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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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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差异网整理的6篇《担保合同》,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担保协议书 篇一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原欠_________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未偿还,后_________公司将该债权转至甲方名下。

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乙方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其两处物业转让甲方,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担保物

乙方用作让与担保的标的物为两处写字楼中_________个单元_________平方尺物业(后附位置图及权属合约)。

1._________写字楼______个单位共_________平方尺(其中四楼10个单位A、B、C、

D、E、F、G、H、I、J座共 _________平方尺;九楼8个单位A、B、C、D、E、F、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十二楼3个单位B、C、D座共_________ 平方尺);

2.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_________平方尺(即六楼11个单位D、E、F、G、H、I、J、L、P、Q座_________平方尺)

第二条 产权之移转

基于前述乙方物业现仍挂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转至甲方名下。

第三条 债务履行再展期

上述担保物业暂不作偿还贷款处理,在本让与担保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月内,若乙方履行债务完毕,甲方应当将该物业返还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债务,则甲方有权处分该物业并优先受偿。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让与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4.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未作清偿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贷款不停止计息。

第五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担保物之处置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年之债务履行再宽展期届满后乙方未履行债务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 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篇二

甲方(担保方):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 __ _ 为保证甲方及时全面地履行义务、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现由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xxx与乙方在主合同《xxx》履行时xxx可能会产生的全部债务、违约责任、赔偿金等承担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与xxx,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保证范围为主合同《xxx》履行时xxx可能会产生的全部债务、违约责任、赔偿金、利息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受其效力的影响。

第三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四条 甲方承诺对xxx的偿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xxx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偿付义务,乙方在保证期间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甲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受到任何指令、甲方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甲方确认,当xxx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权利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在其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1 / 4

公司担保合同 篇三

典当行(贷款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当户(借款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1.1乙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坐落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号,粤房地权证自字第________号,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典当贷款。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房产估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________元)及按第五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乙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4绝当后及甲方按照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2.4.1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4.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4.3当金本金。

第三条当金及用途

3.1该房产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元整)。

3.2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________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五条息、费率

5.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10‰、月利率为1 ‰,合计为11‰,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5.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60天综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

5.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5.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乙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5.5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甲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5.3、5.4款。

5.6甲方按照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5.7甲方依照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5.6款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九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乙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甲方债权金额的,乙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5.8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甲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5.9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债权不与乙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第六条续当

6.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6.2乙方在超过6.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6.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七条赎当

7.1乙方提前赎当,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7.2乙方提前赎当,甲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甲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乙方应按第五条约定与甲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7.3在绝当发生或甲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乙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甲方代垫的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九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绝当

8.1双方一致确认:依1.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的,绝当后或甲方依照十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甲方可自行变卖或折价,损益自负。

8.2依1.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绝当后或甲方依照十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依照以下方式处理:

8.2.1乙方应在绝当或甲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

8.2.2若乙方未在绝当或甲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但甲方以变卖方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8.2.3甲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乙方与甲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甲方债务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8.2.4甲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甲方全部债权,乙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甲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甲方退还乙方。

8.2.5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甲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8.2.6甲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8.2.1/8.2.2/8.2.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但甲方变卖当物的价格不得低于2.2款估价金额的70%。

8.3乙方期满未归还典当贷款,乙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甲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乙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第九条逾期违约金

9.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0.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乙方另行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0.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0.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0.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0.7乙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乙方对甲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甲方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0.8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9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10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10.11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12拒不配合甲方的对账要求的;

10.13违反《房地产抵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0.14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11.1乙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1.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乙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乙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1.3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1.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1.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1.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1.8乙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1.9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1.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甲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1.11按照甲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外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2.1.1按当金本金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2.1.2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2.1.3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2.1.4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2.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一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甲方无需征求乙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乙方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3.2乙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甲方或甲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3.3当票遗失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与通讯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邮寄、发送文件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协议书 篇四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担保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但又提供不了银行要求的相应抵押物,请求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浔阳区 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 )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双方经协商,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物:

浔阳区 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 )。

二、借款担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银行提出的抵押借款应单独作为一笔借款,单独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得超过甲方房屋现行市场价(或按银行要求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价值外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借款时间不得超过 年,在此时间内,如乙方还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经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协议房屋擅自做抵押。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协议第一条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协助乙方及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1、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为依据对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乙方应确保所借款项用于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用途,如改变借款用途,一经发现,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借款到期后,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即时向银行归还借款及其利息,如逾期还款,按应还借款及其利息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银行如因乙方未按约定还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权,如由此导致甲方对抵押房屋所有权的丧失,乙方应按甲方丧失房屋所有权时抵押房屋的市场价(不扣除折旧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装饰的价值(不扣除折旧)总额的1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按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时应主动或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权凭证,如有违反,乙方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 篇六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委托人)为引进__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__(数量),总价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依照XXX,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该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由受托银行出具担保金额度为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证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结算进度存入保证金,直至存足保函额度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如因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尚未下达,资金未拨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书面承诺,为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内按结算进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证金,则由XX银行从其主管部门________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扣抵。

三、“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银行划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资金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委托人,并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受托银行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____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XX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银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为受托银行审查与开立保函有关的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函额度随结算进度自然减额,直至结清注销。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银行决定。

九、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XXX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6篇《担保合同》,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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