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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区规划范文汇总 商业街规划方案(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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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于去年12月初正式开放项目营销中心,开放以来项目的各类物业均受到购房者的广泛关注,客户来访较多。同时,借助元旦首届房展会的良好契机将项目正式推向市场,扩大了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为项目后期入市做了极好的铺垫。春节的良好时间节点,也为本案积累了一批意向客户。而在整体大环境相对低迷的情况下,针对目前项目尚未开盘,现有积累的客户有潜在流失的可能性,为了在短时间内迅速抢占洪泽房地产市场,吸引原先积累客户持续关注的同时,挖掘更多的潜在客户,扩大项目形象和品牌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促进认筹期、开盘期的客户实际转化率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8篇《商业街区规划范文汇总 商业街规划方案》,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关于商业街区规划范文简短 篇一

1. 资金投入:50-80万

投入地点:北京

出口地点:俄罗斯 欧洲

公司部门建设:营业部、产品部、企划部、财务部。 初期投入费用:租金15万-20万(办公厅约150-200平米) 2. 3. 4. 5.

装修:2万-5万

办公使用物品3万-6万(含展厅展柜) 公司注册费用:5万

周转资金:15万-20万

外贸平台的建设涉及以下领域:

1、 行政机关的注册、登记。包括工商、税务、海关、外汇局、商检局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整个流程办理结束大概2个月时间。

2、外贸部门的组建。外贸部门作为一个团队,由于分工不同,一般由业务员,财会(负责核销、退税)、单证员,质检员组成。人员的数量依据业务量而定;在公司创业初期,由于业务量不大,可以一人多职,如业务员可以负责单证的处理。

3、 货运代理,快递公司的选择、确定。

从实际操作看,目前大多数外贸公司的相关业务都是委托中介公司来完成的,如货物的进出口报关,商品法定检验及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可以省时省事。但选择合适的中介公司对外贸公司非常重要;好的中介公司可以促进外贸业务的发展。选择中介公司基本要求应该是业务熟练,专业知识强,服务效率高,收费合理。

由于外贸公司的日常邮件多,费用较大,选择合适的国际快递公司可以有效节约费用。通过对全球主要快递公司的考察,ups收费相对便宜(可以打折到73%),时间上也比较快,一般在2-3个工作日可以到达全球各地。唯一的缺点是货物的重量 由ups在事后帐单中告之。

4、 公司形象的建立,如网站,产品规格、样品陈列

公司形象是开拓外贸业务时公司的“名片”,外商往往是通过企业形象来逐渐了解其未来合作伙伴的。一个有实力,让外商感觉可信赖的公司,不仅可以加快合作的进程,而且也有利于将来业务量的不断拓展。

如何建设公司外贸形象,可以由委托专业的网络公司、广告公司按照客户的旨意进行设计、策划,当然公司外贸形象的建设,也是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不可能一步到位。

5、 参加外贸行业协会,成为会员。

上海市外贸行业协会现有会员在5000家企业左右(包括浦东新区外贸协会),外贸协会的主要功

能为企业提供市场最新动态,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如海关、税务、商检、外汇局主管领导为企业进行培训、讲座,内容涉及国家最新外贸政策变化以及进出口操作实际注意事项等。由于外贸协会和政府的关系密切,在企业遭受困难,由协会出面,有利于困难顺利解决;另外,随着国际贸易争端纷起,反倾销案件的增多,在外贸协会的组织下的积极应诉,据统计获胜的案件很多。

1、 营业部:主要负责外交及接单接待、销售、业绩等。

2、 产品部:主要负责产品管理及下单生产、寻找供应商交接沟

通、临时调配主要配合营运部运作。

3、 财务部:主要负责款项来往管控及催款、劳务报酬核算公司

财务管理。

投资股份比例为100%,其中股东占3位,每人股份分配为30%,其中10%为外商业绩奖励股,不授权股份,只做核算使用。

股份倍增折算:

股份倍增10倍。10x100%=1000%,每人占300%,其中100%为外商业奖励股。 其奖励方式如下:

累积倍增方式:

你接单8万 开发a、b、c、d外商。其他a、b、c、d每人接单8万, 8x5=40万,你的利润:40万x0.9%=3万6千—[abcdx0.3=2400]x4=9600 3万6千—9600=26400是你真正的利润。加0.2%分红=你的股份收入

