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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意见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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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积极在学校组织活动,作文学校的领导怎么鼓励学生的积极性,学校活动组织的意见评语有哪些?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3篇《学校组织意见》,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学校组织意见 篇一

关键词:民办高校;党组织;地位;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5-0084-03

民办高校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一、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必要性

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是我国高校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党在民办高校的政治核心、政治领导和政治保障,是时代提出的要求。2006年,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共同颁布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从总体讲,民办高校党组织承担着两大职能,一是对高校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使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对高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1.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的政治领导,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大学,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是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政治领导,确保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出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高、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过硬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领学校的办学理念。民办高校在利益追求上不同于公办高校。它不仅注重人才培养,强调社会效益,而且更注重经济利益,往往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忽视社会效益。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领学校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办学的首位,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教学投入,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3.有利于加强党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领学校的思想阵地。教育法规定:必须用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占领学校思想阵地,民办高校也不例外。随着网络的普及,各种思潮迅速蔓延,西方敌对势力为了实现“分化”和“西化”的政治企图,从来没有放弃在思想政治领域对我国青少年的侵袭,不断利用网络传播落后的思想观念,制造各种事端,以普世价值为由,宣传西方的世界观、价值观。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利益多元化正在形成。民办高校一些不科学的理念和做法,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动摇着学生的理想信念。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是加强党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领学校的思想阵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主动应对意识形态的各种挑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唱响主旋律,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提高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

4.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协调、监督和保障作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推动学校科学发展。通过政治、组织、思想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使广大党员把学校的发展看成是自己的事业,开拓思路,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促使学校依法办学,维护举办者、教职工和学生等各方的利益,协调各种关系,促使新办学模式带来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的圆满解决,形成民办高校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现状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我国民办高校都建立了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入了学校董事会,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

1.思想观念滞后,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在理论上存在着认识的偏差,即存在着认识错位和认识越位现象。认识错位就是看不到民办学校党组织的重要性,认为:民办高校党组织可有可无,作用不大,或者根本不起作用,只能是一种“摆设”。认识越位就是民办高校也应该党组织决定一切,认为:民办高校也是社会主义大学,必须与公办高校一样坚持党领导一切,党组织对学校进行全盘管理。由于认识不到位,没有从理论上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做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探索出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具体方法和路径,导致在实践上党组织的作用“虚空化”。

2.党组织的地位很尴尬。中组部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和权限都有明确规定,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负责人应进入学校董事会等。从实际情况看,民办高校都成立了党组织,有的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也进入了校董事会,但民办高校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决策权、行政权、用人权、财权均掌握在董事会或校长手中。用谁、怎么用;学校向什么方向发展、怎么发展;资金用在什么地方,如何使用等重大问题都由董事会或校长决定。党组织作为政治核心既不能领导董事会,也不能领导行政,更不是决策和行政一把手,对学校的任何事务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党组织负责人进入董事会,也只是董事会的一个普通董事,不是投资者,不能与其他董事平起平坐,没有更多的发言权;其建议虽然合理,出于不同的利益,不一定被董事会采纳,改变不了董事会的最终决策。董事会的许多董事可能也是中共党员,但他们的角色不是党员,而是投资者,考虑更多是投资回报,也不一定支持党组织负责人的建议。在学校管理工作中,也只能听从校长的旨意,执行学校的决定,不能与行政唱对台戏。党组织这种尴尬的地位,制约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3.党组织负责人与学校举办者存在雇佣关系。党组织是民办高校教职工利益的维护者,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者。从实际运行情况看,许多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同教职工一样,也是举办者聘用的,与举办者是雇佣关系。按照规定,举办者有权解雇教职工,当然党组织负责人也包括其中。为了保住职位,党组织负责人只能服从董事会或校长的决定或决策,不敢提出反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更谈不上理直气壮地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党组织自然而然地就成为董事会和行政领导的点缀和附庸,难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4.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不具体,没有可操作性。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民办高校党组织确实有很大的权力,并且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只把握总体,不做具体工作;只看方向,把好舵,不划船;只进行监督,不干涉具体的行政事务等。事实上,保证与监督、把握方向与干涉具体事务是分不开的,有时就是干涉具体事务。同时,大多数规定都过于原则、宏观,不具体,没有可操作性。也就是说,党组织到底有哪些具体职责,怎样履行这些职责,哪些行为不属于干涉具体事务等,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也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导致在具体工作中缩手缩脚,无法积极地行使自己的职责,或者根本就看不清自己的职责,自然就出现了管理的“不到位”现象。

