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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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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 篇一

福建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1、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要坚持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完善规范高招体检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我省高招体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2、高招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涉及到保护考生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高校招生、教学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高招办(含招考中心,下同)和高招体检医院,要高度重视高招体检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高招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

3、我省各地高招体检工作均安排在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审核确定的高招体检医院内进行,非经公布的体检医院以及在体检规定时间以外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

4、各地高招办和高招体检医院要增强服务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承担高招体检复检的医院,要协调有关方面认真做好申请复检考生的复检工作。复检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高招办要及时向省高招办上报申请省级终检考生名单(经复检合格的考生名单不必上报)。 5、我省2009年指定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为省级终检单位,并指定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临床检验技术培训单位。

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1、各地高招办和高招体检医院要加大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招体检政策、办法和程序安排,提高高招体检工作透明度,教育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自觉遵守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

2、承担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应充分认识到高招体检工作对于国家选才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性,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练、身体健康,能胜任高招体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要认真组织全体参加高招体检工作的人员学习《指导意见》,认真领会和熟练掌握高招体检政策规定、操作规程,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工作中要持证上岗,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高招体检任务。

3、高招体检工作的主检医师应由业务水平高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领导职务的医生担任。其职责是: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高招体检的具体业务工作。体检工作开始前,应组织各科参检医师学习有关政策规定,重申高招体检纪律,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掌握体检标准,规范体检办法。对体检场所的安全和卫生状况以及体检器械进行认真配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和预防交叉感染。体检中遇有疑难问题,应迅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及时讨论解决,并做好记录备案,以求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避免出现错检、漏检现象。体检结束应注意审查考生体检表各栏目的体检结论填写是否统一规范,确保考生体检结论的规范准确。如发现考生找人冒名替检、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应果断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当地高招办及招生监察组。主检医师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如发现参检医师或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当即取消其参检资格,并向有关纪检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4、高招体检医院要设置必要的高招体检工作场所,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与门诊等分隔,体检中严禁非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带队教师除外)和非体检考生进入高招体检场所。在体检场所要张贴必要的高招体检工作流程图和指示标志。体检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我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批文执行。要协调好当地高招办合理安排考生体检时间,要投入必要人力、物力,切实做好高招体检工作。

5、各地高招办应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的干部负责高招体检工作。要主动与高招体检医院配合,合理安排属地考生的体检时间,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杜绝体检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确保按时完成体检任务。要认真做好高招体检工作的宣传、咨询,各种表、卡等分发与收集整理,以及考生体检信息网上录入的咨询和指导工作。要求中学指派专人负责考生体检的带队工作,并要加强考生食宿场所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体检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地高招体检工作的总体情况向上一级高招办作出书面报告,及时反馈对高招体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各地高招办应主动关心、爱护和尊重残疾考生,对因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但生活能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经设区市、县(市、区)残联和高招办审核确认,并按规定填写《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残疾考生登记表”)后,应准予参加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过程中,各地高招办应注意在考试管理规定允许范围内,尽量为其提供便利通道和相应服务措施。

6、所有参加高招体检工作人员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考生,关爱残疾考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奉公守法,严格遵守高招体检纪律,坚持为国家选才负责、为考生负责,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贿检、弄虚作假。对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在体检工作中各种违规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涉及的高招体检医院取消高招体检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承担高招体检工作。

三、考生体检守则

1、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并服从当地高招办和高招体检医院的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所在地高招办统一安排并公布的体检时间,到达指定的高招体检医院接受体检。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

2、认真填写《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体检表”)中应填写的部分,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严禁将“体检表”皱折、污损,并保持平整清洁。

3、进入体检场所后,应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纪律,安静等候,严禁喧哗。考生家长、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4、听从安排,诚信参检,不弄虚作假,不冒名顶替、找人代检或通过各种关系走后门、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共同维护体检场所的秩序,对体检工作有意见时,考生应通过领队进行反映,不得与体检医生或医务工作人员争执,更不能影响正常体检工作的进行。考生在体检结束前不得擅离体检场所。