公司利润占比 3%基本收入+5%人员提成+2%分红预算=毛利

净利=毛利—提成—公司费用

如:借外力合作无达到预期工作,请见公司职员运营明细方案。

出口产品:钢材 、五金、

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关于商业街区规划范文简短 篇二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为 号楼 层 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1物业名称:筠连汇鑫广场

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号楼 层 号铺位

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第一条 委托管理事项

1.1 该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2 该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1.3 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4 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1.6 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1.8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

1.9 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0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11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参照原宜宾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宜宾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一条 物业服务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按季度缴纳,物业服务费为含税费用。

甲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甲方应交费面积为 平方米;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

1.3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6 )办公费用;

(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 10 )法定税费;

( 11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二条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1.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

1.4装修及改造

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5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1.6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1.7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8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9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2.3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租赁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

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8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道路安全行驶规定。

2.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满,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限已满,但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本合同顺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决定不再接受委托,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赔偿。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条 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向甲方发出缴费通知单,乙方可以从欠费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1‰加收滞纳金。超过30天不缴费的,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缴。

第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提前的天数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每建筑平米 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第九章 商铺移交及核验

第一条 租用用户在办理租赁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对现有房屋、装修、门窗及各项自用和共用设备设施的状态进行查验并确认后,方可到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租用用户在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再续签时,应先到乙方客服中心办理本合同解除手续,并办理商铺物品移交及核验手续后方可到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 租赁合同解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移交和核验工作,移交和核验手续应包括下列内容:

3.1商铺钥匙。

3.2商铺内共用及自用设备设施现状与交房时的状态进行核验,如与交房时有改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到交房时的标准状态。

3.3其他应予以移交和核验的项目。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但甲方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乙方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托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推荐商业街区规划范文汇总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自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买卖货物型号、规格、价格、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以及双方准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开发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一方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的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创意等技术和经营信息。

二、乙方确认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该商业秘密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从事任何与甲方发生竞争的行为,都将给甲方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乙方愿意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任何信息而仿造或制作相同规格或类似功能的产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自行生产制作、加工或将甲方商业秘密许可、泄露给第三人知晓和利用;

2、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由商业秘密所采取的措施和制度);

3、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合同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

4、不得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商业秘密;

5、不对外公开与甲方的合作关系;

6、自觉遵守甲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自愿执行甲方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

7、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于本协议相似。

四、乙方承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持续性的保密义务,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终止而免除。

五、乙方承诺:在任何时期不违反约定或者违反甲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评估乙方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

3、要求赔偿损失:

a、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b、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已对甲方构成重大损害或影响,乙方还需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损失;

c、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当在当天签字、盖章、回传,并在三个工作日书面确认索赔事宜,如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反馈,则视为乙方接受。

4、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上述违约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单独或并列承担。

七、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商业街区规划范文简短 篇四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须由其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地下一层 号商铺。

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

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____拾 元整。

第五条 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 %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 银行(帐户名称: ,帐号:_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__________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____ 拾 元整;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____ 拾 元整。

3、按揭付款

(1)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____ 拾 元整;

(2)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____ 拾 元整;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 年 月 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 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铺经验收合格。

2.该商铺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铺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 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达到使用条件;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3、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 年 月 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 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3、本合同所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 日或公告后 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推荐商业街区规划范文汇总 篇五

(一)社区商业基本概念

1、社区商业定义

社区商业是指以社区内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社区商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区内的居民,应具备行业齐全、服务配套的特点,并以先进的商业业态和优美的商业环境,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更注重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综合消费。

2、社区商业分类

3、社区商业功能

(二)国外社区商业发展概况

由于国外城市居民大量居住在郊区,社区商业非常发达,例如美国20xx年社区商业的零售额就占了国家零售消费品总额的40%,而中国目前还不到10%。国外的社区商业主要以购物中心的形式出现,尤以社区型购物中心所占的份额最大。购物中心是一种现代的零售业态,是一个由零售商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店群,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和管理,一般有一个或几个核心商店,并有众多小商店环绕。购物中心有宽敞的停车场,其位置靠近马路,顾客购物来去便利。国外社区商业中心一般都实行开发和经营分离的做法:开发商负责前期开发,经营商负责租赁经营,形成良性的运作机制。