三、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路径

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从制度层面着手,也必须解决机制层面的问题,建立适合民办高校办学体制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机制。

1.建立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教育主管部门委派制。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由教育主管部门委派,消除党组织负责人与学校举办者之间的雇佣关系,给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的空间,符合民办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要求,是确保民办高校依法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抉择。

民办高校不同于公办高校,有其特殊性,教育主管部门更应该加强对其在政治方面的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向民办高校委派党组织负责人,则是加强对民办高校政治领导的重要方法。教育主管部门选派一些身体条件好、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公办高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这些人有丰富的高校党组织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处理民办高校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协调好各种问题,充分党组织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从职责关系看,他们是教育主管部门委派到民办高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代表着教育主管部门,必然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方针和政策,能更好地约束和制约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从工作关系看,他们代表教育主管部门参与学校的决策,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学校修正错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再是举办者的雇员,其身份和地位都能促使他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阻止董事会和行政部门不正确的决策和决定,更好地代表教职工的利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调整党组织工作思路,把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寓于学校的具体工作。高校党组织的工作从来都不是孤立的,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工作更是如此。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在学校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调整工作思路,把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寓于学校的具体工作之中。

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牢固树立教学在学校管理中的中心地位,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以积极的作为确立在民办高校的地位。教育教师树立质量和服务意识,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服务;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成为德才兼备的有用人才;促使学校成为让党和国家、社会、人们满意的教育机构。

3.明确党组织的工作重心,科学定位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在民办高校中,党组织的工作重心是保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学校各方面工作,促使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正确处理党组织与学校董事会的关系,党组织与学校行政的关系,对党组织予以科学定位,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越俎代庖,也不畏首畏尾。在决策中,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参谋,不替董事会做决策;在执行中,支持学校行政的决定,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不干预学校具体的行政工作;加强监督工作,不给工作添麻烦,更不添乱,在促使学校的和谐与发展中取得信任,更好地符合政治领导和核心作用。

4.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实现党组织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民办高校党组织对民办高校的科学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要保证学校的发展;另一方面要监督学校的各方面工作,保证学校科学发展。要保证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发展中的发挥正确作用,就必须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建立明确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参与学校决策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明确党组织监督的目标、内容和程序;明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途径等。通过这些工作方法和程序,规范党组织的工作,保证党组织的工作有章可循,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实现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民办高校虽然不同于公办高校,但毕竟也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民办高校保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从民办高校的现实出发,对民办高校党组织予以科学定位,明确党组织的职责范围、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正确处理党组织与学校董事会、行政组织的关系,真正发挥出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民办高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组部。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Z].2000-06-06.

[2]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Z].2006-02-22.

[3]宋斌。强化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若干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07(12).

学校组织意见 篇二

关键词: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职权;路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民办高校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而出现的一类新社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成为时展的必然要求。《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以及《民办高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第25号令)规定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在监督民办高校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是否依法办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为出发点,化解矛盾,排解纠纷,为民办高校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条件。概言之,民办高校党组织在保证方向、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现实背景下,探索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既是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研究者的理性选择。

一、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权分析

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权界定,决定着其在学位内部领导体制中的地位及其与其他领导机构之间的关系;党组织权力的特点,影响着其权力的实现方式。因此,可以说,明晰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权及权力特点是理解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路径的前提和基础。

(一)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权内容。

《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履行相应职责,通过对这些规定进行分析,可以归纳出党组织在民办高校的职权内容:

一是政治领导权。在民办高校,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是监督权。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并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

三是报告权。民办高校党组织要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另外,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民办高校党组织与公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中的地位存在一定的差异,正确理解这种差异有助于民办高校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从《高等教育法》对公办高校领导体制及党委职责的规定来看,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具有广泛的管理权,是政治领导权、干部管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统一;而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具有政治领导权、监督权和报告权。可见,民办高校党组织和公办高校党组织的权力范围和侧重点有所不同,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权较为有限。