6、体检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县(市、区)高招办工作安排,根据高招办提供的“体检表”复印件,使用本人网上报名的帐号、密码登录“福建招考在线,录入本人体检信息。录入时,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并认真核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没有录入、录入失误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拿到本人“体检表复印件”二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交《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终检报告》(见附件8,以下简称“申请报告”)。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二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提交终检申请报告,但最迟不得超过4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时提交申请复检或终检报告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复检和终检的机会。

四、体检有关注意事项

1、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仍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转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查。

2、承担高招体检的医院应认真执行《指导意见》,对每位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体检结论,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歧视残疾考生的行为。

3、对提交复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由县(市、区)高招办审核汇总后造表,并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体检材料报设区市高招办,由设区市高招办审核汇总后统一安排复检。对复检不合格并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由设区市高招办审核汇总后造表,并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体检材料(复检合格的考生不要造册上报),于4月18日前报省高招办,由省高招办汇总后统一安排终检。

凡是参加复检的考生由县(市、区)高招办出具介绍信,参加终检的考生由设区市高招办出具介绍信,同时考生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复检或终检。

对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省高招办将统一安排于4月25日-26日在省级终检医院进行终检,逾期不再办理。

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各地高招办可劝其放弃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积极治疗,争取来年再考。为有效保护其他健康考生,对经体检确认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应劝止其进入考点。

4、参加高招体检的医生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表”中“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内的六组方格一律填写《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的检查项目结论,统一用阿拉伯数字“01、02、03……”填写,《指导意见》第一、第三部分的检查项目结论在该六组方格内一律不作体现,一律在体检表各科目的“其他”栏内规范填写,以便考生能够清楚阅读体检表复印件,进而对照《指导意见》正确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后的单个方格填入分别代表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的阿拉伯数“1、2、3”。《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疾病为体检不合格内容,第二部分为专业受限内容,而第三部分所列病患均为不宜就读的专业建议内容,“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内的体检结论不作体现。

5、为适应普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二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高考改革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

一是扩大考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选拔。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各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2、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我省这次设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以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选择中实现的。近几年,我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贯彻了这一思想,并已取得明显成效。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在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通过学生学校的双向选择,促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3、高考科目有什么变化?

2022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其中,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计入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学生只能参加一次。

4、改革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将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到2022年度高考开始实施改革后的方案。

5、如何录取?如何计分?

2022年起,普通本科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高考成绩总分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6、外语考试有哪些变化?

根据方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7、数学统一考试是否文科生吃亏?难度会有什么变化?

将数学列入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卷,这就意味着,从20入学起,高中学生将执行同样数学课程标准。这与文科分科的高考情况下,数学的教学与命题都有转变。

“数学对学生的形象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思维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训练功能,不管学生未来从事什么职业,作为一个现代人都应该具备这种素养。”今后,数学的教学将按照“全体学生共同应该具备的素质”来设置和完善。

同时,在命题时,将按照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高中课程标准来科学命题,着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三门等级性考试何时选?如何选?可以修改吗?

学业水平考试“6选3”,一共有20种组合可能,而如何选择,考生需要关注的是高校的招生要求。普通本科院校可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原则上,高校应提前三年,即在学生进入高一时即公布科目要求,如2022年的高校各专业招生要求的科目,必须在年6月底前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即无科目限制。“大体上,学生可根据专业要求选一门,再根据兴趣选两门,可选择余地较大”。对于三门科目的选择,学生一次选定,一般不得修改。

9、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是否增加了高中组织教学的任务?

