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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农业心得体会 智慧农业心得体会(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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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是农业生产的高级阶段,是集新兴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为一体。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10篇《智能农业心得体会 智慧农业心得体会》,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智慧农业方案 篇一

各县农牧和科技局、海螺沟管理局农综办: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州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全州优质农产品市场,全面提升我州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围绕“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总体目标,以“品牌促产业、产业促发展、发展促增收”为导向,加快推进2014年“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引导扶持,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州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抓住培育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机遇,力争完成道孚、炉霍、、色达、理塘、稻城、巴塘、得荣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初步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农产品品牌的发展格局,走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路子。

三、工作重点

(一)搞好农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各县农业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当地实际,做好“十二五”期间农业区域品牌建设规划,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业区域品牌,提高区域品牌产品的市场增强竞争力,促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牢固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争全州每个县建设1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标准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30万亩。

(三)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完善我州“三品一标”品牌推荐申报、评(认)定机制和管理办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区域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并将其作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依靠品质打造品牌。围绕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建设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色水果、生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五大产业基地,集中培育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力争完成道孚、炉霍、、稻城、巴塘、得荣、德格、新龙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

(四)加强农产品基地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产地准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建立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等多个环节的农产品产地生产档案,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大力推行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行为,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夯实农产品品牌创建的基础。

(五)建立“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三品一标”品牌保护和监管、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办法,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区域品牌健康发展。依法对“三品一标”品牌实施统一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准出制度、准入制度、宣传推介、外形包装、品牌保护、指导服务等。定期公布“三品一标”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是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各县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抓好区域品牌建设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主体,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产品区域品牌意识,制定当地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规划。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发展,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二)实行政府奖励,完善农业区域品牌创建机制。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13年起,州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工作,对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州知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每件奖励5万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标的注册人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5万元,对获得无公害认定、认证的基地和产品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绿色食品奖励3万元、有机食品奖励5万元。

(三)开展宣传推介,完善农产品品牌建设配套服务。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搭建品牌建设公共平台,做好宣传营销策划,通过展示、展销等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主动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对品牌农产品进行推介、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推进区域品牌的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建立品牌创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新智能农业心得体会 篇二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 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最新智能农业心得体会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投资入股方为

姓名:

身份证号:

第二条、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即全体股东同意 先生(女士)投资入股贵州博恩智能穿戴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中文名称:贵州博恩智能穿戴科技有限公司。法定地址:贵阳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a栋205室。

第四条、贵州博恩智能穿戴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的责任以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

第五条、贵州博恩智能穿戴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股额资本总数1000万股。投资方投资资金总额:货币小写 50 万元,大写 五十 万元。占公司资本总数为 410万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比例为 41 %,具体股份以所持股数为标准。(注!根据投资人资金的入账情况、签订不同大小的持股证明书)。

第六条、投资人资金分为三期投入、第一期:资金额10万,资金入账时间20__年1月26日,所持股份10%,股额资本总数100万股;第二期:资金额15万,资金入账时间20__年4月26日,所持总股份增加至23%,股额资本总数增加至230万股;第三期:资金额25万,资金入账时间20__年6月26,所持总股份增加至41%,股额资本总数增加至410万股。

第七条、为保证投资人利益,公司承诺,在公司全面盈利的情况,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项目资金的条件下,投资人可以优先回收利润分红。

第八条、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注:公司拥有优先回购权)。

第九条、公司各股东按照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固定资产和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有相关产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相应利润收益。

第十条、投资人进入公司后,需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协议》,同意公司《战略融资计划》、《股份奖励机制》,以上协议及制度投资人在所有本协议签字则视为投资人遵守和同意。

第十一条、对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两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人签名: 手印:

公司公章:

签字日期:

投资方签名: 手印:

签字日期:

最新智能农业心得体会 篇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准确表达和充分理解双方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此合同 页及其附件 页,合共 页):

一、 设备及安装总造价:

合同总造价:(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人员对智能管家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

四、 付款方式:

1. 签定合同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

2.工程调试合格后当日内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及材料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变更确认时结清。

五、 工程工期:

1. 主机及控制器安装调试工期共计天。

2.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见附件3《工程变更记录》:

① 合同签订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②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它开工条件; ③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④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⑤ 非乙方自身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或中断;

⑥ 因遇人力不可抗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① 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

②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指定方式预留点位位置;

③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④ 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⑤ 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⑥ 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2. 乙方责任

①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② 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③ 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④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配合做好施工期间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⑤ 在施工范围内,乙方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 工程验收:

1. 甲方于主设备抵达工地时,对其外观、型号、数量、随机配件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2. 甲方工程完毕后,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证明书》。

