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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服务承诺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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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 篇一

技2-18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名称: 郑漯高速公路收费站提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工程ZLWS-3标段 发包人: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郑漯高速公路收费站提升改造项目污

水处理工程ZLWS-3标段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自竣工之日起,向甲方承担合同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质量保修期为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施工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包人(公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模板 篇二

为保证工程在施工完成后达到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及工程回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达到工程的建设目的,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我公司就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如下送重承诺:

1 保修期内的服务项目

1.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按照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

1.2保修期限

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并根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2 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

1)我单位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保修的条款执行。

2)严格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

3)建立回访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两次,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并形成回访记录。

4)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派人负责。

5)按照工程维修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办法,并做到以下几点:

A、在保修期内,成品一旦出现问题,我公司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进行维修。承诺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后2天内进入处理,并针对现场破坏程,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得到业主同意后,对工程进行维护修复工作。

B、我公司在保修期内负责对成品进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日夜24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

C、在收到紧急事故招唤时,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时间于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在非工作时间于6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

6)工程保修原则及计划

A、工程保修原则

○1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工程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作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利益。

○2在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我公司将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与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对建设单位的直接损失。

B、工程保修回访计划

○1交工后三个月即进行工程回访,一年内再不定期回访一次,满一年再进行一次回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记录,制定方案,并进行彻底的整改。

2回访期间对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本着客户至人,服务热情的○

原则,及时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4落实保修期内和售后服务措施:每3个月进行质量回访,最终形成回访记录,做到及时的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让业主满意。客户的满意和支持,将是我单位的生存源泉之水,在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始终如一的。为业主服务。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模板 篇三

全程防水服务承诺书

1.凡是我公司直接与工程业主签订的合同,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所承担的义务,与业主方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施工,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决不允许有任何违反规范的现象发生。

2.我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公司将派专业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确保防水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我公司进场施工,欢迎业主方对我公司施工的工程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保证决不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

4.我公司在施工中,将派专业技术人员与业主方做好协调工作,并对我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等进行全程监督,对我方的成品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因不慎的人为损坏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应保护工作,确保我方的防水质量达到设计、规范及业主要求。

5.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如系我方施工质量的原因或我方监督不力所造成的渗漏均由我方负责返工,不收任何费用。

6.凡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保证在法定保修期内不会出现有渗漏现象;如有渗漏,确系我公司施工或材料质量造成的,我公司及时进行无偿修复,本公司将在接到电话24小时内上门服务;在保修期内,若有人为原因造成的渗漏,公司将协助客户妥善处理。

7.凡由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全部进入客户档案,并设有24小时防水服务热线0412-3871129,便于定期质量跟踪及客户投诉。我们将在

每次大雨后通过电话或派人上门进行回访,连续不少于三次,以后每年不少于三次,最短不少于五年。以确保对客户的质量跟踪服务。

8.凡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并承诺终身维修责任。

9.服务承诺的监督:服务承诺工作的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 海城市四海新型防水卷材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保修书 篇四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发商)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 《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房屋保修,甲方全权委托后期选聘的物业公司进行相关工程保修事宜的协调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管理。现甲、乙双方就相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1.保修范围及期限 1.1.保修范围:

1.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1.2.质量保修范围

1.1.2.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详见合同协议书承包范围。1.1.2.2.下列情况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1)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2)不可抗力造成。1.2.保修期限:

1.2.1.项目保修期如下: 自基坑支护监测结束之日起两年。1.2.2.除1.2.1至1.2.8所列工程外,质量保修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均为2年。

1.2.3.以上保修期限,均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保修期起始日期计算。在保修期限起算日之前,乙方对上述全部工程仍承担保修责任。

1.2.4.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维修后的时间点距离保修期满小于1年时,维修处的保修期调整为从修复之日起1年。

2、维修人员安排及要求

2.1.合同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前1个月,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模板详见附件1)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负责人及充足的维修小组成员。维修负责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合甲方处理重大投诉、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乙方的现场所有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应无条件认可并全部承担。维修负责人或其联系方式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联系到乙方现场维修负责人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负责相关维修事宜的确定。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予答复的、在约定时间内不能赶到现场维修的、或乙方的维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甲方或业主要求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及相关赔偿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予以无条件接受。

2.2.一般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如业主户内墙面局部裂缝、墙地面局部轻微渗漏、全装修局部部品部件非使用功能障碍的、公共区域局部墙面材料修复等)发生后,对业主户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观感质量缺陷在较长时间内暂时可以固定,无明显扩大损失趋势的维修;或公共区域经济损失、观感质量缺陷、局部使用功能缺陷的在较长时间内暂时可以固定,无明显扩大损失趋势的维修等。甲方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挂号邮寄或当面递交签收等方式通知乙方保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或甲方指定时间内到场落实维修方案、维修进度、工期,并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同时组织维修人员。在集中返修期内,乙方须驻场维修,驻场主管人员应视为已获得乙方的授权(有决策权),驻场时间为3个月(视整改的完成情况适当增减),并在退场后做季度回访;在集中返修期外,乙方可退场,但保修期内乙方仍需履行维修责任,并做季度回访。如遇重大质量事故,需乙方再次返场并驻场维修。驻场维修的完结率达到95%才能退场。

