组长:刘振兴于晓丽刘国平

成员:汤雯晶张守亮赵永张晓东罗鸣王宇

吴明松孙华外聘评委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足球:男子10人

田径:男子跳远2人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一般性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专项性条件

市内各初中学生符合中招报名条件,且在初三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45分及以上)的有一定的足球、田径训练基础和比赛经验的应届考生。

我校组织的男子足球专项测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含45分)(专项技术测试满分70分)。

我校组织的男子跳远专项测试成绩达到55分以上(含55分),即运动成绩达到5.83米以上(含5.83米)。

注:如果考生测试成绩未达到我校招生条件,学校将取消招生录取名额。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xx年5月20日8:00起,至5月22日11:30止,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1所学校和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报名方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于20xx年5月22日(8:00-16:00)、5月23日(8:00-11:30)携带填写好的《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如实填写一模考试成绩(不含体育,史,地,生,政),持本人相关荣誉证件(查看原件,上交复印件,原件由考生自行带回自己保管)、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大连市第十三中学申报,经学校校验相关信息后发给大连市第十三中学加试准考证。

3、报名地点

大连市第十三中学

五、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由学校聘请相关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

2、监督

学校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考生的特长生资格,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考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

20xx年5月28日(周日)8:00—11:30在大连市第十三中学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

20xx年5月29日(周一)8:00—11:30在大连市第十三中学操场。

(3)复试时间:

20xx年6月3日(身体素质)8:00—12:00

20xx年6月x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我校根据考生抽

签决定考试顺序,并制定考号通知考生,考试当天按考号考试。

测试项目

(1)身体素质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2KG)。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我校组织专人进行测试。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我校组织专人进行测试。

4、评分标准

按照20xx年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考试标准进行测试。

5、成绩认定及公示

身体素质测试结束后,现场确认成绩。我校于5月28日下午14:00前将测试名单和成绩上报市教育局,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达不到此标准,上报教育局。经批准取消该体育特长生参加专项测试资格。

我校依据考生身体素质成绩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之和,专项成绩达到要求的,按从高到低排序。以上各项若出现分数相等。依据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按不超过本校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体育特长生条件的入围考生名单,同时将公示名单连同考生荣誉证书复印件于5月29日(周一):00前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3日、4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实际招生人数以大连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特别提示:

1)考生迟到分钟不允许参加考试。

2)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6、录取

报考一般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统招生择优录取。

六、安全预案

1、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和场地器材等安全检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密切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5、组织考生进行准备活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七、特长生培养

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如何必须参加学校专业课或运动队的训练及相关赛事,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按照学校的要求保证上课和训练时间,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高中阶段的课程计划同时,每周有固定课时,学习专业知识,为学生打下坚实的专业技能和理论基础,三年毕业之后学生在完成高中学业的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修养,并为高等院校培养和输送具有一定素质的特色人才。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 篇九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招生的方案 篇十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的类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除了形式上的要求与规范,其内涵也需要体现出独有的类型特点、展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为此职业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整体方案的内涵、制度体系制订上,应该遵循如下理念与思路。

国家对人才培养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作为大众化的、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开足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群平台课程,并把实效落实在教学中,促使学生在认知、技能、态度、人格等方面的和谐发展,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

要明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应树立“培养职业化、标准规范化、规格多样化、成才个性化、数量动态化、过程柔性化”的培养思路。即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必须是职业化的人才,具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按照职业标准、岗位规范和专业与教学标准去进行培养;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专业,也要做到人才培养的`规格多样化,以符合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社会的多样化需要;要把学习的选择权和主动权交给学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就业需求,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个性化的学习与成才;每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从总数量到不同规格的数量,都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和企业的需要及其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动态的一致;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教学运行组织体系要能够做到及时反应、柔性适应。

要实行“按需培养、依学设课、工学结合、扬长施教”的培养要求。即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学生的就业需求,“按需培养”;根据行业、岗位工作任务的需要,学生的学习需求、学生的选择,开发课程,“依学设课”;学校和企业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校企合作”;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优势,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和学习特点,个别化、差异化 “扬长施教” 。

要按照OBE成果导向的理念和程序,明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反向设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学安排。在课程框架体系方面应该构建:公共基础平台课程组(包括公共必修和公共限选)+专业群平台课程组(专业必修)+专业课程组(专业必修)+专门化领域课程组(专业限选)+任意选修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具有“宽平台、核心化、多拓展、活模块”特征;使课程体系设计具有统一性、完整性、顺序性、相关性,共同化、组合化、并行化、多样化、个性化,开放性、选择性、动态性、灵活性、敏捷性、适应性的特点。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10篇《招生方案》,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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