3.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指派乙方(或原厂)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甲方应给予配合,并协调与其他单位的关系,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当日进行验收,否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5. 甲、乙双方在调试合格验收后签署相关验收文件。

八、 工程质保:

1. 质保期:乙方对主设备(主机,开关,插座红外转发器)提供开机调试合格之日起计五年内为质保期,其他系统设备提供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两年内为质保期。

2. 在质保期内若因设备本身质差事故,由乙方负责换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而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且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时,质保服务中止,付款延误时间质保期内扣除。

5. 安装工程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响应,积极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对质保期满后的所有零备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给予优惠。

九、 不可抗力:

1.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推迟,推迟 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天内出具权威独立第三者证明,交付另一方。买卖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3.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十、 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延迟支付货款,自超过支付时间之日起,甲方应付给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额的1%的迟付利息。

2.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自超过交付时间之日起,乙方应付给甲方每日合同总额的1%的迟交利息。

3.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之债务赔偿不多于乙方向甲方所实收之款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之债务赔偿不多于甲方向乙方所实付之款项。

十一、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 合同附件:

1.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附后。

2. 附件1为依据智能管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编制的《智能管家解决方案书》。

3. 附件2为工程项目需要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工程变更记录》。

4. 乙方去甲方工地施工的手续全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三、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农业的影响 篇五

我国是农业大国,而非农业强国,农业生产仍然以传统生产模式为主,传统耕种只能凭经验施肥灌溉,不仅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构成严重威胁,对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智慧农业”能够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将农田、畜牧养殖场、水产养殖基地等生产单位和周边的生态环境视为整体,并通过对其物质交换和能量循环关系进行系统、精密运算,保障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在可承受范围内,如定量施肥不会造成土壤板结,经处理排放的畜禽粪便不会造成水和大气污染,反而能培肥地力等。

“智慧农业”能够显著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基于精准的农业传感器进行实时监测,利用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技术进行多层次分析,并将分析指令与各种控制设备进行联动完成农业生产、管理。这种智能机械代替人的农业劳作,不仅解决了农业劳动力日益紧缺的问题,而且实现了农业生产高度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提高了农业生产对自然环境风险的应对能力,使弱势的传统农业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产业。

“智慧农业”能够彻底转变农业生产者、消费者观念和组织体系结构。完善的农业科技和电子商务网络服务体系,使农业相关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够远程学习农业知识,获取各种科技和农产品供求信息;专家系统和信息化终端成为农业生产者的大脑,指导农业生产经营,改变了单纯依靠经验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模式,彻底转变了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传统农业落后、科技含量低的观念。另外,智慧农业阶段,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生产效益越来越高,迫使小农生产被市场淘汰,必将催生以大规模农业协会为主体的农业组织体系。

什么是智慧农业? 篇六

智慧农业是指现代科学技术与农业种植相结合,从而实现无人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智慧农业就是将物联网技术运用到传统农业中去,运用传感器和软件通过移动平台或者电脑平台对农业生产进行控制,使传统农业更具有“智慧”。所谓“智慧农业”就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集成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音视频技术、3S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及专家智慧与知识,实现农业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智能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以开发利用智能专家系统为先导,对气候、土壤、水质等环境数据的分析研判,系统规划园区分布、合理选配农产品种,科学指导生态轮作。

基于物联网技术,通过各种无线传感器实时采集农业生产现场的。光照、温度、湿度等参数及农产品的生长状况等信息,远程监控生产环境。将采集的参数和信息进行数字化转化后,实时传输网络平台进行汇总整合,利用农业专家智能系统按照农产品生长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定时、定量、定位云计算处理,及时精确地遥控指定农业设备自动开启或者关闭(如远程控制节水浇灌、节能增氧、卷帘开关等),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的农业生产过程。

通过在生产(加工)环节给农产品本身或货运包装中加装RFID电子标签,并在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不断添加、更新信息,从而搭建有机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有机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加强了农业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等全流程数据共享与透明管理,实现农产品全流程可追溯,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管理效率,促进了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智慧农业方案 篇七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参与,投入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为抓好安全社区建设,我局成立以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社区建设领导组,全面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二、责任到位,岗位到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县安委会划分的安全社区分解任务,县农业局将安全社区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参与安全社区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一)共同部分。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单位要做好自身办公场所和管辖领域的安全工作,协助当地乡镇做好安全社区宣传动员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排除安全隐患,将安全宣传活动要融入安全社区建设概念和内容,组织单位本身及家属区、生活区等区域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宣传和项目促进。