2.3.应急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如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线路,燃气等紧急故障(如上水管爆裂,层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等))一旦发生后,对业主户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较短时间内可能会较快扩大的、直接影响使用功能,从而对业主正常生活造成一定障碍的;公共区域经济损失较大(金额大于5000元)且存在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造成使用功能缺陷直接影响业主生活的。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可当场维修的在6小时内完成维修,不能当场完成维修的由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全面完成维修的时间并填写应急维修确认单。

2.4.应急抢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如上水管爆裂,屋面漏水,漏、断电等)一旦发生后,对业主户内或公共区域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较短时间内可能会迅速扩大的、直接关联业主生活正常化或财产安全性的相关维修等。乙方有驻场人员的,接到甲方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险止损,可当场维修的在6小时内完成维修,不能当场完成维修的由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全面完成维修的时间并填写应急维修确认单;乙方无驻场人员的,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止损,费用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全部并承担,同时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可当场维修的在6小时内完成维修,不能当场完成维修的由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全面完成维修的时间并填写应急维修确认单。

2.5.未判定责任的维修项目:一时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维修,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该维修项目经甲方、乙方、第三方维修单位最终确认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物业和地产客服部应积极协调。

2.6.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业主、甲方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维修完成一年后支付。相同部位在业主一次报修期间连续维修两次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2.7.维修总时长超过合理工期的:维修总时长超过合理工期的(合理工期参考附件2《报事处理时长参考表》),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

2.8.业主对乙方维修不满意,并产生投诉的:业主对乙方维修不满意(含成品保护、服务综合质量等)并产生投诉或二次损坏、物品损失等连带赔偿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

2.9.相同部位一年内再次发生报修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

2.10.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业主、甲方的要求,则由甲方安排保洁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11.乙方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3.保修处理约定条款

3.1.一旦维修条件具备且责任确属乙方的,乙方应立即维修。如果乙方拒绝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直接聘请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的15%作为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

3.2.如乙方维修后的项目在保修期内发生返修,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绝维修后1年保修期和保修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3.3.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且确属乙方责任的,其保修内容、保修期按本协议第1条、第2条执行。

3.4.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甲方对谈判结果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甲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若乙方拒绝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5.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协议约定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还需按每次每项维修费用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6.一个月度内发生4次以上(含第4次)维修不及时的现象时,每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

3.7.因房屋质量问题或乙方保修不及时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楼盘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被曝光,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贰拾万元 的违约金。3.8.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要求为准。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甲方、业主共同签字确认。

3.9.对保修责任归属有争议的,以甲方认定为准。若乙方对此有疑义,则乙方可自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鉴定,鉴定费用最终由责任方承担。3.10.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保修资格,强制乙方退场,质保期内所发生的问题将全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并从保修金中扣除。3.10.1.连续两个月维修及时完结率低于90%; 3.10.2.连续两个月维修投诉率高于10%; 3.10.3.重复维修率高于5%。

3.11.甲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维修的费用,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执行,由甲方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包括违约金、业主赔偿款等),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12.乙方同意因乙方责任导致的一切费用(包括维修费用、违约金、业主赔偿等)由甲方直接从保修金扣除,当保修金不足以支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13.维修标准要求见附件3《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附件4《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附件5《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3.14.现场维修人员必须做到为业主服务4条基本要求(简称1234)

1双鞋套:进门穿一双鞋套;

2句问候:进门“您好,我是旭辉维修人员×××”,出门“您还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

3块布:一块垫工具,一块擦拭维修操作面,一块擦手;

4不:不抽业主的烟、不吃业主的东西、不用业主的厕所、维修后不留垃圾。4.安全文明管理

4.1.合同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前1个月,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维修预案》和《维修人员构架》。

4.2.乙方成品保护用品及维修人员服装在项目交付前一个月运抵项目转存甲方,待项目交付后,由乙方至甲方处领取使用。

4.3.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确定维修方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维修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4.4.施工过程中,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执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4.5.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4.6.乙方必须做好维修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导致乙方人员、甲方人员及第三方受到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7.乙方在为业主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涉及影响业主装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甲方及业主商定,否则,造成业主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政府部门、物业公司有关卫生、噪音、交通、绿化、安全、文明等规定,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5.保修金返还方式

5.1.甲方全权委托经选聘确定的物业公司负责工程保修金的支付工作。5.2.保修金的返还时间和返还金额按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5.3.保修期内报修的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乙方方可申请返还保修金。6.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旭辉宝山U天地项目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合同》为准或协商解决。7.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8.附件:附件a:授权委托书 附件b:报事处理时长参考表

附件c: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

附件d: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附件e: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附件f:备品备件使用须知

甲方:

经办人: 负责人: 签定日期:

乙方:

经办人: 负责人: 签定日期:

工程质量保修书 篇五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大邑县斜源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成都市尉洪建设有限公司

为保证工程 大邑县斜源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一标段 合同段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的质量保修。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12 个月。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3在设计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 %。5.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在扣除应扣费用后一次性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给承包人。6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5篇《工程保修服务承诺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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