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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迹材料范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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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篇一

第一条为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匡扶社会正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自然灾害和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人员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的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在自然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五)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三章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设立*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综治办,负责承办日常事务。

第七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行为人员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财政拨款;

(二)接受县内外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见义勇为受益者捐赠;

(四)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形式增值所得。

第九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和医疗补助;

(三)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

(四)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条基金的管理:

(一)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基金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负责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三)外来务工见义勇为人员,有明确隶属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四)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县综治办填报《*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英勇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其亲属抚恤费20000元。

(二)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5000元。

(三)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500元至2000元。

第十三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近就医的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医疗费用应当适当减免。

第十五条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费用,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不明的、加害人或者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二)所在工作单位资助和社会捐赠;

(三)无工作单位或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按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不足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20000元),有受益人的,受益人也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给予照顾和减免有关费用。参加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虚构见义勇为事实、骗取见义勇为荣誉的,由县综治委或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收缴荣誉证书,同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篇二

第一条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治安灾害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民政、教育、财政、卫生、社保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财产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其他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中表现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含外地人员在我县),由见义勇为所在的乡镇或*派出所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程序上报。

(四)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含从事个体运输、文化娱乐、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公民)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送前要经县、私营企业协会或有关主管行业审查后,方能报送。

(五)外来务工人员中见义勇为事迹的报送,有明确隶属单位的,须经用工单位审查批准。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见义勇为所在地*机关负责审核后,按程序报送。

(六)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综治办填报《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基金和基金会

第七条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虽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核查、确认、奖励和基金的管理。

第八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通过集中表彰、媒体表彰等方式进行奖励。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九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拨款;

(二)接受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及个人的捐赠;

(三)通过将基金存入金融机构,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各种途径增值。

第十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

(三)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支出在壹仟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审定;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公民,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中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万元至叁万元。

(二)在见义勇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发给奖金伍仟元以下贰仟元以上的奖金。

(三)在见义勇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仟元以下伍佰元以上的奖金。

第十三条对组织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单位,根据其事迹授予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壹仟元至壹万元的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保密。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职的就近就医。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

第十六条在见义勇为中负伤需要急救或者住院治疗的,免收挂号费、诊查费、输血费、检查检验费、床位费、抢救费、手续费。其它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由加害人依法承担;

(二)由受益人依法承担;

(三)由所在单位提供资助;

(四)不足或者见义勇为人员不能负担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贰万元)。

(五)社会捐赠。

第十七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本县(户籍属于本县)见义勇为人员,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由见义勇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见义勇为人员供养的亲属发给生活费。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见义勇为致残,符合办理社会残疾人证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

第二十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免除学杂费。参加初考、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二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对需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虚构见义勇为事实、骗取见义勇为荣誉的,除由综治委或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收缴荣誉证书外,要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篇三

【人物故事】

2016年5月18日凌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西华村一栋三层居民楼突发大火,浓烟迅速吞噬了整幢楼房。租住在一楼的方城男子王锋最早发现险情,他顾不上穿衣,一边打开楼房大门大声呼救,一边保护着妻儿从室内转移到楼外安全地带。随后,王锋又迅速冲进火海,救出住在一楼东间的两名托教学生和一名托教老师。此时已是火光冲天,楼内不时响起噼噼啪啪的爆炸声。当时王锋还没被大火烧伤,完全可以自保等待外援,但他没有丝毫犹豫,转身第三次冲进浓烟火海中救人。

再出来时,王锋快被烧成了“炭人”,浑身都是黑的,神智已不清醒。即使这样,他还在外面跑着喊着:“快救人啊,快救人啊,失火了!”向四周邻居呼救示警。从住处到张衡路口,有五六十米的距离,一路都留下了他带血的脚印。

火光冲天,再加上王锋大声呼救示警,四周邻居纷纷从睡梦中惊醒,加入到救火的队伍中。凌晨1点35分,来了两辆消防车,迅速扑灭了大火。附近群众把王锋搀上救护车时,他还不肯上车,一个劲地说:“楼上还有很多人,先救他们!”此时的王锋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脑子里只有救人。

20多名邻居无一伤亡,王锋却被烧成重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8%,仅保留有两块手掌大小的皮肤。当晚王锋被送往南石医院救治,7月12日被转到北京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在生与死的关键时刻,英雄王锋临危不惧,舍生忘死,挺身而出,以三入火海勇敢救人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令人感动的英雄赞歌。王锋的事迹迅速传遍全国,无数人落泪,无数的电话、短信、捐款雪片一样飞来;王锋的新闻成为全国各大媒体聚焦的热点,“大美南阳好人多”的声音响彻八方。