对于学业水平考试20种可能选择的编班上课问题,学校在教学上或将采取走班教学。所谓走班教学,就是以组织方式编成行政班级,语数外统一上,其他课程按照学生自主选择的科目编班上课,呈现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课程表也将不一样。

对学校而言,需要增加教师编制、增加教室数量,增加教师工作量的问题,尤其是选择学生较多的科目。因此,鼓励各地教师实现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教师走校、走班教学。

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篇三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

在改革中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三项原则,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深化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

1、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英语逐步增加听力测试、数学将来不再分文理科;“X”指由高等学校根据本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高等学校志愿,参加高等学校(专业)所确定科目的考试。综合科目是指建立在中学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根据目前状况,综合科目可分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理综合或专科综合。它不是理、化、生、政、史、地等科目按一定比例的“拼盘”,而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中学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3+X”突出“3+综合”,“3”也要突出能力、突出应用。鼓励开展综合能力测试,以支持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引导中学生全面学习、掌握中学阶段相应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并形成较强的能力。

2、高考内容的改革。这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花大力气、长时间深入、细致地进行这项改革。总体上将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命题范围遵循中学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试题设计增加应用性和能力型题目。各个考试科目的命题都应体现这些要求。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研究和实验,使之不断深化。命题要把以知识立意转变为以能力立意,转变传统的封闭的学科观念,在考查学科能力的同时,注意考查跨学科的综合能力。

3、高考形式的改革。现行的一次性全国统考暂时不变。积极探索一年两次考试的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再实施。

4、录取方式的改革。重点是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利用中国教育科研网建立全国大学生招生远程录取、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远程就业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网上录取系统要做到信息编码统一、考生基础信息统一、同级界面统一、高校录取工作软件统一,并且与其他环节顺畅衔接。网上录取是高校招生手段的革命性变革,既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又可以节省人力、财力,并将带动高校招生考试其他方面的改革。

三、改革的实施步骤

1、广东省即试行“3+X”科目设置方案并将进一步完善;将有六、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这项改革(19上半年公布具体方案)。左右在全国推开“3+X”方案。

2、在天津市、广西自治区网上录取试点的基础上,年再增加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这项试验。20争取一半左右的省市建立网上录取系统;20基本建成全国招生网上录取系统。

3、1999年在全国对全部保送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为以后高考综合科目的命题积累经验。

4、继续深入进行考试科学与测量学的研究,进一步加强考试手段现代化的建设,以不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

四、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涉及的社会面大,关系着广大考生的直接利益,影响着中学和大学的教学活动,各级领导对此要高度重视,既要态度积极、满腔热忱,又要头脑冷静、步骤稳妥。各地要在确定改革实施步骤后,认真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特别注意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工作,以高考改革引导中学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各高等学校在高考科目设置“X”部分的选择上,也要注意把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统一起来。

各级政府和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网上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以较快的速度建成一个全国范围内技术标准统一的信息系统,加快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为确保普教、高教及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地推进高考改革,教育部已成立了高考改革实施工作小组,共同研究、组织实施高考改革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心操作、积极稳妥地加快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

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四

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五大规划”实施、“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国家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规范力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努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实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借鉴试点经验,积极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我省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国家总量安排和调控原则,依据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状况、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等合理确定分校分专业招生规模,发挥招生计划杠杆作用,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

2.落实国家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部署。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生源调控计划,组织地方高校足额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招生。引导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属地招生比例。

3.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边境县、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规模,形成保障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4.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合理划分入学范围、规范入学手续、实行阳光招生,做好大中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普招生比例的要求,降低中考难度,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升学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设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考试时间,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逐步探索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观察、记录、分析、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方面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高中学校要经过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同时,评价情况用于学生自我改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成长和高中学校规范特色发展。20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启动试点,年全面实施。

3.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准确地写实记录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探索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作为学生自我改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成长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因材施教的参考。年出台《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启动试行。

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均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提高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比例,成为主渠道。

5.深化相关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认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黑教联〔〕29号)规定,保留、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共5类,即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或被大军区以上(含)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户籍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分值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严格认定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到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落实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规定,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继续实行和完善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依托有关高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适时研究制定贯彻国家学分互认和转换意见的实施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打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强化教育考试招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政策法规,提高考试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1.考试科目与分值。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成绩按等级赋分,每个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至多不超过3门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报考科目要求,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只要有l门满足高校报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高校要同步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时对考生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必须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3.借鉴改革试点经验。及时跟踪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进程,充分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加快改革步伐,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2018年9月1日前出台《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领导。省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和相关实施办法。各有关学校要围绕改革目标,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及时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给考生和社会明确、稳定的预期。准确领会国家和我省改革部署,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强化条件保障。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建设,组建考试招生工作专家队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命题、考场、评卷工作的条件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高中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创新教育教学管理。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完善考试招生录取支持系统,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教研部门、有关学校和新闻媒体要开展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对本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篇五