(二)县农业局。加强对农业安全、农机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对种植业可能造成的农药污染、病虫害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县畜牧局。指导督促对养殖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指导督促对畜牧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四)县农能办。对农村沼气使用进行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安全,排除隐患,指导本级单位和下级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并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对下级单位的目标考核,责任到岗位、人头。每季度月底前将上季度本单位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以报送至县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于3日前统一上报。

最新智能农业心得体会 篇八

前几天董事长找我们几个谈了谈心,顿时感到压力倍增。伤不起啊压力山大。其实这一年多来我们的努力董事长也看在眼里,毕竟从无到有的过程不是一下子就出来也不会说马上就是一个完美的产品,他也没有说责怪或者批评的意思。他只是从他做生意的角度,从他作为一个有钱人想买我们产品的用户的角度给我们讲了他的想法,并提出了我们的不足。

整个智能家居行业基本都是在各做各的,或者说敝帚自珍,很难说去开放各自的心得。每个公司都有自己对智能家居的理解和对自己产品的定位,智能家居是一个庞大的行业,属于物联网的一个分支,又可以包括家电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董事长说我们的产品啊,要自己的亮点和特色,这个得好好总结总结。在我眼里,现在的智能家居,包括我现在在做的,都只是一个开端,都还只是一个远程控制。远程控制就是指无论身处何地,无论何时,只要你能联网,就可以控制家里(或其他地方,比如公司、门面等)所有的一切,能听到、看到、掌控到家里所有的一切,影响一切的进展,不再是一个局外的观看的人一样。智能家居一代,应该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通过网络,可以控制家里所有的一切。不论你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不论你是在三更半夜还是在,只要你能上网,家里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虽然你可能不在家里,但你的心在家里,你的关怀依旧温暖着家里的每一个人。你可以放心的在外面放纵,不必在时刻担心家里的安全问题,你可以远程遥控家里孩子的学习,当你外出出差时,也可以每天看到家里孩子的笑脸。这仅仅只是一代,只是个开始。

智能家居二代,其实就是一个自动化的过程。很多公司都在自己的广告和宣传里都在展示自己的自动化,但实际上,真的只是个想法,实现的很少,或者实现的还有无数的缺陷,根本不敢大规模去推广,只能在展示厅和实验室里展示展示。这点,无论国内外,都是一样的,当然,也许有其他原因,比如这方面,暂时的确没有大规模的需求,所以暂得利益少才进展得慢。

自动化其他就是一个联动的过程,一个动作可以代表无数的意思。我眼中的自动化是什么,我本身来说是做软件的,这里也有很多的高手,我也就不敢太去夸口硬件部分的内容,我也只是从我本身去讲我自己的想法,并且只要我还这个行业还在永景,我就会带着公司朝我的这方面去努力发展。在我眼里,未来的自动化,就是成为生活中的懒人,懒得合理,懒得舒适。简单一点的,晚上起床上厕所时,快走到门口要自动开口,然后自动开夜光灯,把可能的几条路上的灯全打开,当主人选中一条后其他灯关掉,厕所要迅速提高到合适温度,离开后要换气等。回家时要车开到门口时摄像头扫描车牌则自动开门,并开空调,热水器,温馨音乐开始响起,屋内的布防要去掉,花园的灯和喷泉要自动打开,车库门自动打开,这些,不要人为的去做任何操作,只需要,车到门口这个动作。这就是一个联动的过程,一个自动化的过程,以最少或者不要人为的去操作去按钮,只需要一个准确的触发条件便能实现一切。在家里,我只是用指指一下电视,当摄像头捕捉到这个动作,电视就自动开,手指摇一摇就自动换台。当然这个实际也还有很多难度,也有更长的路要走,比如一个准确的触发动作,那什么叫准确了,很多时候一个无意的动作总不到做触发吧,很多人的习惯也不一样,一个家庭也有很多人,不同的人行为也不一样,很容易造成误触发,但这些都可以事先进行设置,也是可以做到的,

资料

《智能家居报告心得体会》(https://)。我只是做了一个大概的描述,但我总体的意思就是,智能家居二代,模仿一个正常人应该有思维自动控制设备做出相应的动作,而不用人为的去一个个控制,或者说事先一个个去设置。一个家,一个家里所有的设备,所有的一切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牵一发动全身一样,就像一个人,要走路,就是自然而然的抬左右腿,摆动,看前面更远的地方。

智能家居三化,智能化的过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专有智能家居,进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什么叫专属智能家居,什么叫真正的智能化。其实就像是一个人工智能一样,主要应该是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自主学习。收集你平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行为,分析你的行为习惯,根据你的习惯做出相应的安排,学习你新的习惯,并适应你的改变并配合你。有时候还会指导你。比如你这周晚上起了多少次床上了几次厕所,是否压力过大应该好好休息。收集你在星期几几点最喜欢看什么台,到点了自动播放或提示切换。每次播放你最喜欢的歌,温度湿度到哪个点对你最合适,当你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候温度湿度又该调到哪个点。到了真正的智能化家居的程度,你不需要动作,只需要和它相处,它就能成为你的专属。到这个程度的时候,我不知道还是否活着啊,算是个梦想吧。梦想能走多远,科技就能发展多远。也许十年,也许百年,都说不定。