王锋烧伤后被送往南阳南石医院抢救,因病情严重,于7月12日转院至北京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304医院)继续救治。在随后的治疗过程中,王锋同志因严重感染,长期消耗,免疫力低下,脏器功能损伤明显,于9月30日中午突发呼吸困难,高度怀疑肺部栓塞合并肺部感染。病情发生后,医院立即再次多科会诊实施抢救,医院领导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协调。经支气管镜检查吸痰,抗凝溶栓、稳定呼吸、循环,加强支持治疗后,9月30日当晚病情一度趋于稳定。10月1日上午7:30病情再次恶化加重,予以紧急进行血浆置换,并组织体外呼吸模肺支持等综合急救,但由于病情过于危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于16:34去世。

至去世前,其家人仍欠医院诊疗费逾200万元。当地政府承诺将帮助解决。

经多方协调王锋遗体告别仪式定于10月4日上午9:00在北京八宝山公墓 东礼堂 举行。南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富治代表中共南阳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参加并主持仪式,方城县委书记褚清黎带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总医院领导专家及北京304医院领导医护人员近百人参加,总人数160人左右。

【所获荣誉】

王锋先后被授予南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雷锋式好青年”称号。

2016年6月3日,团河南省委作出决定,授予三入火海救人的王锋“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王锋学习。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篇四

在工作中,她既胸怀大局又立足实际,既勇于创新又吃透民情,把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她作为居委会中的一员,按照“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工作要求,以“听群众最想说的话,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办群众最需要的事,做群众最贴心的人”为工作方法,心系群众,情寄社区,热心服务,凝聚民心,从而赢得了居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增强了党和社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__带领居委会成员,利用专刊、专栏、简报及图片等宣传形式,开展综治宣传使综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进年来共出版各类综治专刊20期,简报10期,配合今年3月综治宣传月活动,共挂5条横幅标语,张贴分发大小型《通告》 50多份。半年来她们坚持每月出专刊一期和简报1-2期,在“真情访民意”的活动中,向居民群众发放“平安建设”的各类宣传手册达2500多本,安全防范画册2300份,让更多的社区居民懂得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充分利用在__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的机会,积极组织学生、家属参加,接受法制教育,收效良好。

加大治安防范力度,维护社区安定,建立以派出所、社区民警为主体,社区治保会、物业保安为依托,扩大社区居民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她们在社区的各个组实行24小时值勤巡逻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治安巡逻人员学习培训,从社区安防常识考核,学习培训会上有的放矢,使参加培训会的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都逐步提高。她们坚持每天夜班跟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6月份共巡逻2200人次。一年来,开展的防盗窃、抢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中,张贴11张防盗窃、抢夺的宣传标语;挂红布横幅标语,出专刊。坚持每月召开中心户长、退休工人代表的防盗窃抢宣传工作会议,通报社区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的简况,她还通过中心户长、退休工人等向各楼院的居民住户发放各类型的宣传材料约320份。

2011年1月至5月份,__社区发案急剧上升,特别是抢夺耳环案件高发,__社区数十名老太太的耳环被抢夺,一时间人心惶惶,老年人不敢出门,影响极坏。__主任,不等不靠,积极组织居委会成员和治保会成员,一方面加强对发案地点巡逻力度,采取化装巡逻与公开巡逻相结合的形式,有效地遏制了晚间案件高发的势头;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收集案件线索;第三方面全面配合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案件侦破工作。5月10日__主任在走访辖区住户时获悉,两劳释放人员胡隆隆,曾经到网吧上网,这一段时间常出入于发案地点,且收入很是反常,出手也比较大方。获取这一线索后,__主任一方面进行查证线索的真实程度;一方面积极组织治保会人员有目的地开展巡逻,从中掌握胡隆隆的活动情况,为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提供胡隆隆的落脚地点,并配合刑侦民警准确的抓捕了犯罪嫌疑人胡隆隆。从而破获了__社区的耳环被抢案件11起,为群众挽回损失近万元,消除了社会隐患,有效的打击了犯罪,促进了安全防范。

近年来,__带领__矿居委会,积极开展各项维持秩序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防范覆盖面。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掌握主动。仅前半年共消除不稳定因素21人次。另外,她们还结合社区实际,将精神病患者纳入排查对象,逐一成立维稳小组,确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责任制,防止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今年5月16日晚,__社区居民张东根在其岳母家门口闹事,__主任,一方面积极组织居委会成员寻找其家属,一方面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及时化解了这一不安定因素。除此之外,她们还把接受群众求助,作为预防不安定因素出现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做,共接受群众求助42次。