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深化残疾人量服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残联:

,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筹备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的关键年,更是深化残疾人“量服”工作的攻坚之年。根据《省残联关于进一步深化“量服”的实施意见》(川残办〔〕31号)要求,市残联高度重视“量服”工作,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三大保障”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克难攻坚,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关于进一步化“量服”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量服”的认识

“量服”是最符合残疾人需求,最科学有效的一种工作方法,各区(市、县)残联务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筹备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量服”。

首先,“量服”建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套系统的科学工作方法。在工作中必须按照入户调研、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四个步骤,相关数据才能输入信息平台,这就自然形成了各级残联干部科学工作的方法和理念,实现了工作方式的根本转变。

其次,“量服”树立了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的先进服务理念。“量服”始终注重发挥残疾人的主体地位,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扶方案和发展方案,充分开发残疾人自身潜能,最广泛地调动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量服”形成了以零距离、个性化、主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残疾人工作者到残疾人家中入户调研,是一种主动的、上门的,零距离的工作方式,从而最能有效解决残疾人的困难和问题,既实现了政策与需求的无缝链接,同时又建立了残联组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更重要的是能真正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建立了残疾人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建立了残联与残疾人血肉联系的长效机制。

第四,“量服”探索出了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将各项保障和服务进行“落地”的具体路径。“量服”建立起了残联组织与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联系,做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争取更多的保障和服务、最大限度地争取更多社会帮扶,从而实现了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奋力推进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小康社会的实现。

第五,“量服”确立了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的有效模式。“量服”平台对个性化服务从入户调查到制定方案、落实方案的整个服务过程实行在线录入保存,对残疾人基本状况、基本需求和个性化服务,提供即时、在线的数据统计和科学管理。全省残疾人实际得到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提供的各种服务均以此为载体,形成了庞大的网络数据库。这种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进行高效管理的手段,提高了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者的'能力。

第六,“量服”将残疾人本人的服务对象监督、社会公示为主的群众监督、网络数据比对的业内监督、上级抽查的组织监督和媒体监督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结合,建立了一套较系统的监督体系,从而使残联干部队伍牢记“空谈误事,实干兴业”,努力做到知实情、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

二、进一步深化“量服”的入户

入户调研是开展“量服”的基本要求。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要逐户深入到残疾人家中了解情况,填写和完善残疾人基础信息,掌握残疾人需求,和残疾人一起研究,制定发展方案和帮扶方案,并指导和帮助落实方案。基本状况调查表和需求情况调查表的内容填写要客观真实,入户时间、调研情况都要准确记录,并由残疾人签字确认。转变作风,进村入户,全面客观地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需求信息,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量服”的落实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方案的制定。制定方案的核心是要指导和帮助残疾人找到最佳的发展路子,并指导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残联要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结合现有资源和条件,确保现有的“普惠”政策尤其是各项社会保障措施残疾人都能一个不落的享受到。在对残疾人提供基本保障和帮扶的基础上,则要立足现实、充分挖掘残疾人自身潜力,重点帮助有劳动能力及意愿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及其家庭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发展方案,实行一户一案,逐步建立残疾人及其家庭融入社会、自力更生的长效机制。确因残疾人不具备发展能力、制定不出发展方案的,也必须注明原因。

在制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时要与残疾人(亲属)沟通协商,征求残疾人的同意,得到残疾人的认可,并报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制定的方案和落实的情况,都必须有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名。