(二)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权力特征—软性权力。

美国学者约瑟夫·S·奈根据权力运行方式的不同将权力划分为“硬权力”与“软权力”。“硬权力”是指和具体资源相关的硬性命令式权力,一般通过威胁和奖励他人的来达到目的;“软权力”是一种影响别人选择的软性同化式权力,一般通过吸引而非强制手段让他人自愿追求你所要的东西的能力。公办高校党组织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除政治领导权外,其权力应属于硬性权力;而民办高校党组织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没有人、财、物的支配权,其权力应属于软性权力。权力特点不同,权力实现的方式亦随之不同。因此,民办高校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多是依靠其在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吸引力。

从另一个侧面来理解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权力特点,可以看出,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权力仅限于规范性文件和学校章程明确规定的事项。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是关于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契约制度,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难以对所有或然事件及其对策作出事先安排,这便出现了“剩余控制权”的归属问题,公办高校党组织是学校全面工作的领导核心,因此,可以说,法律及章程未明确事项的管理权应当归属于党组织,党组织拥有学校的“剩余控制权”。从法律规定和现实的角度看,民办高校一般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的权力范围也仅限于法律或学校章程的规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也依赖于党组织处理好与董事会、校长的关系,缺少董事会和校长的支持,党组织也难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实现路径

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党组织各项权力的实现。换言之,民办高校党组织权力实现的过程即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过程,因此,本文以民办高校党组织各项权力实现为切入点,探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实现的路径。

(一)政治领导权的实现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前提。

从对《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文件精神的解读,可以理解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领导权的核心在于保证民办高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政治领导权的实现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民办高校党组织与学校决策机构及校长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对学校的人、财、物没有直接的调配权,民办高校党组织难以通过与具体资源相关的硬性机制实现其政治领导权,必须通过诸如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等方面优势来吸引和凝聚人心。2012年,在全国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将党的优势概括为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这为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领导权的实现领导权指明了方向,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必须以发扬党的优势为基本策略。

一是要发扬党的理论优势。民办高校党组织要理论联系实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准确把握民办高校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不断总结民办高校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创新民办高校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推动民办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要发扬党的政治优势。思想政治资源是一种无形的资源,有巨大的潜力。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手段。民办高校党组织实现其政治领导权,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建设。除了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外,其主线应是建立一支有较高质量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队伍,牢牢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课堂教学主渠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学校发展,学生成长的各个环节。

三是要发扬党的组织优势。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师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每一个活生生的党员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要积极教育和引导每个党员都忠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力为每一位同事、每一个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真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带动和影响群众去实现组织目标。

四是要发扬党的制度优势。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任何决议、决定和制度的产生都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过程。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处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中,既要广开言路,畅所欲言,又要集中智慧,形成统一意志。通过先进的组织议事规则形成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制度规范,最终实现党在民办高校的政治领导。

五是发扬党的群众优势。民办高校党组织要通过诸如“双向进入”和“交叉任职”等方式与民办高校各利益相关群体建立长效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在党组织长期的工作中,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师生员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逐步形成与广大师生员工理想信念一致的命运共同体、精神追求一致的价值共同体和奋斗目标一致的利益共同体,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齐心协力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充分发扬党的优势,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实现政治领导权的基本方式,也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二)监督权的实现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

在我国,民办高校一般由社会资金投资举办,资本的逐利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使民办高校的办学容易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从办学规律的角度理解,民办高校只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学校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得到长远的发展。因此,在目前民办高校内部监督机制相对缺失的情况下,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能成为影响民办高校健康和谐发展的关键。

民办高校党组织由党员选举产生,党组织负责人由上级党组织委派,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不完全依赖民办高校的支持。民办高校党组织在产生和活动经费两方面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使其适合承担监督职能。民办高校党组织监督的对象包括学校、学校的决策机构和校长等三个被监督主体,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学校是否坚持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否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是否依法履行职权等。