居委会对矛盾纠纷采取提前介入,做好做实矛盾纠纷的有效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及时排查和掌握不稳定因素和民间纠纷情况,处理纠纷做到“早、快、尽”,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处理好。今年来我们健全了三级调解网络组织,一级调解为主任负责,二级为委员负责,三级为各楼片

组长、各自负责自己包干的各楼住户。如:今年4月5日七组居民杨化龙之妻冀聪因患高血压,脑梗半身不随,生活不便,加之家境困难,便产生轻生的念头,割腕刺杀。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将冀聪送往__医院治疗,之后多次登门做冀聪的思想工作,使之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现在还坚持每天锻炼身体,情绪稳定。3月7日居民陈世明的儿媳妇因儿子病亡再婚,陈世明认为儿媳再婚已是外姓人了,不愿让其再住家里的房子,两家闹起了]www.chayi5.com[矛盾。我们主动上门说服双方化解了矛盾,和好如初。__社区的居民主要是__公司的职工家属,只有职工安心工作了社区才能和谐。居委会成员深深知道这一点,她们积极响应公司号召走出办公室,来到公司生产井口,送上一杯解暑的绿豆汤,消除后顾之忧。同时还利用下班时间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治保主任__被矿工们亲切的称为“安全矿长”。

社区的居民成分复杂,问题繁多,因为各种社会因素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上访人员也较多。__任居委会主任以来,把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竭尽全力解决在基层。陈振宽是一名残疾人,多次到镇、区政府反映待遇问题。__花了很多时间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并亲自到陈的家中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陈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多方对陈的生活予以照顾,终于使陈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他说:“冲着姚主任实实在在为百姓办事的心咱也不能上访”!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篇五

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展示全民素质提升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形成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热潮,推进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经区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__年度“最美__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民素质提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生态洁净的新__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最美__人事迹必须发生在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期间,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特征明显,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均可参评。

1、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具体标准

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成立活动组委会,由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根据评选条件,各乡镇农民为主体,在本辖区范围内遴选,负责推荐1~2名预备候选人;__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兼顾工人、农民、客商等不同对象,推荐2~3人;各街道以社区居民及社区工作者为主体,共推荐5~6人;机关工委以机关干部为主体,负责推荐2~3人;区文明办以窗口工作人员为主体,推荐2~3人;区委政法委以公安政法干警为主体,推荐2~3人;区人社局以知识分子为主体,推荐1~2人;区教育体育局以教师、学生为主体,推荐2~3人;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以医护工作者为主体,推荐1~2人;区人武部、区老干局分别从武警官兵、老干部中各自推荐1~2人;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

残联、区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各自联系服务对象为主体,分别推荐1~2人;区综治办、民政局分别围绕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方面,各推荐1~2人。先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初审推荐,再由活动组委会分别遴选出20名候选人,在__区公众网创城专题网页上刊登事迹及选票,发动群众投票,确定当选者。具体步骤是:

1、推荐候选人。各乡镇、各部门初审推荐各类先进人物,形成1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和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连同推荐表于5月30日前(一式两份)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推荐人员进行预审,形成建议名单报组委会讨论。活动组委会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兼顾不同类别要求,6月20日前推选出20名正式候选者。

5、组织表彰。7月中下旬,揭晓评选结果,由区文明委发文进行表彰奖励,并在__区公众网创城专题网页上同步推出当选者事迹宣传。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最美__人”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全民素质提升、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普及、农村民风建设、“道德红黄榜”等各类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建设的要求融入其中,以道德模范评选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引领社会风尚,提升文明程度。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推荐和评选出来,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突出群众推、群众评、群众选、群众学,让群众评选自己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各类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促进公民道德实践、提升社会道德水平的过程。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宣传道德模范与评选道德模范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公众网、本系统的行业网站等各种媒体,通过新闻宣传、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优秀品质,挖掘、培育和树立一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型人物,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区城乡公民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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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篇六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版权所有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师生的精神文明素养为目的,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以规范师生的行为重点,以“推荐身边好人,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广泛发动全校师生推荐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在全校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提高全体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全校学生和全体教职工。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类:未成年人要“见义智为”;教职工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从事教学和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师生为主体原则,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推荐。各科室、各年级组要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师生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以年级和行政后勤为单位,各推荐1—3名候选人(每个类型只能推荐1人),推荐身边好人需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的好人事迹材料(用纪实性语言,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事迹材料及照片发至邮箱:。

3.公示投票。身边好人候选人将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评议、监督。

4.综合审定。学校成立身边好人评选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评选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一中身边好人”3-5名并予以表彰。

5.向上推荐。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对事迹典型的师生向县文明委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好人评选。

四、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学校好人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人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科室、各年级组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2.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校园网、标语、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师生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见义勇为事迹材料范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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