在我眼里,智能家居就是一个大的生态圈,完全可以打造一个大的商业帝国。以家为单位的全民娱乐生活帝国。现在智能家居只是一个生态智能家居的一小部分,仅仅是一个平台。就像现在的苹果生态圈,苹果只是一个主导者,苹果只是一个平台,这个生态圈还有更多的其他人支撑,比如像我们一样的开发者,消费者,制造者,原料提供者等等。智能家居也可以打造一个帝国的,完全可以做到以家为单位(我觉得可以不必以人(家里的个人)来做为单位),智能家居提供平台,成就一个生态圈。就单单为孩子,这个生态帝国也大有文章可做的。以家为单位,可以交友,可以知道附近的家庭里有哪些和我家一样有个七岁大,在某某小学读书的小孩子,可以一起成长。我家孩子浑身痒,我可以知道谁家的孩子也有过这个病,去看哪个医生,怎么好的。智能家居是能进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交友、旅游、美食,通通都可以,只是敢想,敢做,就得得到做到。

智慧农业方案 篇九

为加大农机推广使用力度,实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园区机耕率达到80﹪以上,督进各相关乡镇、村加大产业基地园区内机耕道路建设,完成省、达州市下达农机推广任务达到100﹪,根据市委政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局党组行政对“四区”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并对“四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和落实,还成立了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今年对“四区”建设工作,农机化工作规划如下。

一、加大宣传示范

我们根据8个村的不同特点,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推广新农机具和农机化新技术,帮助农机户维修农业机械,在不同季节结合农时,组织新机具和新技术现场示范,大力宣传国家购机补贴惠农政策,调动老百姓的购机积极性,大力讲解农机化节本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实行规模化生产的好处,若离开农业机械化,要想将传统农业种植方式向现代农业转变是不可能的,就是要以现代的农业装备来装备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使老百姓坚信锄头是挖不出现代农业,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更是检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标志。所以我们要大力宣传、推广、示范、普及适合山区特点的中小型、先进型、智能型、人性化设计的新农机具和新技术。

二、力求认识明确,责任到人

局党组行政领导和股、室、站、校要包村包片,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到所包村帮助指导,力求在农机操作上手把手的教,在维修上一点一滴的讲,逐步发展机耕专业队,机割专业队,机防植保专业队,培育机械加工专业大户和农机运输专业大户,将农机化“四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力求看得见摸得着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使农机化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和“四区”建设工作中大显身手,使农机作业在万源各村各社随处可见,将农机事业的发展再跃上新的台阶,充分发挥农机的应有作用。

三、突出重点、排难争先

今年在“四区”建设工作中,按照市委政府的安排,我局重点是对金鸡坪村示范片建设,无论是资金在紧,各种困难在大,都要围饶金鸡坪村的提灌站改建工程力求改建成功。具现场踏勘,该村地型平坦,粮田面积较大,人口居住较集中,无一溪沟河流,严重缺乏生产生活用水,无水困绕了该村的发展,是急需解决的头等大事,在勘测走访中发现,在该村居住的地方,有一大深洞,下去60米深的地带发现有水量充足的地下水,(俗称阴河),初步测算,将原来的的提灌站实施改修,需用资金10万元左右,就能解决金鸡坪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局党组行政决定,要想为老百姓所想,急为老百姓所急,难为老百姓所排,积极实施提灌站改建工程,为金鸡坪村的老百姓办好事和实事,充分发挥农机的职能作用和技术专长,努力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四、逗硬奖惩

对“四区”建设工作,完成得好的股、室、站、校和职工纳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对完成任务较差的股、室、站、校和职工实行一票否决,局党组行政将把“四区”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坚持一月一检查,一季度一初评,年底进行总评,使我局的“四区”建设工作圆满的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农机化工作任务。以“四区”建设工作为契机,大力提升农机形象,发挥农机职能,加快全市农机化水平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迈进的步伐。

智慧农业是未来的大趋势 篇十

2013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实施区试工程,对于探索农业物联网理论研究、系统集成、重点领域、发展模式及推进路径,提高农业物联网理论及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民增收有重要意义。从深层次阐述了物联网技术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增产与增收。在发达国家,智慧农业已进入知识的处理、自动控制的开发以及网络技术的应用,渗透到农业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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