民办高校党组织的监督权一般通过事前的宣传引导,事中的参与决策,事后的支持与督促这三个环节来实现,其中参与决策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实现监督权较为有效的方式。《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规定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根据对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董事会和校长职权的解读,这些重大问题包括了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招生收费等重大事项。在实践中,民办高校党组织一般通过直接与间接参与决策的方式来对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使监督权。党组织直接参与决策表现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律认可的程序进入决策机构而参与决策,《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成为教职工代表董事,进而参与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除了直接参与决策外,民办高校党组织也通过建立与决策机构的协商沟通机制,与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等的方式,就学校发展的有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研究讨论,间接地参与学校的各项决策。直接参与决策的效果取决于教职工代表董事的比例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而间接参与决策的效果则受董事会或者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对党组织意见或建议重视程度的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赋予民办高校党组织监督权,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形成了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使落实监督权成为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有效地推动民办高校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报告权的实现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保障。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短短的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作为新社会组织,民办高校的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境,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得到上级党组织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因此,民办高校党组织报告权的实现成为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容忽视的一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既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应履行的职责,也是其应行使的权力。民办高校党组织只有积极履行职责,行使报告权,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民办高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学校能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得到上级党组织或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推动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才能使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获得稳固的支持和保障。

总之,民办高校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而出现的一类新社会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拥有政治领导权、监督权和报告权。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党组织各项权力的实现。以民办高校党组织各项权力实现为切入点探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路径,对提高民办高校的管理水平、促进民办高校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美)奈(Nye,J.S.). 硬权力与软权力 [M].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97-106.

学校组织意见 篇三

一、建立健全学校工会的监督、维权机制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创设宽松民主的人文环境,鼓励教职工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坚持每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除对学校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还向老师们征集各类意见,如向教师征集年度考核意见,班队工作考核评价意见,职评意见,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各村小、幼儿园、各年级组,积极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学校将收集的意见进行归类整理,提交教代会讨论作出决议后实施。

推进校务公开,在“教师共享平台”建了“校务公开”专栏,在学校醒目处设置了“校园快讯”栏目,校务公开实行分块负责制,及时将各类信息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通过校务公开,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职工民主监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改变教育形象,校园建设更加和谐,学校07年被评为县“校务公开”先进单位,正积极申请重庆市厂务公开先进单位。

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学校工会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在维护教工利益、为教工办实事办好事、实施送温暖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关心教工身心健康。学校党政工坚持探望生病教师,为他们送去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二是关心困难教职工。工会主席做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摸清教职工困难原因,及时向县教工委上报困难教职工情况,并通过组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捐款,帮助困难教职工。三是温暖工程暖人心。教职工家中的红白喜事都坚持探望、慰问,把学校大家庭的温暖直接送到教工的家中和心中,让全体教师真正感受到温馨,从而增强了学校教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开展丰富的活动,增强教工凝聚力

为活跃教师的业务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使教师体会到工作、生活的轻松、舒畅与幸福,让每个教师都融入快乐工作的氛围中。第23、24个教师节,都组织开展了教师座谈会,卡拉OK歌舞晚会。07秋期,组织开展了片区“爱岗敬业”演讲比赛。结合两基迎检,开展了两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游戏活动。迎接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期间,老师们非常辛苦,为缓解压力,调节放松,在组织民主生活会、干部民议测评后,开展了体育游戏活动。组织了元旦篝火晚会。排练舞蹈参加了县工委组织的元旦庆祝晚会。08春,三八节除组织女教师活动,还组织了教工踏青,到打通桃花坪,吹角龙泉山庄考察学习;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普及十七大知识,组内成员合作完成了十七大知识试题,同时分组开展了工会活动;为了保证教师的身体健康,切实为在职、退休教师做好事,努力创造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在县教委的统一安排下,组织了教职工体检,为解决老师们看病问题,学校还为每位教师买了医疗补充保险。分组举行了“学校兴亡,我的责任”演讲比赛。通过系列健康休闲、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三、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

根据綦教工[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工会在党支部、行政的全力支持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齐心协力,积极投入“先进职工之家”的创建活动。重视女工工作;健全女工组织,维护女工特殊制度,开展好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女教师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工会自身建设也要抓好财务工作,规范工会财务制度,开源节流。以少花钱多办事为准则,不断完善工会财务制度,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3篇《学校组织意见》,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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