其次,要抓好方案的落实。要建立“量服”跟踪回访制度,随时掌握方案实施情况和残疾人对“量服”的满意情况。所有纳入帮扶或发展方案的项目,要争取落实到位,不能落实的,必须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注明未落实的原因,取得残疾人的理解和支持。对“量服”的评价必须是残疾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两表一卡”等纸质档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留存以备查。做到“三个一致”,即填写的残疾人基本信息必须与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完全一致,落实方案里填写的内容必须与为残疾人实际提供的服务相一致,平台录入的数据必须与纸质档案的数据相一致。实现“三大突破”:在任务上有新突破,在质量上有新突破,在效率上有新突破。

四、进一步深化“量服”的督查

一是加强残联系统的指导和督查。按照分级指导和督查的原则,省残联指导和督查到每个区(市、县),市残联指导和督查到每个乡镇(街道),区(市、县)残联要指导和督查到每个村(社区)。20,省残联每个中层及以上干部将随机深入6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市残联每个干部要随机深入10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区(市、县)残联干部要随机深入13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指导和督查的重点是指导和检查发展方案的制定情况,“量服”平台录入信息、纸质档案和本人情况三者真实、一致情况。每个残疾人家庭的督查情况都要填写指导督查情况表,由指导督查人员和服务对象签名后录入到“量服”平台中,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区(市、县)要牵头组织好入户指导督查工作,并对指导督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二是加强服务对象的评价监督。各区(市、县)的个性化服务卡要发放到每位残疾人手中或张贴在其家里,个性化服务卡需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同时,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查询及投诉系统,切实提高残疾人参与度,逐步将“量服”平台向残疾人本人开放,查询本人的个性化服务相关信息,并设立举报电话。

三是加强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各区(市、县)残联要深入推进“菜单式”服务。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上墙公示、放置服务指南等形式让残疾人和社会知晓可得到哪些服务、怎样得到这些服务、哪些人得到了服务,解决好“能为残疾人做什么”的问题。对于本地区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落实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并设立“量服”意见箱,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心声。

督查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地区“量服”一票否决,取消“量服”评优资格,同时通报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

五、进一步深化“量服”成果的转化

一是加强“量服”平台数据的分析运用。各级残联每月要对“量服”平台中涉及的业务项目进行数据分析并予以督促和运用,重点在及时解决属本级应该解决的“量服”中的具体问题。各区(市、县)残联每季度听取“量服”平台数据分析报告,着力研究共性需求,积极推进民生项目,努力出台扶残助残政策措施,不断拓宽服务内容。每季度形成的数据分析报告需逐级报送。

二是深化“量服”工作的“三个结合”。各区市县残联把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残疾人满意度评价相结合。今年,市残联不再给各区(市、县)残联下达“量服”目标任务数,各区(市、县)残联重点工作是:为已进网入库的残疾人和已办证残疾人提供好个性化服务。今年底,侧重以落实覆盖率、二代证残疾人办证比例、入户督查情况、()发展方案质量等作为考核指标。市残联将通报各地今年推行“量服”的情况,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

三是强化“量服”工作的效能问责。市残联党组、执行理事会研究,对深化“量服”工作的总体安排不落实或不能按期完成阶段性任务的,由市残联对所涉及的区(市、县)残联理事长进行谈心谈话。对全市因在全省“量服”工作抽查中不合格或被通报的,直接问责各区(市、县)残联理事长。对市残联抽查时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后在同一乡镇继续被省残联抽查同样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进一步深化“量服”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深化“量服”的组织领导,市残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邓程高为组长,副理事长邓型惠为副组长的深化“量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型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燕为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科室具体抓,落实专人专门抓,将责任层层落实到科室及专门人员。各区(市、县)残联也要成立相应的深化“量服”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量服”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篇六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围绕《实施意见》发布后公众迫切期待得到进一步解读的问题,9月5日下午,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高校学生司司长王建国做客教育部新闻办官方微博“@微言教育”,就《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回答网友的问题。从下午3点半到4点49分,79分钟的时间里,3位负责人共回答了18个问题,内容涉及文理分科试点、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多个热点领域。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这让网友“两只小老鼠yy”心生疑问:“教育部备案的53所高校今年是否正常招生?是否继续原来的招生政策?”因为这位网友的孩子准备走艺术特长生的路子,已经为此准备多年,今年升入初三,如今仍在苦练中。