(三)国内社区商业发展概况

我国的社区商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商业主要以历史形成的沿街商铺为载体。这种商业形式是自然形成的缺乏统一规划,业态档次普遍较低,社区商业功能不全。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商业房地产的逐渐成熟,社区商业得到了巨大的进步。国内出现了一大批"购物中心"、"生活广场"、"娱乐休闲一条街"等众多社区商业项目。国内的社区商业设施正朝着成为一种综合建筑、景观、空间、声音的体验式场所,一种为社区居民创造的拥挤热闹的场所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目前国内的社区商业普遍带有浓厚的住宅底商特点(为了保持良好的居住和绿化环境,上海浦东越来越多的住宅区淘汰了住宅底商,而采取集中式购物中心模式),与国外成熟的社区商业模式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四)国内社区商业发展趋势

由于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区商业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目前国内发达城市的社区商业主要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这也是发达程度较低城市的发展方向。

1、政府对社区商业的规划力度加强。我国商务部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我国社区商业发展。

2、购物中心造就大型社区商业。如沃尔玛购物广场已进驻成都交大-九里堤社区,并将于20xx年上半年开业。

3、便利店、生鲜超市是社区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7-11便利店、冠军生鲜超市等新兴业态目前已进驻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

4、社区商业开始细分市场。由于消费者根据性别、年龄、收入水平、文化修养、价值观念、社会阶层、生活方式等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消费群体,不同的消费群体意味着不同的消费需求、消费心理、消费动机和消费结构,社区商业在开发时就必须考虑商业的业态配比和商业组合。

5、专业化操作是社区商业成功的保证。商业地产的核心其实是商业,地产只是商业的载体,经验丰富的招商营销以及商业管理团队对于社区商业的成功开发起着比较关键的作用。

二、成都社区商业概况

随着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商业设施已接近饱和,竞争日趋白热化,企业的经营业绩也难以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外迁和新建居住区不断增多,这些区域的商业设施相对不足,市场空间和消费需求巨大,这种新的消费需求需要新的商业形式来承接,社区商业恰恰顺应了这种需要。另一方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日益提高消费需求与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居民对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生活质量的社区商业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社区商业正成为成都市流通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已在提升城市商业综合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执行《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成都于6月21日举办了“首届社区商业高峰论坛”,与会专家共同探讨了城市社区商业的未来发展之路,同时也为成都今后社区商业的打造指明了新的方向。此次会议上,蓝波湾(蓝谷地的社区商业配套项目,见下右图)被评为中国首个“全国社区商业示范项目”,对社区商业的开发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成都市作为全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社区商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已覆盖便利店、连锁超市、餐馆、美容美发、茶楼、干洗店、彩扩、快递、报刊、家政、维修等各种生活服务项目,全市城区的324个社区共有社区商业网点33912个。各类商业网点的具体数量见下中图。

三、成都典型社区商业调查

本次调查共选取了成都市东、西、南、北四个区域各种档次共六个社区,主要对这些社区商业的业态分布、租金水平、经营特点等进行了调查分析,从分析中可以了解成都社区商业的现状,从而用于公司进行社区商业开发时的参考。

(一)金沙园社区

金沙园社区20xx年由宏信房产开发,其社区商业部分水景商业街进行了统一规划,目前居民总体入驻率不高,人气明显不够,商气不足。该社区商业呈现出如下特点:

1、 金沙园商铺空置率较高,根据调查,商铺出租率仅62%,主要原因有五个:①目标消费群体支撑有限。②商铺供应

体量过大。③缺乏统一经营管理。④西单百货和超市对其造成的分流影响。⑤步行街不能通车,消费引导不足。

2、 社区商业业态分布特点

虽然该社区商业涵盖了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大多数业态,并且有亲子园、汽车俱乐部等新兴业态,但业态仍显得不够丰富,商源质量也显得一般,品牌商家数量有待提高。

餐馆、食品、茶楼等业态店铺数量较多,与建筑适合经营餐饮、消费群体的消费力较强、成都餐饮业较发达等因素有关。

建材、装修店铺数量较多主要是因为该小区为新兴社区,居民陆续入驻,对该类服务的需求较大,随着入驻率提高,该类业态的比例会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由于空铺较多,能存活下来的店铺业态多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业态,如餐馆、茶楼、食品等业态,从而说明这类业态是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度最高的业态,可作为招商时重点考虑的对象之一。

(二)外双楠社区

本次调查主要以云影路、云霞路和逸都路的临街商铺为主,业态较齐全,居民消费水平较高,消费力较强。从其业态分布来看,该社区商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以云影苑为代表的社区商铺进行了统一规划,业态较丰富,商铺装修呈现出一定的档次,品牌店较多。