对这一疑问,王建国回答:“目前,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综合考虑多方面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步骤,尽快出台有关文件。”记者注意到,解答中,王建国提到了“积极稳妥”的字眼。

网友“刹那啦啦”则提出:“艺术生不加分是什么意思,是艺术生也按照文化分的录取线吗?还有复读的怎么算,还要重新考会考吗?”对此,王建国表示,改革方案涉及的是艺术特长生,不涉及报考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

网友“姜嘉昊”和“手心上痕古的月光”对将在上海和浙江实行的试点有些疑惑:“请问文理不分科是20在上海和浙江实行吗?其他省份还保持不变吗?”“这个制度会落实到全国每个地方吗?是不是需要很久?”

对此,林蕙青表示,20,上海、浙江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两省市高二、高三学生和不进行试点省份的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各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会提前3年向社会公布。文理不分科2017年只在试点的上海和浙江考试录取时实行,其他省份仍按现行办法,保持不变。林蕙青不忘提醒两位网友“请关注两省市将发布的方案”。

《实施意见》出台后,社会考生对此也很关注。网友“三北文夫”问道:“高考制度改革后,社会人员如何参加高考?有什么影响?”林蕙青回答:“在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社会人员可以根据两省市确定的方案参加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要求,请关注上海市、浙江省的具体规定。”

针对网友“真爱豆豆”如何评定社会大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疑问,王建国表示,在开展试点改革的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情况供高校招生参考。复读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可由原毕业中学提供,对其他社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由试点省份确定。

《实施意见》提出,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中,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 、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网友“Mario_YW1905”就此提问:“任选3科,可以文理混搭吗?这6科的分值比重一样吗?全国还是分省命题吗?”

林蕙青回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计入考生总成绩的3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可以文理混搭。6科的分值比重是一样的,由各省级专业命题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命题。”

网友“阳光高考微博”问:“3门选考的科目如何计入总分?是按原始分还是按等级折算?教育部如何确保高考命题时理化生政史地这6门科目在难度上基本一致?”

郑富芝回答:“考试成绩可比是确保公平和科学的前提。每个学生选择的考试科目不一样,不同学科考试的难易程度不同,成绩不能直接比较和简单加总,必须转换。目前有多种转换方式,具体转换办法由试点省份研究确定。”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将和高考录取挂钩,这成为网友关注的一个热点。在18个提问中,有3个和此有关。网友“Chomsky1957”问道:“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现在的会考吗?是所有的文化科目都参加这个学业水平考试吗?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有学业水平考试吗?”

郑富芝回答:“学业水平考试与会考有所不同,是对会考的改进和完善。水平考试覆盖所有科目,包括音体美,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成绩合格即可毕业。”

网友“又可以做学生了”问:“请问可以简单透露一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形式吗?那以后学生只学必修内容,不用学选修内容了?‘一门一清’是指每本书学完考一次,还是指把全部必、选修内容学完考一次?这样高三一整年学生就只学语数外3科,其他不学?”

郑富芝对此表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将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考试方式,文化科目将采用以纸笔测验为主的书面统考,而音体美等学科一般采取现场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必修和选修,而且要把必修和选修都学完后才能参加考试,而其他学科学完必修即可参加考试,而且只考必修,成绩合格即可。“为防止高三学生只学语数外,我们要求学校合理确定每个年级特别是高三年级的授课数量,防止集中突击考试,提前结束课程。”郑富芝说。

网友“浩浩荡荡洋洋洒洒”则担心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强化有可能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此,郑富芝说,这次改革试点努力为学生减负,考试成绩除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科目外,其他学科成绩合格即可。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科目,由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和擅长的科目。每门课程学完即考,鼓励试点省份为学生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提供机会,以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记者 高毅哲)

《中国教育报》年9月6日第1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6篇《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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