2、服装类店铺数量超过了餐馆的数量,说明周边居民对“穿”的重视程度较高,这也是该区域人群消费水平高,生活质量高的标志之一。

3、逸都路与二环路交界处有伊藤洋华堂二号店,大卖场对调查区域内的业态有一定的影响,与大卖场呈现互补性的业态如美容美发、餐饮等较稳定,而服装鞋帽等类型的商铺换手率较高,多靠经营特色、品牌效应等生存。

(三)玉林社区

1、该社区是成都最成熟的居住区之一,人口密度大,业态丰富,商铺档次较高,商业气氛较浓,以餐饮、服装、精品店、便利店为主。

2、在商铺租金方面,玉林老区商铺一般为35~80元/㎡月,而玉林新区商铺租金可达150元/㎡月,从此也可看出商铺租金与区域居民消费力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3、从业态分布来看,服装类仍然比例最大,其次是餐饮,该区域餐饮经营呈现出一定的聚集效应,其辐射作用吸引了整个成都市的消费人群。房屋中介店铺较多,主要是因为该区域居住环境成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小资一族到该区域居住,二手房交易活跃。休闲娱乐业的比例也较大,除周边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消费人群也对玉林片区也乐此不彼。

4、该区域的成熟度高和消费力强吸引了一些特色店和新型业态进驻该区域,如位于玉林东路的彩色钥匙店、玉林中路的特百惠家居连锁店等。

5、该社区商业以临街底商为主,也有象玉林生活广场、富和城等独立商业楼盘。

(四)桐梓林社区

该社区属成都的高档社区,本次调查以桐梓林东路和桐梓林北路为主,分布有中华园各期、锦绣花园、世纪锦苑等高档楼盘,成功人士、外籍人士居多,消费力强大。

1、从业态分布来看,服装类店铺数量遥遥领先,这与该区域人群消费能力、消费意识、生活方式直接相关,其次是餐饮、食品,有一些异国情调和风味的餐厅如和风亭日本料理,家政服务在该区域的需求较大,店铺数量较多。

2、休闲、娱乐、美容美体类店铺数量较多,这类业态在该区域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例如有四川首家专业的男士美容店(卡瑞杰专业男士美容spa健康会馆)。

3、中华园商铺以环绕中华园各期的临街商铺为主,此外还有独立的商住楼,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业态的商家的需求。

(五)红花社区

本次调查主要对红花北路、红花南路、红花东路、红花西路的社区商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区域的社区商业缺乏规划,显得较为落后,商铺装修档次都较低,业态丰富性差,主要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最急需的的相关购物需求及服务需求为主,档次稍高的购物、休闲、娱乐等业态基本是空白

推荐商业街区规划范文汇总 篇六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委员会_____。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关于商业街区规划范文简短 篇七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元,共计 (人民币) 元整。(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推荐商业街区规划范文汇总 篇八

合同编号: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两店一年”,是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单店特许”,是指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是指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场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许可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许可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只能选择一项)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只能选择一项)

□ 具有独占性: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 具有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 具有非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第三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当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积为:

1. ,面积: 。

2. ,面积: 。

3. ,面积: 。

4. ,面积: 。

5. ,面积: 。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该笔款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营业额的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

三、保证金

保证金约定如下: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支付方式

□ 现金。

□ 票据。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信息披露

一、双方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任何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知识产权

第八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 注册商标。(可另附页)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证》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可另附页)

专利名称: ,《专利证》编号: ,专利内容: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十一条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四部分加盟店的开业

第十二条商号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当提供书面许可文件。

第十三条加盟店经营资格

乙方应当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四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当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五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当对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

第十六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等。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七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部分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具体约定详见附件3。

第二十条加盟店经营所需的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产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应当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价,甲方指定零售价标准方式为:

□ 统一零售价。

□ 其他: 。

第六部分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甲方可以委派督导员完成本条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当对乙方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条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第八部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消费者直接投诉加盟店的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向甲方投诉乙方设立的加盟店的,对确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推广与宣传

第三十五条甲方开展推广与宣传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前,应当将有关活动信息或要求及时通知乙方。若活动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的,甲方应当在活动之日前至少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推广、宣传活动,但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特许经营费用。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述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

三、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

四、  。

第四十一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两店一年”的法律规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 。

第四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的,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四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日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六条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十七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许可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九条乙方经甲方许可,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字号的,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操作手册”中所列举的所有手册、可视光盘、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或复制品。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回购外,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二条乙方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由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其他: 。

第五十三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后 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应当用书面形式,且采用以下方式:

□ 挂号邮寄。

□ 直接送达的方式。

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第五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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